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清越的声音传了出来:“知府大人,在下习过医术,又是女子,不如就让在下检查一下。”
在场的人都把目光投向角落的说话者,只见那是一个少女,她的身材竟是十分高挑修长,肤若凝脂,五官精致,清雅绝丽,糅合了少女的妩媚,以及少年的英气。她的神色平静从容,丝毫不见一般女眷看见尸体的惊慌害怕。周围的人都诧异地看着她,心道:这么一个妙龄少女,面对尸体居然还能面不改色地要求近身检验,可真是少见。
王知府奇道:“你是?”
霍长乐不卑不亢道:“在下是霍瑜胞妹,名长乐。”
王知府点点头:“霍娘子,你说你习过医术,你可有把握找出真相?”
“我会尽力,请让我一试。”
也许是她清冷肃穆的神情感染了在场的人,本来还是很喧闹的四周慢慢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柳夫人低低的啜泣声。
霍长乐挽起了袖子,从容地蹲下身来,托起了柳颜的头,左右轻轻旋转,然后把脑后的发丝拨了起来,仔细查看。
她看得很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人们的视线逐渐停留在了霍长乐身上。只见容颜秀丽的少女神色肃穆,近距离面对一具尸体竟也不慌不乱,从容淡定,甚至可以说是凛然……她的薄唇微微抿起来,乌黑的发丝用一条青色的缎带束在脑后,露出了白玉般的下颚,以及天鹅般优美的颈脖。
霍长乐浑然不觉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她站起来,对着在场的人道:“麻烦无关人等和男子全部离场,接下来我需要检查柳娘子的伤口。”她的声音不大,淡漠而冷清,但是她肃穆而淡定的神情,却让人不敢无视她这句话。很快,无关人等都退了出去。
霍长乐这才解开了柳颜的衣裳,看见了心口处那个狰狞的伤口,细细检查,忽然看见了什么,手势一顿。随即,她拾起匕首看了看,皱着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心里已经有了计算。
帮柳颜掩上衣裳,她站起身来,唤了外面的人进来。
柳颜的父亲第一个冲进来,冲口就问:“霍娘子,你有发现了吗?我家阿颜到底是怎么去的?”
“柳娘子并非自尽,而是他杀。”霍长乐说完这句话,犹如平地放出一声惊雷。
柳夫人顿时呜咽起来。
“这是为什么呢?可有证据?”王知府道。
霍长乐顿了顿,道:“我在柳娘子后颈发现了淤痕,根据淤血大小,估计是首饰盒一类的硬物击打造成。显然在柳娘子遇害前,就被人从后方用硬物击伤了,但这只是造成了她的晕厥休克,这说明了凶手必定是柳娘子身边的人。而真正造成她死亡的原因,如大家所见,就是心脏处的伤口,但这不是她自己造成的,更不是她手上的匕首造成的。”
“如果柳娘子是自尽身亡的,那么按常理说,这个伤口应当是从下方插入或是平放着插入的,但眼下这个伤口却是从上方插入的,这点不仅排除了是自尽的可能,更说明了凶手比柳娘子高。其二,伤口的阔度和深度与匕首不符合,若我没有猜错,这道伤口是由寻常的剪子造成的。”
“最后……我在柳娘子的里衣里,发现了这样一件东西。”霍长乐举起了一枚翠绿色的断甲,“这枚断甲应该是柳娘子和凶手搏斗时,凶手不小心遗留在柳娘子身上的,因为是落在里衣里面,凶手没有发现,也就没有清理干净。这便证明了,凶手是一个身高比柳娘子要高的女子,而且是柳娘子熟悉的人。”
真相大白,然而,后续缉拿凶手的工作还要交给官府去办。一场闹剧就此平息,子夜时分,霍瑜才带着霍长乐告别徐府。
上了马车后,霍瑜揉揉眉间,疲惫地道:“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顿了顿,才终于问道:“乐乐,你是何时学会……的?”
“其实我只不过是观察比别人仔细一点,也大胆一点罢了。”霍长乐斟酌道。其实现在一想,她今晚的作为实在是惊世骇俗了一些,在东晋时期,仵作是一种贱业,且多为男子从事,若是今晚的事传了出去,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大胆验尸,恐怕全城的男人都会被吓倒,那位女子也便无人问津了。
霍长乐瞧见霍瑜还是皱着眉头,无奈又担心的样子,便安慰道:“大哥,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往后……会注意分寸的。”
“你知道就好。”霍瑜摸了摸她的头,道:“今晚在徐府的事情不会传出去,但是若是到了建康,切不可这么缺乏考虑就贸然行事。否则,传出去了,大哥就怕全建康的男人都被你吓跑了。”
霍长乐翻了翻白眼:“切,那样的男人我才不屑要。”
霍瑜好奇道:“哦?那你希望未来的夫君是什么样子的?”
霍长乐没有回话。
霍瑜也不以为意,很快就闭上了眼睛浅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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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睡半醒中,他似乎听见一个低低的声音,在喃喃道:“我唯愿……一生一世一双人,待君为我点绛唇。”
霍长乐自言自语般说完,转头看向霍瑜,只见霍瑜似乎已然沉沉睡去。他的容貌俊秀非常,睁开眼睛时,舒雅之气扑面而来,然而当他闭上眼睛时,那色淡如水的薄唇,精致的眉眼却显得有些柔弱,然而,待在他身边,却让人感受到和外表不符的包容感和安全感。霍长乐把头靠在霍瑜肩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便睡过去了。
没想到,这一睡,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明。
霍长乐是在自己房间的床榻内醒来的,一睁开眼睛,只见窗外阳光正好,天朗气清。昨日喜堂的腥风血雨,仿佛都是一场梦境。
皓雪捧着一盆水给她洗脸,一边八卦兮兮地道:“昨天是大公子把娘子抱进来的呢。”
霍长乐挑了挑眉,回想了一下霍瑜的细胳膊……嗯,看来她低估了大哥的力量。
不过,她这个身子还是蛮苗条的吧。
“不过,大公子今天去看跌打大夫了,似乎就是昨晚开始不舒服的。”
霍长乐:“……”
******
第二天,霍家一行人整装待发,离开襄城。在离开之际,从官府那里传来消息,杀害柳颜的凶手已经抓到,赫然就是那日喜堂上的柳芜——柳颜的堂妹。杀害柳颜的原因竟是因为她也倾心于徐箬,然而出身不及嫡女柳颜,从小便自觉低人一等,不敢接近徐箬。在徐箬与柳颜两情相悦后,只能把爱慕压在心底。最终,在柳颜出嫁那日,难以自抑悲愤之情,一时激动杀害了柳颜。
霍长乐不胜唏嘘。只能道,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是人心。
经过了几天的水路旅程,霍长乐很快把这件事抛诸脑后。长途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建康。
天子脚下,歌舞升平。
霍长乐终于能用自己的双眼,亲眼见证这个已经逝去的朝代的盛世风度,半世繁华。
建康,东晋的王都。早在三国时期,诸葛孔明曾赞美建康地居形胜,道:“秣陵地形,钟山龙蟠,石头虎踞,此帝王之宅。”据霍长乐所知,继东晋以来,南朝的宋、齐、梁、陈四国的皇族纷纷在此落户,建立皇都。在六朝时期,建康是中国名副其实的经济、文化、政治、军事中心。其繁荣程度,实非庐陵、襄城可比。
秦淮两岸,商铺市肆、手工作坊比比皆是,星罗棋布,一间挨着一间,绵延不断。码头边车水马龙,运货的、乘船的人摩肩接踵。岸边停靠着数百艘中外商船,纤夫列队拉船靠岸,搬运工头吆喝着工人吊起一个个满载货物的木箱。走进市集,专门小市里,纱布、谷粒、盐巴、鲜花、干草堆满店门,待出售的牲畜戴着铃铛,被绑在木桩上,牛主、马主吆喝着路人前来购买。
霍瑜一行人下船后,卸载行李,然后乘坐马车从后渚篱门进入建康,回到了建康东南部的丹阳郡城,也就是霍瑜的府邸所在。
霍府比霍长乐想的大了许多,也贵气许多。亭台楼阁,雕栏玉砌,青瓦屋顶四角翘飞。霍长乐想到高中学过的古文,忍不住托着下巴,边欣赏边吟道:“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勾心斗角。”
容惜:“阿姐,你在念什么?”
霍长乐佯作沉思,老神在在地回答:“《论封建官僚阶级的奢靡》。”
容惜:“?”
霍瑜:“……”
丹阳开医馆
霍府主人回家,府里便如同死气沉沉的池子注入新水,四处都热闹了起来。霍瑜稍稍一歇,便动身前往桓温处。
霍长乐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然而府里的下人都对她很是客气,一切都安排得妥当周到,想必是霍瑜早已打过招呼。后院处还有几个穿着薄纱的女子在远处打量她。
这几名女子容色姣好,是别的贵人赏给霍瑜的侍妾。然而霍瑜对她们并不上心,也只是闲置在院子里。为首的那名侍妾叫流萍,是三人中容色最为出色的,瞧见霍瑜此次带来了胞妹,一时计上心来,想趁机和霍长乐打好关系,好有多些机会亲近霍瑜。
霍长乐自然尚不知这些,她现在只想外出游览一下建康的丹阳郡城。方才在车厢里,她已经难掩好奇之心。既然来到了东晋的王都建康,不四处游览一下,感受不同时代的风情,便算是辜负了老天爷的美意安排了罢。
只是,若要出去光明正大地混在人群中,以她现在的身份是极不方便的,那么剩下的方法也只有改装了。
霍长乐回到房间内,屏退了多余的下人,并让小厮为她取来一套男装。
几经辛苦换上之后,照照镜子,却发现自己不具备小说里的女主角的那种“一改装全世界都不知道她是女的”的技能,从那女性化的面容、微微隆起的胸部还是可以猜到她是女子。
霍长乐想了想,又把衣服解开,用白色缎带缠在胸前,保持着一个不会勒太紧阻碍呼吸、又能掩盖胸部的紧度。做完了这些,再把一头黑发解下。她现在的黑发完全解下后,可以达到腰部那么长,霍长乐小心地用剪子剪掉了一小截头发,又让皓雪帮忙修了修参差不齐的发尾,再把头发扎起来,头发变短了,再拿下碧玉耳环,女气便少了许多。
霍长乐对着镜子微微一笑,容颜舒雅清丽,男装扮相仿佛第二个霍瑜。
一切准备就绪,霍长乐拉上容惜,从后门处溜了出府。
实际上,游览丹阳郡城只是其中一项,她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要完成。
霍长乐站在一家老旧的铺子面前,满意地上下打量了一番。
她身着一袭月白色男装,因着身量高,因此别人看到她大多都会以为她是个男身女相的相貌偏阴柔的公子,很少会往娘子身上联想。
容惜仰起头看了看上方的牌匾,残破的木块上书写着三个遒劲有力的大字:玉石甸。
容惜道:“阿姐,这家玉石铺就是你说的目的地?”
“是的。我要盘下这家铺子,开医馆。”
容惜讶异地瞪大眼睛:“开医馆?”
霍长乐慢慢扬起了一抹笑容。这个想法是在来程时想好的,也跟霍瑜提到过。霍瑜一开始并不同意,只是在霍长乐坚持之下,又因为他自身对幼妹的宠爱,最终霍瑜还是答应了。
那么,她为什么要开医馆呢?
其一,开医馆,最大的目的当然还是钱,虽说霍瑜的俸禄很多,能给她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她还是有自己的小算盘,打算丰满自己的小金库,以备未来不时之需。其二,前世的事业,对霍长乐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谋生手段,更是给了她一种融入血液中的成就感,她不想就此忘却。开医馆,既能赚钱,又能延续自己的心愿,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她没想到霍瑜居然动作如此神速,就在当日便为她准备好了一家小铺子。
“进去再说吧。”霍长乐抬脚走了进去。
容惜也跟着走了进去,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挥手拍掉蜘蛛网,皱眉道:“呜哇,好脏啊这里。”
霍长乐挽起袖子,很满意地打量了一下四周,转头却看见容惜对那些蜘蛛网和灰尘紧张兮兮地捂着鼻子,一副唯恐它们落在自己身上的样子,简直比她这个女孩子家还害怕脏东西,便又好气又好笑地走过去,轻轻弹了弹他的额头。
“唔。阿姐?”容惜抬眼有些委屈地看着她。
“别发呆了,我们要开始收拾这里了。”霍长乐挑眉。
容惜摸着额头,“唔。就我们?”
“是啊,这里这么小,我们没一会儿就搞定了。”霍长乐拿出了两条布巾,一条给容惜,一条给自己,捂住了口鼻。
其实霍瑜原意是休息几日再带她过来,然而霍长乐实在是心痒痒,忍不住想看看自己未来常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便提前过来了。只是看到这么肮脏的环境,骨子里的洁癖因子又开始作崇,再加上这里前店顶多就是十多平方米大,后面内堂还有一口井,便打算提前进行大扫除了。
容惜点点头,很听话地挽起袖子,跑到后院打水去了。
两人先用井水泼湿地面,接着,容惜负责擦地板,霍长乐则负责挑走蜘蛛网,用棍子和抹布绑成简易拖把,清洁墙面。
霍长乐原本以为容惜这么害怕脏东西,应该是有一点洁癖倾向的。没想到,之后的时间里,他对着积满灰尘的地板居然没有表现出什么抗拒,很自然就蹲下来擦了,看上去似乎没有洁癖。
然而,霍长乐慢慢发现,他做起大扫除来比她这个主人还努力,甚至……努力过了头。
“阿容,那儿你已经擦了三遍了。”地板都能发光了。
“有吗?”容惜用手背擦了擦汗,皱着精致的小脸不甚满意地道:“可我还是觉得不干净。阿姐,让我待会儿再擦两遍吧,看上去干净些也舒服些。”
“……”
霍长乐得出结论:容惜不是没有洁癖,反而是有很大的洁癖。
好不容易搞定了新医馆的初期准备工作,霍长乐与容惜已经累得快瘫倒了。走出新医馆的门,霍长乐忽然留意到旁边竟是一家胭脂铺,阵阵幽香从里面飘出,沁人心脾。她打量了一下那装潢幽雅的门面,最终还是没有进去。
虽然是隔壁的铺位,不过还是有空再去拜会吧。现在她一把老骨头快散了。
他们慢慢走到了附近一家小茶楼,坐进去歇息了好一会儿,感到酸软感慢慢从腰部和脚底蔓延上来。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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