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好的战士啊,你们知道吗?最让他们羞辱的是,他们原本不用死的,是你们的无能无耻害死了他们……”
眼看尊贵的子爵阁下的面孔已经难以辨认了,我们忙把失去了理智的卡尔森拉开。拉开他的时候,我依稀从他粗大的嗓门里听到了几丝啜泣的声音,心里一阵困惑……
“难道这个粗鄙懒惰的家伙,也曾经……”
彼特舒拉茨伯爵忽地抱住弗莱德的腿,大声哭喊着,打断了我的疑虑:“放我走吧,求求你们了。我不想死啊,放我走……”
弗莱德强忍住掐死他的冲动,大声质问:“你走了,你的士兵怎么办?你的人民怎么办?”
“他们早晚会死的!”子爵歇斯底里地大叫,此刻哪里还能从他身上看到所谓的贵族风度,“城里只有两千不到的士兵,温斯顿人足有一万,他们早晚都会死的,我不想跟着他们一起死!”
“无耻!”罗迪克狠狠地在他脸上吐了口唾沫。
“我是懦夫,我怕死,谁不怕死?我把这位子让给你,我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你,你放我走吧。”他边说边把身上的印鉴、委任证书、家族徽章什么的都掏了出来,撒泼一样抛在一边。
“我不想死啊……”
我们都愣住了,谁也想不到这家伙撒起泼来像个女人一样,这么一来我们还真是拿他没有办法了。难道让我们真的杀了这个没用的蠢材吗?
这个时候,我们对自己的前途茫然无知:留下继续我们的军旅生涯?失去了指挥官的城池一触即溃,无异于送死。难道说要离开吗?我们又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一群失去编制的散兵游勇,多半会沦为盗匪或是被以逃兵罪论处。我们已经逃窜了几乎半个国家,谁也不知道下一个落脚点会在哪里。
弗莱德拣起地上印鉴和证书,犹豫了一下,对我们说:
“朋友们,在我们面前有两条路可选。”
这世上有一些人,他们的身上似乎有这样的一种特质,让人信任,让人安定,让人在无可奈何的时候愿意依赖他,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他。毫无疑问,弗莱德正是这样的人。
在过去时间里,我年轻的朋友屡屡证明了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几次三番将我们从毁灭的边缘拯救出来。我们对他的尊敬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名义上的领袖卡尔森。是的,卡尔森是个好军官,但那仅仅是在战场上,他只有战斗的经验,弗莱德却有带领我们走出困境的智慧。甚至连卡尔森自己也开始有这样的自觉,悄然开始了转变,默认了原本自己下属的领导。
现在,我们正在望着他,期待他的决定。
“第一,我们离开这个随时可能会崩溃的城市,继续逃亡,保住我们的性命,就像……就像我们的子爵大人一样。”他踢了踢脚下的胖子。
臃肿的子爵鼻腔中发出不屑的“哼”声,他显然把我英勇的朋友当成了和他一样逃避责任的人。
我们的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虽然我们并不像子爵一样对这个城市负有什么责任,但一想到“像他一样”的离开,就难免让人涌起厌恶的感情。
“但事实是,离开了这里,我们将再也无处可去。我们会是一队逃兵,就算没有人会追究我们的身为逃兵的罪责,也会把我们送到随便哪一个靠前的战场上。在我们英明的指挥部领导下,我们不愁没有机会送命。”
“第二,我们留下来,不是作为一个士兵去送死,而是作为一个将军去赢得一场胜利。”弗莱德的声调猛地高了起来,脸上洋溢着异样的光辉,热情地望向我们。
我们都没有反应过来,迟疑地看着他。
他摇晃着手中的印鉴和证书说:“这座城市有稳固的防御措施,有两千经过训练的士兵,有将近四万的人口,如果指挥得当,我们完全有可能赢得胜利。起码,我们有这个机会,我们的生死在我们自己手中。其实这很简单……”
他抽出了黑色的“墨影”,手一挥将它插在地上,高昂起头,看着我们说:
“只需要打赢一万人就够了……”
第三卷:水火 第二十七章 窃城的领袖
今天,坎普纳维亚城的军营里传出了集合的号令。我不知道这是多长时间以来的第一次守备军的全体集合,这些军人似乎早就忘记身为一名士兵的素质,用了超出规定十倍都不止的时间才算集合完毕,而且队列站得歪歪斜斜,让我们这些只当了不到一年的新兵也看得直皱眉头。
守备军们惊讶地发现,今天站在营地高台上的,不再是原先那个耀武扬威的胖子了,而是几个身着简单铠甲的年轻士兵。当然,卡尔森例外,他已经已经不能算年轻了。包括基层军官在内的士兵们在队列中交头接耳,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已经不由得他们思考了,弗莱德已经站了出来。他手持城主的印鉴和证书,大声宣布:“士兵们,我是这座城市的新主人,弗雷德里克卡古德里安子爵。”
他说的不完全是假话,事实上,急于逃命的子爵阁下并不介意在短时间内完成一个正当合法的手续,声明自己因病需要离开坎普纳维亚城休养,并取消自己子女对坎普纳维亚城的继承权,将自己家族对坎普纳维亚城的拥有权合法转让给刚上任的守备军官弗莱德等等。除此之外,他还不得不写下一份供认自己临阵脱逃的证词供我们收藏,以避免今后他对我们的报复——按照他胆怯又愚蠢的表现来看,我想我们是看不见他报复的那一天了。但确切地说,弗莱德说的也不完全是真话,他的子爵爵位就纯属子虚乌有。但律法规定,只有有爵位的贵族才有资格行使城主职权,我们并不介意在生死关头稍稍欺瞒一下德兰麦亚并不健全的法律制度,用这种方式窃取一座城市。
弗莱德的话并没有引起很大的反响,士兵丛中发出这样的声响:
“集合我们只是要通知这件事吗?”“我们已经知道了,解散吧。”
底层的人们并不介意谁是自己的统治者,他们更关心自己今晚的饭食和明天的衣饰。他们所要的并不远大,只要能给他们饱暖,他们就愿意听从你的召唤。遗憾的是,并不是每个统治者都了解这一点。
“我知道,你们并不关心我是谁。但是,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和你们生死有关的消息。”
瞬间,喧闹嘈杂的声音消失了,台下安静的能听到一根针落地的声音。生死相关,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中,没有人会对这样的消息无动于衷。
“两天后的清晨,我们的敌人,温斯顿人,将会袭击这座城市。”
台下顿时一片混乱,每个人脸上都显露出慌张的神色,有的人绝望地叫喊,甚至有人当场就哭泣出来。关于温斯顿人残暴凶猛的传说已经太多了,多到足够瓦解守备军的战斗意志。就让他们暂时地精神崩溃吧,现在崩溃,总比看见敌人之后再崩溃要好的多。
“你们中会有逃兵,今天晚上就有,”台下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弗莱德趁机继续他的讲话,“或许不用今天晚上,就在散会之后,站在我眼前的士兵或许就连现在的一半都没有了。”
士兵们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弗莱德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一些人的脸悄悄地红了起来,他们已经比自己的战友们率先动过当逃兵的念头了。
“逃跑的人能活下去,再活三个月,或者五个月。你们能够回到家中,和老婆孩子见最后一面,然后等到温斯顿人再杀上门去。到了那个时候,你们还可以逃,抛下你们的亲人朋友,就想这次你们抛下你们的战友一样。”
“我允许你们逃跑,但你们总有逃不掉的一天。到了那一天,行走在这片土地上的将全部都是温斯顿的杀人禽兽,你们早晚会一个一个死在他们手里,而且,和那些拼死战斗过的人们不同,你们会连捞回本钱的机会都没有,你们就要死在他们手里了,并且搭上老婆孩子的命!”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台下的渐渐安静下来了。士兵们开始认真地听弗莱德说话,有的人在远处听得不是很清楚,甚至偷偷移动到近处来听。
“现在有一个机会给你们,你们可以不用死,也不用逃。”
“我们该怎么办?”台下有人喊。
“你应该为你的问题感到耻辱。你们不只是士兵,你们是群战士,你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就应该是战斗!你们手里有剑,难道还要乞求敌人像狗一样饶恕你们吗?”弗莱德的声音里带着愤怒的力量,在台下传播着一种异样的气氛。
“我们打不过他们。”有人乱哄哄地起哄。
“是啊,他们太强大了。”
弗莱德皱了皱眉头。一支军队中并不害怕出现几个怯懦的人,怯懦的人在人群中多半不敢表露自己的看法,他们对别人的负面影响其实非常有限。在大多数情况下,怯懦的人反而更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而成为在战斗中表现出色的人,罗尔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最让军官头疼的,是一些足够聪明大胆而又喜欢和上司唱反调的人,他们往往在士兵中很有威望,并习惯性地以和上司唱反调来显示自己的勇气和不同。他们是士兵中意见领袖,有时候甚至能够起到比强大的敌人还大的破坏作用。
弗莱德指着一个高大魁梧的士兵——他是刚才叫得最响的一个人——让他出列回答问题。
“你和温斯顿人交过手没有?”弗莱德大声问。
那士兵的面色有些扭捏,“没有。”他晃动着身体懒散地回答,在周围的士兵中引起了一阵轻微的笑声。
“没有,长官!”弗莱德面色一变,大声呵斥道。
“没有,长官!”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立正回答。周围的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我和他们交过手,我杀死过不下三十个温斯顿人,他们中最强壮的大概和你差不多。”
士兵们发出不信任的嘘声,的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相信像弗莱德这样一个年轻俊美的少年,在战场杀人的时候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我可以证明给你们看。”弗莱德作了一个手势,我递给那高大的士兵一柄剑。
“攻击我,尽你最大的力量。”弗莱德大声命令,那士兵迟疑着,缓缓地将手中的武器刺向弗莱德。
他为自己的迟疑吃到了苦头。弗莱德用刀鞘荡开刺来剑刃,瞬间靠近这士兵的身体,接着用右膝阴险地顶在了他的胯下。那士兵惨叫着将两条大腿并拢在一起,无力地跪倒在地,然后打起滚来。台下的士兵面面相觑,都没有想到看上去文弱秀气的新长官出手居然如此狠毒。
过了好半天,哀叫声才停止,那士兵挣扎着站起身来,努力用剑撑住身体,布满血丝的双眼仇恨地盯住弗莱德,当然,大腿自膝盖以上的部位仍然牢牢地并在一起。
“你没有服从命令,士兵。我要你尽全力攻击。”弗莱德高傲地训斥着处境悲惨的受害者,甚至连正眼都没有看他一眼,“你随时都可以继续。”
“啊…………”受到侮辱的仇恨蒙蔽了那受伤士兵的双眼,他不再考虑当众杀死长官的利害关系,很好地执行了弗莱德的命令。尽管胯下的不适让他的脚步踉跄,但他冲上前来的速度仍然很快。他手中的长剑全力挥砍,希望用自己强健的体格压倒弗莱德瘦弱的身躯,为自己所受的伤害复仇。
弗莱德没有给他第二次机会,在迅速又精确地躲闪过袭来的长剑之后,“墨影”坚硬的刀鞘狠狠捅在了那士兵的小腹上。剧烈的疼痛瞬间抽干了这高大汉子的力量,他再次滚倒在一边。如果说刚才胯下受到的重击让他惨叫不已的话,这一次惨痛的教训更让他只剩下呻吟的力气了。
台下传来震惊的叹息,弗莱德文弱的外表和强大的力量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而台上士兵痛苦的哼哼让这种反差变得更有说服力。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如果刚才捅在他小腹上的不是钝头的刀鞘而是锋利的剑刃的话,那士兵已经是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了。
弗莱德对自己造成的震慑效果很满意,他轻蔑地看着倒在地上的失败者,大声向大家宣布:“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温斯顿人并不比他更难对付。”
人群开始涌动起来,那可怜失败者的不堪一击给每个人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弗莱德的刻意引导下,他不自觉地就成了温斯顿人的替代品,瞬间冲淡了在人们心目中温斯顿人强大凶悍的形象。人类好胜的自尊心很容易使自己产生幻觉,将自己替换到弗莱德的位置上。我猜台下一定有不少人潜意识中都在想:那么一个瘦弱的年轻人都可以将温斯顿人轻易地打败,我为什么不可以?
弗莱德并没有忘记帮助自己完成这一转变的手下败将——尽管他的帮助未必是出于本心——我英俊的朋友走到他跟前,撤下刚才高傲的神色,友好地扶他起身,并拍去他身上的尘土。
“你叫什么名字,士兵?”弗莱德问他。
“洛克伦,长官!”他显然并不习惯当众和一个高级军官如此亲密地对话,有些尴尬和慌乱,尤其是在刚刚出丑之后。但我看得出,如果说第一次的打击让他感到受到了侮辱的话,那么第二次被打倒在地已经让这个强壮自负的大汉对弗莱德生出由衷的敬意,这可以从他谨守士兵的礼仪看得出来。
“你的家在哪,洛克伦?”弗莱德柔声问道。
“邦克城,长官!”洛克伦把原本就挺直了的胸脯又往上挺了挺。
“邦克城,已经沦陷的邦克城?”
“是,长官。”洛克伦眼圈一红,潸然泪下,“我的父母和老婆现在都没有消息了。”
“打起精神来,小伙子。像个男子汉,不要垂头丧气的。”弗莱德说到“小伙子”的时候,我暗暗好笑。这个高大壮实的士兵满脸络腮胡子,少说也有二十六、七了,居然被二十不到的弗莱德称作“小伙子”,总有些不伦不类的。
“只是暂时失去联系,不会有事的。有朝一日咱们打回河对岸,有你一家团圆的一天。”弗莱德大声安慰着伤心的士兵,“但首先,我们得守住这座城,打赢这一仗。”
洛克伦猛然抬起头,挺直了身体,大声喊道:“把狗娘养的温斯顿人扔下河,打赢这一仗!谁敢不听长官号令,我洛克伦第一个跟他拼命!”
原本懈怠绝望的军队终于爆发出必胜的信念和勇气,士兵们充满战斗的渴望,高声叫喊着:“必胜!”向高台围拢过来。
我们在台上也都忘情高呼起来,并没有因为参与了整件事的谋划而显出一丝的冷静。弗莱德不仅成功地点燃了士兵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