《不死魂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不死魂珠-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丹尼尔从小就被赋予这个名字,奴隶没有姓,只需有一个代号便可。
  “怎么会有人没有姓?真奇(…提供下载…)怪。”史密斯哪管丹尼尔有没有姓,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玩具,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不管了,我让你跑,过一会儿再追你。”
  “我为什么要跑?既然都要死,我跑不过这只大怪物,况且我连这的路都不知道,能逃到哪去?,我不想跑。”丹尼尔还是害怕,不过他不想做无谓的挣扎。既然新主人把自己放到这里,被杀死也认命了。
  “为什么?……嘿嘿,轮不到你问为什么。”史密斯笑着用手摸了摸火火的脑袋,火火很听话的微张小嘴,一道火焰从嘴里喷出。火势可不像刚刚那么小,整条火焰足有几米长,把丹尼尔得脸烧黑。
    丹尼尔看见火火嘴巴喷出的火焰,被吓了一跳;白皙得连被火火的火焰熏得黑乎乎,若现在是晚上,没张开眼睛,恐怕真没人能看见他。
    见火焰与自己越来越近,丹尼尔害怕得身子一软,倒在地上;他没发现,他坐的地方已经湿了一地。
  “还不跑?你已经没有时间在这发呆了哦!”史密斯对丹尼尔说完,蹲下细声道“等他跑到转角就开始追他。”
  丹尼尔马上爬起来逃跑,恨不得自己长出一双翅膀。不时回头望火火已经跑到哪里,“哇,怎么还追我?”丹尼尔一边跑一边回头望着那戏耍着自己的火火。
  火火头上的史密斯自豪地说“这是我的地盘,你跑到哪里我都能追到你。”
    丹尼尔害怕得卯足全力向前跑,哪管前面有什么,只要向前跑便是。
    他的速度忽然减慢,后面追来的火火见丹尼尔突然停下,立马用两只前爪撑着身子,让速度瞬间减慢;可火火的速度是丹尼尔的数十倍,加上它庞大的身子,岂是容易停下的?差不到半米距离,便能把丹尼尔生生撞飞。
  丹尼尔转过身,见火火和自己的那点距离,没把他吓得第二泡尿给拉出来。
    “你干什么?怎么不跑?”史密斯见丹尼尔停下,满脸怒色叱问丹尼尔。
    丹尼尔像是没见到史密斯的脸上,自顾自的问道“这里是你的地盘?你家是不是有很多书?”
  “有,干嘛?我家当然有书。只是我不想看而已。”史密斯不耐烦地说,“你到底跑不跑?我还没玩够。”
  “带我去你家。”丹尼尔竟然忘了自己的身份,听到史密斯说自己家里有书,用主人的语气对史密斯说道。
  说也奇(…提供下载…)怪,史密斯很听话的指挥火火转身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来到一座很大的宅院门前,门前有一块半人高的黑色石头,上面刻着“贝克汉姆侯爵府”。当然,丹尼尔并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走到火火身旁,仰头看着史密斯问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东西?”
  “你不懂字吗?上面写的是‘贝克汉姆侯爵府’。”史密斯不耐烦地说完,问道“你到底跑不跑?我还没玩够呢。……诶,你进我家干嘛?赶紧给我跑呀。跑进我家,火火一样会烧你。” 
   第三章 贝克汉姆宅(下) '本章字数:4031 最新更新时间:2009…12…03 13:36:23。0'
 …………………………………………………………………………………………………………………………………………
   “我给你做玩伴要不要?你应该没有玩伴吧?”丹尼尔想起史密斯之前说的话,转头说道“前提是,我要读书识字,不管谁教我,每天要有固定的时间让我学习。”
  “当我玩伴?”史密斯稍稍思考后,道“那些人都玩腻了,一听到我出门,跑得连影子都不见;你还敢当我的玩伴?好吧,我可以找人教你识字,你当我玩伴,不许后悔。”说完,骑着火火走进后院。
  看着火火粗壮的四肢向前迈进,无意中看见地面上一个个塌陷的脚印,竟然和火火的四肢一个样;一个个塌陷的脚印足有一英寸深,可想而知火火有多变态。想到以后要被史密斯和火火一起对付,他似乎后悔自己的决定。再回忆不久前的情景,火火的火焰把自己烧得如同炭黑,所有人听到这少年的行踪已经不见人影,使他更加坚定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有种转身离去的想法。可想一想,即将可以读书识字,不再受饿肚子的痛苦。他吸一口气,大胆的迈开脚步,跟着少年走进贝克汉姆宅。
  史密斯走到后院,跳到地上,让下人把火火看好。领着丹尼尔绕回前院的迎客厅。
  走进迎客厅,一个满脸长须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举着一个装满葡萄酒的酒杯放在鼻子下十分享受的嗅着,两名婢女在他身后给他捶背。
  此人正是史密斯的爹,格雷?贝克汉姆。
    史密斯走到格雷面前,指着丹尼尔道“爹,这人说给我当玩伴,不过要教他读书识字。你快把老师给叫过来教他读书识字。”
  格雷喝了一口酒,上下打量了丹尼尔一番,又看着史密斯,道“平时教你读书,你不读;别人想读书,你倒要我把老师请来。我的钱是抢来的吗?为一个无关的人花那么多钱,这是我格雷吗?”
  “你的钱根本就是抢来的。”史密斯低头无声的说了一句,嬉皮笑脸的走到格雷身后,向一名婢女挥了挥手,让她退下,两个比丹尼尔粗大不了多少的拳头在格雷的背上一下又一下得锤打。道“爹,你家财万贯,火火都买得起,怎么没钱把那老头叫来教书?快啦,就算为了我,也要把那老师叫过来教书。”
  “你就只知道玩。”格雷让史密斯走到身前,道“如果你也用心读书识字,我就让人去把老师给请过来。怎么样?”
  虽然和史密斯只有短短十多分钟的相处,不过这短短的时间,多少知道史密斯是个游手好闲、专门找别人麻烦为乐趣的少爷;他会静下心读书?丹尼尔生怕不能读书识字,但自己在这里什么都不是。脸色变得有点难看,用祈求的眼神望着史密斯,求他妥协。
  史密斯这种人,一天到晚只知道玩。要他读一小时的书,还不如让他砍一天的柴。格雷极溺爱他,为了他,靠许多关系,花了五百多枚金币买下火火这头二级魔兽。单单事火火已经让整个小镇不得安宁,若费尽家里所有财产买一头四级魔兽,恐怕整个俄斯镇已经变成废墟。
  镇民听到自己走出门的消息便逃得无影无踪,比见幽灵还恐怖,早已觉得无趣;好不容易有人愿意陪自己玩,就算花点时间读书也无所谓。两颗眼珠子机灵的打转,心想“到时候让老师只教他一个,我把老师一块捉弄。”偷偷一笑,“爹,没问题,我一定好好的读书。你不是说两年后要我到国都的学院学习魔法吗?现在不读书识字,到了那里,对着深奥的文字,看不懂怎么办?你说对不对?况且我的愿望是成为一个厉害的魔法师诶。”
  丹尼尔听到“魔法”二字,愣了一下。他不懂魔法是什么,虽然他感受过魔法的威力,却没见过魔法是什么样子的,听到名字,只觉得是很厉害的东西;他以为是像史密斯这样的大少爷才有钱买回来玩的。
  格雷一眼都不看史密斯,淡然道“得了,就你那性子我还不清楚?何况你想当魔法师,还当不成。别人魔法师可是万中无一,你看你那样子,有成为魔法师的资质吗?……来人啊,把笔和纸拿上来。”
  史密斯对格雷的态度毫不在意,看着下人把羽毛笔、墨水还有质地较差的羊皮纸拿上来放到桌上,连忙催促道“快写,让他读完书,我就和他去玩。”
    “你不是说要一起学吗?”格雷看了一眼无语的史密斯,用笔沾了沾墨水,写满了三张羊皮纸。拿起一张交给下人,道“给老师送去,请他老人家过来教书。”另外两份,一份向着丹尼尔,一份对着自己。道“你想工作多久?时间你自己定,每个月五百枚铜币够了吧?”
  还没等丹尼尔说话,史密斯立马问道“爹,你怎么这样?一个月才五百枚铜币?起码两枚银币。要知道,给我做玩伴是很辛苦的,起码比别人多一倍的工资才行。你怎么还克扣他一半的工资?”
  这话气得格雷一时说不出话,他慢慢深呼吸,等气顺了,道“我的家产最后还不是留给你?你还帮着外人,像什么话?况且,请老师来教书不用花钱?整个俄斯镇近千名小孩聚集在一起,每天才学习几节课。你们两个人就可以每天几节课,每月学费才五百枚铜币,很贵吗?”
  丹尼尔看见史密斯不爽,还想说什么话。他马上抢着说“不不不,只要给我吃饭就够了。至于能有多少钱,我想也没想过。我只想有饭吃,能读书识字。”
  “这就对了。你看看,别人都知道不用这么多钱,你还送钱给别人?”
  “笨蛋,我帮你争取多点钱,你还不要?”史密斯瞪了丹尼尔一眼,不再说话。
  “多谢少主人好意,我只要有足够的饱饭吃就够了。”
  “那,你想工作多久?”格雷问道。
  “既然少主人两年之后要离开,我就工作两年吧。”丹尼尔想了想,道。“这两年,我都可以读书识字吗?”
  “当然,他也要读书识字,你跟着学就是。”格雷道“你在上面签上名字就行了。”
  丹尼尔不识字,签名这词又从何谈起?道“老爷,我不识字,您帮我签名吧。我叫丹尼尔。没有姓,就丹尼尔。”
  格雷看了看丹尼尔,疑惑地摇了摇头,刚在两份协议书上写完,老师便来到迎客厅。
    他连忙站起迎接老师,像对待上级一般,道“老师啊,这次又麻烦到您了,还有一个小童想要学习,您顺便也教教吧。”
  老师上下打量丹尼尔,道“好,常言道有教无类。只要他肯学,我就愿意教。而史密斯……”他没有再说下去,等待着格雷的答复。
  从格雷的眼神中已经知道史密斯不想学习。道“小童你跟我来,我教你读书识字。”
  见老师和丹尼尔径直走出厅门,史密斯一时急了起来,大声问“那我呢,我爹花钱叫你过来,你光教他不教我,怎么可以这样?”
  格雷抢在老师之前开口,叱喝道“怎么可以这样,真是胡闹。老师也是我的老师。你怎么可以不尊重他?”
  老师微微抬起一只手,让格雷不用叱喝史密斯。笑了笑,道“如果,你想学习,我可以教你。但是你要胡闹,别怪我不阻止你父亲。”说完,领着丹尼尔熟悉地走出厅门,穿过一座座小亭向后院走去。
  这个后院,不是先前史密斯领着丹尼尔去的那个后院。
    这有一个小湖,湖中又有一座小亭,湖边有一片不大的沙池。老师指着沙池,道“以后就在那里练字。只要你肯用心学,我知无不教。”
  丹尼尔充满感激,但不会形容。见老师在沙池边拿起一根精致的树枝,跟着拿起一根粗略的树枝模仿着老师写字。
  “你一字不会?”老师问道。
  “嗯。”丹尼尔点了点头。
  “ABCDEGHIJKLMNOPQRSTUVWXYZ,所有单词、词组都由这二十六个字母组成。最简单的数字,‘ONE’这是‘一’,‘TWO’这是‘二’………”
    老师讲课速度不快,丹尼尔听得津津有味,倒觉得老师讲课速度太慢,学到的东西还不够;却不敢打断老师讲课,集中精神听老师讲。
  时间过得飞快,半小时已经过去。
    史密斯坐在小亭里的一张长板凳上,望着不远处的老师和丹尼尔;老师的声音不大,小亭和沙池的距离不远,所以老师说什么,他都能听得清楚。老师教的这些知识早已学过,他等了半小时,显得不耐烦,走到丹尼尔身边,拉了拉他的手,道“练字有什么好玩的,况且你得字都写不对,歪歪扭扭的。走,我们到街上玩去。”
  丹尼尔正学得入神,老师教什么,都如同饥饿得野兽看到食物一般扑上去撕咬。此时有别的野兽与自己抢食物,当然不会让给他。用没抓树枝的手往后一甩,挣开丹尼尔的手,道“别吵我,我正学习。”
  史密斯是主人,却被下人给推到几米外。怒道“你再不陪我玩,我让火火烧你的屁屁,还有他那胡子。”
  老师知道这小子的脾气,得罪了他,真的会让火火把自己留了多年的胡子给全部烧掉。想想自己一把年纪,也不能一次教太久。道“你把刚刚教过的单词,写出十个个,我就让你们去玩。”
  十个单词,一分钟也用不着,史密斯不在乎等多一分钟。道“你快写啊,写完陪我去玩。”
  丹尼尔一副失望的样子,用树枝写了几个单词。那字母根本就不成样子,不仔细看清楚,真以为是鬼画符。他写完第九个,用没有抓树枝的手在脑袋挠了挠。
  史密斯见他挠那么久,不耐烦地用手指在沙池上帮他把第十个单词补上。然后拉着他的走准备离开。
  而丹尼尔的手又是一甩,挣脱开来。道“我又不是不会,你等一下不行吗?让我把它写完。”
  史密斯脸上少许怒色,又显得有点无奈;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丹尼尔把第十个单词写出来。
  “诶,诶,你不是写第十个吗?怎么写了十一个???你还写?有完没完?不和我去玩了?”史密斯看见丹尼尔把第十个单词写完,走上去想带他出去,看见他继续写。焦急得说道。
  丹尼尔不耐烦得一边写,一边说“等一会儿,好吗?等会儿你让火火烧我,我一声不发,总可以了吧?”说着,又写了二十多个单词。
  单词越写越多,十来平方米的沙池被那小小的字母填满,转眼间已经写了五六十个单词。
  “你,你一时间记得了那么多?你还记得其他的?”看着沙池里的数十个词组,老师不信地问。
  丹尼尔点点头,把沙子全部抹平,把剩下的单词全部写出来。
  那半小时教的百多个单词,丹尼尔一字不错的写了出来。他放下树枝,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沙子,笑道“少爷,现在可以陪您去玩了。”
  “你以前真的不识字?你真的是那半小时内把百多个单词全部记住?你记得那百多个单词是什么意思吗?”老师问道。
  “如果以前就识字,我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当少爷的玩伴,只为了读书识字吗?”丹尼尔反问“我记得单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