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顾婉路过花园,本来她很少在这类地方停留,就是担心碰上黄杰,但最近那个人的心思都放在府外,她才稍稍松懈了一些,却不曾想,稍一不注意,就让对方给堵了个正着。
黄杰一身紫色的衣裳,头戴玉冠,彬彬有礼,敲到好处地拦住顾婉的去路。
别,他的皮相真是不错,也会表现自己最好看的一面,如果是别的单纯小女孩儿见到他这副风流样子,就算不动心,心里也会涟漪的。
“妹妹这是要去哪儿?”
顾婉略微蹙眉,粉红色的团扇遮住唇角,极为讽刺地一笑,极为生疏地道:“黄公子还是称呼我顾姑娘为好。”
“妹妹何必这般客气,咱是自家人,和该亲近亲近。”黄杰的语调不疾不徐,似乎丝毫体会不出顾婉话中的冷意。
见顾婉转身要走,黄杰更是一伸手,从袖子里掏出一方天蓝色的绣帕,放在鼻尖轻嗅了下,笑道:“这方帕子是黄某在园中拾得,想必是妹妹的吧,今日物归原主了。”
宝笙和宝琴让黄杰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
顾婉的嘴角抽搐了下,脸上神色未动,随意地瞥了那绣帕一眼,冷道:“这帕子到是眼熟,似乎是我大哥一直用的,我记得角落里还绣了他的名字······宝琴,你让王大亲自备一份谢礼,去拜谢公子。
宝琴脆生生地应了一句:“是奴婢这就去,公子,请把绣帕给奴婢吧,奴婢去还给我家公子即可。”
黄杰的脸色一僵,诧异地举起绣帕,仔细看了看,果真在角落里发现了‘安然,二字。不过,他到未曾恼羞成怒,只是怔了怔便笑着送回了绣帕。
顾婉松了口气,主仆三人转头就走,一路急行,三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宝笙更是扭头瞪了宝琴一眼,怒道:“你这死妮子在家里也就罢了,出门在外,也不知道小心,小娘子的针线,也是随便丢得的?”
这方帕子是顾婉闲来无事,绣给顾安然的东西。
刚才看见它落在黄杰的手里,顾婉也是心下大惊——幸亏是给大哥的,要是她绣给沐延昭的东西让人摸去,那还了得!
宝琴眼眶一红,一甩手,重重地给了自己一巴掌哭道:“小娘子,是奴婢的错奴婢该更小心才是。”显然,是芦花院的下人趁着她洗衣服的时候,把帕子给顺走的,她还是太大意。
“行了。”顾婉皱眉摇摇头,“以后咱这些私密的物件儿都要收妥当,不可再犯否则,我饶了你,哥哥也饶不了你。”
宝琴的脸一白,咬牙道:“小娘子放心,宝琴再也不敢!”
顾婉的心情却有些抑郁,皱眉:“按,黄杰为了讨佳人欢心,这会儿应该担心他自己的名声才是,怎么还敢纠缠于我?”
略一迟疑,顾婉猛地一睁眼——是了,这是顾家老宅,想必黄杰心里有数,他在这里的所作所为,是绝对传扬不出去的,他也自信,自己为了名声,更是不敢泄露一星半点儿。
这人大概是担心鸡飞蛋打,外面的佳人他想求,自己这个在他心里,已经是半搁入锅中,快煮熟的鸭子,一时半会,却也不想丢弃,万一外面的佳人求不得,好歹也有个退路,就是成了事儿,对于男子来,哄得个把小姑娘爱慕,不但不是罪过,还能让人羡慕。
顾婉哭笑不得地摇头:“这人指不定还做着左相齐人之福的美梦呢!宝笙、宝琴,你警醒些,小心门户,我看,这个黄杰可不是省油的灯!等到师傅的计划成功,让他吃了闷亏,这人都不一定能学乖!”
宝笙惊讶不已:“也太嚣张了,他可是寄居在顾家,难道也不担心顾老爷生气?”
这世上总是有人,不知廉耻为何物的!顾婉摇摇头,领着两个小丫头回房去,顺便整理好自己的东西,能锁起来的都锁起来,自己亲自保管钥匙。
顾宇的的确确相当地生气。
卧房里满屋子的药味,熏得人难受。
本来顾婉让把窗户开一条细缝,好把晦气泄出去,这阵子屋里的空气好多了,可今日,哪怕药味儿充斥了整个房间,也没人敢动一动窗户。
整个卧室,死寂一般。
王氏低眉顺眼地在榻上坐着,顾宇直愣愣地看着她,脸上的怒色,连一向会好话哄人的王氏,都不敢出声。
顾宇闭上眼,良久,才道:“……你听着,若是有只言片语,有碍婉儿闺誉的话传出去,你便带着嫁妆,自去吧,我顾家,容不下你了!”
王氏浑身一颤,不可思议地抬头,实在没想到一向对她温柔体贴,几乎事事依从的丈夫,居然会为了一桩小事,出这等话来,惊道:“老爷,您这是什么话!我可是一片好心!所谓莫欺少年穷,杰儿的学问好,人也周正,婉娘无父无母,又是在小地方长大的,没什么见识,将来能到什么好亲,我是觉得,杰儿也算是良配,又听我妹妹,他两个是自小指腹为婚的,这才……”
“胡八道!”
顾宇难得气得脸色发青,重重地一拍桌子,“这种话再不许,指腹为婚?婉娘出生时,你妹妹还没到我顾家来,再,婉娘多大,才十二岁,黄杰比婉娘可是年长六岁,怎么扯得上指腹为婚,听着,以后要再这等混话,你别怪我不客气!”
王氏脸色一白,低下头,到底不敢再顶撞,只是咕哝了句:“老爷何必生气,我也是好心!”
顾宇看了王氏好半晌,目光诡异,良久才摇头:“也罢,我不管你存的什么心,从现在开始,婉娘的事,不许你插手,还有,让你的外甥,离我侄女远一些!”
他这还是第一次对王氏如此疾言厉色。
顾宇是这个时代最正统的读书人,就算后来从商,也牢记着这个时代的规矩,他为人迂腐,相当看重名声,也很清楚,要是顾婉卷进黄杰的桃色绯闻里面,名声就真毁了,轻则被人耻笑,重则,一辈子姻缘艰难,对此事,他看得甚至比顾婉这个明白将来形式的人自己,都还要重些。!。
第九十七章迷惑
顾宇的精力不济,没多久,就又上床睡下了。
王氏拧了拧手里的帕子,面无表情,缓缓起身,到外厅坐下,身边的伺候的丫鬟小心翼翼地递上一碗参茶。
王氏闭上眼,迟疑道:“表少爷又出去了?”
两个贴身的大丫鬟低声应了一句。
王氏的手一紧,脸色骤变,许久,才恢复平静,皱眉冷道:“我听说,表少爷倾慕一个外地来的女子,还为了她,倾尽千金?”
身边的丫头面面相觑,穿粉红衣裳的桃红低声回道:“表少爷跟着了魔似的,日日去迎风栈与那女子宴饮。”
“迎风栈?”王氏怔了怔,迎风栈别看名字普通,可不是一般人能入住的。
这迎风栈的主人是乐安侯水波,听说水波开这家栈,不为赚钱,只是为了自己享受,为了建它,软磨硬泡,把水泽的内库都掏空了一小半。
里面有天下最好的厨子,天下最好的酿酒师,有从倚翠楼挖来的绝色歌姬,每一间雅阁,每一户庭院房,都是让负责宫廷建造的大师设计,里面每一样摆设,都价值连城。
可以说,寻常富贵人家的子弟想去消遣,三五日就可能耗尽家财,不是真正权贵人家,或者富甲天下的大豪商,见到迎风栈的招牌,就是要退避三舍的。
“黄杰,然去了迎风栈?”王氏坐直了身体,脸色微变“看来。那女子不一般,怪不得黄杰不依计划行事!”
“夫人?”
王氏身体一震,吐出口气,低声道:“桃红。告诉顾海波。以后表少爷再去账上支银子,就先支给他,不够的,我事后补上。还有,告诉表少爷。让他也不要冷落了顾婉。”
“是。奴婢这就去。”桃红的目光一闪,似有些不屑,却还是恭恭敬敬地应下。
让黄杰魂牵梦绕的女子,姓水。闺名水清烟,十日前才从外地来到大庸,来的第一天,就入住迎风栈。还占据了栈里最富贵的迎风阁来宴。
每日迎风阁里菜肴飘香,丝竹声声,欢声笑语一片,来往的人,有宁王府的世子,有郑家的九公子,有罗家的玉面神医,反正,满座宾都是一跺脚就能让大庸震动的大人物。
本来像黄杰这等人,在这样的席面上,恐怕连给人布菜的资格都没有,他偶然听族学里的狐朋狗友说到这桩新鲜事,也不过是羡慕一番,想着要是他能娶一个这样豪富,还有如此人脉的媳妇,哪里还用在顾家受气,恐怕早就飞黄腾达了。
却没想到,有朝一日,天上会掉下一块儿大馅饼。
那天,他偶然听族中几个同窗好友谈起京城的新鲜事,就说到迎风栈的这位佳人,大家争辩一番,都不知道此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此大的面子,黄杰琢磨了半晌,甚至猜测,这女子姓水,乃是国姓,指不定是一位郡主。
下了课,黄杰想起听到的那几句闲言,不觉对水清烟更多了几分好奇心,虽然迎风栈是进不去的,但他还是未回顾家,直接去了迎风栈对面的酒楼,叫了几个小菜,喝起酒,顺便在酒楼里打听下消息,看看能不能找机会,给那些贵公子留下几分印象,好为将来入仕做准备。
刚饮了几杯,门外却溜进来一个小厮打扮的娇小女孩子,一进门,四处张望了下,便惊惶地钻到黄杰的桌子底下。
没片刻,外面就吵吵嚷嚷涌进来十几个人,有贵公子打扮的,有家丁打扮的,还有丫鬟打扮的,即使是丫鬟,却也是绫罗绸缎,满身珠翠,其中一个公子,还是一身的朱色,这年头,敢正大光明穿朱色的衣裳,那只能是王侯。
黄杰自以为眼力不差,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知道刚才那小厮,肯定是个姑娘,还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哪怕是粗布衣裳,也难掩她一身风华。
心里一动,黄杰本能地就说了谎,把外面这群人给骗走,才请自己桌下的女孩子出来,刚才没看清楚,此时一见,黄杰一瞬间就觉得嗓子发干。
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如何美丽!
诚然她是漂亮的,娇容吹弹欲破,眼波温柔如水,但比起顾家的两个千金,顾婉和顾媛,还是有些差距,就是黄杰平日里见到的美女也不少,他是个很实际的男人,光是容貌美丽,很难让他动容。
但这个外表只是小厮装扮的女子,腰上随意束着的腰带,却让他吓了一跳,那腰带是紫色的,上面坠了一只飞燕形状的水晶吊坠,薄如蝉翼,晶莹剔透。
这吊坠黄杰认识,而且印象深刻,不只是他,估计所有还记得清和公主那一场盛大的婚礼的人,都不会不知道这一个吊坠。
当时清和公主出嫁,就在大庸东城清明门前,遥遥跪拜父皇,并将随身的这一枚水晶吊坠,当场送给了来送嫁的好友,也就是现任郑国公的儿媳妇,陈素柔。
因为在场围观的人众多,口口相传,清和公主的举动也传扬出去,黄杰当时站在最前排,他的眼力又好,清清楚楚地看见了那个吊坠的形状,他对自己在珠宝鉴定上的能力,也很自信,事实上,在十二岁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认错过任何一样珠宝首饰。
……能佩带清和公主所赠之物的,那该是什么身份?
此人自然不是陈素柔,陈素柔已经年过三十!但是,能够佩戴清和公主所赠之物,显然,此人肯定与陈素柔关系密切,而且,还很有可能和清和公主相识,否则,陈素柔也不会把清和公主的东西交给她,这么说来,这姑娘不是名门望族的千金,就是皇室中人,无论怎么看,都是贵人一个!
黄杰忽然觉得,自己要转运了,一颗心砰砰直跳……暗中打量了一下,此女明显对周围的环境非常好奇,目光纯净,脸上的神色,也一直懵懵懂懂,但礼仪极佳,行为举止无不透露出高雅,这种雅韵,是融入骨子里的,毫无造作之情。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被家人宠坏了的名门千金,代表着很单纯,很好哄,十六七岁的年纪,又正是春心荡漾的时候!
黄杰的心一下子活泛起来,想起十年前那位寒门出身,却因为郡主倾慕,一朝翻身,不到十年,就做到了左仆射的郡马爷,他黄杰,怎么也不会比一个寒门小户,除了皮相,什么都没有的男人差。
果然如他所想,这姑娘单纯无比,也对黄杰毫无戒心,没几句话,就被黄杰探出,这人就是在迎风栈大宴宾的水清烟水姑娘,是随父亲进京的,因为她年纪到了,她爹爹想在京城为她择婿,这姑娘很得父亲宠爱,甚至磨得她爹许诺,只要品行不差,夫婿随她选择,哪怕是寒门子弟,她相中了,她爹爹也无二话。
“可是爹爹说话不算数,来参加宴饮的人,都好无趣,个个都是所谓的名门公子,嫁给他们,还不是一样困在另一个大宅子里,出不去门,那日子过得,太没意思!”
小姑娘努着嘴,殷红的嘴唇,微微上翘,一脸的娇憨,黄杰面上带着和煦微笑,轻声宽慰,心里却忍不住嘲讽——这世间果然毫无公平可言,他终日汲汲营营,就是希望出人头地,过上人上人的好日子,可有些人,天生喊着金钥匙出生,有父母为自己打算一切,却偏偏还要不满意,非想寻求刺激,想要去挣脱所谓的牢笼!
不过,没有这样单纯好骗的女孩儿,也就没有他想要的一步登天的机会了。
黄杰心下冷笑,却是使出浑身解数,把小姑娘哄得晕头转向,不但通报姓名,临走之前还恋恋不舍,说要自己带着她游览京城。
黄杰当然一口答应下来,接下去的几日,更是领着小姑娘走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
夜半梦回,黄杰做起有朝一日,鲤鱼跃龙门的美梦之时,也忍不住感叹,果然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千金闺秀,花钱如流水,买东西根本就不问价的,这才几天,他就为她花了几千两银子,买的还是一堆乱七八糟,毫无用处的东西。
不过,想到这两日,水清烟让他参加迎风栈的宴席,和那么多他曾经只能仰望的贵公子们同桌宴饮,他的心一下子火热起来,别说几千两,就是一万两,十万两,他也不能露怯!
此时,顾婉却没有心思关心黄杰这只已经掉入陷阱的猎物,因为,今天早晨,本来已经大好的顾宇,病情忽然加重,整个人陷入半昏迷中。
顾婉和顾安然听到消息,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急匆匆赶到正房。
一进门,就听见王氏大声的哭嚎,伤心欲绝,一见到顾婉,王氏的眼睛瞬间通红,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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