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就咬了下去……
“啊……”她咬得很重,重到陈霄一下子吃痛,叫了出来。
方媛不慌不忙,慢慢松了口,带着轻松的笑容,缓缓道:“盖个章,以后就归我了。”
陈霄盯着她看了几眼,突然把她拦腰一抱,往车里走去。
方媛急道:“轮椅,轮椅……一千多块呢!”
陈霄嘟囔了一句,笑道:“不要紧,你不是都中了五千万了……以后没钱,你就要养我了……”方媛没听清他后面又说了什么,只隐约听到断断续续的几句,什么现盖章,不如去床上盖,什么浑身上下都是你的,随你盖之类的。
可就这些话,也让她脸色绯红,把头埋进了陈霄的肩窝。
整个停车场里,就听到陈霄快速行进的声音,那声音在停车场里回荡,慢慢散开,似乎一直散到未知的将来。
此刻天空繁星点点,想来明天一定是个好天。
冬天快要过去,春天还会远吗?
番外,湮没在时光中的记忆
天气是极热的。
热到连狗都想把一身的皮脱下来,光着身子跳进水池里。
院子里的知了像是疯了一样地叫,你方唱罢我登台,一点儿也不带消停。方媛手里拿着珍宝珠,光着一双小胖脚丫站在树下,抬头看上去。
昨天听隔壁的姐姐说,知了是很好吃的东西,不知道有没有棒棒糖好吃呢?
“归归,你又滴口水!”身后传来魔王哥哥的声音,方媛不由得抖了一下,下意识的把珍宝珠用舌头全舔了一口,这才回头。
“我舔过了……”她眨了眨圆圆的眼睛,指了指手中的棒棒糖,“上面都是我的口水。”
来人沉默了一下,竟然猛地伸手,把棒棒糖抢了过去,恶声恶气道:“你以为这样就能保住你的棒棒糖了?!我不嫌你脏的!”
他竟然把棒棒糖一下子全塞进自己的嘴里,用力的吸了几下之后,才从嘴巴里拿出,塞回方媛的手中:“诺,还你,我也舔过了……”
方媛看着手中的棒棒糖,眼泪转了半天,还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好在陈霄虽然恶劣,但对女孩的眼泪还是没有办法的。见方媛哭出声,他便慌了手脚,连哄带骗的开口:“乖不哭了,明天哥哥给你买二卡车的珍宝珠,吃一车扔一车……”
可三岁的小女孩哪里有数字的概念,仍旧不住地张嘴嚎。
见她这个样子,陈霄极是惊吓,万一被老妈听到了,恐怕他又要吃竹笋炒肉丝了。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正苦恼,却听方媛开口:“魔王……王哥哥,我要吃知了。”
陈霄顿时抬了头,看着郁郁葱葱的树冠……想到前几天吃到的烤知了,他觉得自己也有点馋了。不就是抓几只知了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顿时觉得雄心万壮,一拍胸,豪气干云道:“好,等哥哥我给你抓上千把只来……”说着就想爬,可刚动,却又想到,英雄出征之前,都有美女送行的。
眼睛四下转了转,没发现一个美女……只有眼前的小方媛,勉强算得上一雌性动物。
陈霄挠了挠头,突然一个大跨步向前,一把揪住方媛的领子,狠狠的亲了她一下……在嘴唇上。
方媛吓得一捂嘴,往后退一步,惊惧道:“你刚已经抢了我的棒棒糖了,不能再咬我!”
陈霄瞪她一眼,道:“小丫头片子,懂什么?这个叫吻,叫吻!明白吗?英雄都会亲美女的,虽然你不够美……这样吧,既然你都不是美女,不如和我一起来抓知了吧!”
方媛想了一下,觉得自己亲手抓来的东西可能比较好吃。妈妈不是说过,亲手煮的饭会比饭馆里多出一种特别的味道来。
于是便点了头……
两人便慢慢往上爬,速度慢得让人想到一首经典的歌……“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到一半的时候,陈霄眼尖,看到正前方有一只巨大的马蜂窝……要命了,这再往前爬,不是要捅了马蜂窝?他便在前面停下来,问她:“归归,你抬头,能看到什么?”
小方媛便抬了头,奶声奶气道:“看到魔王哥哥的屁股……”
陈霄囧在当场,半天没说话,只是下意识的空出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屁股……难道他的屁股很大吗?
不过再大的屁股,估计也挡不住马蜂来蛰。陈霄想了一下,又开口道:“你先爬下去吧,等哥哥我抓到了知了,再给你送去。”
他真的是一片好心,可小丫头不理解。
方媛拼了命的摇头:“不,你肯定会在树上把知了都吃完的……”
她当自己是鸟吗?陈霄满头的黑线,还想再说话,却发现两人似乎已经惊动了那窝马蜂。眼见前方的马蜂像是轰炸机一样的冲过来,他想也没想,抬脚就把方媛给踹了下去……她有没有摔伤陈霄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在之后的半个月里,长相可以用“猪头”二字来形容。
在那之后,方媛便搬走了。
他一直记得,小方媛身上淡淡的奶香和她柔软的嘴唇……一直到他上初三的时候。
青青校园的KISS
初三的学生,都是埋头于书山题海之中的。
个个面有菜色,眼神呆滞。有的人甚至连梦里,都是在发了疯一样的做卷子。
陈霄坐在倒数第二排,手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转了笔,听着教室外面知了的叫声,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突然冒出那个胖丫头的样子来。
其实也不能叫突然冒出来,她那婴儿肥的脸时常在梦里出现。这样就导致,从初一开始,自己就拒绝了无数情窦初开的小女孩的表白。真是作孽啊。
他手上的习题早已经做完,可也不想提早交卷,枪打出头鸟这个俗语,他也是知道的。便只看了窗外的风景,想着那小丫头现在已经长成什么模样。
至少不会一眼看不出男女吧?
远远传来吵杂的声音,想必是那群刚入校没多久的初一小朋友。想当年,他们刚入校的时候,也是快活的像是刚刚放出笼子的小鸟。上了初中,就像是已经成人一般,再不是小学生了。陈霄不由得抬眼看去,只见远远走过来的那群女孩子个个穿着纯色的连衣裙,很有窈窕淑女的感觉……虽然身高还是矮了点,不过在古代的话,这些人也快要及笈,可以嫁人了……他都在想什么……陈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有些好笑。
难道他也思春了吗?
刚放下手,却瞥见那人群里靠左边的一个女孩子。扎在脑后的马尾、洁白的皮肤、宽宽的脑门、有些不齐整,但是仍旧秀气的眉毛、乌黑的眼珠、微挺的鼻梁,还有红若樱桃的嘴唇。看上去好看极了,陈霄便有一瞬间的失神。
倒不是因为这小姑娘好看,刚刚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能好看到哪里去?
他是因为……陈霄将笔一放,迅速拿了卷子,走上讲台,甩手交了卷。不理会老师在身后道:“才考了半小时,你就交卷?不多检查会儿吗?”
也不理会同学的惊叹声,径自加快了脚步,赶着那拨人而去。
幸得他腿长脚大,只三两步,还没拐过楼梯的走廊,便赶上了那五个小丫头。陈霄也不顾别人的眼光,一下子冲上前,抓住了先前的小群姑娘,瞪圆了一双眼睛,开口道:“归归?”
那小姑娘倒没有说话,边上另一个扎了羊角辫的小女生开口道:“陈学长,你和方媛认得吗?”她的眼睛已经快要变成漫画里的心心眼,脑中不知道在幻想着什么。
而被陈霄抓在手里的方媛则是一脸的茫然:“你是谁啊?”她努力挣了挣,想是要挣脱他的手,这动作引来陈霄一阵不悦,他用了点力,突然将方媛拖到自己的怀里。对着那小女生点了点头:“她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她。”
现场一片沉默,都不是文盲,这句话……似乎不是什么好话吧?
方媛显然也吓了一跳,抬脸看他:“你……我和你有仇吗?是不是我以前欠过你钱?”她和小时候一样爱哭,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恐怕陈霄再吼上一声,她就会和以前一样“哇”地一声哭出来。
陈霄拧了拧眉头,转了转眼睛,笑眯眯道:“归归,你忘了我是谁了吗?”看着方媛仍旧茫然的神情,他不由得想欺负她……便又道,“我是魔王哥哥啊,常抢你棒棒糖的,忘了吗?”
在方媛即将哭出来的时候,他胳膊一伸,把方媛揽入怀里,然后……深深的吻了下去。
周围小女生一片尖叫,他却一点也不在意。
他就是这样的人啊,要是喜欢了,又何必在意旁人的目光?
只是……
隔了一周回家的时候,老妈的竹尺就揍了过来,理由是老师告状,早恋加猥亵女同学……
步入社会的再见
有一颗星围绕着地球做旋转运动。每隔78年,就会和地球相见一次。现代人管这颗星叫哈雷慧星,而古代人管这颗星叫……扫把星。
方媛真的觉得,陈霄就是这颗扫把星。
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和自己相见一次。
无论自己是搬家还是转校,无论离他有多远,隔一段时间之后,总会再次遇到他。好友董洁静说这叫缘份,她则认为,如果真的是缘份,那也是孽缘。
每一次见到他,她必然倒霉。
也许她这辈子的霉运,都实现在陈霄身上了……
小时候被他从树上踹下来,凄惨无比,于是她搬家……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好死不死和他在一个学校。她被强吻,从此成为同学注意的目光,连考试想作弊都不可能……多亏他已经初三,第二年就考走了。
原以为高中三年都没有遇到他,考上大学之后,也没有遇到他。她便以为,再不会遇到他了……可是,他果然就是扫把星,仍旧出现了……在他出现之后,她的人生立刻有了变化,原本她的导师会是那个柔情似水的英俊男老师,可因为他的出现,她的导师由帅哥变成了老头……
方媛非常想抬头问苍天,她是招谁惹谁了?
她挪了挪身子,往里面坐了坐。可陈霄根本不放过她,挤啊挤的,就挤到了她的身边。几年不见,他现在足足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看上去很结实,应该是耐打型。
陈霄伸了手,放在她搁在身侧的小手上:“归归,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这个样嘛!”说话间,目光还意有所指地落在她的胸上。
我就是A罩杯,你管得着吗?
方媛腹诽,可怎么也没法把这话说出来,想到初中时被他强吻,她不由自主的又往里边挪了挪,想离他远一点。
但她忘了,世界上有一种人,是不知道什么叫无耻的……陈霄根本不为所动,看她往里面挪,竟然还笑出声来:“你还是这么善解人意啊,不过不要紧,不挤的。”
方媛差点把包扔到他的头上去,可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微红了脸,低下头去。
刚要说话,便听到身后有人喊她:“归归,归归。”
回头看去,是自己上大三时交的男友张翔。他手上拿了自己最喜欢吃的麦当劳的甜筒,一头大汗的挤过来。
方媛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什么填满一样,根本忘记了身侧的陈霄,起身便去迎他。等她接过甜筒,张翔便开口:“那人是谁?”
方媛便回了头,看着陈霄正抬头盯了张翔。其实她和陈霄根本什么也没有,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阵心慌……她扯出一抹笑容,有些结巴道:“我小时候的邻居哥哥。”她没有告诉张翔自己跟的这个导师今后的研究赞助都是他提供的,不知道是不愿意还是不合适……直觉就告诉她,别说。
张翔“嗯”了一声,也没多问。只笑了笑,低声道:“我买到《钟无艳》的票了,一个小时以后开,我们快走吧。”
方媛应了一声,回头和陈霄说了声再见,便转身离开。
陈霄坐在椅子上,怔怔地看着自己张开的双手,又慢慢抬起头,望着她消失的方向,半天不动。
原来,她永远不是你
“我想嫁给你。”丁娅一身米色的连衣裙,站在陈霄的面前,脸色微红,手指有些局促不安的在身前轻拧。
陈霄抬眼看她,却被她的神情吸引住了。
她这样的打扮,这样的感觉,像极了方媛……想到方媛,他唇角不由得露出一抹苦笑来。原本以为这么多年的思念会是上天给他的考验,到头来才知道,这么多年的思念,不过是因为上辈子欠了她的。
求不得为之苦。
应该就是这样的,或许他真该放下了。他看了丁娅半晌,终于慢慢开口:“好。”
丁娅眼底流露出一抹兴奋和一抹……不安。
陈霄看在眼底,心头微微泛了疑惑。丁娅是他不久前在酒会上认得的女子,一直在海外念书,刚刚回国,父母都是普通的白领阶层,背景并不复杂。
这也是他刚才说好的原因。
身为苏达的总经理,他总不能娶竞争对手的女儿,如果连自己的妻子都要日防夜防,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她还有什么好不安的呢?陈霄眯了眼睛,轻轻牵了她的手。
脑子里却不自觉的想起,那些过往的日子。小时候,他常牵了方媛的手,带她四处玩耍。而现在……他将要牵着别的女人,。。一起走过将来的风风雨雨。
而她,也要将手交到别人的手里,从此与他无干。
想到这里,陈霄从心底便泛出一阵阵酸楚来。虽然从未得到,可也不能心甘情愿。可是……即使不能心甘情愿,又能如何?答应了丁娅,便要同她风雨同舟,无论如何,她将会是他的妻……
该放下了。
陈霄轻叹一口气,又偏头看向丁娅。
好就好在,她的五官依稀同方媛有一些相像,即使相似度只有10%,也可以安慰一下他受伤的心灵了。
订婚宴已经定了下去,在金陵饭店。
只有十桌,他只想请些亲朋,至于要闹的时候……还是留到结婚时吧。
还有五天,他就是个有未婚妻的人了。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
吴小雾派的人手调查结论是,丁娅是张家的养女。接近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方媛手上的药方……也为了苏达的机密。
他立刻取消了一切的婚礼,可他竟然没有半点怒气,反而是一种解脱了似的庆幸。
原来,她永远不会是方媛。
在一起,只是折磨。
这辈子,再不放你的手
得到消息的时候,是下午一点。
阳光明明暖暖的照在身上,空调也开得极足,可陈霄就是觉得冷。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泛出来的冷。仿佛所有的血管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