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我起来,好么?”就在我要像个勇士那样坦然走出帐篷时,床上传来了熟悉的声音。我惊喜地回过头,看见米莉娅正疲惫地眨着她的双眼。她是那么苍白消瘦,但那双眼睛就像琉璃一样清丽动人,不住闪烁着生命的光泽。
刹那间,一道狂喜的血液涌上我的心头,让我几乎忍不住要大声呼喊起来。我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的喜悦才好,箭一般扑到米莉娅床前,抓住她的右手。她的右手柔软而温,因为瘦弱的缘故,我能够从她的肌肤下轻松感知她脉搏跳动的节奏。我一把搂住弗莱德,和他紧紧相拥在一起。从他身体的战栗中我可以感受到我亲密友人的喜悦和幸福。他已经完全失去了言语,只是用力拍打着我肩膀和后背,仿佛倘若不如此,他的胸膛就会因为过度的幸福而炸裂开来似的。
刚醒过来,米莉娅就立刻记起了自己的责任。她没有理会面前这两个男人失态的举动,轻轻地举起左手,向站在帐篷门口的小姑娘友好地摇动着:
“依芙利娜,你的族人有救了。”
第十二卷:他乡 第一百零八章 团聚,狂欢夜
木鼓敲打起激昂的节奏,奔放的篝火也随之起舞,晚风卷起燃着的木炭,飞扬出一道闪亮的烟尘。在这个欢庆的夜晚,这一片广大的丛林之中几乎在一个角落都能够听到欢笑的声音。人们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分种族地热情拥抱在一起,用不能完全沟通的语言、夸张的肢体动作和可爱的笑容表达着友好的感情。
这是一次庆祝“兄弟相逢”、“朋友团聚”的大聚会,这个理由对于我们来说或许可笑,但对于圣狐高地的土著居民来说却是件无比神圣和重大的事情。事实证明,他们从远方而来的骨肉血亲们——也就是我们——平息了伦布理神的愤怒,挽救了他们整个种族。这种喜悦和感激的心情无论用多么热烈的方式表达出来,都会显得苍白单薄。
有些部族由于距离遥远或是其他的原因,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他们那里的疫情散播得怎么样。米莉娅将药物调配的方法教给各个部族的人们,委托他们去将药方送到未曾到来的部落手中。经过统计我们才知道,这个以神为号统称“伦布理”族的种族一共有大大小小将近一百个部族,总人口可能超过了二十万(这一点很模糊,因为他们对于超过“万”的计量单位一概用“多得数不清”来代替),是圣狐高地上数量最多、也是最有力的一个种族。除了他们,还有些诸如“葛林”、“查琴克”、“罗里格”等等比较小的人类种族,他们居住得比较遥远,相互之间只是偶尔会有些联系。在这里真正数量巨大的,应该是生活在森林深处的精灵族人们。但这一点很难确定,因为很少有人能够进入到精灵所属的月溪森林深处去验证这一点。
这是我们在遥远的异乡第一次感受到亲切的温暖,好客的主人们几乎将我们全军拖到了他们的营地中,他们实在太热情了,以至于让人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出于安全考虑,弗莱德仍旧留下了一千士兵驻扎在营地东南角的道路上把守道路,让人惊讶的是,红焰主动留了下来。这个豪爽的精灵一向最喜欢那些热闹的场面,而他自己也往往是这些场面中最受人瞩目的一个。可是这一次他居然选择远离这个千载难逢的超大聚会,和一千运气不佳的士兵们一起度过这个冷清的夜晚,甚至连凯尔茜都不去陪伴,这让我们都很奇怪。可不管怎么说,这让我有些欣慰。原本我很担心罗尔会选择留下来组织防卫,一想起依芙利娜那娇美红艳的双颊,我就觉得我最好把罗尔一起带过去。
将近两万士兵瞬间就被超过十几万的土著居民淹没了。那些淳朴的居民们不可能都那么幸运,有机会和他们的救命恩人米莉娅说上几句话。他们把他们所有的感激之情撒向了这些勇敢的士兵们,有时甚至出现了几家人争夺一个士兵到自己家作客、结果撕打起来的场面。那些可怜的年轻人即便面对千军万马也不曾丝毫动摇过,可看到十几个土著居民男男女女先争抢着把自己撂倒在地,接着用力撕扯自己的衣服裤子,然后当着自己的面大打出手,最后胜利者满脸是血地把自己强拖回家,他们还是吓坏了。这一晚之后,许多士兵在私下里都对我说:
“这里居民的待客习俗真是奇怪,邀请客人之前居然还要比武?”
当然,这些小小的骚乱不足以改变整个夜晚的欢乐气氛,在各个部族酋长的安排下,人们团坐在几个大篝火的周围,组成了几个热闹的庆祝场地。而我们则自然地在依芙利娜和艾克丁的陪同下坐在了最大的一个篝火前面。
几个土著妇女把一种陶土烧制的陶碗放在我们面前,然后有人在里面倒上了醇美的酒浆。我几乎是出于本能地拿起面前的酒碗一饮而尽,忽然间,一种前所未有的清冽感觉直接刺透了我的喉咙,就像是清晨纯净的空气般浸润着我的呼吸。我从未喝过这种饮料,它和这世上所有已知的酒都完全不同。这显然是一种水果酿造的酒,但我从未在圣狐高地之外的地方品尝过这种美味的水果。
“这种酒不能喝得太急。”依芙利娜悄悄对我说,“就算是最强壮的人也不能多喝。艾克丁叔叔年轻时曾经因为逞能一口气喝了四十几碗,结果一觉睡了整整四天,据说,许多人都以为他当时已经死了,如果不是他醒来得及时,人们可能已经把他火葬了呢。”
出于对酒的了解,我并不怀疑她的话,但我并不认为这种东西真的能把我怎么样。
“这酒是什么水果制作的?”这才是我感兴趣的问题。
“这是一种叫做蛇眠果的水果酿造的。那是种奇怪的水果,如果你直接吃它,哪怕只吃一两个,也会立刻睡着,很长时间都醒不过来,就算醒了也会在很长时间里觉得手脚酸软用不上力气。可是把它酿成酒之后,多喝一点反而没有大问题。因为吃了这种果子的人很会像冬天的蛇一样长睡不醒,所以才取了这样的名字。”
听了她的介绍,一直沉默不语的米莉娅立刻露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这几天的病症的确极大的损害了她的健康,她现在看上去依旧十分虚弱,只是精神状态非常好。我几乎有些怀疑她的精神好得有些过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对制酒的原料表现出那么大的兴趣。
“你说的这种果子,哪里能找到?”米莉娅问。
“这里许多地方都有啊,而且很多,你经常能见到的。比如说……”
我并没有太大兴趣去听两位女士的交谈,更主要的是,这时候,在场地中央已经有人自发地发起了一场摔交比赛,这自然比水果的产地更能吸引一个男人的注意力。现在正站在场地中央的胜利者,是一个光头的土著男子。他身上的肌肉就像是由模具铸造出来的一样,每一块都结实得像石头一样。他刚刚轻松地战胜了一个其他部落的勇士,现在正双手指天,大声向周围的人搦战。
“我来了!”这时候,一个上身赤裸,下身穿着重装步兵军裤的士兵站了出来。他看上去三十上下的年纪,看上去虽然不如他要挑战的对手强壮,但赤裸的胸口和后背上都布满了伤痕,另有一番男子汉的气概。
“朗斯,如果你给重装步兵团抹黑,就不要再当中队长了,回去干你的小队长去。”在他身后,达克拉非但没有阻止的意思,反而大声为自己的部下加油鼓气。摔交,这本也是粗野奔放的士兵们最喜欢的消遣活动之一。而健硕的大块头达克拉正是这项强壮者的游戏最积极的拥护者。
看见上场的是个外族战士,原先的胜利者有些意外,而后变得格外欣喜。他粗犷地大叫着:“太好了,异族兄弟,看看,多强。”大步走上前来。片刻之后,两条壮汉搂抱在了一起。他们相互间猛烈地撞击,就像是两座山在碰撞,迸发出吓人的声响。竭尽全力的两个人都圆睁着双目,把牙齿咬得咯咯响,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对方撂倒。尽管圣狐高地气候温暖湿润,但冬末春初的夜晚仍有几分寒气,即便是已经习惯赤裸上身的主人们有的也在身上披上了一层兽皮或者是毛毯。可正在搏斗中的两个壮汉肯定没有感受到丝毫的寒冷,因为他们都已经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颗的汗珠从他们的身体上滑落,把他们脚下的泥土都染成了深褐色。
猛然间,那个土著大汉腰间一发力,似乎是想把朗斯举起来。朗斯奋力把身体向后仰,不想让对手得逞。没想到,他的对手远比看上去要狡猾得多,忽然反过来向前一推,用力把朗斯压倒在地上。
人群沸腾了。看到自己的勇士胜过了异族的战士,无论我们的感情多么亲密,那些土著居民都不会掩盖自己的骄傲。而我们的士兵们则有些灰头土脸,为自己同僚的失手感到面上无光。
胜利者把朗斯拉起,用他并不太标准的通用语大声说:“异族兄弟,强壮,很强壮!”朗斯虽然输了,但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愉快。他喘着粗气拍着那土著战士的肩膀,毫不扭捏地大声承认,“你,厉害,比我强!”看到这两个异族的勇士如此友好,场地间的气氛更热烈了。正如我所猜测的,无论是对于骠悍的土著居民还是对于勇敢的士兵,这种剧烈的搏斗比赛都不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只能让彼此间相互更加了解,也更加敬重。
“让我来试试,看看我们的兄弟到底有多强壮!”朗斯刚走下场,好胜的达克拉就站了起来。他三把两把脱掉上衣,一边用力拍打胸膛,一边大喊着走上前去。我们的战士们立刻欢呼起来,一时间,类似“达克拉中校最强”、“达克拉中校必胜”这样的口号从会场的各个角落传来,一些快嘴的士兵已经开始给土著居民描述达克拉在战场上和摔交场上的英姿了,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曾在达克拉手中吃过苦头。
达克拉的左腿略跛,那是他在达沃城下的旧伤造成的。这一点小小的缺陷不但没有让他吃亏,而且几乎让他沾了点小便宜。他的行动让对手很不习惯,异于常人的重心移动屡次帮助他从对手的强攻下挣脱出来。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两条巨汉用自己坚硬的肢体为“强壮”这个词汇做着最好的诠释。那异族的勇者抱住达克拉的左腿,屡次尝试着把他顶翻在地,而达克拉则牢牢抱住了他的腰,无论对手怎样用力都岿然不动。同样的,当达克拉试图发力掀翻他的对手时,那强健的大汉也总是有办法挣脱困境。两个人就这样紧密纠缠在一起,不仅是凭着自己的肌体,也是依靠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斗志搏斗着。达克拉的对手必是个了不起的异族勇士,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人在和壮汉达克拉摔交时能够坚持这么长的时间。
经过很长时间没有结果但颇费力气的对峙,土著战士终于开始脚步踉跄起来。达克拉从右侧紧搂住他的腰,用力地左右摆动,让他的双腿来回不住运动着,希望能够在对手运动的过程中找到破绽,让他失去重心。终于,他等到了一个好机会,那土著男人在移动的过程中右腿的脚踝在左脚上轻轻绊了一下,上身一个趔趄。达克拉不会放过这个难得战机,他重重地踏出右腿,垫在对手的左侧,然后全身向左猛一用力,终于,那个强壮的武者无奈地倒在了地上。
“你很强,几乎比我还要强!要不是前面摔过几场,我没那么快赢你。”获得胜利之后,达克拉友好地伸出手去,把自己的手下败将拉起来。
“了不起!好汉!强壮!强壮!”土著勇士顾不得擦去脸上的灰尘,由衷敬佩地对达克拉说道。
“强壮,强壮!好汉,好汉!”达克拉哈哈大笑,用同样的话语回敬自己可敬的敌手。
一旦走进摔交场,达克拉不尽兴就不会轻易地离开。不久之后,他完美地证明了自己成为重装步兵统领的资格。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达克拉都比他的对手们要强一些,但更重要的是,从格斗经验上来说,久经战阵的达克拉远比他的对手们丰富得多。我猜他第一个战胜的对手已经是这个种族中摔交的佼佼者了,在那之后,达克拉又接连战胜了六、七个高大的对手,但这都没花费他太大的工夫。虽然已经大汗淋漓,他看上去并不疲惫,呼吸也一直非常平顺,倒像是刚刚活动开了手脚。一开始,主人们还在为他们自己的勇士欢呼鼓舞。可到了后来,达克拉的杰出表现彻底征服了他们,让他们转而为自己喝彩起来。最后一场比斗,达克拉甚至一只手抓住对手的裤带、一只手抓住脖颈,把他高举过头,绕着篝火走了一圈,然后把他轻轻地放在地上。火焰在他背后燃烧,阴影模糊了他的脸,却让他的轮廓看上去格外高大明亮。他这时候看上去就像是一具不可战胜的天神,骄傲却又理所当然地将胜利紧握在自己的手中。
达克拉的强壮为他赢来了山崩海啸般的欢呼声,这声音直到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都没有停歇。尚武的主人们纷纷端起酒碗来到强壮的战士面前,满怀敬意地向客人献上诚挚的祝福。一些被打败的勇士们甚至凑过去抚摩达克拉壮实的双臂,似乎是在惊叹一个人的身体里怎么能够蕴藏着如此惊人的力量。
遗憾的是,这个最强壮者的酒量并不像他的肌肉那么强,没过多久,他就满脸红紫,舌头打卷,身体好象被飓风吹过一样摇晃不止。就算是这样,我憨厚耿直的朋友也没有拒绝任何一个友善的敬意,他不断拍打着眼前的人的肩膀,用走了音的腔调大声说着“强壮,强壮;好汉,好汉;干杯,干杯……”我怀疑他是否看得清楚站在眼前的人,因为当几个年轻貌美的少女羞怯地向他敬酒时,他也是这样拍拍对方的肩膀,说两句“好汉”,然后一饮而尽的。这让那些十分仰慕他豪迈的英雄气概的少女们无比尴尬,天知道他是怎么才能把这些腰肢纤细、唇红齿白的异族年轻女性和“好汉”这个词汇联系起来的。
终于,随着众人的哄闹,达克拉终于轰然倒地,烂醉成了一团软肉,再不复刚才的豪勇。就算醉倒在地上,他还不忘“强壮”“好汉”地乱叫,惹得我们友好的主人一阵善意的微笑。米莉娅担心他喝得太多会有损健康,专门上前查看了一下。见他没有什么问题,就找来两个士兵把他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