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西就是一个非常注重“地利”的军人。
他可以通过水镜观察城堡周围的地理环境,但水镜的视野毕竟有限,一副详尽的地图是非常必要的。
奥黛丽雅把餐盘放在茶几上,给空茶杯添满柯西挚爱的红茶,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静静的在一旁看他工作。
过了许久,柯西终于从全神贯注的绘制工作中解放出来,端起茶杯啜饮一口,发觉早就冷掉的茶水居然变得温热适口,这才发觉奥黛丽雅在旁边。于是,感激的冲她微微一笑。
“不好意思,我错过了午餐。”
“快点吃吧,饭菜还热着呢。”
“你不一起吃吗?”
“我已经吃过了,你吃饭的时候,我可以欣赏一下这幅地图吗?”
“当然可以,但是请别用画家的眼光来看,因为我对绘画技巧一窍不通,只求精确的复原地理概貌。”
奥黛丽雅看着地图,微微笑道:“就算用画家的标准来评价,这也是一副无可挑剔的好图,咦,你用炭笔在图上画了四个圆圈,是什么意思呢?”
柯西忙不迭咽下一块烧鹿肉,兴冲冲的解释道:“是四家邻居,也是四个潜在的敌对势力。”
“邻居?我没发现附近有人居住啊。”
“当然不是人类,亲爱的天使小姐,我指的是聚居在奥特洛城堡附近的四支魔族部落,我打算为这些好心的邻居做点什么,我的意思是……征服它们。”
“征服乃是魔王的天职,我对此并无异议,但是只凭我们两个人的力量,会不会有点太勉强了?”奥黛丽雅谨慎的提出异议。
“不、不需要你出手,我要独享征服者的荣耀,奥黛丽雅,你只管看好戏就行了。”
奥黛丽雅错愕的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是细看地图。
上面注有说明文字,四支部落分别是“鳞甲狼的巢穴|”、“刺麋之泉”、“杀人蜂树林”和“半龙沼泽”。
看到这里,奥黛丽雅再也忍不住了。
“你是认真的吗?据我看,这四支部落,你一个也对付不了。半龙沼泽里有上千半龙人,随便一个都有接近三级的力量,单打独斗都很困难;鳞甲狼和刺麋也有二级力量,而且喜欢集团行动,单枪匹马与之对抗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杀人蜂虽然是一级魔兽,但数以万计,倾巢出动遮天蔽日,所过之处没有生灵能够幸免,你怎么会异想天开打它们的主意呢!”
柯西放下茶杯,笑着说:“半龙族的力量太强,暂且不用管它,至于其它三族,我在今晚日落以前就能全部收服,你敢不敢跟我打赌。”
“赌什么?”奥黛丽雅不服气的挺起线条优美的胸脯。
柯西用一根指头挑着茶杯把手,悠然道:“如果我赢了,今后泡茶时你要记得多加一羹匙酒。”
奥黛丽雅脸一红,知道自己的小花招被他看破了。他担心柯西喝酒太凶,有损健康,所以泡茶的时候总是比他规定的标准少加一些甜酒。
“怎么,你不敢吗?”
“当然敢!你如果输了怎么办?”奥黛丽雅凶巴巴的反问。
“爱怎样就怎样,给你当一辈子奴隶也行。”
“你真的这么自信?”
“这件事已经很清楚了,我是必定会赢的。”
奥黛丽雅狐疑的盯着他,心想:我自问已经很了解他了,可是为什么他总会有办法让我大吃一惊呢?
柯西看到奥黛丽雅眼珠乱转,立刻警告:“记住,你只准旁观,不许偷偷使坏拖我的后腿。”
奥黛丽雅噗嗤笑了,娇嗔道:“真是的!无论我想做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她和柯西有一个共同点,说好听点叫做“好胜心强烈”,说难听点就是“为了赢可以不择手段”。
“现在是午后一点钟,离日落还有不到四个钟头,你的征服计划打算从哪里开始?”
“就从这里。”
柯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圆盒,放在桌上。
透明的玻璃盒里盛着一只拇指大的蜂,正在嗡嗡叫着乱撞,想逃出牢笼。
奥黛丽雅认出这是一只“杀人蜂”,被这小东西蛰一下,轻则中毒昏迷,重则当场死亡。魔山藏龙卧虎,高级魔兽比比皆是,但谁也不敢招惹杀人蜂。
这小东西报复心强,一旦触怒它们,会被发疯的蜂群追杀到死。
想想看,铺天盖地的蜂群涌上来……连天使也会吓得夺路而逃。
在奥黛丽雅纳闷的目光注视下,柯西打开盒盖,杀人蜂立刻飞出来,布满猩红绒毛的翅翼在阳光下嗡嗡作响,令人望而生畏。
趴在桌脚下打瞌睡的大王和小王立刻警惕起来,冲着杀人蜂狂吠。
柯西拍拍猎犬的脑袋,让它们安静下来,随即摊开手掌。
杀人蜂盘旋着落在他手心,亲昵的爬来爬去。
奥黛丽雅恍然大悟,轻声说:“你给他下了锁魂咒?”
“没错,现在我命令它把同伴带到城堡花园里来。”
“带到这儿来?你确定?”奥黛丽雅表情古怪,女性的本能使她不敢接近这毛茸茸的小昆虫。
“为什么不?春天到了,我们需要蜜蜂帮助花卉传粉。”柯西一扬手,杀人蜂飞出窗外,渐渐远去。
为了方便观察,柯西在花园里设置了一面巨大的水镜。
水镜的基座原是日晷,他在里面注满清水,用来观察杀人蜂群居的小树林。
这里有上百个蜂巢,以一窝五万只计算,总数超过五十万只杀人蜂盘踞在这片林子里,天气冷,杀人蜂害怕暴风雪,不敢出远门采蜜,只靠蜂巢中积攒的蜜糖省吃俭用的度过漫长的冬季。
这时柯西的小间谍飞了回来,在蜂巢里大跳八字舞,告诉同伴,离这不远的城堡里有一大片盛开的熏衣草花田,可以供大家吃个饱。
杀人蜂本来就没什么高明的智慧,听到同伴说有吃的,那还不争着去,一瞬间倾巢出动,直扑奥特洛城堡。
其它巢里的杀人蜂看到同伴出动,立刻明白,只要跟着它们就能找到食物,赶忙追上去。
就这样,几乎所有杀人蜂都出动了,在“间谍”的带领下,通过敞开的城堡大门,一直飞入走廊。
它们可没想到,走廊两头的门已经被柯西悄悄锁上,变成一个死胡同,蜂群被关在里面前进不得,后退不能,没头没脑的乱撞。
就在这时,走廊尽头的大门突然敞开,阳光斜射进来,带给蜂群一线生机。
刺鼻的、带有樟脑气味的浓烟从门外涌入走廊,熏得群蜂晕头转向,接二连三的跌在地上,仿佛喝醉了酒,没有一丝力气。
同一时间,大王和小王也忙碌个不停,叼着一捆捆接骨草、樟脑树枝和蛇麻子丢进火堆,柯西守卖力的扇着扇子,把呛鼻的浓烟驱赶到走廊里。
不出半个小时,杀人蜂群在麻醉烟雾的袭击下全军覆没,走廊的地板上堆积了半尺厚的一层,它们大多数没有死,但是已经被熏得飞不动了。
柯西大摇大摆的走进去,一面通风换气,一面下咒,收服群蜂。
杀人蜂的数量实在太多,哪怕他下咒的技术已经无比熟练,仍然费了一个多小时才告成功。杀人蜂渐渐回复了活力,除去少数被熏死的,剩下的数量仍然极为巨大,柯西没有时间,也不可能数的清。
奥黛丽雅对他这一手佩服的五体投地,主动帮他在花园里搭建蜂房。
从此,杀人蜂群就搬家到城堡花园,按照柯西的指令授粉采蜜,绝不伤害城堡内的居民。
杀人蜂的蜜糖是绝佳的美味,可这并不是柯西收服它们的主要目的。
半数蜂群被派往麋鹿之泉,袭击栖息在那一带的刺麋部落。
刺麋这种动物柯西已经很熟悉了,既有鹿科动物的灵巧敏捷,奔跑起来快如疾风,也有刺猬的特点,浑身长刺,剧毒无比,危急时刻还可以把身上的毒针当做箭矢射击,五十步以内百发百中。
然而天生万物,总会给它找个克星。
成群结队的刺麋不怕猛兽,不怕凶禽,唯独害怕杀人蜂。
杀人蜂的体型很小,刺麋很难射到它们,它们却能钻到刺麋身上,避开毒刺,狠蜇皮肤。
因此刺麋看到蜂群过来,立刻相互报警,朝相反的方向撤退,打算等蜂群经过以后再回来。
然而出乎预料,蜂群穷追不舍,一直把它们赶到奥特洛城堡的吊桥前。更可怕的是左右两侧的树林里又有大群杀人蜂乌云一般涌出来,迫使它们只能选择进入城堡这一条路。
显然,这是柯西早已做好的布置。
刺麋列队逃入城堡,立刻追悔莫及──
深厚吊桥突然悬起,前方等待它们的是乌云蔽日似的杀人蜂群……
群蜂四面合围,刺麋纷纷被蛰伤倒地,四肢麻痹动弹不得──这是蜂毒发作的必然效果。
柯西透过水镜向蜂后传递指令:凡是受伤倒地的刺麋,不许再行攻击。那些蜂后再把他的命令传递给战斗中的群蜂。
柯西自己可以直接指挥普通的杀人蜂,但是数量实在太多了,实在指挥不过来,而蜂后自有一套神秘的方法,可以同时向所有子民下令。
杀人蜂群就好比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柯西是总指挥官,蜂后们则是他的下级指挥官,分别领导一个连队,负责执行他所下达的战术命令。
在柯西的眼睛里,没有数十万计的杀人蜂,只有分割成数十个战斗集团的连队,这些连队就是独立的生物,连队的行军运动就相当一个生物的行走或奔跑,他不用管具体某一只杀人蜂在做什么,只要牢牢的控制住队长(蜂后)就行了。
因为他的队长很清楚,自己连队的某一只杀人蜂正在做什么,应该做什么。
如果哪一个连队出了问题,他就责罚队长,队长再去抓具体犯错的那些战士。
只有用这样的眼光去审视战场,才不会感到满眼都是人……自己人和敌人都分不清楚,简直抓不到北,轻松愉快的指挥大规模战役──简而言之,这就是为大将者的眼光。
围猎刺麋的战役,如柯西预想顺利进行。
其间有几头特别强悍的雄刺麋,突破蜂群围堵,试图冲入街区。
奥特洛城的街区都很大,如果真让它们藏进去,再搜捕就麻烦了。
柯西这时候果断的祭出“魔王之手”,把夺路而逃的刺麋打倒在地。
他没有杀死它们,这些强悍的家伙,将来会成为刺麋中的小队长,成为他赖以运作整个兵团的下级军官。
那些被打倒在地的刺麋也很费解。
为什么明明四周没有敌人,自己却莫名的被打倒了?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重重的压在身上。
为什么锋利的刺甲不起作用?难道对方不怕毒刺?
疑问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但是它们很快就放弃弄清真相的企图──在被魔王之手击中的同时,柯西已经在他们身上下了锁魂咒。
这些被收服的刺麋返回战场,用悦耳而独特的鸣叫劝说同伴放弃抵抗,归顺魔王陛下。一小部分刺麋真的放弃了抵抗,趴在地上,低垂着头纳降,因为那些发令的刺麋,正是本家族的首领。
红日西斜的时候,五百多头刺麋终于全部归顺。他们以毒草为食,本身血液里就有剧毒,对蜂毒的抵抗力很强,被蛰伤后只是暂时的麻痹,并不会造成重伤。
柯西趁热打铁,让所有的雄刺麋出列,编成三支百人队,由三头最强壮的雄麋的带领,突袭鳞甲狼的巢穴。
余下的雌麋编成预备队,以防不测。
其实对于刺麋这种以远程攻击为主的魔兽来说,头上的鹿角并不是主要杀伤武器,雄刺麋力气大,但敏捷性逊于雌刺麋,整体战斗力相差无几。
柯西没有让雌麋去打冲锋,不是出于战斗力考虑,而是发现一部分雌麋已经怀孕,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种族延续的角度考虑,他都不愿意让这些“准妈妈”去打先锋。
在战场上,如何快速准确的估算兵力,是指挥官必须掌握的技术。
东方的兵法书中记载了一种通过调整编队来快速计算兵力的方法,还编成了口诀──
三人同行七十稀,五树梅花廿一枝,七子团圆正半月,去百零五便得知。
柯西学过这种方法,但这只能计算己方的兵力,对敌人就没用了。
他只能通过目测一只鳞甲狼的体积,以及狼群所占的地面空间,来估算总数。
狼群在山坡上铺展开来,覆盖的面积比刺麋兵团小不了多少,估算下来,总数超过三百头。
这个数字,大大超过柯西的预料。
他没有料到鳞甲狼的数量会这么多。
任何自然环境里必然存在族群的平衡,否则就构不成完整稳定的食物链。
以奥特洛周边的林区而言,刺麋吃草和树叶,鳞甲狼吃刺麋。
刺麋的食物来源有保证,鳞甲狼则不见得每次都能成功猎获刺麋。
因此鳞甲狼的数量应该为刺麋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才合理,但是现在看到的狼群,数量超过预计太多了。
柯西很清楚,如果还按照预定的战术作战,他能赢,但会损失一百头以上的刺麋,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好在他保持着一个学院派出身的将领的好习惯,在制定A计划的时候,永远不会忘记准备一个B计划。
许多草莽出身的将领,作战只凭经验和随机应变,极少做第二手准备,他们喜欢主动控制局面,往往能迅速崛起,凭着勇猛立下战功,但是持续作战和被动应变的素养则远不如正规军校毕业的将领。
纸上谈兵历来被人诟病,但是不上战场的人可不知道,纸上的东西并不全是空话。
好比后备计划,十次有九次是写在纸上根本用不到的,可是万一需要它的时候,有没有这一张纸,区别可就大了。
B计划的发动者是杀人蜂群。
在原定计划中,杀人蜂群并不参与对鳞甲狼的作战。
因为狼身上厚厚的甲胄,恰是蜂针的克星,绝不可能刺穿,况且杀人蜂──包括大多数飞行作战单位在内──的耐力并不好,经过刚才对刺麋的战役,它们都累坏了。
柯西让蜂后从各自的连队里,选择一批体能的保持最好的工蜂,从灌木丛中突然杀出来,自狼群三分之一处予以截断,反向包围。
这样一来,狼群就被迫分成两个集团,
两百头鳞甲狼继续追赶且战且退的刺麋部队,阵地朝着山坡方向延展。
狼是短腿动物,平地上跑的很快,但是登山就远不如刺麋了,况且刺麋是在柯西的指挥下朝三个方向扩散,维持着最佳的战术纵深。
狼群在山坡上跑得很辛苦,不知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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