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认为,人民八卦的热情是有时限的,时间一长,这八卦被炒得次数多了,口味不新鲜了,自然而然就会被人们遗忘。所以,她一直都很低调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远离八卦与舆论的中心,直到事情慢慢淡去。
可是眼下,她千躲万躲的人,竟是在这里碰上了?这要是被某些有心人瞧去,免不了又要说她与小侯爷破镜重圆情深意重相约白头偕老之类的狗血闲言,那她之前的努力可就全都白费了
一想到这里,书华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当真是躺着也中枪,这子弹怕是长了眼睛专门追着她跑吧?
“想什么呢?”二哥敲了下她的脑袋,似是猜到了她的想法,促狭的笑容散去了些,“让小侯爷送一送,很多麻烦就能自动消失,你若觉得实在别扭,就让他先回……”
“不用了,我只是心态一时还没调整过来而已。”书华微微笑着,对于嫁人这件事情,她直到目前也只是将它当做一件定在行程上的安排来看,至于嫁人之后的生活,还有怎么与那个人相伴终生,怎么与那个人的父母和睦相处,这些都是她暂时还无法想象的事情。
单身了这么多年,忽然叫她把自己的床分出一半,她着实有几分不安与紧张。
幸好有孝期在前面顶着,还有六年的时间足够她去适应和面对,不知道是哪位伟人说过,习惯这种东西没法子一下把它扔出窗外,但至少可以一步一步地赶下楼梯。唉,慢慢熬吧……
又一次的叹息,令二哥的脸上浮上几分担忧,他尽量放缓语气,小心翼翼地开导她:“小侯爷是个不错的人,而且庆远侯也是个品性正派的人,侯爷夫人看起来也还算是亲切,候府之中也没什么膈应人的事情,完全不用担心妾侍的问题。你若嫁过去,断没得亏吃……”
“二哥,”书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妹妹我还没嫁呢,你现在就开始一个劲儿地夸别人,这日后我若真嫁了过去受欺负,保不准你还给我胳膊肘向外拐”
二哥又给她敲了一下:“尽瞎说,这还没嫁过去呢,你开始自己诅咒自己,这让我以后可怎么放得下心”
“放不下那就别放咯,干脆就将我一直留在身边好了,反正沈家的米粮存了不少,多我一张嘴应该不至于饿死很多人吧?”
“还给我胡说”二哥越说越气,大有怒其不争的气愤,“你一个姑娘家的,若是一直不嫁出去可怎么像话?养你虽不成办法,但女人若是没得个归宿,始终会招人闲话的。
他话虽这么说,但眼里的笑意却是有增无减,显然是书华的马屁拍对了地方,让他很是受用。
就在书华准备再多拍几个马屁的时候,马车停了下来,沈书才撩起车帘子观看,才知道是到了沈家。他向书华解释,此刻已经天色入黑,城门早已关闭,暂时无法出城,只能暂且回到沈家过一夜,明早再让人将她送到城郊水榭。
说到这话的时候,他不忘又看了小侯爷一眼:“不知小侯爷明日可有空?”
小侯爷老实地点头:“陛下过两日要去围猎,父亲被派去安排猎场守卫之事,这两日只需要练练箭,其他的训练暂时不需要。”
沈书才呵呵一笑,眼中泛着狡黠的光芒:“明天我还要去翰林院,送书华出城的事情可否请你代劳?”
书华一愣,刚好张口说话,那小侯爷就很快地答应了下来:“没问题,明早辰时我会亲自过来。”
沈书华满意地点点头:“再次有劳小侯爷了。”
“举手之劳。”
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将书华明日的去向给定下来了,直到小侯爷驾着白马绝尘而去的时候,书华还是没有插得上一句话。对此,她表示怨念很大,一张脸都快郁闷得皱成肉包子了。
她明白二哥的用意,经过上次的事情,西王府对沈家与庆远候府的敌意已然确定。如今她又明着和平安郡主干了起来,还让西王妃在太后面前失了面子,这梁子越结越深,西王府定然会怀恨在心,保不准就回故技重施,再将书华绑架一次。
西王府是皇亲国戚,是一棵沈家暂时无法撼动的大树,为了确保万一,还是让小侯爷随行身边会比较安全。这样的安排是很妥当,但书华这心里就是免不了要小小地纠结一下,至于她到底纠结的是什么,这一点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
当天晚上,书华在君庆诧异的表情中回到兰苑,简单将事情叙述一遍之后,她就赶紧洗了澡换了衣裳,一骨碌地钻进了被窝里头,借着白日里奔波积累下来的疲惫,她很快就睡了过去。
第二日,书华刚用过早饭,小侯爷就骑着他的白龙马来敲门了,看了下时候,不偏不倚正好刚到辰时。
守时是个好习惯,一定要好好配合。书华麻利地收拾好自己,告别了二哥与君庆,再次爬上马车,与小侯爷一道往城外走去。
清晨的大街上,非(…提供下载…)常的安静,尚未来得及散去的晨雾还笼罩这座城池之上,好似美人脸上的薄纱,朦胧飘渺,叫人看不真切。
书华靠在车厢上,听着车轱辘滚在地上发出的声音,还有旁边传来的马蹄声,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地面,节奏平稳,听得人莫名觉得安心。
书华坐得久了,又没人与自己说话,觉得有些闷。她悄悄掀起车帘子的一角,往外瞄了几眼,干净的大街上偶有几顶软轿与自己擦身而过,他们其中有些是朝中官员,此刻正赶着去上朝,轿夫的步伐难免有些急躁。
在马车的旁边,不远不近地跟着一匹白马,马上的小侯爷挺直腰板,青丝高高束起,发烧垂直腰间,随着白马前进的脚步,那些发梢有一下没一下地跳跃,如同轻盈的蜻蜓。
他一直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只留下一个侧影给书华,俊朗英挺的侧脸在晨曦中熠熠生辉,带着不同于寻常富家子弟那般的威仪与坚定。
书华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茶楼里听到关于他的故事,说他少年得志,不禁领兵上阵,还一人独闯敌方阵营,被人夸得勇猛无敌。如今一见,原来也只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普通少年郎,只是那双眼睛比普通人要多上几分沉静与安宁。
或许正是因为经历生死,知道了战争的残酷,所以能更加体会到和平的美好。也许在别人眼中不值一提的普通事物,放在他的眼里,指不定就会成为至关重要的珍宝。
唔,该说他是少年早熟呢?还是该说他心性敏感呢?书华无奈地笑了下,目光一扫,却定在路边上一个卖身葬母的年轻女子身上。那熟悉的模样,不正是当日在危难关头结识的珍姐吗?
第四十三章 人心隔肚皮
书华让马夫停下车,撩起车帘子从车上下来,旁边的小侯爷见状,也跟下跃下马,静静跟在她身后。
书华来到珍姐的面前,此时的珍姐穿得比上次还要破烂,蓬头垢面,狼狈不堪,头上插着根稻草,身后摆着个蒙着白布的女尸,身前挂着个牌子——卖身葬母。
书华很干脆地拔下那根稻草,柔声道:“起来吧。”
珍姐缓缓抬起满是泥垢的脸,望向书华,在经过短暂的呆滞之后,猛地睁大了眼睛:“怎么是你?”
书华笑笑:“正是我。不想隔了这么些日子,居然还能再次相见,倒也真算得上是缘分了。”
看见她身上精细的衣裳,还有她身后的马车及仆人,珍姐再次确定了自己上次的猜测没有错——她果真是一个富家之女。想到自己的落魄样被她瞧见,脸上不由烧了起来,似有些不好意思。
瞅见她有些别扭,书华倒也不甚在意她此刻的打扮,让君瑶取了些银钱给她:“死者为大,先不论其他的,你且拿着这些钱将你母亲葬了再说吧。”
若碰上其他人卖身葬母,书华定然是疑虑大于同情,但是珍姐是她在生死之境中认识的人,两人也算得上是出生入死了,信任自然比一般多了几分。回想那时候,珍姐临危不惧,并且胆识过人,书华愿意相信,这样一名女子不会是个骗子。
珍姐也不是个拿捏的人,收了钱之后就立刻跪倒在地,重重地磕了三个头:“姑娘大恩大德,俺这辈子没齿难忘”
看她也算是个聪明人,应该不至于会被人欺负,书华扶起了她,便转身爬回到马车上,慢悠悠地继续前行。走了没几步 ,书华让君瑶从车窗里往外看,得知珍姐已经请了人过来将其娘亲的尸体搬走。
书华又在君瑶耳边低语了两句,吩咐好了之后,就让她先行下了车。书华则继续坐在车上,踩在明媚的晨辉之中,一点点走出城门。
来到水榭之前,书华下了马车,站在门口向小侯爷道谢:“一路上有劳小侯爷相送,奔波得怕是有些渴了,我这就让下人给你去准备茶水。”
这原本也就是一句客气话,想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子,怎好独自招待一名男子在家中?饶是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夫,这话传出去也不好听呐。
小侯爷却是并没有如她想象中那般婉言拒绝,反倒是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直到看得她双颊发烫头皮发麻的时候,他这才缓缓开了口:“多谢沈姑娘的美意,子墨还得赶回去练箭,茶水还是改日再来喝吧。”
书华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原本僵硬的脸上也顺势挤出个笑容:“那我就不耽误小侯爷练箭了,日后有空再来喝茶吧。”
看着她从紧张到释然的样子,小侯爷的嘴角轻轻扬了扬,露出一抹极轻极浅的淡笑:“那就如此说定了。”
原本硬朗的脸部线条,因为这一抹不经意的浅笑,立时如同彩虹一般飞扬起来,生动极了。这是书华第一次看见他笑,虽不及景安潇洒,亦不及二哥文雅,但却有着属于他独有的阳光气息。
书华被这个笑容弄得有些失神,傻乎乎地脱口而出:“你笑起来挺不错的。”
话一说完,书华就赶紧地闭上嘴巴,脸上腾地一下就红了起来。这些话放在现代,其实也就是朋友之间的聊天话语,再平常不过。但这是在古代,对男子与女子之前的言行都有些极其严格的封建社会,这话却藏着那么几分**的意味。书华没想到自己一时嘴快,竟是说出了这般“大逆不道”的话来她不敢想象眼前这位未婚夫会怎么看自己,一时只觉得尴尬得无地自容,若非身后的宅门还没开,她真想一个箭步就冲进水榭,快些找个地方躲起来。
站在她面前的小侯爷明显也有些失神,他没想到书华会忽然说出这么一句话,原本淡淡的笑意也僵在了半空中。过了好一会儿,神情方才恢复正常:“时候不早了,我先告辞了,再见。”
说完,他就转身翻上马背,迅速消失在了明媚的阳光之中。
等到马蹄声远去,书华这才缓缓抬起头,面上浮起几分不可思议。她都还没跑,怎么他就先跑了?果然是腿长的人比较有优势
身后的宅门被人从里面打开,几个下人赶紧走出来向书华行礼,将她请进了水榭。
进去没多久,管事领着一干下人也出现了,见面就是一番下跪行礼,等到都折腾完了,书华随便招呼了两句,就赶紧让管事领着人快些下去,这么多人看着头晕眼花。
她的屋子被安排在第二进右手边的绮陌居,这里环境清幽,而且临近后面的明莲池。晚上时候还可以靠着二楼的小阁楼上,一遍喝茶一遍静静欣赏夜色,这些事情光是想想就觉得惬意极了
她才刚刚迈进绮陌居的地盘,青巧与君翠就赶紧迎了上来,一遍抹眼泪一遍询问书华昨日的情形,唯恐她昨日在宫里吃了什么苦头。
书华来回将事情大概说了一遍,这才让她俩收住了眼泪,直到她这两日折腾得累了,一个去给她端茶倒水,一个就给她捶背捏腿,愣是把她这尊小菩萨伺候得舒舒服服。
没过多久,君瑶就回来了,书华让她将跟踪珍姐的事情说了一遍。在确定了珍姐并未受到欺辱之后,这才彻底放下心来,想她一个柔弱女子,大庭广众之下收了那么一笔不小的钱,被抢劫的可能性相当高。书华让君瑶找人去盯着珍姐,一来就是为了防止她被人偷抢,二来则是为了确定她是否真的没有骗人。
人心隔肚皮,无论心里的直觉怎么想,书华始终觉得眼见才能为实。
事情到了这一步,书华以为应该算是了解了,从此珍姐有了自由身,她也算是还了上次她帮助自己逃脱贼窝的人情,两人至此就互不相欠了。
可是她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二哥过来水榭的时候,身后还带着个一身狼狈的珍姐。二哥解释说,他当天从翰林院回沈家的时候,就听到管事说有个女人跪在沈家的后门前,据说是跪了整整一个下午了。二哥询问之下,才知道她是来找书华的,就亲自将人带到这里来了。
书华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坐在堂屋里当着众人的面问她:“不是给你钱葬你母亲亲吗?眼下你这又是为了何故?”
珍姐躬身跪在地上,诚恳地说道:“姑娘买了俺,俺从今以后就是姑娘的人了。”
呃……这句台词好耳熟,貌似在很多电视剧和小说里都曾经出现过。书华暗自恶寒了一下,直截了当地说道:“我并没有打算要真的买下你,给你钱也只是换你一个人情而已,你现在是自由身,想去哪里都可以,何苦来给人家做丫鬟。”
珍姐却是面露苦笑:“俺家里就娘亲一个亲人,如今她死了,俺就再没有其他的亲人了。俺现在没有地方可以去,还请姑娘行个方便,收留了俺吧。”
她的语气无不悲凉,书华心中也是动了一下,如此一名孤女流落在外,下场无非也是卖入人家做丫鬟做妾侍,否则仅凭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儿身,想要保住自身都很困难。
见到书华似有动容,珍姐赶紧又说道:“俺吃得很少,而且有力气干活,绝对不会浪费姑娘的粮食”
书华看了眼旁边的二哥,见到他点点头,这才应了下来:“那好吧,你就暂且留在水榭,管事会给你安排身份与住处。我短时间内会一直住在这水榭里,你先学习沈家的规矩,以后的事情就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