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含糊其词地说:“我们……我们昨天夜里去了诅咒神殿一趟。”
“你们真有本事,我埃尔莎真没错看你们。”埃尔莎一指那个一动不动的小喇嘛,问:“这个是谁呀?你们的朋友吗?”
朋友?谁认识他呀。
“算是吧。”对于那个小喇嘛,我心里是怀着一份歉意的。
这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就这么给傻乎乎的嗨呀弄来了。人也不知怎么了,是不是在搬运的过程碰坏了,整个一个植物人。
我这个内疚啊,我都不敢给人家送回去。
我目光躲闪间,猛然与蒂莫西的目光相撞。只见他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小喇嘛,半天眼睛都没眨一下,难道他们认识?
大概是察觉了我的目光,他才转过脸,对我笑笑:“多谢你们这些好心人了,要不然我恐怕就是不死,也被斯蒂芬那个疯女人折磨疯了。”
斯蒂芬曾经带我们去地牢,参观过他的惨状。我以为他会怀恨在心,连同我们也一起憎恨起来。谁知他的胸怀却很不一般,不愧是南越的封疆大臣。
接下来的两天风平浪静,在这两天里我们试图弄醒这个木偶一样的小喇嘛,可就是在他耳朵边放一张鼓,他都听不见。叫他不应,用针扎他,也没反应。除了皮肤摸起来还有点温度,我真不知道它到底是人,还是皮偶(他不是木偶,这一点我可以肯定,他身上没一个零件,看起来象木头。)
蒂莫西除了闭目养神,整天都不发一言。我们几乎都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没有了那种所谓的疗伤圣药,他的腿恢复得很慢。赫顿不得不天天往外跑,给他购买药材。蒂莫西本身就是大诅咒师,自然精通药理,虽然他配制的药远远不如那种圣药,但伤口也一天天好转起来。
过了两天,赫顿兴冲冲地跑进来说,城里安宁了。诅咒神殿突然撤消了缉拿令。
这是怎么了这是?
是因为我们偷了他们的《万咒书》,让他们意识到我们强大的不可思议的力量,还是斯蒂芬突然良心发现,想起了弗雷德是她哥哥?
这应该不可能啊。
蒂莫西为了感谢我们救了他的老命,特意摆下一桌酒席,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意。
用吃,来答谢恩情,似乎在任何一个地方都通用。
如果我没看过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鸿门设宴,笑里藏刀这些典故,我还真会为蒂莫西的厚意,流下一滴感激的眼泪。
可我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不是?
就算是个棒槌,被斯蒂芬耍了以后,也要长个心眼了。
喝酒吃饭时我多了个心眼,直接把饭菜塞进一个黑洞洞的小空间去了。
至于那些饭菜去了哪儿,会不会在某个时候,下一场热气腾腾的牛排雨,我管不着。
我还没有控制它们去向的能力。
酒宴上主宾畅饮,甚是欢畅。只是斯特曼吃着吃着,忽然扑嗵一声倒在桌子上,鼾声大起,他居然睡着了。弗雷德也哈欠连天,眼前眼皮就撩不起来了。
果然有问题。
我抢先一步,扶了扶头:“我的头好晕。”直接趴桌上子。
蒂莫西是大诅咒师,他想配个安眠药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赫顿兄妹的反应截然不同。赫顿显然是知道的,见我们倒下,嘿嘿直笑,而埃尔莎则大惊失色:“他们这是怎么了?”
蒂莫西脸上露出一丝冷笑,道:“埃尔莎,你还不明白吗?我们蒂莫西家族,要想崛起,就着落在这些人身上。埃尔莎,你也该长大了,多向你哥哥学学,不要天天喊打喊杀。凡事要多动动脑子!”
“你们这是忘恩负义!爸爸,如果不是伊莎贝尔他们,你现在还在那恶女人手里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埃尔莎愤怒地尖叫:“你怎么能够这么忘恩负义,过河拆桥。”
“报恩?那要看什么人了,如果是普通人,我也就罢了。可他们是什么人?是可以换取我家族最大利益的人!”蒂莫西教训道:“这样的机会,要是让我放过了,那我才是千古罪人!”
“你疯了吗?爸爸。我们家族早被那个恶女人打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还有谁能改变我们的命运?难道你打算跪拜在莲花女的脚下,恳求她的宽恕?你认为她会因此放过你吗?”
“我没那么傻,请求她的宽恕,我也从来没想过。那个贱女人,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一心想置我于死地。这个,我心里清楚。”蒂莫西忽然一笑:“只可惜,诅咒神殿不是她的。”。
埃尔莎瞪了赫顿一眼,道:“爸爸,难道哥哥没有告诉你吗?瓦齐尔达喇长老已经死了,现在诅咒神殿是莲花女的天下。蒂莫西家族已经完了,不要再妄想什么利益!”
“不,你错了。孩子,你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少了。”蒂莫西脸上浮出一抹诡异的笑,他肯定、确定地说:“瓦齐尔达喇根本没有死。”
“可是……,父亲,我亲眼看见白额傀儡虎咬掉了他的脑袋。”
这次,连赫顿也疑惑起来。
“瓦齐尔达嘛不同啊,做为多年的朋友,我太了解他了。他是继宗佛之后,唯一一个达到了圣界的人。”
“你是说……”
“不错,灵魂不死。”蒂莫西缓缓道:“这是继承宗佛之位必备的条件。不过,他即便找个人夺魂取舍,在短时间内也难以把生命本源溶入躯体。我真正的法宝,不是他,而是他。”
我微微把眼睁开一条缝,只见他指的竟然是那个一动不动的小喇嘛。
赫顿难以置信道:“这……这个小喇嘛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蒂莫西哈哈大笑:“他是整个南越帝国的主人,你说他能做什么?”
“什么?”赫顿大惊失色,语无伦次道:“您是说,他是宗……宗……”
“不错。他就是宗佛。”蒂莫西掀起那小喇嘛的袈裟,我这才看见那个小喇嘛赤裸的身体上画满了朱砂图案。蒂莫西笑道:“我不知道宗佛怎么会在灵魂出窍时让申公豹封住了他的躯体,也不知道怎样才能破解这个法阵。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请到东龙的炼金术士,一旦破解了这个法阵,就是宗佛的救命恩人。那时候,只要他老人家张口一喝,莲花女和那些乌河之众还不做猕猴四散?”
震惊。我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嗨呀偷来的小喇嘛,竟然是南越帝国的至尊。
“弗雷德是莲花女的哥哥,伊莎贝尔是西荣国的公主,一人在握,四方束手。这是老天助我蒂莫西家重建辉煌。”
余光流转处,我看见了嗨呀,这个圆滚滚的小东西也假装被药倒了。等我目光移过去,它立刻冲我挤挤眼。
这个小东西,比我还会装。
“好了,把他们关到屋里去。我要去找几个老朋友,在这之前,你要把他们看好了。”
赫顿有点胆战心惊地望望沉睡中的斯特曼,说:“父亲,他们不会突然醒来吧?”
“不会。我这药,足够让他们睡三个时辰。倒是你,”蒂莫西忽然想起了什么,看了看埃尔莎:“我的女儿,让我放心不下呀。”
“爸爸。”望着蒂莫西诡秘异常的目光,埃尔莎一声惊叫,一道黑色的光环笼罩了她,她顿时象阳光下的雪人,渐渐瘫软了下去。
“你放心,我的孩子,这只是一个让你手脚无力的诅咒。对你的身体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蒂莫西很“慈祥”地笑了一下,说:“你最好不要试图通知你那些北冰半兽人朋友,否则我可不能担保那些肉眼看不见的生物,会不会在你身体里繁殖,从而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第三十四章好一个恋旧情的山姆
这个世界是奇妙的,让你永远意想不到的。
蒂莫西那种老奸巨滑,老谋深算的人,却有埃尔莎这么一个性情豪爽,直来直去的女儿。这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蒂莫西一走,埃尔莎就开始闹腾,一会儿让赫顿把她的诅咒解了,一会儿说要方便,把赫顿弄的没脾气。
但你有千条计,他有一条法。
赫顿就是死活不理她。要论武斗,赫顿不如埃尔莎。可要论脸皮,埃尔莎就差多了。
赫顿先把斯特曼用绳子捆了,又来捆我。
他也是太大意了,直到我伸出手近距离放了一个闪电术,他才明白过来了。
可已经太晚了。他两眼一翻,头发唰地一声竖了起来,呈拖把状,昏迷过去。
“伊莎贝尔,你没事?”
“我当然没事,不然谁来救你?”
我指了指斯特曼:“你能不能解开他们的昏睡状态?”
“这个容易,不过我可没办法解救自己。”埃尔莎垂头丧气地说。她也练过诅咒,不过没有赫顿精通。她更喜欢直来直去的斗气,在她看来用诅咒害人太没劲,面对面砍人才是人世间最爽的事。
“这个也很容易呀。”我嘻嘻一笑,用凝水术聚了一个大水球,哗地倒在赫顿身上。
赫顿被冷水一浸,睁开眼,瞳孔里出现了我的影子,顿时一缩,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想跑?没那么容易。
我又用一个电击术,蓝光的光弧在他湿透的衣服上乱蹿,他又一次全身僵硬地倒在了地上。
“你再跑啊,看看我的风刃能不能追上你?”
不等他说话,我嗖地放出一个风刃,贴着他的头皮扎入地上。
赫顿刺猬似的头发,从中犁出一道青色的头皮,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二分头。
赫顿脸都白了,尖叫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我没有想杀他,我要的是威慑,我蹲下去,笑着说:“那要看你合不合作了,解除你妹妹的诅咒,再解开我手下人的毒,这你可以办到吧?”
“可以,可以。”他忙不迭地点头。顿了顿,又不相信地追问:“我救了她们,你真的肯放过我?”
人不同,思想就不同。
一个人亏心事做多了,总以为别人会和他一样心歹、心毒、心黑。
我当然不会杀他,我只是在他治好埃尔莎、弗雷德、斯特曼之后,给斯特曼使了个眼色。
斯特曼一拳把他打昏了而已。
这里肯定不能再呆了。只是我们来到恒多罗的城门口,才发现城里的戒严虽然解除了,但城门口的把守却很严。门口的石墙上贴着绘有我们图象的通辑告示,门口被尖锐的鹿角分正两个通道,成群的士兵正在一个一个盘查过路人。
这可怎么办?硬闯肯定是不行的,虽然我们也能闯出去,但我相信,诅咒神殿绝不会就此罢手。在这大街小巷,不知隐藏了多少诅咒师和喇嘛。
就在我一策难展的时候,忽然传来霍德管家的声音:“伊莎贝尔大人。”
我转身一看,只见一个车队正停在不远处,山姆正坐在马车上向我招手。
不对呀,按理说,我们大闹了诅咒神殿,山姆应该被牵连才对,毕竟是他带我们入殿的。
可如今,他却意气风发地站在这里。从他脸上,看不出一点沮丧。
这是怎么回事?
想归想,我的脚步可没有停留。毕竟这时候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与其想,不如问。
我可不认为这个草包少爷能耍出什么花招?
“山姆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这还用说,当然是为了等你了,我的小美人。”山姆又恢复了最初见到我时,那色迷迷的德性。
我朝他的车队打量了一下,依然还是一群陌生面孔,虽然一路走来,我却和他们没什么交集,能认出的人实在不多。
这时一个弓箭手正在向我张望,撞上我的视线,马上转向了别处。
我有那么可怕吗?
“伊莎贝尔,你可把我害苦了。”山姆说:“要不是莲花女深知我洛克威尔家族的底细,我真要被你们拉下水了。幸好莲花女不是不明大义的人,她说这件事我的功要大于过,毕竟是我带你们去的神殿,不然她还真难见到你们。只是偷走宗佛和万咒书,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一点。”
说着,他向我们打量了一下,诧异道:“怎么?宗佛怎么没被你们带来?”
宗佛在埃尔莎那儿,她去找她的北冰半兽人朋友去了。有了鹰身人这个飞行器,她想出城,显然比我们简单的多。
这些,我当然不会对山姆说。
这个人,我还真是信不过。尽管我们相处了那么久。
“你怎么知道宗佛和万咒书是我们偷的?”
“嘿嘿,你当我是傻子吗?”山姆的笑容不象傻子,象白痴:“宗佛和万咒书可从没离开过诅咒神殿一步,可你们一来,他们就不见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说的也是。我点点头,盯着他问:“那么山姆少爷,你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啊,我可是一个恋旧情的人。”山姆委屈地说:“伊莎贝尔,你也太小看我了,你以为我会怎么做?告密,还是真的把你们抓起来?不,不,我山姆可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信。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就是那样一种人。
“好了,好了,上车,我带你们出城。”山姆在我注视下似乎有些慌了,一挥手:“快点,别让人看见。”
我、斯特曼、弗雷德上了车,好在这辆马车比我雇的那辆大的多,装四个人绰绰有余。
我向山姆伸出了手:“弗雷德带的那个袋子啦?你不会忘了拿吧?”
“怎么会?”山姆尴尬道:“你不说,我还真差点忘了。”
袋子里除了衣服和钱,最重要的就是那张传送卷轴了。那可是斯特法诺当年救了一个炼金术士,才换取了他的空间法阵,制作出来的。虽然只能传送一个人,但这可是救命符。
别的可以不要,但这个一定不能丢。
车队到了城门口,看守城门的那个小统领还想撩开帘子,往马车里望,却被霍德扇了一记耳光。
“干什么?你看清楚通碟,这可是封疆大臣洛克威尔家的车。这样的车,你也敢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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