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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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瑶光-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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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整理了一下衣裳,待看清了自己的衣裳时,不由愣住。

这套裙裾……不就是她在离开东晋时候穿的那套吗?思及此,她连忙打量自己的手,骨架偏小,柔滑细嫩,绝非现代的她的那双骨架偏大,修长有力的手。

看来……果然是回到了霍三娘子的身体了。

只是,她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于是,霍长乐慢慢走出暗巷,瞧见大街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她想了想,跨出两步抓住了一个卖煎饼的女人,问道:“这位大婶,请问现在是什么年份?这里是哪里?”

那个煎饼大婶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才道:“隆安五年。这里是西州城。”

西州城是建康的一个小郡城,看来地点并没有太大偏差。但是隆安五年……隆安五年?

霍长乐大脑高速运转,隆安五年换成数字应该是公元……401年。

她记得,孙恩之乱发生在公元400年。按理说,历史上的谢琰这个时候已经死了。

她嘴唇微微一颤,开口问道:“那请问,你知道谢琰吗?”

“知道啊,谢家的大将军,之前打仗不是死了嘛。”

霍长乐颓然松开大婶的手。原来最终,谢琰还是没有逃脱掉死于孙恩之乱的命运吗?

半晌,她又打起精神来。她这次回来的首要任务是谢混,可是……上哪里找谢混呢?

东晋小美男

虽然很想马上找到谢混,但当霍长乐的肚子发出“咕噜——”一声巨响时,她决定还是先伺候好自己的五脏庙。

摸了摸身上,霍长乐发现自己竟然身无分文,不由嘴角抽搐了一下。

她估算了一下从西州城到丹阳郡城的距离,再根据自己的步速估算了一下时间,不由放弃了徒步走回丹阳郡城的想法。

如果真的徒步走回去,只怕还没走到目的地,她就已经饿晕在半路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手,幸好手上还有一个成色极好的玉镯。霍长乐小心地把玉镯脱出来,找了家当铺。那家当铺老板显然是识货之人,但是开价却太低。霍长乐与他讨价还价半天,才用一个比较满意的价格把玉镯当了出去,换了不少的钱。

接下来,霍长乐马上去街旁的小摊贩处买了两个香喷喷的煎饼。这两个煎饼花不了她多少钱,但是她必须省着点用。因为她不知道找谢混要找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要在这里留多久。不过小胡子老头既然让她在西州城醒来,大概谢混就在这里吧。

但是,偌大一个西州城,人口众多,每日大街上人流密集,说要找一个流落在外的不起眼的孩子,谈何容易?况且,她根本连谢混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记得他长大之后是东晋第一美男子。不过现在他成了痴儿,也不知道未来这个宝座会不会易主。

而小胡子也不能指望,因为他只给了她几条谢混的特征,痴儿,流落在外,五六岁左右,胸口有被剪刀刺伤的伤疤。如果根据这几条特征推断,谢混现在应该是在当小乞丐,而且……是那种混得很不好的,常常填不饱肚子的被人欺负的小乞丐。

找到他之后该怎么办呢?既然谢混是流落在外,那么所谓的把历史还原,就是把他送回谢家吧。

霍长乐一边想,一边略狼吞虎咽地吃煎饼。吃了一个,总算不那么饿了,那种头晕眼花的感觉也消散不少,剩下一个她打算慢慢吃。

虽然现在大约是秋天,但日头依然很盛,霍长乐便找了个阴凉的屋檐,站在下面吃煎饼。而她的眼睛也不闲着,默默地打量着大街上所有小孩子。

这个场景,某种程度上和人贩子有点像。

只是,大街上的小孩子,小乞丐倒是很少见,若是符合年龄,就都是衣着光鲜,有父母下人陪伴的……该怎么找谢混,伤脑筋啊。

她随意地看过去,忽然瞧见一个身穿金丝滚边的宝蓝小褂的孩童正与一个侍女模样的少女闹别扭,那小童气哼哼地把手中的一串糖葫芦扔到地上,便跑开了。那侍女自然是忙不迭地追上去了。

然而,就在谁都没有留意过的地方,一团小小的人影迅速地窜了出去,黑乎乎的小手急哄哄地抓起那串糖葫芦,也不嫌脏地马上往嘴里面塞。却不料塞满了整张嘴,咀嚼得很艰难。最后,嚼了半天,他终于慢慢地把糖葫芦吞下了肚子,末了还意犹未尽地咂嘴,就好像吃了什么人间美味。

霍长乐心中一紧,抬步走向他。

越近,就看得越清楚。

这个小乞丐上半身没有穿衣服,在这种天气冷得瑟瑟发抖。尽管身上很脏,但是霍长乐依然能毫不费力地看到他胸口那道蜿蜒丑陋的疤痕。

是他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由地,她忽然想起了当初见到谢琰的时候。他也是这么瘦弱的,只是眼神却黑沉漠然,并不像眼前的孩子那样的天真无邪。

本来看到他这个境况已经心软,再加上想到了谢琰,不由更是心痛。

他本来应该是在陈郡谢氏长大的天之骄子,从小备受呵护,但是却因为她的原因成了痴儿,流落在外,落到这种境地。

那小乞丐还在舔着自己的手指,不料头顶上笼罩了一层乌云。他疑惑地抬头,却因为背光而看不清来人,只是忍不住缩了缩身子。

之前下雨天,他在破庙住的时候被那里的人欺负,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围上来的。

等那人蹲下,他才微微抬头,便被眼前的女子温柔的微笑晃到了眼睛。

“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他傻兮兮地侧头,露出了干了的鼻涕的痕迹。

“来,我带你去吃煎饼。”说完,霍长乐伸出了手。

小乞丐疑惑地看着眼前这双白晳纤细的手。

这个人……穿着白白的衣服,眼睛很温柔,声音也很温柔,没有一上来就打他,也没有抢他的东西吃。她还说要请自己吃煎饼,他觉得……自己可以相信她。

于是,他犹豫了一下,伸出了脏脏的小手。但是看到与对方手掌的明显对比,又不由瑟缩了一下。

那人很有耐心,就微微笑着,等着他慢慢地把手放在她手心。

霍长乐牵起小乞丐,笑着走向了摊贩。先给他买了两个煎饼,再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那小乞丐拿到煎饼就开始狼吞虎咽,像是很久没有吃饱了。霍长乐轻轻拍着他的背部,嘱咐道:“你可以慢慢吃,这些都是你的,没人和你抢。”

小乞丐吃着吃着,忽然又停了停,塞给了霍长乐一个煎饼,口齿不清道:“你……吃……”

霍长乐一愣,便温柔又心疼地笑道:“你吃吧,我不饿。”

等小乞丐心满意足地吃完了,霍长乐便牵着他去客栈开了一间上房。又亲力亲为给他洗了澡。

当然,过程中,小乞丐因为怕水而完全黏在霍长乐身上,导致霍长乐衣衫都湿了一大片的事情,就略过不提了。

足足洗了两次,霍长乐才终于把他刷干净。一刷干净,看清他的容貌,霍长乐顿时愣住了。

这小子……长得简直就是谢琰小时候的翻版!

不,比谢琰小时候更加精致。可见即使他傻了,长大之后或许气质上会跟不上,但是外在的硬件条件必定不差,必定不负“东晋第一美男子”之名。

洗澡过后,霍长乐为小乞丐换上了新买的衣裳,浅绿色的绸布,细滑冰凉。小乞丐似乎从来都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衣裳,先是小心地摸了摸自己的袖子,过了一会儿,便欢天喜地地东摸摸西摸摸了。

霍长乐也任由他玩,自己去命小二上了一桌好菜。

小乞丐坐在桌子前,看着桌面的烧排骨,口水直流。但是,他又极其乖巧地没有动手,只是期待地看着霍长乐。

霍长乐坐在他旁边,轻咳一声,道:“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名字……不知道……”也许是很久没有人跟他说过话,小乞丐连话也说不利索。

霍长乐道:“你要记住,你真正的名字叫谢混,此谢,乃是陈郡谢氏之谢。陈郡谢氏是你最大的靠山,切不可忘。”

“写……昏……”

“不过,在你还没回到家之前,你要先忘记这个名字。”霍长乐笑笑,柔声道:“我为你取一个小名,叫做安生。在我送你回家之前,你就先叫这个名字。知道了吗?”

“安生……”安生指着自己。

“至于我么……需要先有一个称呼。让我想想……”

霍长乐本想让他叫“阿姐”,但是这个称呼总让她想起那个眼神亮亮的像小狗的孩子,不由心中微痛。再加之,她又想到两人的年龄差距,已经不再是当年与谢琰那样,可以以姐弟相称了。

看来这辈子,能叫她“阿姐”的,或许就只有那个孩子了……只是,这声“阿姐”,她再也没有机会听到了。

思来想去,霍长乐道:“你就先叫我娘,好么?”

安生点点头,乖乖道:“娘……”这个字的音他倒是发得很标准。

接下来,霍长乐教他用筷子,教了很久,直到他用筷子亲自夹了一块烧排骨,顿时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但是,下一筷,他却把排骨夹给了霍长乐,“娘……吃……”

霍长乐一愣,笑道:“乖,好孩子。”

两人开始吃饭。

吃到中途,霍长乐开口问道:“从前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安生停下筷子,“很多人……打我……没东西吃……”

看样子,他只记得自己流落为乞丐之后的事情,关于亲生父母的事情,已经完全不记得了。霍长乐听得有些心痛,便道:“以后有娘在,没人会欺负你。再后来,有谢家的人在,更不会有人欺负你……”

“娘,娘……”安生快乐地看着她。

霍长乐心里一酸,“吃吧。”

这天晚上,安生在记忆以来第一次睡在了舒服柔软的床上,很快便抱着霍长乐呼呼大睡起来。

只是,霍长乐却睡不着。

她还未想清楚该什么时候把人带回去。现在安生这个瘦骨嶙峋的样子,说他是谢琰儿子都没人信,她打算先把他养胖一些,养得好看一些才带回去谢家。

然后……她就必须想想,如何面对那个人。

在她看来,她不过是离开了几天。但是在这个时空,却已经是一段漫长的岁月了。

忽然觉得自己抛弃家人,愿意回来这里,有些荒谬。因为她不知道在这段岁月里,对方是否还在等她。而过了这么久,大概谁都以为她不会再回来了,她却凭空出现,恐怕会吓坏人的吧……

越想越不安,看着安生乖巧甜甜的睡脸,霍长乐心中一叹。

罢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再临乌衣巷

此后几日,霍长乐觉得客栈房间太贵,便退了房,带着安生在西州城里找到一户家中有空房间的人家,盘下了那个房间。那个户主是个大娘,在西州城里做点小生意,儿子前段时间出了远门办事,至少要一两月才回来。她想家里房间空着也是空着,霍长乐这对孤儿寡母又可怜,便暂时租给她用。反正又能多收一笔钱,何乐而不为?

而霍长乐自己也很满意,房间不大不小,但很干净,而且因为户主以为她与安生是孤儿寡母,起了恻隐之心,收房费也是意思意思,比住客栈便宜许多。于是乎,她就与安生在这里住下了。

平日里没什么事情做,她便帮户主刘大娘做点事情,刘大娘家恰好是卖药的,霍长乐遇到专业对路的事情,自然做得很熟手,每日戴着幂篱帮忙称药,选药。也让自己充实一些。幸好安生也是乖巧得紧,不用她费神照顾。

某日,霍长乐闲暇时在练字,看见安生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的毛笔,又不敢打扰,便好笑地写下了“安生”两个字,道:“安生,你看,这是你的名字。要学吗?”

“要!”安生高兴地凑了过来。

霍长乐便手把手地教他写了一遍“安生”,没想到刚写完,安生便道:“娘的名字怎么写?”

霍长乐一怔,便提笔写下“霍长乐”三个字,道:“娘的名字比你的复杂多了,尤其是这个‘霍’字。”言下之意就是你还是先练好“安生”二字再说。

安生却高高兴兴地抓起毛笔,在旁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一遍“霍长乐”。

“安生,毛笔不是这样拿的。”说完,霍长乐就耐心地纠正了他拿笔的手势,教了几遍便会了。

如此看来,虽然安生是痴儿,但只是比别人都单纯无心机。也就是说,他没有一般小孩子该有的小心思和小智慧,但是,他却很聪明,这种聪明,与智慧无关。

而且,安生的眼神明察秋毫,清澈见底,每次看到这双眼睛,霍长乐都会想起谢琰。

这时候,刘大娘有事要叫霍长乐出去,霍长乐便嘱咐:“安生,娘有事出去一会儿,你乖乖在这里玩。桌上有糕点和茶水,饿了就吃,别噎着。”

“唔。”安生应道,还在研究自己拿笔的姿势。

等霍长乐办完事回来,就看见安生正跪在椅子上,皱着洁白精致的小脸,像是对付什么大难题一样,一笔一划地写着什么。

霍长乐好奇之下,便没有做声,悄悄靠近去看,一看就愣住了,片刻,心中不期然而然泛起一阵柔情。

纸上,满满的都是她的名字,从歪歪扭扭,到勉强端正。

霍长乐不由赞道:“安生很厉害,写得不错。”

安生听到,咧开嘴笑,便扑过来要霍长乐抱。

“安生……先把毛笔放下!”

“唔唔!”

“你这小子,划到衣服都是墨水!我才刚洗干净的!”磨牙和抓狂的声音。

“呜哇!娘!抱!”撒娇的声音。

“唉……”无可奈何的声音。

如此这般,在这里住了差不多一个月,安生对她的依赖已经很深。

随着时间推移,霍长乐捏了捏安生的脸,认为自己已经把他养得足够白白嫩嫩了。因为之前一直是瘦骨嶙峋的,所以好吃好住了一个月,安生也不见怎么胖,妥善地穿好衣裳后,就是一个清清爽爽的小孩子。

某日,霍长乐跟刘大娘说了声,便牵着安生出去了。

她想了想,决定乘车过去。瞧见路旁有运货的车子,路经乌衣巷,她给了一点钱那个运货的当家,请求捎她一程。当家反而很爽快地答应让她上车,还不收钱。

坐在车上,摇摇晃晃,霍长乐撑着头看路边的风景。

因为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安生惴惴不安问道:“娘,我们去哪里?”这一个月,因为霍长乐耐心与他说话玩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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