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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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仰之间-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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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离开的第三年,你仅仅离开三年,你看,我们都把你遗忘了。 
  遗忘刚开始的时候是刻意的,告诫自己要遗忘你,还有那段有你参与的年少往事。慢慢,遗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再需要提醒。 
  把回忆放进回收站,把回收站清空。残存的记忆被现实的浪头冲刷着,那沙丘终会崩塌。 
  谁真的能时刻想念谁呢?吃饭时想念,撒尿时想念,拉屎时想念,睡觉前想念,睡梦里想念,梦醒后想念;和一个人说情话时想另一个人,和一个人做爱时想另一个人。这样的想念难度太大,没有谁能做到。 
  记忆是虚空的,和爱情同质。 
  我不敢说“我想你”,更不敢说“我爱你”,只在非说不可的时候张口,比如很想把哪个女人哄上床了,比如我寂寞了。 
  是的,我会寂寞的。女人的呻吟,激情的缠绵,淋漓的倾泻,瞬间的快意,它们是排解寂寞最好的武器。 
  人生太长了,要我怎么来打发?   
  死得其所4   
  他们给自己规定了人生目标,30岁之前有房有车,之后有妻有子。多年后,世界上又多了一批庸碌的男人,各自开着私家车,各自解决着妻子和情妇的问题,各自教育子女,各自补肾壮阳,各自年老。 
  都想和父辈们过得不同,这路走到头,风景却亘古不变。 
  我有房子,民生巷的五间平房我总能占有一两间;我有车子,路途近的话,我骑自行车,远的话,我挤公交车,手头宽点时,我能打个的士;我有妻子,和我睡觉的女人都求我叫她们“老婆”,我们肌肤相亲,颠銮倒凤;我有儿子,他们以血块血水的状态被扼杀在医院里。 
  我离30岁远着呢,可是我什么都有。除了钱,我什么都有。 
  他们笑我穷开心,穷疯了。 
  我请他们喝酒,我最穷,还要做东。找不出什么理由来请客,就说想喝酒。 
  柳斋,他们谁都不记得那天是你的生日。 
  记得女人的三围比记得女人的生日要实用、实惠。 
  满地的啤酒瓶和烟头,我们开始胡言乱语。有个家伙发誓这辈子要睡足365个处女,以求得道成仙。 
  我问他:“要是凑不够数,你大约连你亲生女儿都不放过吧?” 
  他说:“怎么也得先考虑你们的女儿啊,我老婆说不准生的是儿子。” 
  有好几人拍着桌子:“那你老婆千万要生儿子,不然我们能轮奸了你女儿!” 
  这帮狐朋狗友,我相识多年了。物以类聚,一个比一个人渣。他们也都是你的朋友,不排除有好几个和你上过床。 
  柳斋,他们都忘了你了!我们都要忘了你了! 
  我提醒着:“那个贱货,柳斋———” 
  他们的脸先木了木,随即有点不悦,然后暗淡下去。 
  我重复着:“柳斋,死了的那个。呵呵,今天是她生日,22岁了!” 
  你已经是不需要生日的鬼啦,生日是给活着的人盘点年龄的。你有忌日,很公平。 
  他们说:“你倒是记得她的生日,难道你也喜欢过她?” 
  我后悔不该提你,我肯定是醉了。   
  死得其所5   
  我经常去医院,在我爸住院期间。他是肝癌晚期,喝劣质酒喝的。他没病的时候,几个孩子都不放他在眼里,当他还是那个固执的残疾老头子。他一病,孩子们忽然意识到,老头子是真的老得差不多了,他身上的零件都老化了,连神态都安详了。大家凑钱给他看病,没有表现出作为癌症病人家属的那种无奈,我妈也很坦然。 
  兄弟姐妹们坐下来了,围着张方桌,大哥拿着计算器按得直响,计算这个星期的医药费四人该怎么平摊。他是老大,他提出要多付一些。那当老二的也不肯落后,老三紧随其上,就只有当老小的我,我没有本事赶他们的趟,我不做声。 
  他们说:“让老头子多活几天吧。” 
  那家医院,你妈以前当院长那一家,没有什么变化。我在病房里守着我爸,他吵嚷着要喝酒,说不喝就没得喝了。他说治病要花那么多钱,钱大可用来买几瓶茅台给他过个瘾,他要回家去。护士小姐笑他风趣幽默,他也笑起来。 
  他生病之后反而开朗健谈了,还能和病友们说说自己的经历;“拖拉机”就常常被他挂在嘴边,他到了这个时候,最恨的还是拖拉机。甚至他把自己的被子掀开,露出那半截左腿给病友们看,换来声声怜惜,他自己倒是连说“习惯”了、“无所谓”之类的话,人家又赞他“身残志不残”,他又笑。 
  他死在清明节的前一天,出殡那天刚好就是这个“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日子。就在前几天,大哥和二哥还在争执,抢着要卖个肾给老头子治病。 
  我说:“要么三兄弟都卖好了,说不定还能‘感动中国’。” 
  还没找到买家呢,他就死了。 
  我们没有断魂的感觉,跪到断腿,还要睁着肿胀的泪眼给人家作答谢礼。一个花圈没有扎结实,散落了满地的菊花。菊花,这样的节日里,我是应该给你送一束的。   
  死得其所6   
  柳斋,柳斋,你喜欢菊花吗?你配得上它的高洁吗? 
  你今年22岁了。 
  十几岁的时候你常称那些20出头的女人为“老女人”。我说你也会老的,除非你死在20岁之前。 
  我不是咒你,你却那么争气被我咒到,真就活不过20岁。 
  你说有很多女人老了就是完结篇了,而你老了才刚写成个开篇,你的故事很长很精彩。 
  这个故事你没有把它写完,换我来给你续写。 
  我很想好好写你,把你美化成女神,圣母玛利亚那样的女神,她永远是处女,她不食人间烟火,不排泄屎尿。我要写你的眼神,写你仰头看我或者你低头沉思的样子,千娇百媚。写你的五官,写你的身体,把你塑造得倾国倾城。 
  是的,我要来歌颂你。 
  可柳斋,我欺骗别人容易,我却欺骗不了自己。我唾弃了你这么多年,我习惯了。 
  柳斋,我一直在等待些什么,我形容不出那是些什么。可是你能懂得。也许是一种对命运的自主,我们都不想身不由己下去,是不是? 
  死,就是你的自主。你控制不了局面,惟一能控制的是自己的呼吸。那么决绝,从15楼跃下去,追求粉身碎骨的结局。你比我坚强。谁说自杀的人是懦弱的,自杀者是强悍地在维护最终的尊严和体面。 
  你死得好!   
  死得其所7   
  这一年,我以为我可以娶到花花,在她向我说出她的身世以及她和你的关系后,我更觉得应该娶她。无关爱情,却是为抚平内心里深藏着的对你的歉疚。这一年,我所有的希望成了泡影,我始终都是民生巷的一条孤单野狗。失去花花后,我提起了笔,对着张白纸却无从下手。 
  可是我明白,我有话要说,是些只能对你说的话。 
  我在白纸上写下的第一个词语是“俯仰之间”,仓促而来仓促而去的时光终于一发不可收拾地倾诉在了白纸上。 
  我竟然也能静下心来写点什么了。我对自己说:“这是写给柳斋的,只写给柳斋的。”   
  胭脂非福1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开始呕吐。没有理由,我肠胃向来很好。稿纸乱摊在桌子上,笔用坏了五六根,烟头扔了一地。半碗没有吃完的面条,咬了一口的荷包蛋。胃痉挛着,额头上冒着冷汗。 
  二哥来家里看我妈,翻阅了我的文字。我妈说他流了泪水,一行行的,模糊了他的眼镜片。但他什么都不说。第二天,他给我搬来一台旧电脑。 
  我终于不再手写。 
  我妈说我坐在电脑面前的样子,让她想到多年以前的二哥。 
  她说:“完了,真的完了。” 
  电脑经常隔一个或半个小时就死机,我打一行字就保存一次,怕丢失我的文字。没有多余的钱去装宽带,电脑的功用只有打字。字,一个个的,从我心底跑出来,借着双手的敲打,落在显示屏上。 
  我是不善言辞的人,表达能力也很糟糕。可是你的故事,我要把它写完。说不明白写下来的目的,也许是害怕忘记。拼命要忘记你,拼命又要记得你。柳斋,我的悲哀就在这里。 
  已经包藏不住对你的想念了,在失去花花之后。我一手摧毁你对爱情的幻想,她一手摧毁我对婚姻的幻想。她是你的影子。 
  夏天来了,2005年的夏天。动荡的半年过去,三姐嫁了,我爸死了,花花也嫁了。再过些日子,便是你的忌日。不知怎的,我竟然真的有尘埃落定的感觉。 
  去跑广告,拜访的客户是已经开了服装城的人妖,她的老公粗犷得很,几口就吸完一根烟。人妖给我面子,和我签定了协议。我松口气,和他们说再见。 
  人妖跑来追我,那样消瘦的女人,仿佛是飘着的魂魄。我站定,她喘着气,一头撞到我怀里。我自是吓了一跳,她匆忙地躲开,连声道歉,她的脸居然红了。 
  我笑着:“我说,很好,妖姐终于像女人啦!” 
  她不自然地笑着,声音压得细细的:“有包东西,你要吗?是———是柳斋的东西。我留着已经多余,你———收了它!” 
  我说:“扔了,扔了,扔了吧。” 
  她转身说:“好,扔了。” 
  她又说:“知道吗?柳斋死之前给我打过电话,嘱托我为她做点事情。而我,你看,死痞子,我做不到。你这个死痞子!”   
  胭脂非福2   
  你跟踪我,在一个小吃店门口朝我笑。 
  我冲你摆手:“走,走。”你不,你偏不。你走进来,要了瓶啤酒在自饮自斟。这是我混熟了的一家小吃店,常带着朋友一起来,让他们买单,顺便蹭他们的烟抽。 
  你就这样穿着一件吊带衫,一条牛仔短裤,踏着双长筒靴冲进来。你明明已经看到了我,还左顾右盼,轻佻地像是来找客源的婊子。他们吹了口哨,眼神在你身上扫来扫去,你抛了媚眼来鼓励他们。他们笑话我,说我艳福不浅。然后招呼你一起喝酒。 
  你晃着酒瓶,像一个最职业的舞女,妖娆万端地移着脚步。只是背景是在简陋的小吃店,这里的男人要么平庸,要么下作。很显然,我和我的朋友们属于后者。 
  紧挨着我,你不要脸皮地坐下来。你说:“今天老娘请客。” 
  你对着啤酒瓶口,大大地灌了几口酒。他们给你掌声,说你女中豪杰,巾帼英雄,不让须眉。然后他们开始拼命要东西吃,你迅速和他们打成一片。 
  你骄傲地看着我,我说:“不错啊,你终于深入敌人内部了。” 
  那个晚上,除了我,你们都喝醉了。个个醉言醉语,东倒西歪,在小吃店闹事,和隔壁桌的几个混混打架。你脱了靴子去砸他们的脑袋,把袜子扔到我脸上,你要我先替你保管着。 
  这个时候过来一帮人,为首的那个女人揪住你的头发,呵斥着:“闹什么闹,哪里来的骚货?” 
  你直勾勾看着她,她渐渐手软,揪头发变成摸头发,她温柔万般地说:“小骚货,你真是个漂亮的好孩子。” 
  她就是人妖。   
  胭脂非福3   
  人妖早没有了以前呼风唤雨的本事,成了一个很平常的妇人。 
  她和我约在这家小吃店,把你留下的东西交给我。 
  我们一起想着你生前的种种,她说:“物是人非啊。” 
  我没有听清楚,她再说:“这个店和我们初次见面那天几乎一样,而我们———” 
  她不愿意说下去了,喝着一杯白开水。她不喝酒,怕老公骂;不喝饮料,怕发胖。 
  她把一个手袋放到我面前,我认得出来,隔了几年,我仍然认得出来那是你喜爱的一只手袋,手工刺绣,绣满凤凰的一只黄色手袋。你穿着那件月白色旗袍的时候,就拎着这手袋,你说那叫复古风格。我戏谑你穿的像个女鬼,简直是“做古”风格。 
  而今,你真的做古了。 
  我打开它,心里发慌。毕竟这是你的遗物,我也无法断定你会留下些什么。把手伸进去,先摸出一个桃木盒子,里面装着胭脂;再拿出一个手掌大小的红色玩偶,是被你叫成“小抛”的天线宝宝。再无他物,这些东西居然是你最留恋的,最想交给我的。 
  不知道你死前为什么不来找我,然后把它们亲自拿给我。也许你觉得那样做有点唐突,也许你看到了我就没有勇气去死了。 
  我拎着手袋,和人妖告别,我说:“谢谢你。” 
  她说:“走吧,痞子。走,离开柳城,去你想去的地方。” 
  我耸着肩膀,表示没有地方可去。 
  她皱着眉头说:“柳城外面总还有别的天地,那么大的世界,你一个男人,怎么会无处可去?”   
  胭脂非福4   
  我的右手臂上有一道伤口,6厘米左右,呈淡红色。我尽量不穿短袖的衣服,可洗澡的时候自己仍然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每个人多少都有些伤口,在身上,在心里,有的无法愈合,有的愈合了却又裂开,有的留下疤痕不会退却。 
  年少的我顽劣而乖戾,好强,好斗,要自尊,要面子。出生低微已经是我的疼痛,所以我不愿意和身份高贵的人来往。你出现了,我知道你出生在柳城的高干家庭,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爱慕虚荣,心高气傲。别人来笼络你,我偏不;别人羡慕你,我偏不;别人喜欢你,我偏不。我在躲避,把自己放进一个盒子里,拒绝和你接触。 
  而你,最见不得别人不理会你,你非要跨越一切来讨好我。后来,你爱上了我。你想尽办法博取我的爱,哪怕是我疏远你,辱骂你,打击你,你都努力往我的方向走来。直到你死,我始终都没有说过一句或者半句隐含着我喜欢你的话语。 
  我喜欢你吗?这也许是不需要回答的问题。 
  我心口有一道埋藏了许多年的伤痕,我明白的。手臂上那道淡红色的伤口总能唤醒我心里的这道伤口,它们让我疼痛不已。 
  那是我们高三最紧张的一段日子,离高考不过一个月了。我迷茫到看不清楚前面的路,你也一样。教室里忙碌的同学们,他们中有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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