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能杀得了我,保重,谢谢你,对不起。”
“别放在心上,这点小伤没什么大碍。”马席夫赶著车走了。
蓝行的这次对不起,并不是指马席夫脖子上的伤,如果他的行动成功了,那么马席夫就要失业,如果没有战争,那战场清扫员就什么也不是。“老兄,你帮了我很多,以后一定给你找个好工作。”蓝行微微一笑,走向红国。
没走多远,蓝行就看到了高高的脚手架,数百名工人正忙碌著,从这个规模看起来,这是个庞大的工程。
“请问你们在建什么呢?”蓝行走到一个搬石头的工人旁问。
“你不知道吗?小子,你不会是从蓝国过来的吧?”
“啊,不,不……我是马席夫家的一个伙计,老师派我来这边办点事。”蓝行常听那些洗尸体的人叫马席夫老师。
“哦,这样啊,第一次出门吧?我们在建红国的国门,蓝国主动出兵了,我们有必要做一些防御措施,唉,这个世界变了,蓝国居然也会出兵了。”
蓝行谢过工人继续往里走,他的心中可不这样想,蓝国出兵有什么不对的?难道一个国家一辈子注定被别人欺负?
建筑工地后面的情景,居然和蓝国国门后的情景十分相像,左边是一个很小的镇子,而右边则是一大堆帐篷。
蓝行知道,现在这些帐篷,不是给军人,而是给这些建造城门的人用的,蓝国的出兵,看来让红国的人们受到不小的惊吓,而且看起来红国国门至少还要有两个月才能修建完成,这段时间内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不会有出兵的可能。
来到酒吧,蓝行回忆起初到蓝国时的情景,那时也是在酒吧里,他听到了人们对阎王军的欢呼,想起了在厕所里和徐琰文初遇时的情景。
蓝行露出了无奈的微笑。想到了徐琰文,蓝行自然就要点一瓶酒。
红国的酒和蓝国不同,这边的酒更烈一些,而且可以从嘴里一直烧到肚子,由于不适应这么高的酒精浓度,蓝行只喝了三杯,就放下酒瓶准备离开。
“嗨,介意吗?”一个陌生人走过来,指著桌上还没喝完的半瓶酒问。
“拿去吧,它是你的了。”蓝行微笑道。
“没人会浪费珍贵的饮料,更没人会把它送给别人,除非……他根本不懂得红国的酒文化、不懂得这种饮料的珍贵之处。”
在蓝行正要走出门时,陌生人的话让他停住了身子,酒馆里原本的喧哗也立即停止,所有人的眼光都集中在蓝行的身上。
“呃……我的确不是红国人。”蓝行耸了耸肩,继续说道:“我是马席夫老师的学生,他派我来这里有些事情要办。”
“啊!”陌生人做出一副(炫)恍(书)然(网)大悟的样子:“这就解释得通了。”
酒馆又恢复了喧闹,陌生人喝著酒,跟著蓝行走到外面。
“还有什么问题吗?”蓝行有点烦这个家伙。
“没有……我只是想……谢谢你的酒。”陌生人举了举酒瓶,接著说道:“并且想知道你要去哪。”
“我要去哪不关你的事。”蓝行扭头就走。
“我同意,我去哪也不关你的事。”陌生人紧紧跟在蓝行身后。
蓝行加快了步子,他一边走一边暗骂著奇怪的陌生人,并决定如果他继续跟著自己,那出镇子就直接杀了他。
陌生人怎么会知道蓝行的这些想法,他一直跟著蓝行走到了小镇外面。
“你到底想要什么?”蓝行忽然返身走向陌生人,把这家伙吓了一跳。
“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要来干什么,马席夫的学生?这种话你就去骗那些白痴吧,谁都知道马席夫从来都是亲自出入红国,而且他根本没有继承人。”
“他生病了可以吗?”蓝行吼道。
“好吧,我并不想激怒你,不过如果你对红国不熟悉的话,或许我可以做你的向导,以免你再露出马脚,我可是红国的百事通。”
“百事通?”一些念头在蓝行的脑袋里出现了:“那么百事通先生,你能告诉我红国还有多久出兵吗?”
“早著呢,如果你要具体时间,我会帮你查清楚,嘿!你一定是蓝国人,对吗?”
“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蓝行知道,通常说自己是百事通的人,都是些流氓地痞,没好处的事,这些家伙是不会理会的。
“你会知道的,先生。”
红国的确很小,跟在这位名叫赵笔的莫名其妙的导游身后,蓝行在一天之内就来到了红国的都城。
原来红国只有一个真正的城市,就是这个国家的都城,在这座大得可怕的城市周边另有一些小乡村,是富商和高官们的度假胜地。
当一座城市可以称为一个国家时,你能够想像这座城市的巨大,照赵笔的说法,从城南走到城北,一刻不停的走大概需要三天的时间。
都城原本没这么大的,是在数百年前与另一个城市合并,发展后才变成这么大。
和蓝国的都城比起来,红国都城要繁华得多,这个城市的人口数量直接等于全国人口数量,要想不在这里迷路,的确需要一个导游。
蓝行住进了靠近城中心的一座高级旅馆里,他从蓝国带来了很多黄金和宝石,这类货币在全世界通用,只不过蓝行不需要花费,金子都花在了赵笔身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蓝行跟著赵笔四处游玩,尽可能全面的了解红国历史,这里的确出现过神迹,那是实实在在的神迹。
神说,蓝国和红国本该属于红国,于是红国开始了漫长的侵略。
蓝行不知道那位会说话的神是什么样子的,毕竟听到神语的人已经死了几百年,但蓝行知道这里的神就是“那个人”,他建立了这个世界,在这里他就成了唯一的神。
可是,为什么神要一个国家去侵略另一个国家呢?蓝行想不通。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赵笔和蓝行回到旅馆,通常在这个时候,蓝行总是会问赵笔一些历史问题,但今天晚上赵笔却先开口了。
“你对红国历史这么感兴趣,那么你知道都城最有名的地方是哪里吗?”赵笔神秘的笑著。
蓝行摇摇头。
“都城分为四个区域,每个区域的功能都不一样,不过这是官方的说法,在民间还有另一个说法,就是城市分为五个区域,城中心被独立出来,我们喜欢叫它﹃娱乐区﹄,那是红国最好玩的地方。”
“城中心我又不是没去过,哪有什么好玩的。”蓝行的记忆里,城中心他去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和别的地方比起来,那里冷清得要命。
“你像苦行僧一样,白天出门,太阳下山就回家,怎么可能体验到娱乐区的乐趣呢?你要晚上去才能体会得到嘛!”
“你是说……那里是个夜市?”
“嘿嘿,全世界最大的夜市。”
最大、热闹、喧嚣,根本不能形容这个地方,蓝行觉得这里就像在举行一个狂欢节,白天关著门的店铺全打开了,成千上万支蜡烛甚至照亮了天空,人们兴奋的在街上玩闹,发泄一天的工作带给他们的不快。
当然,越是这样的地方,打架斗殴就越多,蓝行觉得在这里走动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赵笔敏捷的躲过一个飞来的椅子后,椅子狠狠的砸在蓝行脸上。
身体不会受到伤害,这并不代表蓝行就失去了知觉,鼻子被重重的来了一下,蓝行的眼泪就不争气的狂流。
捂著鼻子蹲在地上,恢复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蓝行抬头看见了在一旁偷笑的赵笔,而那个扔椅子的人,早就不知道去哪了。
不得不说这里的确很好玩,不过这并不同于赵笔所指的“好玩”。
穿过人群,二人来到一条并不怎么热闹的街上,和刚才的气氛相比,蓝行觉得这里就像地狱,不过,从某窗口传出来的一两声令人骨头发软的叫声可以判断,地狱已经不能形容这个让人销魂的地方。
“这里门面虽小,里面可大得要命,很多人在狂欢过后,都会选择来这边休息。”赵笔的学问看来在这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口若悬河的介绍了半小时,赵笔发现蓝行居然不为所动,最后只好放弃,带著蓝行往街道深处走去。
走了没多久,蓝行听到身后传来了叫骂声。回头看去,四五个龟公模样的人,正把一个看起来很虚弱的人拖到街道中心,狠狠毒打了一顿。
“又是那个败家子,亏他们家还曾经是贵族呢!唉……”赵笔停下来等蓝行,嘴里也没闲著。
龟公们散去后,蓝行往回走了几步,他正盯著那个被围殴后躺在地上的人看,他总觉得这个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人,有些面熟。
和蓝行相处了这些日子,赵笔发现蓝行总喜欢关心一些在别人看来不起眼的东西,显然他对这个败家子产生了兴趣。
第三章 醉酒的阎焱
看到蓝行越走越快,赵笔也不得不返身远远跟在他后面,他可不想在这条街上惹麻烦,变成这里最不受欢迎的人可就亏大了。
紧接著,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蓝行转眼间就冲到了几名龟公面前,并在五秒钟之内让全部人躺在地上,他跑到败家子面前慢慢扶起了他,似乎在说著什么。
“赵笔,快死过来帮我扶他回旅馆!”蓝行这一声吼,让赵笔一下子从头凉到了脚后跟。
“你认识他?”赵笔好奇的问,他还没见过蓝行认识谁呢,而且从蓝行的表情上来看,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遇见败家子。
“这世界上还没几个人会比我还﹃认识他﹄的。”
“我不去旅馆……我要回去……喝酒……”败家子说话了,说完这句话后,他又沉沉的睡去。
好不容易找了辆马车,蓝行等三人回到旅馆里。
蓝行知道阎焱喜欢喝酒,却忘了他也喜欢女人,当初加入行动小组的原因,不正是有曾益柔和萧涵燕吗?
默默的给阎焱洗了个澡,蓝行一肚子的火发不出来,他真想揍这家伙一顿。
徐琰文是蓝国第一将军,曾益柔和萧涵燕也有了公主的尊贵身分,为什么阎焱会混得这么差?
做一个落没贵族的子嗣并不丢脸,他甚至还可以利用这个身分去干一番事业,可现在他成什么样子了?
酒和色都是伤身利器,一个正常的男人去追求这两样东西没有错,可绝不能沉迷其中,而阎焱这个样子,简直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
他的身体在过去算是几个人中比较好的了,现在看起来,恐怕拿个酒瓶都成问题。
看到阎焱干干净净的躺在床上睡著了,赵笔对蓝行小声的说:“他这个样子已经好多年了,又不是第一天,你干嘛这么生气。”
“我是恨铁不成钢啊,唉……你们睡吧,我出去走走。”蓝行说完,头也不回的走出旅馆。
呼吸著黑暗中的冷空气,蓝行坐在旅馆的屋顶看著月亮,他已经略微体会到这个世界的真谛——将人的欲望赤裸裸的展现出来,不加掩饰的满足于自己的欲望。
徐琰文对金钱的欲望,使得他命丧沙场;两姐妹的欲望是什么蓝行并不清楚,不过可能这导致了她们家破人亡;阎焱对酒和色的执著虽然没让他丧命,不过照这样下去,不出一年他肯定也要精尽人亡。
欲望是人类最大的敌人,可惜能体会到这些的人并不多,像古宁这么聪明的人都不能逃过权力的势头,因为曾益柔的一句话丢掉了人头。
“我的欲望是什么呢?”蓝行问自己。
想了一晚上,蓝行也没有想出来他的欲望是什么,对金钱、名望、权力他都不怎么在乎,自从来到这里之后,蓝行就是不停寻找杜杉,他的欲望是杜杉吗?
眼看黎明就要到来,蓝行回到房间,可当他打开门走进卧室后,阎焱已经不见了,另一张小床上,赵笔睡得很死。
“妈的!”蓝行大骂一声,猜想阎焱八成又回到他的温柔乡去了,那地方只要有点钱就能进去,等到榨干你全身的钱以后,再把你扔出来。
坐著马车来到这销魂街,天色已经大亮,娱乐区已经恢复了宁静,四周静得有些可怕。
阎焱在这条街是个名人,他经常去哪个楼大家都很清楚,这栋楼是整条街最便宜的,在这种地方你可以很清楚的体会到“便宜无好货”这句话的意思。
开门的是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蓝行无法从她脸上看出她的真实年龄,通常做这一行的女人都有著非凡的化妆本领'炫‘书‘网‘整。理。'提。供',妆很浓却只是妖艳而并不可怕。
“爷,天已经亮了,小店已经关门了,太阳下山后再来吧,请了。”
女人一连说出三个“了”字,听起来分外妖娆。
“我来找阎焱的。”
“哟!”女人的脸嘴马上就变了:“原来是债主敲门啊,不好意思,在他还完小店的债以前,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的。”说完就要关上大门。
蓝行有些恼火,他撑住门,大声说道:“阎焱欠你们多少债,我来还,快叫他出来。”
“哦?想收购我们的债权?也好,我这就去叫他。”
蓝行付清了阎焱所拖欠的所有债务,把欠条撕得粉碎,却始终不见阎焱出来。
“阎焱人呢?”蓝行问道。
“我们院子的规矩,老顾客可以选择白天留宿,如果晚上没钱的话,我们再把他扔出来,白天他喜欢在这里待多久都无所谓,其实是他不想离开罢了,我们可没挡著他。”
蓝行其实也早已猜到是阎焱自己不肯出来,这种地方怎么可能为了一个酒鬼而得罪了别的客人。
“死阎焱,给我滚出来!你这个烂酒鬼,不守信用的家伙,你不是说以后都不喝酒的吗!”蓝行站在院子中间大叫起来,叫声惊动了不少人。“你骂我什么都行,老子绝对不是不守信用的人,我也根本没答应你不喝酒。”阎焱从暗处走出来。
“你的确没答应我不喝酒,不过你答应过我不醉酒,我知道你已经不记得了,不过我不说这句话,恐怕永远也不能让你走出来。”蓝行笑了起来。
“你的确很了解我,不过我还是不认识你。”
“现在想不起来没关系,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来的,走吧,先去吃个早餐,我慢慢和你说。”
“好,我跟你走,并不是因为你帮我还了债,而是为了你的行为让我可以继续生活在这里,就凭这一点,我跟你走。”
“我不太明白,你不是个喜欢拖欠的人,以前借钱给你你总是尽快还清,为什么来到这里会欠下这么大一笔债?”蓝行带著阎焱走出大门。
“在酒和女人这两个东西上,我永远不会委屈自己。”阎焱现在给蓝行的感觉有点像过去的吴悠然,死板且话很少。
“没有酒?”坐在餐馆里,阎焱看著桌上的食物说道。
“没有酒。”蓝行喝著饮料说。
“好吧,你想要知道什么呢?”
“不是我想要知道什么,是我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