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是反常,拿它来试验魔法,才是胖子的正事,那天在阿摩罗冥殿中,最危急的时刻风月重新出现在他面前后,胖子的心就定了许多,有风月的帮助仍然不能说稳胜云宵之城,因为毕竟没人真正见过天空之怒的实力,但是至少在胖子的老窝,他现在根本不用再怕那些德鲁依了。
但阿摩罗冥殿的历险再一次刺激了胖子的神经,战士死了可以再募,手下死了可以再培养,但是如果自己死了呢?谁能保证没有任何敌人知道消灭胖子灵魂的方法?至少光明教会中随便哪个红衣主教都能净化了他的灵魂。
除此之外,还有那惊艳的一暼……
他实在说不清当时的感受,但有一点胖子是很明白的,以风月的个性,自己一天不够强大,一天别想彻底将她的面具给摘下来,扯掉后面究竟有些什么。
在神谕之城中疯狂的试验了十几天的魔法之后,罗格不得不回头处理公国的事务,这是他一切基业的根本,不能轻忽,罗格将公国的事务仔细梳理了一番后,决定先去见见弗雷,除了爱好特殊之外,这位天空之怒的儿子无论是个人实力还是才华都非常难得,原雪隼公国的领地在他的治理下一切井井有条,甚至拉脱维亚的反抗组织都渗透不进去,胖子已经与云宵之城全面开战,现在弄清楚弗雷的想法非常重要。
罗格决定带芙萝娅同行,快去快回,以他们二人的实力,就算弗雷有什么异心,也足以收拾得了他了。
当他进入芙萝娅的房间时,正看到小妖精在房间正中的一座空间之门中进进出出,忙个不停,罗格眉头紧皱,怒道:“你在干什么?”
芙萝娅小心的将手中数瓶各种颜色的魔法药剂放在了地上,擦擦额头的细细汗珠,笑道:“我有好多东西放在失乐园里,现在正好整理一下。”
罗格看了看失乐园的大门,叹道:“甚么东西那么重要,非用不可?我不是告诉过你,失乐园绝不能再用吗?”
芙萝娅来到罗格面前,笑道:“干嘛这么关心我?怎么,爱上我了?”
罗格哼了一声,没有理会她的挑逗,只是道:“你还有什么东西要搬?我和你一起干,把所有你要用的东西通通都拿出来,这次以后,你绝不能再用失乐园!”
芙萝娅哼了一声,道:“为什么不能用?反正我以前用的也不少,我都不怕,你还怕什么?”
罗格一把将小妖精拎了过来怒道:“与神器融合所附带的诅咒你比我要清楚的多?瞬间提升的巨大魔力和众多威力强大的功能不是没有代价的,而且代价非常沉重?”
芙萝娅沉默了一下,轻轻的道:“无非是魔力成长缓慢,还有……还有不能有孩子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罗格恨恨的看着被自己半穿拎起的小妖精。只是芙萝娅几乎不比他矮,胖子要拎着她的领子,使劲向上举起才能让这小妖精双脚离地,可是这样一来,他再怎么愤怒,威严乃是有限。
胖子怒道:“你别想骗我?失乐园每次启动都是以你今后的生命力为代价的,而且每次吸取的生命力不等,如果运气够差的话,也许下一次启动失乐园后,你就完蛋了!”
芙萝娅一怔,道:“你怎么会知道的?”
罗格哼了一声,将芙萝娅扔在地上道:“总而言之,失乐园以后不许再用,至于我是怎么知道的,你就不必知道了。”
“小气!”小妖精气道,她眼珠一转,又道:“有名谚语说,在你的敌人要死的时候,根满足他最后的一点心愿。可是死胖子,你杀人之前从来不肯回答他们的问题,这是为什么?”
胖子道:“怨念太重的灵魂是有可能转生的,而且也有机会带着记忆转生,为了永绝后患,所以还是让他们死的糊涂点好,再说了,东方有名古语说在漫长的夜晚里会发生太多意外的事,所以对付敌人,那是能宰就宰,免生意外,跟他们废话干什么?”
“这么说来,你不肯告诉我是怎么知道失乐园的秘密的,也是把我当成敌人了?”
罗格对芙萝娅的问题置之理,只是道:“你现在知不知自己还有多少时间?”
芙萝娅的绿眸微不可察的一暗,但语气仍是轻轻松松的:“不知道,也许十年?二十年?管他呢,反正与失乐园融合的好处就是青春永驻,直到快死的那一天才会突然老去。”
她轻轻一笑,又道:“到那时候,我会一个人躲起来的,才不会让你们看到我那么难看的样子的。”
此时罗格不停的进进出出,已经将芙萝娅的所有东西都搬了出来,堆满了整个房间,胖子力大无穷,每次出来,除了手中举着一大箱东西外,身周还漂浮着无数零碎物品,他不管是什么东西,都胡乱往地上一放。
“好了!”胖子拍拍手道:“把失乐园收起来吧,以后不许再用,先等我找到解除诅咒的办法再说。”
小妖精轻展双臂,自后环上了罗格,在他耳边轻笑道:“你想用关心这老套的办法勾引我吗?那可是没用的。”
“那要用什么方法?”
“不告诉你,让你也糊涂着好了。”
罗格哼了一声,反手闪电般在小妖精的屁股上狠狠拧了一把,道:“哼!对付你还用得着勾引?我要直接用强,你反抗得了吗?”
说罢,胖子扬长而去。
芙萝娅恨得直咬牙,忍不住骂道:“死胖子!除了上床,你就不知道点别的吗?”
下午时分,一头巨大的狮鹫降落在了神谕之城的广场上,这头狮鹫的何种比平常的狮鹫要大得多,虽然攻击力不强,作为攻击神兽不是很合格,但是力量要大得多,适合长途负载,这是神谕之城精灵们近期不多的成果之一,不过负责培育狮鹫的精灵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这头大家伙是魔法催生的产物,还是单纯就是一个意外。
胖子和芙萝娅爬上了狮鹫,冲天而去,按饲养精灵的说法,这头狮鹫足可以载着两人飞上一百多公里才需要休息,但是仅仅飞出了六十多,它就已经支持不住,不得不落下休息。
小妖精只是掩口轻笑,直笑得胖子恼羞成怒,狠狠惩戒了她一番。
平时五天才能抵达的路程,这一次只花了一天功夫。
罗格指挥着狮鹫直接降落在弗雷的领主府,他可不想给弗雷集合布置的时间和机会。
卫兵们初时以为是外敌入侵,都围了上来,待看清是罗格才慌乱的开始行礼,罗格制止了想要通报弗雷的卫兵,径直向弗雷的居处闯去。
在弗雷的办公室门口,罗格正撞见了开门而出的德鲁依,他显然是听到了外面的骚动,出来查看的,只是向来非常注重仪表的弗雷这一次衣衫不整,倒像是匆匆穿上的一样。
“兄弟,怎么会是你?你来了也不提前通敌我一声!”弗雷话语中透着欣喜和惊讶,然后又是一个热情的拥抱。
小妖精似笑非笑的看着全身僵硬的胖子,再一次把胖子气了个半死。
罗格好不容易推开了弗雷的拥抱,不顾他的阻拦,直接闯进了他的办公室里,房间中两个面容清秀的年轻男子同样衣衫不整,看到罗格显得十分吃惊和害怕。
罗格沉着脸,将两句年轻貌美的男人都轰了出去,然后望着一脸尴尬的弗雷问道:“这是怎么回事?现在应该是办公时间吧?”
弗雷沉默不答,良久才长叹一声。
罗格在房间中踱了几圈,才缓缓的道:“兄弟,我知道你这样颓废,肯定有原因,这事稳放在一边,你想必已经知道,我和庞培,银之圣教结成了同盟,已经和云宵之城开始了全面的战争,你准备何去何从呢?”
弗雷依然沉默,这段时间以来,他内心中已经在父亲和兄弟之间挣扎了无数次,但他是五个重情重义的人,又如何能够做得出取舍?好在罗格也体谅他的难处,让他驻守雪隼公国,暂时避开了与云宵之城的正面冲突,但避得了一时,避不了一世,随着双方日益的激烈,弗雷总有一天不得不面对这痛苦选择,是以为了逃避,他索性天天呆在领主府中,过着荒唐生活,好在他已经把占领区的一切整理的井井有条,就算他不发任何命令,手下们也知道该如何处理日常事务。
罗格的这次到访,其实早在弗雷的意料之中。
此刻弗雷颓然坐下,痛苦的抓着头发。
罗格静静的望着弗雷,等待着他的回答,芙萝娅则若有意,若无间的站在房门处,双手笼在袖中,手中似有什么东西。
罗格皱眉看了一眼小妖精,喝道:“芙萝娅,你站在那里干什么?到这边来。”小妖精只得不情不愿的站到罗格的身后。
弗雷有些意外的抬起头,对罗格道:“如果我说要离开,你也不准备杀我吗?”
罗格轻叹一声,道:“我们怎么说也是兄弟,你要走的话,我是不会拦阻你的,不过如果以后在战场上见面的话,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弗雷叹了一声,道:“难道你和我父亲之间,就没有和解的可能吗?”
“不瞒你说,前不久我刚刚中了你父亲的一个圈套,差点再也回不了神谕之城,再想想死神班的那一次刺杀,你就会明白你父亲想要我命的决心有多大了,不是我不愿和云宵之城和解,而是你父亲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非要杀我不可,事到如今,我是肯定要与云宵之城斗到底了。”
弗雷黯然到:“我也知道和解是不可能的,兄弟,你既然不准备杀我,那么我想去南方游历个几年,你知道,这场争斗实在是我没法面对的,现在这里一切都上了轨道,我走的也能安心点。”
罗格欲言又止,最后只是道:“你走吧。”
弗雷也不拖泥带水,转身出门,孑然一身飘然远去,只有他的慨然长叹还隐隐回荡在房间之中:“人生真是寂寞啊……”
芙萝娅看着一脸阴沉的胖子,道:“你真准备放他走吗?我可没把握在山野中追踪一个德鲁依,再不追可就来不及了。”
罗格摇了摇头,道:“不追,让他去吧。”
“死胖子,你什么时候心变软了?哼,当初你又是怎么对我的?告诉你,你不想办法把我脖子上面的这条伤痕给去了,我肯定跟你没完!”
罗格摇头道:“我这可不是心软,弗雷为人率性耿直,他不会与我们为敌的,他要想害我,有的是背后动手的机会,我放了他走,等尘埃落定时,他还会为我所用,现在我手下可用的人才可没有几个呢!再说了,就算我看走了眼,他真的回云宵之城,那也没什么,我们与云宵之城之间是战争,并不在乎多他一个还是少他一个,相反,如果我们最终失败了,因为与他的特殊关系,说不定还会有一线生机呢。”
芙萝娅道:“我就说你没这么好心嘛!人家刚才的戏演得不错吧?真是便宜你了,总让你扮好人!现在倒好,以后再见面的话,弗雷肯定恨死我了,还有啊,死胖子,你把什么话都跟我说了,就不怕有一天我会在背后狠狠的害你一次吗?”
罗格笑道:“当然不怕,我在这个世界上一共只有过三个可以完全信任的人,你是其中一个。”
芙萝娅一时竟有些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才道:“信你才怪……另外两人是谁啊?哼,我还不知道你吗,那两个肯定都是女人!”
胖子笑笑不答。
第十三卷堕入地狱的天使第十五章伏击
北国的盛夏,有时候也有令人难耐的酷热。在正午的阳光下行军,对于穿戴着重甲的战士们来说,一向是件苦差。
在通往阿雷公国边境地域的大道上,一支千余人的部队正在行进着。这只部队以步兵为主,只有少量的骑士,看起来都是些军官。在阳光的灼晒下,士兵们不顾满脸的汗水,只沉默地行进着。
查理骑在战马上,默默地望着远方缓慢接近的森林。如果反抗军有埋伏的话,那么前方道路两旁的森林就是最理想的地点了。
近来反抗军的活动越来越猖獗。根据最新的情报显示,拉脱维亚境内的反抗军合计已经超过了五千人。其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一支是由一个神秘的年轻女战士领导的。直到目前为止,霍恩只知道这位女战士化名为紫荆蝴蝶,其他的身份背景则一概不知。
在北国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查理知道紫荆蝴蝶是北国大地随处可见的一种植物,虽然纤细,但生命力极为顽强,几乎可以在任何环境中生长。紫荆蝴蝶三年一开花,花朵呈流动的紫色,非常美丽。它的花期很短,仅有数个小时,花谢后,紫荆蝴蝶就会死去,但随着它的枯萎,会有无数细小的种子随风飞舞,飘落到极为广阔的地方。
穿过这片森林,再向前一百多公里,就会到达一个座落在中央山脉脚下的小镇。根据霍恩的情报,近期主要的几支反抗军将在这个小镇上举行一次集会,商讨统一行动、推翻阿雷公国的暴政等等问题。
因此,查理带上了一千多精锐的战士,准备清剿聚集的反抗军。他知道如果调动大部队的话,夏尚必然会全力阻挠。只要是查理要做的,夏尚一定会反对,不需要任何理由。反正借口总是找得到的,因此查理只带了随身的一千多最精锐的战士出征。
反抗军分散在边境各地,这一次集会,远一点的反抗军肯定只会有首领和少数随从会到场,因此霍恩和查理估计在小镇上最多有两千多名反抗军战士。
经过查理的潜心训练以及多场战争的洗礼,现在查理对战士们已经极具信心。在他眼里,满腔热血、个人战斗力还算不差的反抗军战士缺乏战术素养和严格纪律,至多只能算是些乌合之众。与查理的正规部队作战,那是必败无疑,因此查理一直在苦心寻找着与反抗军决战的时机。
反抗军也有优势,他们得到了当地民众的支持,又有夏尚这位为打击查理不遗余力的行政官暗中帮助,因此在情报上占据着优势。他们往往在紧急关头分散成小股部队,在当地民众的帮助下迅速地逃跑或者是隐藏起来。查理尽管想了种种办法,也最多只能抓到点零星的反抗军战士。
小镇正是紫荆蝴蝶的根据地,这次反抗军首次联盟聚会,她也正需要一场大胜来鼓舞士气。现在查理这支人数不多的部队孤军深入,肯定正中反抗军下怀。只要反抗军的首领们稍稍有点军事头脑,那是一定会在半路伏击的。能够得到与反抗军决战的机会,也正合查理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