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夷噗嗤一笑,没办法把他和儒商联系在一起。
“回到汉阳城,你还是收敛下比较好,不然又要被流放到小镇上了。”
一提到流放,郑直伸手拍了下大腿。龇牙咧嘴的说:“得,千万别这样咒我,我家老爷子可厉害着呢。”
何况,郑直暗自叹气。他自然不会和辛夷讲,他有可能会被派到南疆的事儿。
只因他要回汉阳,她变如此自责。知道他被扔到南疆,一定要抹眼泪了。
不过辛夷抹眼泪,这丫头会掉眼泪么,郑直怀疑。
手背疼痛消止,辛夷将手放在桌子上。目视郑直问到:“不知道贵府在汉阳城何处,当然,如果这个问题让你为难的话,可以不回答。”
身份已经暴露,郑直懒得再遮掩,带着歉意说:“瞒了你们这么久,实在太过无礼。你若到了汉阳城,只管遣人到城东郑家送帖子。祖上小有积业,再加上老爷子手腕够硬,正源商行在汉阳还是有些名气的。”
……
正源商行四个字反复在辛夷脑海回荡,运转不足的大脑又有死机趋势。
开,开开什么玩笑。
她指着郑直,颤巍巍的说:“你,你爹是正源商行的东家?”
没想到偏远小镇里还有人听过商行的名头,郑直挠了挠后脑勺发问:“你听说过正源商行,不对啊,河源县周边也没我家生意。”
如此劲爆的消息,猛然灌进脑中,辛夷端起已经凉却的茶水,咕咚咕咚连喝了两大口。
她豪迈的用袖子抹了把嘴角,站起身子,逼近郑直一字一顿的问:“你果真是正源商行的少爷?”
近在咫尺的俏脸,让郑直生出无限压迫感,他身子往后退了退,傻乎乎的点了点头。
辛夷一屁股坐会了凳子上,脸直接埋在石桌上,发出呜呜的声音。
正源商行,竟然是正源商行,郑直这欠揍的小子,竟然是标准富二代。
苍天啊大地啊,在一起混了这么久,她完全没看出来郑直哪里像商行接班人的样子。
她猛地抬起头,阴惨惨的说:“老实说,你爹真的打算将商行交到你手里么?你是不是还有大哥二哥。”
这种奇怪的反应,让郑直摸不着头脑,他苦恼的说:“我要是有兄长就好了,省的爹爹老盯着我不放。至于商行,目前为止,老爹应该没换人的意思。”
怪不得,辛夷总算是明白了,为何李家和钱家,这么快就偃旗息鼓。
不提朱文的身份,单单郑直这个超级富二代的身家,足可以完全碾压他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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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九章 隐形富二代
自家的显赫,郑直是明白的。
但即使辛夷摆出一副艳羡的样子,他仍旧能感觉出,她心中赤诚。
辛夷不是爱财的人,眼神是没办法骗人的。
好在辛夷不知郑直的心理活动,不然非要扶墙痛哭,她真的爱生活爱银子更爱银票。
只不过,辛夷秉承着一个原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她狗腿的拎起一壶茶,笑眯眯的给郑直添上,然后说:“郑直兄,我跟你讲,这人呢有时候骂别人傻,其实是夸奖的意思。我有时会说你傻,废话多,其实是在夸你。”
如此模样,逗得郑直哈哈大笑。
辛夷这才恢复正常,托着下巴无比疑惑的说:“堂堂正源商行的少东家,竟是如此洒脱不羁爱自由。”
“一般一般啦,谁让我是独一无二的郑直呢。”
两个人唱大戏似的模样,让旁边的青松,完全进入不了状态。
正源商行是什么,怎么小姐一听,跟喝了鸡血一样,异常亢奋。
对于出身底层的青松来说,正源商行的确是个遥不可及的存在。
如果辛夷没有重生,仅仅是上河村的一个小村姑,她也不会听说这个名字。
但是,对于曾在汉阳城生活多年的辛夷,正源商行简直如雷贯耳。
可以说,要不是前世仓促嫁人,淡了生意,她的奋斗目标就是开一家能与正源比肩的商行。
当初她只知正源正商行的大东家姓郑,却从未能与对方有过生意往来。
毕竟,她根基尚浅,经营的铺子都是小打小闹。
像正源商行这般,在大华国建有多处分铺的庞然大物,她如何能比。
一想到曾经视为必生目标的正源商行,它的少东家离自己如此之近,辛夷难免热血沸腾。
她曾在汉阳城商家举行盟会时,远远的看过偶像郑文暄一眼。即正源商行的领头羊。
当日郑文暄的风姿,如今想来历历在目。
辛夷实在不敢相信,眼前郑直就是他的长子,还将是未来商行的接班人。
这气度。这风范,简直快马加鞭也赶不上乃父十分之一。
请允许她默哀三分钟,并非看不起郑直,但是以他的性子,如何能扛起那副担子来。
一瞬间,辛夷明白了郑文暄的用心良苦。
偌大家业,交给郑直这个不靠谱的儿子,绝对是操心操到棺材里的节奏。
对待前辈,辛夷生出惺惺相惜之感,她撑着下巴。非常认真的说:“郑兄,为了正源商行的百年基业,你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无厘头的话,使得郑直汗毛竖起。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听起来怎么怪怪的。”
欺负老实人果然容易产生罪恶感,辛夷眼神飘忽,干笑到:“你想多了,只是劝你好好接手家族生意,做一个顶级商人罢了。”
自从得知郑直的真正家世后,辛夷眼中的他,完全进入了自带24k纯钻光环模式。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萌。
前世辛夷费尽心思,想跟正源商行搭上线,乘着对方的顺风车,将生意做到汉阳城外。
却屡屡苦求不得,今生无意间,她竟认识了未来boss。
咳。自然,郑直这样子,实在无法让人把他和商人的名头联系在一起。
等到郑直与夫子,以及学堂众同窗辞行后。
黄昏时,来自汉阳的马车静静停在官道上。
郑文暄惯于雷厉风行。下了命令,让黎青带着长子日夜兼程的赶回去。
林然、朱文还有辛夷三人,依依不舍的站在路边,为郑直践行。
多情自古伤离别,真到了要分开的时候,辛夷眼角涩涩的。
郑直早就换上了在汉阳城时惯作的打扮,鲜衣怒马,价值几十两银子的布料被他随意穿在身上。
这才是有钱人,辛夷默默感叹。
同样是得知郑直的身份,林然和朱文的反应截然不同。
朱文目露震惊,不可置信的喊到:“汉阳城的正源商行,那里真的只有一家商行名叫正源么?”
听朱文的语气,正源商行明显是了不得的存在,林然却对它毫无了解,只能默默的哦了一声。
“哈哈,我说过我自小耳濡目染都是做生意的,你们偏不相信。为何听我说家里开着正源商行,便一副见鬼的模样。这样来看,还是林兄淡定,泰山压顶面不改色。”
对于朱文,郑直毫不掩饰的耻笑着。
朱文哼了一声,拇指朝下对他说:“真是白白糟蹋了这么好的商行,你小子以后还是好好做生意,别老那么冲动。几千口人,全仰仗着你混口饭吃呢。”
从二人的对话中,林然不难猜出,正源商行,在汉阳城应是数一数二。
成年累月的在河源县待着,看了那么多书,林然这才发现,如若不行万里路,他只能做个书呆子。
这坚定了他到白露书院求学的心思,唯有走出去,他才能领略到大华国的辽阔。
“天色不早了,你们早点儿回家吧,有机会一定要来汉阳城找我。兄弟我做东,一定要请你们吃遍汉阳城的酒楼。”
郑直豪情万丈的说着,打破了离别伤感气氛。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珍重。”
辛夷上前,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方手帕,递了过去。
手帕被塞到手里,郑直傻乎乎的问:“这是给我的?”
他傻兮兮的抖开了帕子,摸着上面的绣花爱不释手。
辛夷背着手,鼻孔朝天,傲娇的说:“只是证明下的我的性别,不用太感动。”
听说郑直要走了,辛夷一直在想该送他什么作纪念。
太过仓促,又念及他家世优越,钱买来的东西,难以让他入眼。
这才把闲时,绣得蹩脚帕子,拿来送他。
见他高兴的模样,辛夷也安了心。
朱文和林然都没有准备礼物,两人分别跟郑直道了别,接着互道珍重。
黎青派人来催促,郑直深呼一口气,露出灿烂笑容,挥手告别后,大步流星的离开。
他没有回头,径直上了马车。
怅然若失的三人,站在官道上,直到滚滚烟尘散去。
(提示大家134章……当初没更出来……)
☆、第一四零章 从军
崇州。
浮云遮望眼,碧草连天。
柳元景身穿白色骑服,在崇州城外策马扬鞭,尽情驰骋着,发泄心中不满。
如墨黑发,被风吹的扬起,发丝覆盖下,一双狭长的眼眸,宛如天上星子般璀璨。
他翻身下马,手中握着马鞭,靠着马儿,仰望天空。
白云苍狗,人生不过百年。
如白驹过隙般的岁月,倘若苟且偷安,偏居一隅,又有何乐趣可言。
大丈夫生当纵横天下,死当马革裹尸。
柳元景胸中藏有豪情万丈,却只能在这寂静山坡上,对着青山发呆。
银雪在旁边轻声嘶鸣着,仿佛在安慰自己的主人。
它跑了这么长距离,气息依旧平稳,不愧为千里良驹。
马儿的叫声,让陷入沉思的柳元景回了神。
他伸出手,搂住马儿的脖子,亲昵的将脸凑过去,难得孩子气的说:“银雪,你也想去参军么。”
柔软的马鬃贴在脸上,痒痒的,柳元景阿嚏了一声,伸手拍了下银雪脖子。
兴许是感受到了柳元景的情绪,银雪长鸣一声后,跳起空踢,表达自己的兴奋。
柳元景后退一步,一屁股坐在地上,眼含笑意。
“银雪,你在说,你也想参军么。可是,爹爹不准啊。”
他话语中带着落寞,惆怅的站起身子,与银雪并肩。
一人一马,皆是纯白无暇,在天地间,仿佛落雪一般。
茫茫荒野,无人相知,几多落寞。
白衣胜雪,英姿勃发,柳元景牵着银雪。在荒野之上漫步。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无人打扰,一切冗杂全被抛在脑后。
可以什么也不去想,也可以什么都想。
贵族礼仪。宅门争斗,全都扔到一边去。
生在国公府,自幼来往皆是钟鸣鼎食之家,柳元景却从未对这种生活有过眷恋。
也许娘亲还在世时,他对这种生活不算排斥。
当娘亲病逝之后,他对国公府的勾心斗角,再无留念。
情非得已,好一个情非得已,他的爹爹是英国公,面对最爱的女人只能一句情非得已。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他的娘亲,所求所要,最寻常不过。
但在国公府中,却成了奢望,作为国公爷。他的爹爹并非贪图美色之人。
然而作为国公,出于应酬身边难免会有姬妾,让他的娘亲受尽煎熬。
薛玉娘出身侯府,所见不外乎也是三妻四妾,但是女人在爱情里,都是盲目的。
即使明知三从四德里,需要不妒不忌。主动为夫君开枝散叶。
她的心依然是痛的,即使夫君鲜少踏足她人房舍,她仍旧会在那少之又少的时刻中,黯然神伤。
薛玉娘觉得自己很可怕,多少女子所求不过夫君怜爱,她得到了却不知餍足。
在旁人看来。她一定是幸福的,夫君盛宠,长子聪慧。
可是她不快乐,每当夜深人静之时,嫉妒就像虫子一样啃噬着她的心。
这一切。柳云逸始终不知道,他未曾了解知书达理的妻子心里,埋藏着多少痛苦。
薛玉娘一直将这些不为人知的苦楚埋在心底,若非柳元景早慧,他也无法看出娘的心到底有多苦。
然而,爹没错,娘也没错,他不知该怪谁。
“银雪,等我将来娶妻时,只娶一个就好了。免得她伤心难过,大丈夫志在四方,何须儿女情长。”
银雪似是听懂了他的话,打了个长长的响鼻。
柳元景脸上再次露出,阳光般和煦的笑容。
他这副模样,若是让崇州城内少女见了不知该有多疯狂。
平日不苟言笑的英国公世子,对待女子如同冰雪的柳家公子,也会露出这样迷人的笑靥。
男色倾城,亦是撩人。
一个平时气质冷冽的男子,私下时,像孩童一样和马儿讲话。
这一幕,对于熟悉柳元景的所有人来说,都是天方夜谭。
要是辛夷在此地,她一定能找到一个精准的形容词:闷骚。
表面冷若冰霜,其实内心世界丰富多彩,情绪细腻敏感。
歇息过后,柳元景翻身上马,一路疾驰踏上回城路。
一人一马,再次引起轰动。
古代没有白马王子一说,但是犯花痴的小姑娘,从来不少。
独一无二的世子爷,又收揽了无数少女心。
回到府中,银雪前脚被下人牵走,柳元景后脚就被父亲召唤。
也许城外天高云阔,柳元景心里参军的想法,不但没熄灭,反而愈演愈烈。
走往书房时,他一身白色劲装,额上还有些许汗水。
添了一个嫡子,柳云逸对长子的偏爱并未减少。
在他心中,元景和轻轻的地位是不容动摇的。
也正因为对他的偏爱,所以柳云逸早早就请封了世子,免得徒生波澜。
柳云逸努力的为长子铺路,希望他能安逸的过上国公爷的生活,不要像他一样,刀口舔血。
然而,这段日子,柳元景常常透出要参军的意思,让他倍感无奈。
“又出城了?”
无人通报,书房的门被推开,熟悉的脚步声传来。
柳云逸手中拿着狼毫,在纸上挥洒自如,沉声问到。
纸上,寥寥几笔,勾勒出一个狂沙满地,衰草遍野的古战场。
斜插的旗帜,带着哀伤的气息,迎面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