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味道才足够好。”
苏赫一把抓起叶倾咬了一口的兔子腿,恶狠狠的咬下一大口,含糊不清的道:“我苏赫,不但是草原之王,还会征服你们大梁,到时候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苏曼哑然失笑,她偏过头,看着身边这个蛮人王子,只觉得这厮此时看来,竟然也颇为可爱,她轻笑道:“想吃烤兔子,何必征服整个大梁,只要把我家的厨子抓过来,不就成了?”
苏赫一愣,面前的少女偏着头,篝火映照的她脸颊泛红,带着浅浅的笑意,如同冬日枝头第一朵盛开的梅花,明明不是多美丽的女子,偏偏令人惊艳。
苏赫又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兔肉,雄心勃勃的叫道:“好,下次就把你们家厨子抓过来,嗯,不光是你们家厨子,皇宫里给皇帝老儿做饭的厨子,也统统抓过来!”
叶倾忍不住抚掌而笑:“好好,有志气,此法甚妙,就这么干了!”
不远处,苏赫的几个下属鬼鬼祟祟的凑到了一起,看着篝火旁的那一对年轻男女,一个个眼中露出了暧昧的神色:
“头真是傻了,你看那火堆都快灭了,他也不知道添柴。”
“这算什么,你们没看到王子连这女人吃剩下的食物都吃了!”
一帮人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
篝火挪开,苏赫把自己的披风解下,往地上一铺,一个简单的铺盖就做成了,叶倾老老实实的躺了进去,她永远不会跟自己过不去。
紧接着,一具火热的年轻男子的身体就从后面贴了上来,叶倾闭着眼,轻声道:“我们大梁是礼仪之邦,未婚男女,在成亲之前,是不可以相互触碰的。”
顿了下,她的声音越发轻盈:“你说,我发上的金钗能有多利?会不会一下刺穿我的喉咙?”
下一刻,那年轻男子的身体自发的向后挪了去,感受到热源远离,叶倾心中哀鸣一声,只用双手揽住了肩膀聊以取暖。
转眼十天过去,只要再如此行进五日,就可以脱离大梁边境,进入北部草原地区。
苏赫等人也渐渐放松了警惕,一个个的眼神望着北方越发热切。
眼见没有追兵的半点痕迹,叶倾又日渐憔悴,苏赫便令众人放慢了行程,他的新娘,进入他的部落时,必然是要光鲜亮丽,让众人一览大梁太子妃的风采的。
叶倾坐在篝火旁,接过苏赫递过来的干粮,只吃了一口,就吃不下去了,这些天,每日里除了打猎来的猎物,就是自带的干粮,一口青菜都没有吃过,她真心快到极限了。
不过,瞥了一眼旁边一脸担心的苏赫,她的目的,也快到了。
叶倾把手伸出去,在篝火上烤着,轻声道:“苏赫,这些天你也看到了,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人,我们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这十日来,叶倾有空就潜移默化的给苏赫展示自己的生活,那种奢华的,对于富贵的猜想永远只限于喝一碗豆浆倒一碗豆浆的升斗小民无法理解的,真正的贵族生活。
这一次,终于成功的让苏赫闭上了嘴巴。
按照叶倾的描述,除非征服大梁,不然他永远无法让身边的女子,过上和以前一样养尊处优的生活。
第128章 以堂堂正正之势,碾。
北方苍州的胭脂米,南方湖州的山核桃,西北漠州的红枣和葡萄,东南海州的凤梨和椰枣——叶倾平日里吃的用的,遍布整个大梁,全部都是各地最好的出产。
征服大梁?除非他先统一了草原,而暂时,苏赫自知,他的部落虽然强大,却也仅仅是草原之上最强的部落之一,还远远达不到震慑诸部的地步。
故而,苏赫沉默了。
叶倾瞥了眼苏赫,知道自己一路来的潜移默化已经收到了效果,现在,她准备进行最后一步。
叶倾轻笑着开了口:“苏赫,你把我擒回去,也不过是多了一只金丝雀,关在笼子里,也许还会因为水土不服而死掉——”
苏赫咬牙瞪了过来,显然那个死字刺激到了他的神经,眼前的少女连日来,一日比一日憔悴,已经让他惊心不已,这个死字,让他宛如惊弓之鸟,真是再受不得一点打击。
叶倾恍若未觉,成败只在此一举,她酝酿这么多,只为了这最后的一锤定音,“哪怕我能活下去,你为了让我生活的锦衣玉食,也会让你的族人们不忿,令你失去头领的威严——”
苏赫沉默了,这个女子,实在是聪敏,每一句都让他无法反驳,如果说,叶倾在大梁的花销,已经堪称奢华,若是想要她在草原也维持同样的生活,甚至说,降低数个档次,那苏赫需要付出,也可称为天价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大梁最次的茶砖,估计也只有驿路两旁卖大碗茶的才会用,一块茶砖,撑死了三四十文钱。
但是这样一块茶砖,运送到了草原,却至少可以换取十只成熟的羔羊,又或者一匹正当壮年的骏马,相差足足百倍的价格。
哪怕把叶倾的生活保持在最低水准,苏赫的部落也会背负上沉重的负担。
苏赫瞥了叶倾,看着她明显消瘦的脸颊,心中一阵刺痛,偏偏这一位,又是货真价实的金丝雀,一点苦头都吃不得!
叶倾注意到苏赫阴沉的脸色,心中暗笑,其实这一路以来的憔悴,她是有意为之。
她平日里的生活的确如她所言,吃的用的,穿的戴的,确实是大梁顶级出产,但是她本人,却绝非吃不了苦的。
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当初成为皇后以后,身体发福,失了梁平帝欢心的时候,为了减肥,什么苦头没吃过,她曾经一天三顿都是清水煮苦瓜,那东西,她是一边把苦胆都吐出来一边逼着自己吞下去的。
那种苦都能吃,粗茶淡饭,也就不算什么了。
叶倾却不得不这么讲,不得不这么做,如果她的家人不是身处梁京,如果她不是大梁太子妃,那跟着这蛮子去草原见识一下也未尝不可,但是现在,她没得选择,她必须回去!
回到大梁,等着姓高的来迎娶她!
叶家一家老小的性命,都系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一切如叶倾所愿,苏赫开始思考起把这位高门贵女带回草原的后果,这位骁勇善战的蛮人王子彻底陷入了两难之中。
叶倾轻叹一声,声音温和的开了口:“我知道,草原上的人生活很苦,丰美的草原就那么几块,草原上的部落却多如牛毛,还有少则数十,多则上千的狼群,盐是那么珍贵,只有头领才可以奢侈的使用,茶叶价钱那么贵,却不能不买——”
随着叶倾的诉说,她没有发现,苏赫的眼睛越来越亮,如同夜色里的狼眼,紧紧的盯着她。
苏赫嘴唇动了动,他发现,这女子什么都清楚,什么都了解,甚至不用他开口,她就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
这真是一块稀世珍宝,他真的不想放走。
如果说,第一次想要得到她,是因为那几匹罕见的汗血宝马,之后被她的弓箭本事惊艳到,之后不甘大梁皇帝的指婚,掳走太子妃还是赌气的成分更多,那这十天朝夕相处,真是令他惊艳了。
他毫不怀疑,把这女子带回到他的部落,有她坐镇后方,他绝对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征战四方。
苏赫犹豫的心情逐渐坚定,这女子,就是他的王妃!
叶倾却在此时轻声低语,传到他耳中却如暮鼓晨钟,“你想不想你的族人过上大宋子民一样的生活?冬天里穿的暖暖的,守在火炉边上,火炉上坐着一大锅烧的喷香的米粥,手里捧着一杯香浓的奶茶——”
每一个字,都如同魔鬼的低语,美好的让人忍不住堕落,每说一句,苏赫就着迷一般轻轻点头。
他所追求的,不就是部落强大,自己的族人不会在因为酷寒的冬天而冻死,不会因为食物不足而被迫冒着风险去劫掠么!
叶倾轻轻的笑了起来,终于说出了魔鬼的条件,把一份让苏赫无法拒绝的盟约放到了他面前:“如果我成为了大梁的太子妃,或者更进一步,成为大梁的皇后,那在大梁,你就将拥有一个强而有力的盟友,这一切,都会成为现实。”
苏赫怔怔的看着她,叶倾偏过头,一脸的风轻云淡,酝酿了这么久,她终于开出了自己的条件,剩下的,就看苏赫的选择了。
恰如她做孝贤皇后时的为人处事,她的所作所为,全部是阳谋,以堂堂正正之势,碾压诸敌!
苏赫的牙齿发出了格格的响声,这少女明明羸弱无比,为什么这一刻,看上去却如此强大,为什么她描述的前景那么诱人,为什么他明知道这女子的话没有半点可信之处,却还忍不住去相信她!
半晌,他终于开了口,嗓音低哑,似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你说的,可是真的?”
叶倾笑了,这一刻,她知道自己胜利了,“当然是真的,我回去以后,就会派张鸣和你联系,先开通一支商路,保证你们部落的盐茶供应。”
顿了下,她轻描淡写的补充道:“张鸣,就是在京城被你绑起来的那个。”
苏赫忽然如同一只被针扎了的皮球,一下泄了气,这女人,竟然从京城被他绑走时,就已经开始布局了!
若她随意提一个人,他不知晓,自然辨别不出她所言真假,那张鸣却是亲眼见过,倒有几分胆识,且她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还要保住那张鸣的性命,可见确是她心腹之人。
苏赫再无话讲。
他猛地站起身来,一转身,再也不看眼前少女,生怕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出手把她留下,他低沉着嗓子吼道:“巴兰!把这女人送回梁京!”
众多骑士俱都一脸吃惊的转过头来,显然不明白,马上就要回到草原,为何首领会发出这样的命令来。
苏赫却无意解释,只超前走了两步,拿起鞭子狠狠的挥舞了两下,发泄着叫道:“怎么,我的命令也不听了么?!”
骑士中一个年纪稍大,生的颇为沉稳的男子拍马上前,随手牵住了叶倾的马的缰绳,送到了叶倾面前。
叶倾翻身上马,一抖缰绳,拱手笑道:“苏赫兄,后会有期。”
听着身后马蹄声渐行渐远,苏赫终于忍不住回过头来,死死的咬住牙关,看着那单薄的身影骑在马上,逐渐跑出了他的视野,终于爆发出了阵阵吼声:“啊啊啊啊啊——”
“我苏赫,以长生天的名义发誓,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到时候,不管这女人是大梁的太子妃,还是大梁的皇后,他都要把她带回草原!
那时候,他必然已经是草原的王,而她,就是他的王后!
叶倾快马扬鞭,一路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由不得她不得意,能让草原的蛮子主动把人放回来,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虽然她有八成把握,令苏赫主动放了她,到底还是难免忐忑,而现在,一切终于回归到了她的掌握之中,不由起了海阔天空任鸟飞的自由之感。
此时她并不如何着急,当初她离开京城,就已经埋下了足够的后手。
叫张鸣回到定国公府去寻张氏,就是她最大的底牌。
她相信,以张氏曾经身为孝贤皇后身边四大女官的资历,足够她看出眼前形式,知道最要紧的,不是向府里,向宫里求救,而是埋下一切消息,直到她安全归来。
否则,若是消息走失,那她回不回去,都没什么区别了。
巴兰是个非常稳妥的人,他寡言少语,沉默的跟随在叶倾左右,叶倾笑道:“我们等下先找个市集,好好休息一下吧。”
巴兰安静的点了点头,头领叫他跟随这一位的时候开始,叶倾就不再是他们的猎物,而成了他们的客人。
叶倾不免露出欢喜之色来,这十天风餐露宿,顶多早上洗把脸,可把她憋坏了,她双眼微微眯起,盘算着等下定要找一家客栈好生洗漱一番,再狠狠的睡上一觉,酒足饭饱,再慢慢赶路。
啪,啪,啪——
空寂的原野之上突然响起了巴掌声,叶倾猛地勒住了缰绳,眯起眼,前方逆光方向出现了一名骑士,他孤身坐在骏马之上,一身利落的黑色骑马装,阳光为他镀上了一层金边,光芒万丈,宛如神祗。
“卿卿,你可真是悠闲啊——”
第129章 你最了解他
随着他的声音,又有两排骑士从周围的山丘之上露出了头,他们一身墨绿色的斗篷,几乎与周遭的荆棘混为一体,斗篷敞开的缝隙里,依稀可见银色盔甲的闪光。
这两队骑士一露出头,就呈羽翼状分散在了站在路中的高昱两侧,叶倾眼睛一下狠狠睁开,她没有想到,这么短的时间,高昱就掌握了如此强大的武力!
她一眼看出,这两队骑士,绝对是精兵中的精兵!若是她未曾自己脱身,凭借着两队人手,高昱也定然可以在他们逃出边疆前追上他们!
叶倾抿紧双唇,对着身后的巴兰低声道:“跑!快,现在就回头,跑的越快越好!”
巴兰不明所以,草原武士的自尊不允许他在这个时候抛掉叶倾独自跑路,他一抖缰绳,非但没有退,反倒纵马到了叶倾身前,警惕的看向了高昱。
一阵低笑声从高昱的喉咙中发了出来,宛如受伤的野兽的呜咽,让人情不自禁的毛骨悚然。
“敢劫持朕的皇后,你们所有人,一个都逃不了,正好,朕先收点利息吧!”
高昱一挥手,他两侧的骑士右手同时翻起,人人手中现出了一架小巧的精钢弩,下一刻,这数十驾精钢弩同时怒射,眨眼便把巴兰,连同他的马一起,扎成了一个刺猬。
因巨大的惯性冲击,巴兰的马又向后退了两步,才悲鸣一声,轰然倒下。
叶倾死死咬住牙关,高昱野心勃勃,从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皇子,在他眼中,他才是这大梁万里锦绣河山的真正主人,帝王的尊严不容冒犯,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叶倾不声不响的跳下了马,轻轻取下了巴兰腰间的弯刀,这弯刀的刀鞘用纯银包裹,镶嵌了无数精美的宝石,是每一个草原男孩出生的时候,由父亲亲手打造的,刚刚打造出来的刀鞘,通体雪白,之后随着男孩的成长,每一年,都往上打造几颗宝石。
这柄弯刀,就是一个草原武士最重要的宝物。
巴兰因她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