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金色的刀尖了。
“这绝对不是我的军队,星翰的部队能傻到这样的地步?”老流氓立刻摇头否定,因为他看着几个来自……炎黄大陆的家伙们都在一脸鄙视的看着他。“这样的部队纯粹是送死去的,绝对不可能是我的,我绝对没有培养出这么一群傻B玩意!”
“可他们就是你的部队,亲爱的。”利薇雅公主很自然的靠在了凌云的肩膀上,现在她已经能很自然的做出一些小小的亲密动作了。老流氓撇了撇嘴,看着远处的队伍一脸的无法置信——暂且不说战斗力,就按照这样的阵型来排列,就连这个流氓都知道极为不妥。
骑兵冲锋向来是将攻击力最为强悍的部队放在前面,后面的部队作为后续补充。冲锋的阵型一般采用椭圆阵和尖刀阵。而这两个冲锋阵型中尖刀阵是最为常用也是最为有效的攻击阵型,将最强悍的骑兵摆在前面,用强大的冲击力的排头尖兵破开敌人的阵型,然后在用两翼的骑兵将敌人的军队分割成两块,这样往返几个来回,基本上凝聚力不强的军队就会被撕裂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超级打手们之所以用鄙视的眼光看他,是因为听到利薇雅说这些纯粹摆着送死阵型的家伙是他的军队。虽然炎黄大陆上的兵种和这里有一些区别,但是大方向还是一样的,论攻击力来说,尖刀无论如何都比半圆好很多,尖兵用来破阵,那是自古就有的道理。
“怎么,你不认识了?那边白色的,是你亲手带下的维京武士,那边黑色的,就暗精灵和半精灵。”利薇雅笑嘻嘻的靠在凌云的肩膀上做指点江山状:“都是你自己一手带出来的部队,你怎么就能不认识呢?”
听着利薇雅一说,凌云一想也对。神经粗大到他这样的人真是不多见了。
“呵呵,你说的也对。。。。。。这的确好像是我的部队。”领主大人抓了抓脑袋,刚转过头来就看到大家鄙视的眼神,立刻就觉得不对了。“不对,我的部队绝对没有这么多!”
在他的印象中,瑟雷恩的战斗部队加起来不过寥寥数千人而已,而前面奔驰而来的骑兵总共起码有五千余人,猛然那间一下多出了这么多,换了谁也有一点接受不了——虽然这是从天而降的惊喜,但是这个惊喜未免也太过猛烈了一些。
特别是在看到一群看似凶猛无比,实则十分菜鸟的部队出现之后,这个惊喜之上又加上了一层懊恼——你说是什么样的人培养出这样冲锋的部队呢?前面的人不是等死吗?
“不是,绝对不是。”老流氓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这才走了一个星期,你们难道去拐卖人口了么?”
8…27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八 论剑
人们说最美的落日在海边,而每一个生活在大荒原上的人都会认为这里的落日才是最美的。比起海边那些柔弱无比的景色来说,大荒原的落日粗犷而富有野性美。当落日将漫天的晚霞烧成了红色的时候,大荒原的夜晚正式宣告来临。
大量的干松木从堪底斯山脉被运过来,德鲁伊们搬运木头的方法可称为一绝——将它们释放了变形术之后,这些木头自己长手长脚乖乖的列队,以一种雄壮威武的姿态冲着瑟雷恩走来。不愧是瑟雷恩的木材,连姿态都比其他的木头更加高杆。。。。。。
剑仙冥海此时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剑仙应该有的本质——无论是大剑小剑长剑短剑,他都要一一拿来过目,并且指出其中的优劣来。作为一个剑仙,喜欢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来到这坎纳斯大陆回到瑟雷恩,看到这么多许许多多没有见过的异大路的剑,他当然犹如一个长期蹲守在马路边的嫖客忽然见到了一个外国妓女一般兴奋,不管好坏,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的翻来看去。
一群铁匠跟着他转来转去,听着他说一些从来就没有听说过的理论:“剑是兵之王道,知道什么叫做王道么?这样的剑叫剑么?你看我使劲一掰,他**就两半了。这样的剑能叫剑吗?”
冥海掰断的,是地下世界熔岩矮人大师们用精钢打造而成,具有超强的穿刺性的武器。这种接近一米的大剑被佩带在骑士的身后。骑兵冲锋的时候重骑枪很容易被卡在某个地方而导致他们失去战斗力。一般的重骑兵都随身佩带着一柄小短剑,它的杀伤力并不大,因为过于轻巧,也无法对敌人造成什么致命的伤害。说它是用来杀敌的,不如说是用来自……救的。
一般重骑兵的铠甲——这里指冲锋用的重骑铠甲为了更好的稳固骑士不被颠簸下来和被过早的杀死,都是将铠甲固定在连马匹一起的基座上,外部用螺丝扣拧紧,必须要特殊的工具才能拆卸。有经验的骑士可以用工具自己拆卸铠甲,没有经验的骑士只能等着别人帮他拆卸。
由于这种铠甲考虑到防御力,所以它的重量也是非常惊人的,普通的骑士倒下之后几乎不能自己站起身,除非拆卸掉铠甲,否则只能等待死神的到来。后来聪明的骑士门想了一个办法,将一柄短剑的后柄打造成可以用来拆卸铠甲的工具,一旦他们翻倒在地之后,就可以拆卸铠甲逃生。
而瑟雷恩的优势就在于,他们完全不用担心骑兵无法自己站起身来——作为坐骑的已经不是马匹了,而是一头头巨型长毛象,它们身高三米的具体上驮着被严密包裹着的狂战士们,一旦被冲击到象背下,他们立刻可以站起来反攻。
别以为重骑兵倒地之后就起不来了,维京武士们负担几百斤的铠甲算是小意思,他们单手就能使用几百斤的斧头,这些铠甲套在他们身上就好像吃饭一般简单。有了这身铠甲,加上一米多长的熔岩矮人大师们铸造的巨剑,象背上他们是可怕的骑兵,象背下则是移动的战争堡垒。
现在竟然有人说他们的剑不行?这让这些年轻的维京武士们不服了。
“你说我的剑不行,朋友,那么你的剑一定很好了?”一个高了冥海大半个身子的家伙站了起来,强壮的身体立刻在冥海的前面投下一片阴影。“拿出你的剑,我们来比试比试。”
太森在一边听了直摇脑袋——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心里是怎么想的,以前我们小时候在琅玛雪山上的时候,就知道斧头,那时候可不知道有剑这个玩意。任你多少的花样,我一斧头砍过去,只要你抗不住我的力量,绝对就是一斧头两半。
现在的小孩子真被宠坏了,没在琅玛雪山上吃多少苦就下来听这些骑士故事,剑与魔法已经深深的烙印在了他们的脑子里,而维京武士的传统则渐渐在被淡忘——那些威力大得让人胆战心惊的巨斧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只有寥寥数百个上了年纪的维京武士们在使用巨斧,现在的年轻人听骑士故事听多了,清一色的使用骑士枪,即便是陆上格斗的时候,使用大剑的时候也比使用巨斧的时候多。
“我的剑?”冥海嘿嘿一笑,想拍拍这个年轻人的肩膀,可惜这个家伙比太高太多,拍不到。坎纳斯的人民是勇敢,在炎黄大陆即便是天仙级别的家伙也不敢对着一个剑仙说“你这家伙把剑亮出来让我看看”之类的话。“嘿嘿,怕是让你看了我的剑,你要吓倒在地。”
“维京人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年轻的维京武士并不知道他在向一个超级恐怖份子挑衅,他只看到了这名男人瘦弱的身体,却不知道里面隐藏着多么惊人的能量。“朋友,赶快拔出你的剑来,我们好好比试比试,看看你的剑厉害,还是我的剑厉害。”
“你真要看?”冥海看着这个认真的维京无视无奈了,“我劝你还是别看的好,我的剑一出鞘必定是要见红的。大家都是自己人,伤了谁都不好。”
“朋友,赶快拔出你的剑来。”年轻的维京武士还是依然不为所动,依然重复着这一句话。
“好吧,这可是你让我拔剑的。。。。。。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界,什么才叫做剑。。。。。。”冥海刚刚捏了一个法诀准备御使自己的仙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他转过头去对着那些看人闹的家伙喊到:“旁观者退开退开,以免误伤了大家。”
误伤?笑话,你这是剑,又不是什么魔法。你拔个剑难道会误伤到十来米外扎堆的人么?如果真被误伤了,那算我们自己倒霉。听了冥海真诚的劝告,这些家伙不但不退,反而是朝前进了一步——这也不能怪他们太不懂事,换成任何一个人,比如冥海听到齐天大圣要抽棍子,让他站在几里外的地方免得误伤,他也会不相信,但事实上若是大圣爷有心误伤,别说几里外,即便是几万里外也能给你捅个透明窟窿。
“嘿嘿,冥海兄,被人鄙视了吧。”无涯跟蛟龙俩人抱着膀子晃荡了过来——蛟龙后面跟着一大票漂亮的媚魔,这些绝色的妖精们立刻吸引了大部人青春期躁动的男人们的眼光。
在瑟雷恩虽然接触的东西比在琅玛雪山上要多得多,但是由于暗精灵们的离开,这些年轻的武士们除了听说过男女之间有这么回事之外,还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现在一看之下,不少年轻火旺的家伙两道鼻血立刻落了下来。
这些妖艳无比的媚魔们身体上总共的遮挡物加起来恐怕也不够领主大人做一个裤衩的。随着她们的动作,这些部位更是若隐若现。
“鄙视什么,我这是在教年轻人谦虚。你看看他们的剑,这叫剑么?”冥海不屑的看着两个很快融入了瑟雷恩平民生活里的家伙——这俩人好像是喝多了一般无比亲热的肩膀搂在一起。
“嘿嘿,那你就把你的剑亮出来看看,说实话,我也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过你的仙剑了。最近想必你的修行进了一步,这仙剑的威力更是惊人了。”无涯乐呵呵的拍了拍冥海的肩膀说道:“亮出来吧,让我们也开开眼界。”
说到这里,冥海再不答应就显得不近人情了,他干笑了两声之后抬起右手,只见掌心一阵光华闪光,紧跟著一截剑尖从他右掌掌心缓缓冒出,冥海的剑魂一点点出现。
冥海正牌剑仙的第二元婴那里是这些农民见识过的?当剑魂出现的同时,强大的气流四处涌动,气压也发生极大变化,甚至让无涯等人也觉得呼吸亦为之一窒。而四下围观的平民们惊呼一声,立刻有多远就逃多远。剑魂出现时散发出来的强大剑压,冥海无意为之的情况下散发出的威压,对拥有肉身的人来说算不了什麽,但是对于灵体的伤害却是很大的。
这里没有灵体,所以冥海可以任意施为,当他的剑魂已经完全出现,那是一柄长约四尺的长剑,剑身宽约二指半,刚硬之中透出一股柔韧的感觉,古朴的剑锷,连接著长约半尺许的剑柄,整体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优美感。
“看见没有!这才是所谓的剑,这就是我的剑魂,我已经将他修炼到了我自己的身体里面。”冥海刚刚将自己的剑魂亮出,年轻的维京武士已经服气了——不用比了,这并不损伤武士的尊严和骄傲,和一个必定会赢的家伙比武,只有傻瓜才能干出来。
这个年轻的维京武士心里在想什么,大概谁也猜不到——这必定是一位魔法师,他从来就没有听说剑能从手掌心里拔出来一说!那刺入了身体里的剑还能叫剑么?刺不死的人还能叫人么?这个世界肯定疯了,一定是疯了。这个传说中的老板带会了一群疯子。
冥海嘿嘿一声低笑,猛然一下将剑压范围凝聚为一线,冲向了这个年轻的倒霉蛋。他还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觉得呼吸一滞,脑袋一蒙,直接就倒地了。
8…28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六十九 满园春色遮不住 上
利薇雅公主偌大的卧室中,她对着一个流氓展开着阶级斗争——屈指一算,总共已经八十七年零三个月了,她等得几乎白了头。还好老流氓留下的东西有那么些保持青春的作用,否则现在恐怕就是老太太对着一个年轻小伙了。
“你说!一走就是几十年!你去了哪里了!你知道发生了多少事么!”利薇雅的个性依然没有变,一上去就拧着凌云的耳朵大发雌威,将老流氓拧的呲牙裂嘴。“达拉斯垮了,瑟雷恩也快垮了,你倒好,到处逍遥自在去了。那一天你你迟到,本想着帮你争取点机会,好让人家没有机会说闲话,你倒好,一走就是几十年,这下连达拉斯帝国垮了,真没有人会说闲话了。”
看着已经进入了抓狂状态的利薇雅,老流氓咧了咧嘴——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几十年?老子这最多走了十天不到,算上被杜拉斯老头弄进去的时间,也一工才九天多一点的时间,怎么忽然就冒出了几十年?
“你没骗我吧?”凌云左想右想怎么也想不通:“怎么会有几十年?几十年你都成老太太了,还有这么漂亮的样子?啧啧,你看看,咱们利薇雅越长越漂亮了,几天不见,这身材也好起来了,变成大姑娘了。雪儿呢?咱家的小雪儿呢?她也应该长大了,快叫出来我看看,小雪儿是不会撒谎的。”
瑟雷恩美女集团中所有的美女中,跟老流氓性子最为相近的大概就要算利薇雅了。说说小谎那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凌云向来都要揣摩一番。
几十年?怎么可能会有几十年!达拉斯帝国灭了?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个有着万里疆域的超级帝国怎么会说灭就灭,即便是真的经过了几十年,别说是真的经过了几十年,就算是几百年上千年,只要不发生巨变,无论如何这个伟大的帝国也不会覆灭。
达拉斯有一位英明而狡猾的君主,懂得权衡在所有国家和领主中的位置,向来将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在对外的策略上,一向是韬光养晦,不招谁不惹谁,暗地里藏有百万雄兵,这个事情老流氓是知道的。单是在艾尔仙克城范围之内,就有可以供随时调遣的几万精兵,这件事情也是老流氓打算暗地里摸去七彩龙骑大队的时候打听到的。
整个大陆唯一一支地行龙骑士大队就在达拉斯随时听候调遣,要想从地面打过来,那简直是千难万难。要击溃这一支队伍,就犹如要同时挑战一万之巨大的而且还在暴怒之中的地行龙,没有一点底子绝对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而且,达拉斯还有两为超级重量级人物坐镇,跟自己无赖程度不相上下的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实力如何,老流氓是非常清楚的,那一只四阶的巨龙实力更是跟麒麟在伯仲之间,想要干翻这两个家伙的组合,更是难入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