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总得试上一试。自己当年也是过五关斩六将才赢得钟乔华的许可。十年媳妇熬成婆,好容易轮到自己当考官了,总也得享受一会儿做裁判的乐趣。
这大概也算是一种恶趣味吧。只是,自己的儿子显然不懂得欣赏。她不由有些嫉妒宛珠,当年石望平虽然对她也很好,甚至为了报答盛染父亲对他的栽培扶持,让逸风从了母姓,但这样决然甚至有些不顾一切的维护之姿,她还从来没在自己的丈夫身上看到过。
“再过一段时间,你也别在我这儿混了,回你爸那儿去吧。反正你本来对易达也没兴趣,无非是为了追女朋友才来我这儿,现在人也追到了,该功成身退了吧?省得你爸天天跟我抱怨说我跟他抢人。你那个小女朋友,毕了业就让她来易达呗,肥水不流外人田。我看她的资质不错。”
盛逸风狂喜,冲过去就想给盛染一个拥抱。
盛染笑着挡住了他:“别,我这辛苦弄的发型,你别给我弄乱了。我可跟你说好了啊,你一天没从易达走人,就一天得给我好好干活。今天年后第一天上班,可不许以权谋私,逃班去找你女朋友安慰庆祝之类的。下了班才许走。”
“Yes Madam~”盛逸风还是趁盛染不备的时候蹭过去亲了一下她的额角。眼中雀跃如一个得到大人承诺可以去游乐园玩的小孩,倒让盛染心里软了软。
从盛染办公室出来后,他的心情就一直飘在空中,高兴得简直脚不沾地,很想立刻跟宛珠分享,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一条短信写了又擦,擦了又写,最后还是决定发一条最简单的:“晚上在我家等我,有好消息。”
宛珠正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这条短信,虽然心情依然有些灰暗,也还是情不自禁露出一丝笑意,简短地回复了一个“好”。
走到公寓楼下的时候,却看到了一个让她意外已极的身影。
大约是察觉到有人走近,穿一身米白色大衣的女子慢慢地转过身来,看见宛珠,怔了怔,表情矛盾,似乎是要迎上来,又有着太多踟蹰的理由。
宛珠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脚下却慢慢地停了下来。
沉默了很久。从来没有这样的时候,宛珠觉得沉默这个东西会变成一面墙那样有形有貌的东西,沉沉地往身上压了过来,压得她有些站不住脚,却又无从逃避。
偶尔有小区的居民路过,看着这两个相对而立、外貌极为相似的女子,无不忍不住多看两眼。
“不请我上去吗?”还是宛珍先开了口,打破了沉默。
进电梯的时候,宛珍用手扇了扇风,微微皱眉:“谁在电梯里抽过烟了,这么大味儿。”
宛珠下意识也用力吸了吸,果然有一股淡淡的烟味。只是,宛珍自己从前不也是背着孙美丽他们偷偷抽过烟么?她曾经在外面撞到过。
“就一层楼,马上到了。”她像是解释似的,电梯一停,带头走了出去。
宛珠开了门,从玄关的鞋柜里把自己日常穿的一双拖鞋给宛珍,自己只穿着袜子,光脚踩在地板上。她们这里一向没有外人来,所以也没备什么多余的拖鞋。
宛珍低头看了看宛珠光着的脚,没有吱声,默默地把拖鞋穿上,自己找到客厅的沙发坐了下去。
算起来,她们俩还是第一次在除了B市的家之外的第二个地方碰面。
两人枯坐了一会儿,彼此都觉得无话可说。
如果不是因为今天盛染说的那席话,宛珠也许会在看见宛珍的第一瞬间,掉头就走。但因为有了前面的那些,忽然就又勾起了一些类似于休戚与共的莫名的情感。
一直觉得血缘对于自己只是无所谓的存在,因为它也从来没有给过自己什么实实在在的温暖。可是,到头来,当有外人攻击自己的家人时,原来还有这样的本能,直觉地就开始跳出来维护跟自己血脉相通的人们。
多么奇妙。想必是因为那份相同的基因,在受辱时便在血液里哗哗搅动,让人神经发热,不得不沸腾一战。
“你怎么知道这里的?”宛珠终于想到一句可说的话。
“爸告诉我的。”
搬到这里时,的确在孙美丽的要求下给过他们这里的地址和电话。
宛珠已经忘了这回事。现在再回想起来,刚才那句话活脱脱的仿佛就是个敷衍的姿态——明知故问。
“我怀孕了。”宛珍又沉默了片刻,忽然出声。
宛珠怔住,目光下意识转向宛珍的肚子,进屋之后,她就把大衣脱掉了,现在穿着一件黑色的宽松毛衣,此刻还真看不出腹部有任何隆起的迹象。
“两个月不到而已,现在还看不出来。”宛珍似乎察觉到了她求证的目光,开口解释。
“是Raymond的,就是那个我带回来见爸妈的老男人。我在美国就已经跟他同居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有了孩子。每次都用了安全措施,却还是有了。”宛珍低下眼皮,看着自己的肚子,带着一丝丝的疑惑。
她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宛珠略微有些不自在。她还不习惯跟人聊这种私隐的话题,尤其是跟宛珍。这样家常而带有一些隐秘的谈话,在她跟宛珍之间,让她觉得很突兀,甚至不太舒服。
“你吃中饭了吗?”宛珠怕她再说出一些更细节的话来,赶紧找了个话题,顺便瞄了一眼客厅的挂钟,十一点半。
“没。有吃的吗?”宛珍倒是不客气。
宛珠无语。只好去厨房给她和自己下面吃。冰箱里没什么菜了,只有一把菠菜和2个鸡蛋,还有一小份卤牛肉。
她煮了两碗面。菠菜烫过,铺在面上,两个鸡蛋都煎得金黄,本来想一人一个,忽然想到宛珍现在是孕妇,改而把两个鸡蛋都卧在她的碗里,又把卤牛肉切成薄片,也放在她那个面碗里。
“吃吧。”她把面放在餐桌上,解下围裙,没再看宛珍一眼,低头坐下来喝了一口面汤。
宛珍慢吞吞地走到桌前,探头看了一下菜色,碧绿的菠菜衬着雪白的面条,边上隐约露出一角金黄的煎蛋,旁边是褐色的卤牛肉,切得薄薄的,看上去倒颇为诱人。
“哎我怀孕了以后特别挑食,吃鸡蛋可能会有妊娠反应。”
宛珠闷声不响,一把伸过筷子,从她的面碗里把煎蛋呼地捞到自己碗里,脸色很不好看。
正准备把第二个煎蛋也搛到自己碗里,宛珍却抱着碗一躲,对她笑了笑:“吃一个没关系。”
看来她是真的饿了,一碗面,十分钟不到就吃了个精光,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宛珠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说:“我今天本来正常下班的话,要六点多才到家。如果我没临时起意回家,你打算在楼下一直等着吗?”
宛珍笑了笑,无所谓的样子:“你现在不是回家了吗?我就等了你半小时,还好。”
宛珠看着她平静如水的脸,忽然有些烦躁,把碗一放,身体往后靠到椅背上,正眼看向坐在对面的宛珍:“饭也吃过了,水果家里是没有。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为什么忽然来找我?”
宛珍舔了舔嘴唇,静了静,像是思考了一会儿怎么措辞,“我想……请你做我的伴娘。”
“我要结婚了,下个月五号。我希望你做我的伴娘。结婚之后,我会跟Raymond回美国。”
“那天,在家里我跟你说的那些都是真的。我本来想,嫁个你们人人都觉得差劲的男人,让你们一辈子都觉得难受。但后来,我发现我怀孕了。”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有一个孩子。刚发现的时候心里很慌,不知道该怎么办。原本,我说要嫁给Raymond也多半是赌气,总是觉得只要婚礼一天没举行,还是有退路的。后来,知道自己怀孕的那一天开始,我就知道,我没有了任何退路。当然,我也可以把它打掉,可是就是莫名其妙地舍不得,去了两次妇科医院还是放弃。也许,心肠再坏的女人在对待自己的孩子的时候,还是会心软吧。”
宛珍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手心下意识地覆上小腹,虽然那里面现在还只有豆芽那么大的一个小人,完全不可能感受得到母亲的抚摩。
“我忽然很想看看自己将来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是不是会长的跟我很像,是不是喜欢钢琴,喜欢画画,喜欢一切他的妈妈不擅长的东西。或者,也跟他妈妈一样没有用,不聪明,学什么都学不好。但只要他健康,快乐。我觉得我所有的愿望就都可以得到满足。宛珠,你那么聪明能干,他的血液里会有我的一半,而我的血液里里,总有一部分是跟你相同的。我想,说不定他将来会跟小姨一样,考上名牌大学,从小到大都优秀得让人羡慕。”
“所以,我决定开始真正地接受这一段婚姻。Raymond跟我承认,他的确有过家暴的历史,以前生意不顺利的时候有过酗酒的习惯,酒醉之后,难免糊涂一些。但他跟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这样。他年纪大了,很想要这个孩子,一定会对我跟孩子很好的。我以前总是拼命地想要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像在追逐一个飞在半空中的气球,明明知道够不到,却还要一次次地跳起。可是现在,我想好了,我要做一个脚踏实地的人,我想要踩在地上,踏踏实实的生活,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
“虽然我曾经非常恨你,或者,我们互相憎恨,但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我仍然希望你站在我的旁边陪我。因为你是我比父母亲更早就认识的那一个。想想看,也许我们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曾经吵过架,所以之后才一直不友好。但现在,我想重新来过。可以吗?”
“我……还有一个要求,也许你会觉得我过分。我想让逸风做Raymond的伴郎。他在国内没有朋友。”
“我知道你会觉得我的要求很荒唐,但对我来说,我希望我的婚礼可以成为一段崭新的人生的开始,忘记所有不开心的过去。你跟逸风对我来说,代表了两段最重要的过往。我希望在我结束未婚身份的时候,会有你们在一旁见证。那么,我就可以在我的婚礼上,跟往事真正告别。”
'收藏此章节' '下载' '推荐给朋友'
手机UMD下载
电子书下载
TXT下载第 35 章 宛珍走的时候,执意不肯让宛珠送她下楼。
宛珠站在窗口向下看,有个穿着老气的中年男人在宛珍出了楼门口的时候便殷切地迎了上来,搂着她的肩膀一起走了。这么居高临下的其实也看不太真切,但从他的动作来看,对宛珍还是挺细心的。
宛珠在窗前站了很久,直到暮色渐渐四合。
不知道为什么,宛珍消失在她视线中的身影,让她觉得有几分萧条。
曾经朝夕相对的那些时间,她们有大把时间来彼此爱护,却都用在了龃龉和隔膜上,而现在,即将天各一方,却本能地重新靠拢。
都说两个彼此抵触又互相牵系的人是一对刺猬,靠近会刺痛对方,远离却又会感到寂寞;她想,她们应该连刺猬都算不上罢。
宛珍远嫁之后,她跟她也许会偶尔想起对方,有些惆怅,有些感慨。但寂寞与思念,大抵是不会有了。
在最容易产生感情的少女时代,她们之间有过太多冲突与不快,甚至血肉淋漓的杀戮。她占有了本该她的亲情,又劫掠了她的初恋。就算全部都可以淡忘,但那些伤疤始终还是在的。
破碎过,便不可能再重新变得完整。
余下的不过是满地残破的青春和断不掉的血缘。
三月份的时候,宛珠还是和盛逸风一起回到了B市。作为伴郎和伴娘参加宛珍的婚礼。盛逸风比她想象的要好说服,只问了一句“你想要我去做这个伴郎吗?”
宛珠点头。他便痛快地答应了。
她在郁欢和朱自扬的家里落脚。这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已经公然同居了半年,房子是朱自扬家里出钱买的,二房二厅,宛珠住的是客房。
盛逸风为此颇有怨言:“男朋友的家不住要跑到别人家里去住,别人还以为我们俩闹别扭了呢。”
“我跟郁欢多年没有好好碰头,正好晚上可以多聊聊。”宛珠不理他。
朱自扬拍拍盛逸风肩膀,“老大,得了,我都没抱怨,你抱怨什么啊?你女朋友一住到我们家,我那老婆就彻底抛弃我了,天天窝在客房,我这等于守活寡你知道吗?”
惹得郁欢伸手死命掐了他一把。
正式举行婚礼的前一个晚上,盛逸风陪宛珠一起回了趟家。
孙美丽开门的时候,看见宛珠,眼睛一下子红了。
嗫嚅地叫了声“宛珠……”
明明还有下文,却欲言又止。眼神里有着愧疚和闪躲,又有些欢喜之意。
宛珠对她笑了笑,“妈,这是我朋友。盛逸风。高中同学,你以前见过他的。”
盛逸风跟着叫了一声“伯母”,跟着送上一篮在门口买的水果,礼数周全。
孙美丽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倒是很满意。引了他们进屋,见宛珠什么行李都没带,只有随手的一个极小的手包,不由有些失落,却还是忍不住试探地问了句:“你们今天刚到?”
“昨天到的。在我一个朋友家里住。”宛珠解释,神色平淡。
孙美丽便灰暗了眼神,却不好说什么。
宋启明察言观色,半是抱怨半是劝诫地对宛珠说道:“怎么自己家里不住,反而去麻烦别人家呢?你妈知道你要来,把你的房间都收拾好了,连被褥都重新洗晒过了。还是回家来住吧。”
宛珠笑笑,“不用麻烦了,明天婚礼结束之后我就回去了。马上要毕业论文答辩了,事情很多。朋友家里离火车站近,比较方便。”
宛珍在房间里试婚纱,听见宛珠的声音,便穿着婚纱出来了。
她还没开始显怀,腰肢依然纤细。婚纱是鱼尾裙,腰部收得很紧,一字领的设计,上衣全部是白色蕾丝,裙摆柔和地拖曳在地上,非常优雅。
看见盛逸风,脸上初初有些不自在,隐有愧色。
倒是盛逸风落落大方地夸奖她:“你今天很漂亮。”
宛珍露出一丝真诚的笑容:“谢谢你答应做我们的伴郎。”
“不客气,我只是怕我不来,伴娘不小心会看上了伴郎而已。”盛逸风自如地开着玩笑,似乎完全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