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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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入夏-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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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鋈吮脊矗宄澹骸拔襇D看看谁敢欺负她一下!”一身贵族校服的程凯文!
  一副拼命的架势!
  同学吓跑,他拉她起来,问出的第一句话是:“加拿大那边冷吧……”彼此已经整整五年不见。
  夏凡甩开手忽然跑掉,他在后面追,“别跑啊,你不认得我了,我是程凯文啊……”夏凡跑得更快。感觉到他仍在尾随,被追急了的夏凡,在前面拐弯处一躲,听脚步声近时,猛得伸出右腿,他毫无防备,被绊得向前踉跄了下重重的趴在地上,半天才坐起来,手捂着脸,血从指缝中流出来……
  夏凡站在太阳底下,脚底直冒凉气!
  再往后,那条放学路上,程琳琳也出现了,这对兄妹,经常等在她的校门口,跟约好了似的。印象中,似乎程琳琳一直没怎么变,以前怎么对自己,现在仍是那副蛮横模样,不同的是,以前排斥,现在是亲近。
  但程凯文就相对深奥了许多,不知从何时起,这个冷冰冰的少年变了,都说女大十八变,没想到男性身上,变化更惊异:居然变得会开玩笑,会将目光放柔的看人,会轻言细语的说话,还会一本正经的玩冷幽默……除了偶尔带出些桀骜不驯的味道,再没了曾经的凛然冷峻。
  夏凡仍旧不显山不露水的保持沉默不搭理人,程琳琳经常被漠视得抓狂,大声吼夏凡:“你这个哑巴,干吗不说话!”
  程凯文则会沉沉的看着她,带些肯定的出声:“是不是出国久了,汉语的咬字与发音有些别扭?没关系,多说话,慢慢就好了。”
  别人都想不到这点!

  怎么做到的

  ……》
  哦,不得不提宋子珊,她考上的名校正是程凯文就读的那一所,一个大四,一个大一,拥有了一段总让宋子珊挂在嘴边回味的所谓学长、学妹的共处时光。
  围绕程凯文的一些消息,比如他在大学时代的冷傲不羁,包括层出不穷的桃色事件,整个一招蜂引蝶的花花公子……等等这些都是由宋子珊与程琳琳的嘴里说出来的。她们总是喜欢拿来与夏凡分享,至于夏凡喜不喜欢听不在她俩的考虑范畴之内。
  可能是长大了的缘故,亦或是岔开的成长轨迹,似乎,又变生分了。
  也许,从未熟悉过。
  然后,程凯文出国、回国、创业,再到回归家庭企业;
  程琳琳是在本地念的大学,毕业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晃荡到现在开始卖保险;
  夏凡混完了学习生涯中的最后三年,开始打零工,站前台,送外卖,喜欢上了摩托车。
  昔日的相伴,在各自前行的路线中,被不断的扯离与抛却,几个人,就这么半生不熟的,跟夹生饭一样。
  夏凡心里明白,除了六岁那一年多点的记忆,如果不是这兄妹俩的主动与后来的这些纠缠,彼此之间,什么都不剩,也什么都不是。
  只是,偏偏就这么交集上了,好坏利弊的,只有天知道了。
  浑身时尚的程琳琳一下来,就夸张的用手煽着风,“真热啊。”
  明知道热还下车,傻么。“喊我干吗?”夏凡对人从来就缺乏热情。
  程琳琳习惯成自然,问:“凡凡你今天休息干什么去了,我打你手机一直关机。”
  “手机放家了,”夏凡仍坐在摩托车上,一脚点地,简明的问:“找我有事?”
  程琳琳直接过来,一抬腿挤到夏凡后面,“你先送我到前面的那家大型书店去,那里有位作家正签名售书,我受托最少要买到三本,快点。”
  “直接坐车到前面停不就完了?你下车干吗?”非得来折腾别人。
  程琳琳也不废话,一拍夏凡的肩膀,“快走,驾!”
  夏凡咬了咬牙,跟这种人掰不清,夏凡连说都懒得说。一踩油门,已经这样了。往前看了看,应该没有交警,放弃让这女人戴头盔的打算。
  赶到书店,人还不少,程琳琳跳下来往里边挤,挤着挤着又跑回来,手指着夏凡:“你别跑啊,在这等着我,我要是回来看到你走了,我会很生气,”说完刚要走,又回过头来恶狠狠的加一句:“会很生气很生气!”
  夏凡头一扭,“十分钟!”好象那威胁多管用似的。
  程琳琳就冲进去了,“十分钟肯定不够,你再多等会儿……”
  出来时的程琳琳捧着三本书,看到夏凡还在,很满意,举到夏凡面前显摆道:“我厉害吧?”
  夏凡一脸不耐,“二十五分钟了。”真搞不懂那个签名能说明什么,能避邪呀。
  身边过去两个女孩每人端杯奶茶喝,程琳琳也想喝,“凡凡你给我买一杯呗。”
  “我不想买给你。”
  “你兜里没钱吗?”
  “有啊,”夏凡说,“可你那么有钱,凭什么让我买?”
  程琳琳就泪奔了,她看着自己的包,问:“如果我买,你喝不?”
  “哈蜜瓜味的!”
  “我比你大,就让着你点吧。”大两岁。程琳琳颠颠的跑过去,买了两杯,将那杯哈密瓜品的递给夏凡,卖乖道;“看姐姐对你多好。”
  夏凡一口气喝掉大半,大热的天,又不是在咖啡厅,鬼才在太阳底下慢慢品呢,“有事没?没事走了。”
  程琳琳开始发挥她的淑女风范,进行一小口一小口的斯文喝法,“等我喝完着啊。”
  借着大厦的阴影,夏凡认命的坐在台阶上等。程琳琳也挨过来坐下,又开始了她的三句话不离她哥,“我哥的女人缘真是没治了,就是走在街上都经常有女孩子主动搭讪。”
  夏凡接话:“嗯,你哥确实一脸嫖客相。”
  程琳琳差点没呛到,不是没领教过这个家伙的毒舌,仍是气坏,“我哥长得就像个明星!”
  夏凡点头:“嗯,实力派的。”
  程琳琳不服,再接再厉,“比明星都帅!”
  可不比明星帅么,“就你哥长的那样儿,碰到银行抢劫,大吼一声‘举起手来,男的左边,女的右边’,你哥只能站中间。”
  程琳琳呼得站起,大怒,“你竟然说我哥不男不女?”食指戳着夏凡的鼻尖:“我跟你拼了!”
  夏凡不为所动,将头转一边,看别处去了。
  程琳琳瞪着眼睛你你了半天,掏出手机,太过分了,太打击人了,要告诉老哥,赶紧的,一刻都不能耽搁。“哥,凡凡骂你不男不女,还说你是个嫖客。”
  电话那边安静了下,“你让她说吧,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饶不了她!”
  电话是按了免提的,所以听得一清二楚,夏凡斜睨了手机一眼,似乎在瞪那个人:心情好不好关我何事,不耽误我继续当你不男不女么。
  程凯文在电话那边不紧不慢,“凡凡就擅长在背后来能耐。够厉害你让她当着我的面说。”
  “哥,凡凡越来越不怕你了。”
  ……
  夏凡蹙了蹙眉,觉得程琳琳这人的汉奸潜质隐藏得很深啊。在电话结束后,夏凡对着孤家寡人的程琳琳问:“打小报告能够这么及时有效还不心虚,你是怎么做到的?”

  当老实人遇到无赖

  ……》
  程琳琳手里的那杯奶茶磨洋工般,仍在一小口一小口的抿,龟速得跟品酒似的。夏凡看着心急干脆不看她,此时,太阳西斜,已经接近下午五点了,相比午间的热烈,现在的它,整个散着橙色的柔光,缓缓西沉,透着点儿依依不舍的味道。
  再过一会儿,这点余光便会被林立的大厦遮掩得严实,然后华灯初上,夜幕拉开!
  安静的夏凡,眼神清清亮亮,让很多情绪无迹可寻。真是高兴时沉默,不高兴时也沉默。
  程琳琳瞄着夏凡,一件白套衫加牛仔裤,随意,干净。黑的眉,黑的眼睛,配着白皙的脸,很是分明。“凡凡,你的脸天天在外跑为什么晒不黑?”
  夏凡眼神也不给一个,“因为你希望它黑,所以就一直白着。”曾经程琳琳也夸夏凡:哇塞,凡凡你这五官都长对地方了耶。夸人夸成这么特别的,不多见。
  “凡凡,你怎么还那么瘦啊?”高高瘦瘦的夏凡在程琳琳眼中就是个标准的模特骨架,穿牛仔裤特别好看,但她一眼看到夏凡窄小的肩膀似乎隔着衣服都突出棱角了。
  “一直这样么不是。”
  “你还那么爱吃肉吗?”明明是个肉食动物,怎么就不上膘呢。
  似乎有点窘,“愿意!”
  程琳琳凑过来,心血来潮的说:“凡凡,要不我买辆车,你给我开吧。”
  “我该你的啊?”
  “我给你钱,肯定比你现在送外卖的工资高。”
  夏凡想也不想的拒绝,“找别人伺候你吧。”
  “你为什么那么烦我哥啊?”
  貌似也包括你吧,“你哥不烦人吗?”
  印象中程凯文最不要脸的一句话是:我和这个女人从她六岁时就生活在一起了。这让当时在场的很多人目瞪口呆!夏凡当时唯一的想法是冲上去掐死他!
  有人进一步求证的问:你俩啥关系啊?
  程凯文很纯洁的回道:就男女关系啊。转过脸,还一脸天真的对夏凡小声补充:我男你女,也就男女关系啊。
  当老实人遇到无赖,除了默默走开,还能怎样?
  程琳琳替她哥不愿意了,放下奶茶,将半天的不爽化成动力,推了夏凡一把,由内而外的霸道用肢体语言演绎得很到位,“让你没良心!”这个别扭的小孩。
  夏凡有点生气,干吗呀,当我好欺负啊?
  在程家,最养尊处优的便是程琳琳了。
  程老爷子一向奉行“穷养男,富养女”的古训,当初程凯文大学毕业后,被程老爷子一脚踢到美国去深造,竟然一毛钱不给的让他自力更生,真就做到了三年里对他不闻不问。
  三年后在国外镀了层金、学成归来的程凯文并没有受到程老爷子的接收,而是撵出家门让他去外面闯荡闯荡。程凯文就在别家公司从头做起,有点像隐姓埋名的那种。按说也挺可怜的,遇到那样的老子,貌似借不到丝毫的庇护,并且还不是一般的严厉。做了两年,好象做得还不错,有点扶摇直上的意思,被程老爷子咔嚓腰斩,似乎觉得他合格了,发号施令要求他归队,回到家族产业里来。
  程凯文也没做什么抵抗,似乎也明白将来该担的责任,脱不了,不如早点担起来。
  而对程琳琳却是另一番待遇,钱可着花,有求必应,要什么给什么。连程琳琳自己都承认:我老爹对我哥真是太狠了,要不是我哥天赋异禀、资质过人,真就活不到现在了。
  夏凡吐!!!
  据程琳琳说,她曾私下里想要给她那奉为神一样的哥哥经济援助,被程凯文断然拒绝,说什么好男儿不受嗟来之食,请他妹妹不要侮辱他的能力。程琳琳当时打电话给夏凡,用那种很夸张的崇拜语气说:凡凡,你说我哥怎么就这么爷们呢!
  夏凡再吐!!!
  拒绝送程琳琳回家的要求,油价现在挺贵的。那么有钱,打车去吧,或者一个电话也可以喊来她家的专车司机,没人可着她差遣。
  看着地上放着的奶茶,估计没有再喝的打算。夏凡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弯腰捡起奶茶杯,扔到垃圾筒,直接跨上摩托车,“我走了。”
  程琳琳很期待的问:“你真不送我啊?”
  “别磨叽,”想到什么,又多了句嘴,“你前一阵不是说卖保险呢吗?”想做事,自己家那么大的产业随便她挑个地方玩,偏装有气节的,要自己找工作,还挑了个保险行业去试水,真有勇气。
  程琳琳一脸得意,“凡凡,你猜,我的业绩在公司当中排第几?第一耶,我这个月能开不少钱呢。”
  夏凡微愣,随即了然,“买你保险的客户都是你家公司里的人吧?”
  程琳琳也不否认,“还有凡凡你的,我给你买了意外险,受益人是我。我还没跟我哥说呢。”
  这次,夏凡吐……血!
  饶是再平静,仍被刺激得咬牙切齿:“我跟你有仇啊?”这女人也26了,越活越偏离人的想象。保险公司就是这么用人的?都不经当事人,自己玩儿上了,靠!
  “你听我慢慢给你说,受益人可以改的,保险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又不让你花钱,我给你买的是――”

  什么人用什么东西

  ……》
  夏凡懒得听她罗嗦,“把受益人改成我爸,还有,以后有什么事你少带上我。”这女人应该是无聊,逮个谁就祸害谁,老天赶紧让哪个倒霉的男人出现,将她认领了吧,省得别人遭殃。
  一踩油门,走人。
  程琳琳在后面跳脚,“变更手续可麻烦啦,我没有你爸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啊……”
  最好去向老爸当面要,看我老爸不掐死你!
  骑着爱车一路飞驰前行,当穿过自由大路,跃上彩虹桥时,空气立即清新了好多,风一下子从河面上贯穿过来,带起的力度,透进身体里,每个毛孔似乎都冒着凉气,心也敞亮起来。这种感觉不是坐在车里所能想象得到的。
  在拥有摩托车之前,夏凡并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上这个东西。
  当时应聘送外卖的工作时,快餐店的老板说,如果你自己有电动车,那么每个月工资里会多给一百块,没有的,得交一千块押金。夏凡犹豫了下,决定放弃这个工作,她是那类属于无车而又不想交押金的应聘者。
  然后出来时,老板正巧教一位应聘成功的人怎么骑,其中那个人指着一辆最边上有几成新的摩托车说这个也是吗?
  老板说:那辆倒是不需要押金,但骑不了,总坏,经常半路熄火,耽误事。
  夏同心思一动,说:那我用这辆行吗?
  老板说:耽误时间算你的啊?订餐的顾客明明订的午餐你晚上才给送去,这事说得过去吗?
  夏凡说:我想试试。
  于是老板就压了夏凡的身份证,半信半疑的先让她骑着,给了半个月当试用期,也怪,那摩托车谁骑谁坏,到了夏凡手里,却有好转的迹象。偶尔夏凡来晚了,老板会主动问:车坏了吧?夏凡立即配合的承认:那车太破了。老板还有点内疚,觉得这个小女孩挺不容易的,说你换辆车吧,不收你押金了。夏凡没同意,说我还是骑它吧。过了半个多月,人与车子似乎越磨合越顺畅,几乎没再出过事。
  车本就半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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