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流氓天仙- 第18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想是这么想,去还是得去的——不然下一秒中也许那条三万六千一百斤的棍子就落在自己的脑袋上了。对于大白天砸明火,杀人越货这样的事情,其他人不敢做,这位爷可向来做得无比顺手。
“你叫什么名字?”齐天大圣双眼闪动中,有这不可正视的金光。
“大圣,您有什么吩咐。。。。。。”凌云犹豫着朝前凑了两步,“我叫做凌云,这是我的两个仙宠。。。。。。凤凰叫做安达瑞斯,这个长翅膀的。。。。。。您叫她百慧灵就好了。”
孙悟空架云飞近了几步,也不说话,绕着两人一鸟飞了半天,将三个家伙飞得是莫名其妙。就在凌云正欲张口发问的时候,孙悟空猛然一伸手,一双毛茸茸的大手捏着三颗金丹,硬是个三个家伙灌了下去。三人只觉得喉头一甜,一颗丹药已经滚到了肚子里。
丹药刚一下肚,就有一股清凉之气上冲,一股纯正的灵气洗涤着每一个人的经脉,这股灵气好像是无穷无尽一般,直冲的人是全身上下异常的舒畅。
“你这是给我们吃了什么!?”凌云大惊之下猛扣喉咙,可是已经完了,那药扣也扣不出来了。菲利克斯那张凤凰嘴更是想抠都抠不到——脚短。
只有百慧灵好一些,那颗闪闪发光的丹药顺着她身体里流转了一圈之后,从脚下掉出,瞬间闪得没影了。他是没有固形的虚体,由于身体里搀杂了不少坎纳斯的古怪力量,竟然是齐天大圣也没看出来。一颗丹药划出一道漂亮的曲线,掉落到了云层之下——这种丹药类的东西,服用的时候是很讲究的,有些必须用玉瓶,有些必须用水晶瓶,有些更是要用木器或者冰器来盛放,这丹药明显与土不符,掉落在仙界云层之上,只听见一声清脆的“喀”声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嘿嘿,你几个小娃娃,可别给我老孙丢脸!”齐天大圣拍了拍凌云的肩膀,下一分钟,一个筋斗已经翻得看不见人影了。

7…22异大陆见闻  三百零九 九转神丹
“徒孙,你认识这齐天大圣孙悟空?”百慧灵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这个猴子在仙佛二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角色,自身本领高强不说,朋友路子又还野——这家伙本来就是妖怪出身,后来只因为神界认了孬,封了一个官,比起关系来,他可以说是上达天庭下至地府,三界五行中是无人不熟。
“我认识,我认识他是谁啊!”凌云还在一边猛挖喉咙,生怕那颗不知道是什么的丹药真就化在自己肚子里了,那可就麻烦了。据历史记载,这猴子酷爱整人,专门干些恶作剧,如果这颗丹药是他的恶作剧,那自己可就错惨了。“你说我没招谁没惹谁,怎么就偏偏撞上了这猴子呢?”
虽然和齐天大圣这猴子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人家的作风他还是听说过的。这猴子自打封神之后,整天价的惹是生非胡作非为,不过因为它身份特殊,加之本领有极为强悍,一时半会也没有人敢轻易动他。齐天大圣公德圆满之后被封了一个斗战胜佛,天庭为了收买人心,也送了一个荡魔大圣给他,在妖族中,他这分成就可以是前物古人,也被众妖推举为了妖族首领。
谁要是敢轻易碰他,那就等于跟三个强大势力一起作对,普天之下,还找不出这么牛B的人物。所以齐天大圣的恶作剧是越来越过分,从偷仙女的内衣放到玉帝寝宫,到在出征的天马草料里下药,凡是能想到的歹毒之事,基本上都被他给做了个遍。
“他刚才给我们吃的是什么?我现在感觉体内的灵气在沸腾,好像整个人要燃烧起来了一样。”百慧灵皱着眉头进入了内视状态,那颗金丹经过之处,本来运行良好的灵气忽然变的异常活跃,而且好像是具有了吸引力一样,将周围身边的灵气全部吸引到了自己的身体里。灵气组合越来越浓厚,到后来竟然隐隐约约形成了实体之态势了。
“我也不知道,这齐天大圣专门以整人为乐,谁知道他给我们吃了什么,你现在沸腾,我的金丹好像是失去控制了!”凌云苦笑着摇了摇头,这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丹药,这么厉害,刚刚下去不到两分钟,体内的金丹就跳动不已,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在紫府里横冲直闯,直撞的本来聚合在一起的灵气散乱无比。
更可怕的还不是灵气散乱,这些灵气在散乱之后争先恐后的冲着身体各条经脉里移动,有犹如决堤的洪水一般,现在凌云的切实感觉就是好像有无数条小蚯蚓在身体里爬过一般。这些小蚯蚓不是安静的爬过,有好像菲利克斯的黑虫一样,在身体里蠕动个不停,像是在吞噬着经脉一般。
“这齐天大圣不会跑过来给我们下毒吧?”百慧灵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条,“你说是不是他最近新研究出来了什么好玩的东西,让我们做试验品?”
“不排除这个可能。我现在感觉身体好像不是我自己的。”凌云无奈了,如果是个仙人算计他,那么还能反抗一下,现在大圣亲自动手给他使坏,及使是发现了,抓了个现行你也把他没办法。并且这东西不知道到底是来自……神界还是来自……仙界,可别真让百慧灵说中了,这东西是齐天大圣最新捣鼓出来的新鲜玩意,自己这几个人正好运气不好,让他试了药。
“前辈。。。。。。你的脸色好红。”无涯亲眼看到了大圣爷送了他们一人一颗丹药下肚,能有这份交情的,关系自然不浅。而且能更这位大圣认识,除了你是妖怪,还得是实力特别强悍的妖怪,不然就只有成神一途了。
看来,这位前辈难道真上垮出了那最后一步么?虽然亲眼目的了孙悟空行凶,可是他打死也不相信,一个神人会来捉弄一个仙人——这就好像一个仙人没事会去帮一个凡人扫地一样可笑。
“他刚刚说的什么不要让他丢脸?你和他有什么约定吗?”过了一阵子,百慧灵的体内首先平静了下来,沸腾的感觉过后,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清凉之气,直是沁人心脾。犹如九天之上的星河水直接浇灌在了心里一般,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无论是任何事情,即便是神界最高峰九华山在眼前崩塌,虽然逃跑是免不了的,但是肯定不会害怕。
“我和他约定什么?这位爷我今天第一次见!你想,凭我一个小小天仙,我能跟他攀得上交情么?”凌云现在正闭着眼睛梳理着经脉,经过无数小蚯蚓之后,仿佛提内的杂质被一扫而空。“不过他给我们的好像不是什么坏东西,我现在感觉到体内不停的在被外里梳洗着。”
齐天大圣给的那里只能说是“坏东西“这么简单的东西,从这猴子身上即便是摸出一根毛来,那也是值钱无比,这事不开玩笑,大家都知道孙大圣最在行的分身术,就是靠他那一身毛实现的。
仙界也有分身术,那是类似于傀儡术一般的法术,通过炼制傀儡人来实现,不过这样的傀儡即便是做了分身,也是没有心智的,最多能当个靶子帮自己主人硬抗一顿旁揍而已,除了这个绝对没有其他优点。齐天大圣的毛那可不一般,摇身一边能变出是十万八千个跟他实力相差不远的猴子来,虽然这些猴子的抗打击能力比他差地多,但是单论攻击力,即便是一般的仙人也不敢去硬碰。
拔根毛都是好东西的家伙,从身上掏出来的能有什么差的了?
“脸红,那是我不好意思白收人家的东西,我害羞羞红的。”凌云转过身来对无涯大言不惭,“大圣这东西可好啊!一般人是难得一见,今天让我给捡了便宜,我难道不应该害羞一下吗?”
“应该,应该。”无涯连连点头,错不了,这货绝对已经成神了。“那前辈,大圣爷给您那一颗丹药,是什么丹药?您能透露一下是怎么炼制的吗?”
无涯这么一问,旁边的仙人们全凑过来了。成仙之后的修炼进度是极为缓慢的,这种缓慢甚至可以用龟速、蜗牛速来形容。一般在没有特别机遇的情况下,一个菜鸟仙人成为地仙需要三千年的时间,一个地仙成为一个金仙要近八千年时间,成为天仙更是要上万年的时间——犹如凌云这样一万多年就位列天仙之位的还真不多,所以这也是他在仙界逍遥的资本之一。
天才儿童谁不保护?有朝一日人家成了神,那小鞋一打一打的送,谁能受得了。
除了那种天生聪明的人之外,仙人们的修炼还必须要靠丹药来辅助。品级越好的丹药,能够提供的灵气就越多,那么对于修为的提升就越有帮助。修炼之道说白了,那就是蓄积储存力量,当力量到达了一个水准之后,经历大小天劫之后,自然也就成功的晋级了。
仙人们炙热的眼光差一点没把老流氓的衣服给扒下来,他们是亲眼见到这个人跟大圣爷交情不错,说不定他就是一个游戏人间的神人。如果从他那里套点丹药的方子来,那么对自己的修行帮助无疑是巨大的。即便是神界一些普通的跌打损伤之类的狗皮膏药,落他们手上也通通都是好东西。
“这个,这个是秘密,不能告诉你们。”凌云斟酌了半天,终于很罕见的谦虚了一次。“这可涉及到机密,如果你们不想明天早上一睡醒就发现一道三十三天之上的雷云忽然就降临到你们脑袋上的话,少问,少问。”
“前辈,您就告诉我们丹药的名字吧。”无涯和冥海的态度非常诚恳,前者刚说完,后者就猛点头。“告诉我们名字并不犯什么忌讳吧?”
“名字倒是不犯。。。。。。好吧,我告诉你们,这东西叫做还神丹。”凌云眼看蒙不过去了,随口哈喇了一个名字出来。“这东西可厉害了,能在你受伤的时候让你瞬间恢复到最佳状态。大圣爷那是看我可能等下要经历一场恶战,所以事先给我准备着的。”
“还神丹,好名字!”众仙人犹如(炫)恍(书)然(网)大悟一般,“原来天底下还有这般神妙的丹药,我们什么时候也能见见就好了。”
凌云嘿嘿干笑了两声,不说话了,再说下去,恐怕那位大圣爷回来真一棍子把自己拍扁了。
其实齐天大圣哪里是给他吃的是什么还神丹,那是大名鼎鼎的九转神丹!要说到这丹药的来历,跟大圣爷的习惯可又不少关联。由于朋友多而且路子野,这猴子每次出去必定有不少应酬,可他除了会打架之外,什么也不会——总不能送一顿胖揍给人家当见面礼吧?
这次大圣摸下天庭的时候,好像往常一样顺道摸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房,这三清道尊最近也学的聪明了,专门放了一个葫芦在外面供大圣爷取用,里面好丹坏丹各掺一半,既有号称精品之中的精品的就九转神丹,也有专门治疗跌打损伤的普通丹药,让大圣爷自己斟酌着送。
以前他倒不是这样,不过自从他经历过两次洗劫之后,渐渐养成了这个习惯而已——自己拿出来的话好歹还能剩点,如果一毛不拔的话,到头来肯定被洗劫一空。所以大圣这慷慨,一般是太上老君的。
“那好说,只要各位勤加修炼,总有一天会有这样的境界的。。。。。。哎哟!哪个混蛋偷袭小爷,站出来!”
凌云刚想扯两句场面话,猛然那一下觉得压力扑面而来,一道银光闪过之后,两腿中间多了一柄正在颤颤摇动的仙剑。

7…23异大陆见闻 三百一十 大罗金仙
“妖孽!胆敢私自闯入天界,你知道死字什么写么!”来人一副国字脸,看上去是生的浓眉大眼的,实际上却眉不过额耳不弯,一副天生的短命相,能活到修炼成仙,也算是不容易了。
他身穿一件绿色的锦缎流云袍,袍子上刺绣着银丝流云,仿佛云朵就真在他杉子上流动着。流云袍一侧悬挂着一柄剑鞘,里面的没了宝剑,剑鞘以天金砂打造,外表华丽无比不说,而且还异常的坚固耐用。有一天仙剑若是被人夺去,这东西也可以当成武器挥舞着。
很明显,凌云胯下那一柄宝剑,自然就是他的,国字脸取下了腰侧的剑鞘,微微一引,在地下颤动不停的仙剑“钲”一声轻响之后,回到了剑鞘。
“妖孽,赶快束手就擒,免得自己多遭皮肉之苦。”国字脸似乎是被人捧惯了的,一张大脸上写满的全是骄傲。“擅自闯入仙界,破坏仙界之物,捣毁房屋,私闯两道仙门,这些罪名加在一起,可以定你一个死罪,你要是乖乖的自己捆了自己,就少受一些皮肉之苦。”
“那有妖孽?”无涯撞了撞冥海的肩膀,冥海现在也是一头的雾水,这青天白日的,加上了今天是火龙果成熟之期,别说妖孽了,连个鸟毛都看不到。
“谁知道,别理他,这傻货一向仗着自己是大罗金仙横行霸道,典型的走狗。”冥海摇了摇头,他的声音调子很高,似乎是故意在让这个国字脸听到一般,完了还特别提起自己的仙剑,铮一声轻响之后插回了剑鞘,这一手玩得明显比国字脸漂亮不少。
来的这个人正是仙界恭维绝仙宫的守卫队长,也管理着整个仙界的治安,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仙界城管大队的大队长。这家伙平时没事就到处乱窜,专管什么男女恋爱了、个人习惯,把一干仙人整得是苦不堪言。不过他身为大罗金仙,人品再差实力还是在那里放着的,一般人也不敢炸刺。
“这鸟人是谁?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凌云纳闷的看着国字脸发问,“莫非我走的时间太长了,跳梁小丑也冒出来充大鼻子了?小子,你刚刚冲谁叫妖怪呢?我可是看见你冲着我们这里叫唤了。你倒是找上一个妖怪出来我看看,今天你要是找不出来,我非要让你知道知道诽谤人有什么下场。
凌云话音刚落,仙人们“哄”的一声欢呼了起来——平时这家伙就仗着有那么点实力横行霸道,虽然说不上是欺男霸女吧,可也算得上是民怨沸腾了。奈何他本来是一个大罗金仙,普通仙人在他面前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这几万年下来,他不知道拆散了多少野鸳鸯。
这下好了,有人在前面撑腰了——大家亲眼看到这位跟着冥海和无涯前来的人竟然是齐天大圣的好朋友!有了这一点就足够了,事实上只要是孙猴子的好朋友,什么修为都已经不重要了。即便是把一个妖怪朝凌霄宝殿那么一放,跟玉帝说这是孙悟空的拜把兄弟,玉帝肯定是好吃好喝的款待着。
而且看上去这人的修为本来还不低,在场的仙人不止一个人冲他仔细打量过——仙不仙妖不妖神不神鬼不鬼的,体内完全是一片混沌。理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