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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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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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的人,他衣衫褴褛,头发蓬乱,抱着一把大大的吉他。他抬头冲我微笑,我使劲挥了一下手中的桃花。

覃忽然转身问,你在干什么?

我微笑着说,没什么。

啊,覃是没有错的,有错的是我,是我一开始就彻底背叛了企图用一生爱我的人。

蝴蝶(5)

结局

蓝天,还有阳光。

小蝶从高处慢慢地坠落,白色的衣服飘呀飘起来,就这样,飘了起来。

小蝶渴望像蝴蝶一样,像那些美丽而虚伪的生物一样飘落。她想那是快乐的,快乐是一种下坠的感觉,那种从高处坠落还未及地之前那一段可以自由挥洒的时间。小蝶和众人一起,淡漠地观赏着早已存在却只能在瞬间发生的死亡。

一座高楼前。小蝶躺在地上,流了很多的血,染红了白衣。她长发遮住了脸,仿佛倦了,再也飞不起来,再也不愿看见阳光。

人群惊叫着围了上去。

人群之外,一个女孩在不远处静静地站着。我们看见她的怯寒的背影,她在人群之外茫然地看着人群。

女孩回头笑了。

她赫然就是小蝶。

士兵卢伟(1)

和士兵卢伟相遇的时候,我二十一岁,他十九岁。

他是北方人,到南方去当兵;我是南方人,到北方去念书。

早春的空气还是兀自冰凉,山上微微地开了一些零星的野花,单薄而倔强。卢伟拉着我的手,和我一起爬上山顶。他把一路上看到的花儿摘下来,交到我手中。我们手拉着手,看着山下罩着雾气的湖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傻笑。卢伟说我唱个歌给你听,然后就唱了。居然是首情歌。他五音不全,还带着北方口音,让我又吃惊又好笑又羞涩,也就抿了嘴忍了笑听着。现在回想起来,卢伟的那个年龄,是作诗的时候。而他的感觉来得简单和蒙昧,就好像剽窃了一首平淡无奇的流行歌。我说,这首歌我没听过,你唱个别的给我听。他却赧然,说,我只会这个。

很久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忽然在北京的出租车上又听到这首歌。我才知道这首歌原来是黄安写的:与你相逢,就像在梦中,明明知道不可以……这样的歌琅琅上口、平淡无奇。我却固执认为,是卢伟单独为我而作。

卢伟是太行山人,初中尚未毕业,虚报年龄走了后门才当的兵。在部队里他年龄小,只好先当养猪、种菜、用大锅做饭的炊事兵,后来被首长看上才当了小车兵。还被送到了党校学习文化,说是培养干部。若是复员,也不至于沦为出租车司机。卢伟心思简单,也就懵懂地去做前程大好的美梦。而我那时已经准备拿到两个学位,可能读研,也可能出国。卢伟喟叹,你要那么多学位干什么。我说,是啊,还不如分一个给你。

我想当律师。卢伟说。

我说好,但我知道他当不了律师。

记得初遇当晚,在屋里给好友写信,说北上途中,偶遇一男孩,相貌清俊,眼睛狭长,仿佛有光和水波样,笑起来,眼角溢出都是年轻和风情,虽说好看得让人吃惊,却也让人惴惴然,怕是太过好看,反倒不像有福之人。

现在想起来,我暗中担心卢伟,自己又何尝有福。我初遇卢伟,脸如圆盘,圆润丰满,可是也保不住多年之后的瘦和憔悴。

刚开始时,总是赖在女生宿舍传达室里等卢伟长途。八百多号人用同一个分机,响一个接一个,却都不是找我。一等就是两个小时。

好不容易打了进来。他说,家里在乡下攒钱盖房子,给他将来娶媳妇用的。

我就想和他并头做了恩爱的夫妻,说,不知道你们家里会不会喜欢我。

他就说,只要我喜欢的,他们就喜欢。

我说,我为你专门写了一首歌,把你的名字写在里面了,叫《芦苇船》。

他说,好听吗?

我说,好听,我的朋友都说好听得很。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聊了四十分钟,我终于忍不住吞吞吐吐地问:你说,我,嗯,算不算,你的呃——女朋友?

他在远远的那一头,爽快地说:当然是了。

我便高兴起来了,一心一意地织围巾,要做他的女友。

在城市的公共汽车上看到窗外刺眼的阳光,飞扬的尘土和喧嚣的人群,我总是由衷地想念我的男友卢伟。他1米78,高且瘦,空军基地最英俊的小车司机。毋庸置疑我是他的女友,我们理应相爱。

那一年,我总是趁着假期或者逃课,坐一整夜的火车去找卢伟。我记得特快车的票价是一百五十元,对我而言,是异常昂贵。我总要想法去打一些零工,才有可能买到一张南下的车票。

我在他的部队。他若开车去了,我就在女兵营房里恶补言情小说,一天四本,看得一颗心怦怦乱跳。隔不久就要用免费的公家电话给他打传呼:你阿姨让你速回。看见他回来,就高兴得一直笑。而他总要和所有人都敷衍过了,才肯过来和我说话。

我穿又宽又大的衬衫,还打着补丁,胡乱屐一双大拖鞋。

他皱着眉:像丐帮帮主。

我大喜,说,像黄蓉不好吗?

他说,我说的是洪七公。

他喜欢我散了长发穿短裙子。他喜欢坐在湖边,把脸埋在我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或者是索性什么都不说。

他给我买花。我嗔道,给洪七公买花做什么。他不吭声,我知道,他要我要。

那时生病也是甜蜜的。他带我到医务室打针吃药,苦口婆心,像哄小孩:你不打针怎么会好呢?

晚上他送我回营房。那间屋子原来是仓库,灯早就坏了。他帮我喷清香剂,把窗户关了。我把花插在一个喝水的搪瓷杯子里。他看我上了床,盖好毯子,又忍不住来抱我(炫;còm书)。我起身迎他。两个人在黑暗中摩挲拥抱,难分难舍。

良久。我说,你该走了。

他方才放了我,转身出去,轻轻带上门。

当听到楼下汽车的引擎声,我从床上跳起来,光着脚跑到走廊上,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朝我年轻的心上人挥手——再怎么恋恋不舍,他终是不能在夜里留在我身边。

那时候,正值青春年少,情意有了,欲也有了,偏偏守了规矩和禁忌,都只怕轻浮了对方,不敢试那纵情恣意的一回。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只觉得生生难为了那一场萌动的春情。

而没有消融过欲望的爱情,如何可以长久?若是有了变故,老天并不要来问我。

士兵卢伟(2)

有一次午夜到了卢伟的城市,他没有来接我。我呼他半日,他姗姗来迟。

当我看到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责怪他。

忍不住去抱他。豁然间是非明了:他不爱我。

驽钝如我,一定要来讨一个结果。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

他期期艾艾地说,他们见我和你在一起,都笑话我。

不由得气馁和心痛:别人怎么看,对他竟然如此重要。

他们说,你怎么会看得上当兵的,无非是骗人。

我拉起他的手,柔声道:卢伟,我怎么会骗你?他们无非是瞎说罢了,我们不去理会他们,好不好?

我把给他买的感冒药和巧克力,往他手里塞。又兀自欢喜地说了去:等我大学毕业,你也复员了,我不留北京了,来这里和你一起过。我到单位去当技术员,你还是开车,两人一块过日子,将来结婚,好不好?

他不说话。

我用手指勾勾,示意他附耳过来。

他低头,我冷不防地亲了一下他的唇。

他要抓住我,我就大笑着跑开了。

那一次,城市下雨。卢伟已经有了女友,和他一个单位的女兵。上次到武汉来看他,就看见那个女孩一边吊在自个儿的男友身上,一边用眼睛斜看卢伟,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说俏皮话,忒轻薄。

而我已经决定不去怪他。

这个男孩笑起来,是一派的天真而温柔。当时两个人蜜意浓情,我不由得调侃,你们太行山的男子,都像你这般好看的么?

他掩不住地骄矜,说,不如我好看。

我怪他吹牛,却也甘心去相信。倒不是真的爱他美貌,只是固执地相信他有不同于常人的天真和善良。不然,怎会爱我这般面容如水的平凡女子?

爱又如何?终于要散,要忘记。

我写卢伟,并非无端。旧式的南方女人,对感情总是慎之又慎,后来规规矩矩地交了男友,也是要敦厚而殷勤的。说好了一生相守,家长都见过了,两方无话,只等挣了钱结婚。好不容易在心里腾出空地来容这个陌生的人,磕磕碰碰地在一起,最终还是免不了舍我而去。爱与不爱,都不肯来过问于我,一片经营的苦心也是白费。想起那时追着卢伟苦苦地问:当年究竟喜欢我不。大街上华灯彩绘,人来人往,卢伟蓦然止步,反问我说,喜欢不喜欢,又能怎样?我顿然而悟:白白上了那么多年学,反不如没念过几本书的士兵卢伟来得智慧和明了。

于是舍了牵他衣襟的手,说,我走了,这次去了,断然不再回来找你。

这种说法,无聊得像时尚杂志里的故事,而卢伟卑微的身分和际遇,我粗疏的文章笔法,总是不够浓烈也不够清隽,所以无论如何,都无法赚得那一笔丰厚的稿酬了。年轻的时候终归只是年轻,能奢望换得些什么呢?卢伟只是小小插曲,带了点单薄的萧瑟,连入梦流连的资格都不够。深秋时节,穿了嫣红的高领毛衣坐在屋中,就自以为温暖,不肯去理会外面难得的阳光了。

九三年(1)

小侠:

我活了一大把年纪,第一次被人称为“女侠”,这充分肯定了我的江湖文凭,令我青史留名,好不得意!行侠仗义乃人人得以为之,小侠真是过奖了。不过如稍做改动,将“女”改为“大”,而称我为“大侠”,我想更加名副其实。至于你,就不要吹嘘你的“义气”了。君一去杳如黄鹤,令我日日凭栏,望穿秋水!

高三不好过,整个是“寂寞开无主”。老同学个个忙着考大学,都不来信了。我一个人是“凄凄惨惨戚戚”。幸亏看了一本《绿野仙踪》,真是好玩死了,里面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术士啦,女巫啦,矮子精、咆哮鬼、玻璃猫,方块野兽、剪纸小姐、抽烟菜刀,还有一个花里胡哨、疯疯癫癫的碎布姑娘。因为她是用各种最鲜艳的碎布拼起来的,所以稻草人一看见就爱上了她,说她是他“所见的最漂亮的人”。我也做了一个碎布娃娃,不过她好丑!

我们屋一个女生极其讨厌历史老师,昨晚我领着一堆女生躲到他的宿舍窗户下鬼哭狼嚎地唱《唐伯虎点秋香》,吵得他改不了作业,气得大叫:阿飞——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明天早操看我点你的名!我们都乐坏了。

体育课打乒乓球,不慎踩扁,乃掷至临桌男生脚下,大呼小叫:“踩扁了,快赔!”遂白赚一球。真是高兴。雷声过,大雨来。端坐教室,屋顶雨漏不止,置一搪瓷杯子于脚下,听滴水滴答,强于听台上老师聒噪。自习则拿出梁实秋之《槐园梦忆》,封面敝旧,书中数页倒装,我的脑袋亦时正时倒,好不费劲也!

星期天上街逛去,见三位华服少年,我附耳同伴“此君子也”。未几,君子之一从我车筐里取出钱包。我转身和颜悦色地说:“那是我的眼镜。”他颇是尴尬,只好还我,还笑着搭讪:“你原来是近视的吗?”我便语重心长地说:“是啊是啊,若你拿走了,我怎么上课,怎么考试啊!”他意犹未尽,大有结拜江湖之意,我昂首乃去。想我第一次和江湖大佬打交道就如此老道,莫非真的是当“大姐大”的材料?得意半天。

前几日,有幸当选团代表,前往校会开会。开会乃肉食者谋之,与我本无干系。但转念一想,可以不上自习而大看梁实秋师,也是赏心乐事,遂欣然偕书前往。待某长者念完冗长之“工作报告”,为表示民主,乃问:有意见乎?举手。我暗地寻思,民主权利此时不用,更待何时,率先大鼓民主掌声,顷刻掌声雷动,使报告圆满通过。又一议程为“选举”。某女发选票,低告我:莫选我!我大乐:偏选你!于是将候选名单尽数删去,单留此女芳名。作恶心切,脸露奸笑,黄牙毕露。拍照者不失时机,以为这是体现民主的最佳镜头,乃快门摄之,我收起嘴脸已是来不及。不日照片巨幅悬于学校之咽喉要道,为实行民主之典范。往视,如嫫母重生,无盐再世。好事者趋之若鹜,识我者不辞劳苦前去瞻仰,则哂笑之,说我局部地区非常朦胧,报当年被我百般揶揄之宿仇也。

自习课上,历数江湖轶事,为博小侠一笑耳。吾须提高警惕,莫让老师发现。非胆小也,高考逼迫也!



三两快活,五毛开心,外加一勺辣椒酱!

93年5月7日

大侠:

忍不住给你写信,因为我现在很难受,牙痛、流眼泪、流鼻涕、鼻塞,确切地说,我病了——感冒、发烧。屋里就我一个人,大家都出去上自习了。我也想看书,但是头痛,只好就这么呆着,给你写信,能让我觉得好些。我尽量把字写得端正些,不写那么潦草的信了。

昨天还好好的呢。下午睡午觉起来,大家兴致挺好,叫嚷着去画画,于是五个男生背起画夹,穿着拖鞋,跨上车往西南小区去。在午后的阳光下,穿着拖鞋骑着车逛来逛去,嘴里随意地哼唱,真是快活!我穿着你给我寄来的那件T恤,让风吹得衣摆飘飘,说不出的惬意。

西南小区有许多红砖小楼。我们在一个小树林里停了车,弯腰看了一会儿地上两窝蚂蚁打架,然后开始画画,微风中雪白的槐花不停地落在画纸上,让人想起“籁籁衣巾”的句子来,可惜没有“牛衣古柳卖黄瓜”,只有“大褂单车卖雪糕”。

这么好的天气,这么好的环境,可惜我的画画得不好,有点烦。直到最后一幅,才画得比较满意,于是收拾东西凯旋而归。

这页信纸怎么搞的,莫名其妙有个洞,想是让你看见下一页。刚才竟没注意,得小心翼翼绕过它,害怕我写的话从那里漏走。

好了,那一页翻去了,这一页好好的。

晚上去吹箫,看到大家都吹得很好,可我还是什么都不会,真让我有点沮丧。看来我真是缺少音乐天赋,既然如此,以后不勉强自己去学音乐了。我自己不会没关系,你可以唱歌,吹黑管给我听嘛,你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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