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以默嘴角带着微笑,看着一旁的箐箐,有些娇嗔地靠在叶辰怀中,“箐箐要多一个小弟弟或者小妹妹了。”
叶辰开始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像个毛头小伙似激动地抱起梁以默,原地转起了圈,最后又想起孕妇是不能剧烈运动的,赶紧乖乖地放下梁以默,“真的有了?”
“嗯。”梁以默羞涩地点了点头。
叶辰的手掌放在她的肚皮上,蹲了下来,爬在她肚子上,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没动静啊?”
“孩子还小当然没动静了。”
“哦。”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都喜欢。”
“……”
“以默,谢谢。”
谢谢你,给了我当爸爸的权利,箐箐的出生没有参与,这次孩子的出生和成长我都不能错过。
梁以默看着平爬在她腿上孩子气的男人,笑道,“傻瓜,我愿意!”
**完
番外卷 关于那些风花雪月
☆、唐逸修
“唐先生,您的病的已经到了晚期,恕我无能为力。”大夫放下手中的X光照片,惋惜地说道。
唐逸修坐了半会,才说,“哦,还能活多久。”
“三个月。”
“谢谢。”唐逸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出了医疗室。
走在大街上,唐逸修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变的不一样了起来。
他首先还是想到的是她,梁以默。
那个他守了已经六年的女人,还好他六年的守候没有白等,他等来她的依赖,他的默儿,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需要照顾一个小孩子,以后没有了她,该怎么办?
背后传来很轻的脚步声,是箐箐。
她本来是想从背后来吓他,却被他提早发现了,虽然她很不高兴,但还是抱住他,让她抱抱。
唐逸修弯下腰,抱着箐箐来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箐箐一直盯着他手中的相片,他递给她,笑了笑,“箐箐,这是你爸爸。”
箐箐果然眼睛不眨一下瞪着照片上的男人,一声不吭,有点闷闷的。
在他走之前,他必须要替他的默儿安排好一切。
某一天。
“我遇见他了!”
“前一阵回了一趟美国,看到这条围巾很适合你,就买了。”
“果然很适合你。”
“那又怎样?”
“他一出现,你就变的不安起来,梁以默你到什么时候才能看清自己的心?”
“那是你根本就不想逃,梁以默你对我真残忍!”
“梁以默,嫁给我吧!”
“原来,我真的让你那么难以忍受,六年的陪伴,我太看的起我自己了。”
直到最后吻上她的时候,他才知道她到底有多么甜美,有多么舍不得放开,他用尽了全身的力道,狠狠地吻着她,甚至有些粗暴,他想一次吻个够,却到了最后还是放开了手。
这是最后一次,在看着她了。
他想把她牢牢记在心里。
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
他承认,自己没有了底气,所有的事情都能掌控,唯独他自己的生死,他却掌控不了。
半个月的化疗,体重有140斤的他,突然还有100多斤,突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拿水杯的力气都没有了,手中的水杯突然就倒在了自己的床榻上,他却感觉不到痛,麻木起来。
真是应了那句病来如山倒。
再次,接到她电话的时候,他都以为是错觉,他拒绝了看护替他拿手机,自己用双手捧着手机放在耳边,就算里面她没说话,他还听出来那是她的呼吸。
“默儿,是你吗?”
晓得他是有多么的开心。
在这化疗的半个月里,他已经变的麻木不仁,病魔开始摧残他的意志甚至是精神。
他突然害怕有一天,自己会睡着,不能再听见她的声音,可却又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箐箐不见了。”听的出来这丫头,在电话里面哭。
哎!还算有良心,她越是这样,他越是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
“叶辰呢?”发生了这种事情,这个男人怎么没在她身边。
“他已经去找了,不过还没有消息。”
听着电话里她急于的辩解,他的心如刀绞。
不过,叶辰最好在,不然他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他在也保护不了他一辈子了。
“有他在,箐箐一定会找到的,别担心,咳……”
他不小心咳了一声。
最近他经常咳嗽,已经习惯了。
“你怎么了?”她急切的问道。
他笑了,她心中还是有他的,“没什么,大概是昨晚没有睡好,有些感冒了。”
“哦。”
她显然很失落。
这丫头,一定是依赖他久了,习惯性地来找他的吧。
突然有些不舍。
“嗯,那没什么事挂了吧。”
“好。”
“默儿。”
“怎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我要结婚了。”
“哦,恭喜啊。”
“谢谢,我未婚妻她知道我和你之前的事情有些吃醋,我们以后不要联系了吧……”
突然有些说不出口了,呼吸急促。
“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找我妈,让她转达给我好了。”
“嗯……好。”
“嗯,那再见。”
“再见。”
啪的一声,手机掉在地板上,他的手又不听使唤了。
最近越来越贫乏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最后突然要撒这么大一个谎,也许是为了让她心安吧。
就这样,让她觉得自己还活着,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活着,结婚生子了,就好了。
三个月,没有跟美国的母亲联系,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白发人送黑发人,让她怎么能不难受。
母亲来的时候,她早已经知道了一切,看到躺在病床上瘦成一圈的他,大哭着扑了过来,“我的儿啊……”
他却是无奈地看着自己母亲,他知道母亲很坚强,从他小的时候,她带他独自一人漂洋过海,来到美国独自打拼的时候,他就知道她很坚强。
他无奈的是,命运是这么的捉弄人。
“妈,别难过,让我平静走过这最后一段路吧。”
他拉住了母亲,就像多年以前,他高烧不退躺在床上,拉着母亲那双漂亮的双手,以后她要一个人了。
“孩子,让妈过来有什么事吗?”
看,她的妈妈很坚强,比她坚强多了,没有了爸爸,妈妈可以独自打拼,而他的默儿,没有了照顾,真的不敢想象,她自杀的时候,他已经体验过了。
“妈,默儿的箐箐不见了,你无论如何都要帮她找回来,求你了。”
他有多么的不孝,从小到大从没求过她,可是他就是放不下她。
母亲擦干了眼泪,替他盖好了被子,服侍他吃了药,走了。
他知道,母亲一定会帮他实现的。
唐逸修弥留之际,那时他全身都失去了麻痹意识。
那一刻他唐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母亲替他'看书吧:。KANSHUBA。ORG'整 理头发,他说,“妈,以后每年的五月二十四日,帮我寄给箐箐一副拼图,默儿如果来找我的话,告诉她我不想见她,我过的很好……”
他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爸爸刚去世,那个只会跟在她身后一言不发的那个他。
那个扎了两个羊角辫,一身白色裙子的她。
“臭石头,笨死了。”
“你别跟着我了!”
“喂,你怎么不说话?不说话,就别跟着我了。”
……
“小修,以后长大了把以默娶回家做媳妇好不好?”
他的眼神慢慢地开始涣散。
他在这个世界最后一个镜头,就是那个把手中的棒棒糖递给她的女孩。
他的默儿。
☆、吴小敏(1)
我叫吴小敏。
我家是开茶馆的。
大雨下了哗啦啦几天总是不见放晴,屋子里的桌椅地面都生出一层水意,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茶壶,不留意摔了一脚,衣服脏湿了不算,茶壶也破了,真晦气。
茶壶是爷爷留下来的东西,记得以前他总爱抱着茶壶坐在家里的旧院子里,喝一壶茶,夏天的时候,天气热手里还会那一把扇子,摇啊摇,他对这茶壶宝贝的不得了,比她这个孙女都值钱,现在就在她手里摔碎了。
我心中很是懊悔,这茶壶需要花上很多钱,不由地叹了口气。
雨越下越大,外面腾起的水雾成了一条朦胧的白带子,淅淅沥沥,这雨到底什么时候能停啊。
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他。
他就站在门外屋檐下避雨,因为雨势太大,一件灰色的夹长衫已经湿了大半,这年头很少有人在这个季节穿长衫了,除了那些很守旧的人才会穿。
直到,他转过身来,神色坦然,并没在我身上多做停留,看着落在身上的雨水眉头微微蹙起。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长的真好看,男人很少有长的这么俊俏的,不过我没有觉得他跟别人有什么不同。
但凡,来过我茶馆的客人,都说很漂亮,我知道自己长还算的看的过去,人对美好的事物对会多做逗留,当然我也是。
“先生,下这么大的雨,到屋里坐吧,等雨小些再走。”
他了点头,转身走了进来,挨着窗户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他的神色有些恍惚,大概是受了风寒。
我这人一直都是好人做到底的,进屋里将灶下的炭夹了几块放在火盆里,端来放在他脚边,“烤烤吧,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的。”
我沏了一壶滚烫的茶来,替他斟上一杯,“和杯热茶,能驱寒气。”
从他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出自有钱人家,只是不明白,在这么冷的天,他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的家人难道不着急吗?
我并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所以替他斟好茶之后,我就去忙别的事情了。
不一会儿,茶馆又来了许多人,我一忙起来,就容易忘记很多事情。
一直到雨停了后,已经湿几个小时后来。
我才注意到他,他还没走,而是坐在窗前观察我,我抬头大胆地看向他,他也看着我,我从来没有这么大胆的看过谁,不过是好奇而已。
其实,心里挺虚的。
我注意到他站了起来,走出了茶馆,这才去他的位置收拾茶壶,却见桌上放了一百块钱。
我拿着钱追了出去,“先生。”
他停下了,回头,“有事?”
他的声音温润,很好听,看人的时候,连眼睛都几乎在笑,这让我想起了爸爸。
这大概就是我注意到他的原因吧。
“那茶我请你喝的,不用钱。”
“你这样做生意,岂不是亏大了。”
这人真有意思,“那也要不了一百块,多了。”
“那就记着,茶不错,下次我再来。”
没想到他说的下次,竟是那么的长。
我一直记着,他有放钱在我这里,可是怎么等,都没有等到他在来喝我的茶。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不知道他存放在我这里的钱该怎么还给他。
直到他再次走进我的茶馆时候,已经五年后,这五年里,我时常会想起他。
大概他那样的家庭来说,几十块钱对他并没有什么区别,可爷爷在世的时候,曾教诲过我,他说,“小敏,咱们做人要有原则,人穷,但志不能穷。”
我认为这是一个原则的问题,虽然人家多给了茶钱,但人家也说了是先记着,那就是说总有一天,人家就会在来,所以我一直记着那几十块钱。
那天,也是个雨天。
他好像跟雨天真的很投缘,他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坐在茶桌前,替邻居家的小女孩梳辫子,小丫头天天缠着我给她梳头发,正好茶馆里没人,就给她梳了两个羊角辫,可高兴了。
我一抬头就看到了他。
我到了柜台找而来七十块给他,“这是你一直放在我这里的钱,你一直没来,先还给你吧。”
他错愕地看她,回头打量了茶馆一周,最后才笑道,“原来是你啊,这里还是没变。”
他浅笑着坐了下来,还是靠着窗户的位置。
“钱不用找了,就给我来壶茶吧。”
“那还有四十块。”
“先记着,我下次来。”
“下次是什么时候?”
这次我变聪明了些,我这人有强迫症,委实不喜欢欠人东西,这不欠了后就一直惦记着。
他笑了笑,“放心,这次真的不会很久。”
我有些不信,像他这样的有钱人,那会记着这几十块,不过我从不会拒绝人,当然是把钱收回来放好,但愿这次他说的下次真的是恨久。
还是照几年前一样,先从灶下的炭火夹了些来,放在他脚边,沏了一壶热茶,斟上了一杯,放在他面前,就准备忙自己了。
我总能找出事情来做,如果想让自己不空闲,就能一直给自己找到事儿做。
“你读论语?”
他忽然拿起桌前的一本书,问我。
似乎不相信,现在还有人天天拿着这种书读。
论语本来就是一种修身养性的书,不过有时候看起来真的有些枯燥。
不过我有些不服气,他这是什么眼神,大概是不相信我一个开茶馆的会看这么有涵养的书吧。
这些都是跟我爷爷学的,我爷爷从小就教导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这些我早就能倒背如流。
我抬头瞥了一眼,那本书是我昨天坐那里看书落下的,不知为什么,这五年我养成一个习惯,会经常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读一会儿论语,也许那里的风景真的很好吧。
“嗯。”
我应了一声,又忙了起来。
“现在很少有人看这种书了,毕竟看多了会觉得很枯燥。”
“还好,闲时打发时间。”
“你真有趣,叶振飞我的名字,你呢?”
“吴小敏。”
☆、吴小敏(2)
不过这次,真的像他说下次不会很长,一周后,他又来了茶馆。
他跟雨真的好想有不解之缘,我每次遇见他的时候,都是下着雨。
放眼望去,路面上积满了有一尺深的积水,他进来的时候,茶馆刚好没有一个客人,我正坐在看,窗前看我的那本论语。
直到一双打湿了的皮靴出现在我面前,我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