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闫灵
【,】
☆、一 楔子 大周的希望
己卯年冬,本打算到京都过冬至时跟大姐要些白绸做衬帘,怎么也想不到冬节会在这种地方过。
她知道自己不会有好结果,在二哥丢下她绝尘而逃时,她就知道,只是还猜不到到底是被□而死,还是被一刀砍头,她比较倾向后者,不过看现在的情形,前者的可能似乎更大一点。因为他们没直接杀她,只是捆了她的手脚,堵了她的嘴,再把她扔到这间巴掌大的小屋里。
她很害怕,但浑身颤抖并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冷,尽管她穿着厚厚的皮裘,却仍抵不过这塞北的冰天雪地。本以为京城已是最冷,来到这地方后方才明白什么叫山外有山。
快近子夜了吧?不知道二哥有没有逃出去,这冰天雪地的,他能不能找到取暖的地方?她并不怪他只顾自己,毕竟只是个书生,这阵仗也太过骇人,他还能跑已属不易。
灯火忽而跳扑了三两下,门开了,寒风乍然莅临,冷得她连脚趾头都开始打弯了,也许还有第三种死法——冻死。
她没抬头看来人,因为被捉住时的那种绝望和惧怕再次袭来,她闭着眼等待侵辱来临。
……
没有!
不禁睁开星眸看向虎皮榻上的男人……
是的,男人——她能想到的形容只有这两个字。
湖水——这是男人对她的评价,确如嘉盛所说,这是个能魅惑男人的祸水。难怪送到他这儿来,至少成为他的人,可以避免下面的兄弟挠心挖肺。
站起身,解下肩上的毛麾,接着是软甲,然后,只剩一身轻薄的单衣……
她一瞬不瞬地盯住他,看着他走到近前,全身的寒毛不禁都立了起来,不行!她受不了被粗鄙的土匪侮辱,唯一的解脱方法就是咬舌自尽,只要他拿开她口中的破布。
可惜,在她口中的破布拿掉之后,他攫住了她细嫩的下巴,阻止她的自绝——他猜到了她的想法?
“你还不能死。”他如此说,声音很低,带着些微沙哑,“你侄女还在。”他威胁她,而且很管用,她确实不能放任侄女不管,大哥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在确定她不会再寻死后,他松开她的下巴,觑着自己制造出来的指引——水一般的肌肤,只那么轻轻一捏,就有了红痕,“君天阳是你大哥?”他如此问她,暖暖的鼻息吹拂着她的脸颊。
她抿唇不愿答!
“答话!”一个乱臣贼子的女儿谈何傲骨?
别看眼,不愿看到他眼神中的鄙视,“知道还问我?”
吴侬软语,挠得他心漏跳一拍,也许嘉盛说得对,他确实需要温香软玉来慰藉一下了,山上没有脂粉客,他又不碰清白人家,这种祸国殃民的女人或者可以用来发泄一下他的欲望,反正她活着也没别的意义,于是俯下脸……
“不要碰我……”她尖叫出声,恐惧却让叫声失了不少穿透力,更像委求,她的手脚甚至还被反绑着,根本动弹不了,“你这肮脏的土匪——”想用讳言来激怒他,只需他一指就可以解脱她。
但,他没理她,只是一径地拉开她的衣襟,让那玉兰花般的肌肤在灯下闪耀,直到她说到她是大周国的希望时,他停住了,看她的眼神晦暗不明……
“我是去和番的。”泪水婆娑,委屈解释,她逃亡塞外还有个使命——大周国岌岌可危,但只要能与塞外的番帮结盟,就可以抵御南方的叛军,大周也就有救了,所以他不能夺走她的清白,如果他还是大周臣民的话。
出奇的,他笑了,只是笑里带着冷哼,不过倒是停手了。
虽是匪类,但也许他是个有血性的男人?
☆、二 山巅小屋
大周国其实并不大,雍和三年时就只剩下了东南靠海临江的一箭之地,一年前,在那个昏君郭坚死后,版图更是缩了一半,如今小皇帝能展现威武的范围也只有巴掌那么点大,大周国早已名存实亡,这是连君锦这种女流之辈都不得不承认的事。所以,她的义正言辞很可笑,连她自己都觉得,父亲之所以让她“和番”,说白了,就是为了君家人能苟活于世,前提还是番王必须喜欢她。如今,怕是连这点希望都没了。
冬至过后,又降了一场暴雪,她本来很喜欢雪,如今蹲在这冰天雪地里浆洗衣物,才发现下雪并不是什么好事。
那晚,那野蛮男人并没夺去她的贞操,取而代之的是扔她进草庐,让她为奴为婢,到也算成全了她的小命。
被抛进草庐的第二天,她身上的衣服、首饰都被那些女人明抢暗拿了个干净,她并没出声阻止,无论身份还是力气,她都比不过她们,唯一能做得就是忍耐,忍耐到大哥来救她们,她相信他做得到,因为他是大周最威猛的将军,从小到大,没有他想做而做不到事,前提是她还活着的话。
背着一篓浆洗干净的衣服,从山涧一路爬到半山腰的草庐,这里柴房,做饭烧水的地方,当然,也是她和小侄女的住处。
推开门,四五个妇人正围着火炉聊天、嗑瓜子儿,见她进来忍不住斜来几眼——这是她们看她的唯一方式。
“姑姑。”从灶口的凳子上爬下一个六七岁大的女娃娃,她的侄女。
“冬儿没调皮吧。”摸摸侄女后脑勺,像是问侄女,也像问几个妇人。
女娃看一眼火炉旁的妇人们,懦声道:“已经没饭了。”小丫头原本并非这么胆小懦弱,毕竟是君府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之所以会变得这么乖巧,全是因为见识了这些人的本事,在姑姑被她们揪着头发厮打后,她再也不敢刁蛮任性。
“几件衣服就洗了这么半天,在衣服上绣花了不成。”一个粗壮的妇人扔掉瓜子壳,拽过她身后的竹篓,差点连她一起拽过去。
“王大嫂,你小点劲儿,人家可是娇小姐哩。”一旁的妇人嬉笑。
王嫂边检视衣物边嗤笑,“哪门子的娇小姐,吃人心,挖人胆长大的,喂狗都嫌她肉腥。”
一个年轻点的妇人冲王大嫂挤眼,“那哪儿是腥,是骚才对。”
几个女人呵呵笑作一团。
君锦没吱声,只管领了小侄女到灶台边,锅里只剩一点锅巴,汤也早已冷透,索性她的胃口不大,足以果腹。
“就跟自己的嘴走得近,也不先把衣服晾起来再吃!”王大嫂踢一脚竹篓。
无奈,君锦只能先放下碗,起身去晾衣服——
暴雪之后,连着几天阴沉,难得今天的天色亮一些,本想可以看见日头了,殊不知才那么一两个时辰,天色又暗了下来,近傍晚时,又细细密密的下起了碎雪。
把晾晒的衣物收进草庐后,继续劈那堆半人高的木柴,好歹是能托起斧头了,只是仍旧挥不起来,劈不完,晚上少不了又要遭一顿骂。
“啊——”突然跳起来——因为身后有人碰了她的脸。
在这儿,她最怕的不是那些妇人的打骂讽刺,她最怕的是这些突然冒出来的色汉,尤其在妇人们都出去忙的时候。
“不要过来!”斧头杵在身前。
“别害怕,我只是来帮你砍柴。”满脸的胡茬因为笑意更显出几分下流,“千万别弄伤了你的小手。”
“滚!”
色汉敛去笑意,“清高个什么劲,早早晚晚都得钻到弟兄们的身下,到时还不一样?”
“让你滚!”
“别他娘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告诉你,我姚升在这山上说句话,还没几个人敢反嘴,哄得我开心还罢,否则丢你去前寨的营帐,让兄弟们玩个痛快,看你还跟谁清高,不过就是君哲宸那贱厮的女儿,还真拿自个当千金贵体!”
君锦在心底暗叹,看来今天是真得走到头了,冬儿她是想管也管不了了,只望大哥能理解她的苦衷,转过斧柄——
“不知道在这山里谁还敢跟姚兄反嘴?”不大不小、略带笑意的男声,却顺利惹得姚升一个哆嗦。
这声音是……
篱笆栏外不知何时多了个年轻人,青袍白麾,看似书生,却又多了几分英气,这人她记得,初被捉时,是他让人把她送到那个男人屋里的。
“嘉……嘉盛兄弟,你也在啊。”大胡子有些结巴,一边傻笑一边将两只粗手在衣襟上蹭两下,有些无所适从。
“罗老大今天心情不太好。”叫嘉盛的男人俯身伏到篱笆栏上,状似唠家常,“姚兄应该也知道,几个不长眼的兄弟又犯了规矩,刚处理完,这会儿还在气头上,我打算给他找点乐,降降火。”
“……”姚升眨巴眨巴大眼,转头看一眼君锦,乍然明白了嘉盛的意思,“呃对,是该让他消消气……那我就不打扰了,我前面还有事,先走?”
嘉盛一张恕不远送的笑脸。
姚升一走,只剩隔栏对望的一男一女。
果真是个倾城的美人儿,每次见到嘉盛都会忍不住赞叹,也难怪那些家伙敢不顾军规,三天两头往这儿钻——漂亮女人果真是祸害。
“君小姐该如何谢我?”嘉盛笑得无害。
尽管君锦不想承认,但相比之下,这人确实算得上这群土匪里的君子,“谢谢。”
“唉。”叹气,“本以为小姐是京城的名媛千金,见过大世面,竟不知如此糊涂。”看一眼阴沉的天际,“小姐怎不知良禽择木一说?你若继续留在这草庐,保不准哪天还有这种色胆包天之辈,难不成小姐真打算在这林岭山中长住下去?”
这人很精明,她看得出来,所以没轻易答话,怕入套。
“小姐的兄长在青阳守备,青阳离这儿的路途并不算远,赶来营救并不难,也就是跟前的事,万一他来了,小姐却因为守贞而玉殒,岂不可惜、可叹?”
“你们打算用我们做饵?”
“对,也不对,我们打算跟君大将军做笔买卖。”
“什么买卖?”
嘉盛笑意深浓,表示不能说,“小姐该见过我们罗老大,他虽然脾气不大好,不过到也轻易不会伤了你。”
“你不妨直说想做什么?”不必绕弯子找借口。
嘉盛笑意更浓,“罗老大前几天受了点伤,这塞上的女人都粗手笨脚,想请小姐照顾他几天,烧烧饭,洗洗衣服。”就这么简单。
绝对不是烧饭、洗衣服这么简单。
“当然,小姐倾国倾城,看着都让人愉悦,想必老大的火气也能平息不少。”
说到底就是让她去做他的专属妓/女,她是从他那儿逃出来的,怎么可能再回去!“我不会去。”
“呃。”嘉盛点头,绕了一大圈,这小美人儿还没明白什么叫良禽择木而栖,“姚兄,你可以回来了——”凉凉的冲天空喊一句。
君锦乍然明白,刚才那个大胡子跟这人是在做戏给她看。
“继续做完你刚才没做的事。”嘉盛随手一挥,打算走人,走之前顿了一下,“对了,记着别让她有机会自刎,完事后送到前寨的大帐里,兄弟们也很久没下山了,都憋坏了。”对付女人要懂得方法,这方法比武力更好。
嘉盛是在走了十步开外后被美人儿叫住的……
他兀自对满天的细雪笑笑,瞧,这法子多管用!
***
“嘉盛兄弟,干吗非要把那骚娘们推到罗大哥屋里?”姚升本以为是什么好差事,想不到平白做了一回采花盗。
“当然是为了大哥好。”嘉盛笑得神秘兮兮。
“大哥不是说少沾女色,会坏事嘛。”
嘉盛无奈地看他一眼,“女色不只是用来沾的,还可以有别的用处,当然,如果能让大哥松快一下更好。”一举两得。
姚升听不懂。
“说你也不懂,照做就是了。”
说的也是,嘉盛兄弟的脑子最灵光,他的话准定不会错。
***
是夜,当男人回到他那间坐落在山巅的小木屋时,发现巴掌大的地方多了个人,女人,十天前骂他肮脏土匪的那个——估计又是嘉盛那小子的主意,只是没想到她还真敢回来。
尴尬、害怕,让君锦看起来十分僵硬,没错,这次是她自己同意来的,那个叫嘉盛的男人还干脆押了冬儿做质。
男人扔了条毛麾在桌上,吩咐道:“去隔壁!”前几天被熊瞎子挠了点伤,引得旧伤发作,让这女人待这儿纯粹让他血气上涌——他可不是什么君子,但也不会为了个女人流血,尤其这种女人,一滴都可惜。
☆、三 初懂情事
君锦,真正的大家闺秀,父亲君哲宸是权倾朝野的君太尉,母亲王氏是临安王家的女儿,都是贵族出身。在她出生之前,还曾有一老道指君家大门说:此宅瓠芦中有月,君家听闻后暗喜,因此君锦自小便被精心教导,经史子集、琴棋书画、厨灶女红,不管是否精通,均有涉猎,所以下厨做饭这种事对她来说并不难,只是在家时,一应的食材都让下人弄好,而这儿,什么粗活都得亲自来,但比之草庐里那些女人的刻意刁难,这里算是天上了。
他并不难伺候,对食物也不很挑,只要不在他的饭食里加甜的东西,就一切都行,最重要的,他经常不在,只要她把饭食做好,床被叠好,衣服修补好就成。治伤、换药这些事,都是每天上山的亲兵来做,不必她管。而且拜他所赐,她终于可以吃上三餐饱饭,而不必遭人辱骂,衣服也不必只穿那一身,捡了他不穿的破衣服,裁下完好的部分,拼成她自己的,到也做了两三身换洗的衣服,甚至还用他的旧麾裁了件御寒的外衣。在这山上唯一让她难以忍受的就是冷,山风大的时候,她都不敢出去,怕一不小心被吹进山崖。
他养了一条狼犬,比他的食量还大,而且脾气坏的很,不让人靠近,每次伺候了他的饭食后,还得伺候他的狗,不过她只敢把食物倒进犬盆,不敢靠太近,因为有次她大意靠得太近被扑倒,若不是被他喝止,她可能早就被咬破喉管而死。
下了五六天的大雪之后,终于是见到了日头,这还是她被捉来后第一次看到晴天,太阳照在银装素裹的山峦叠嶂之中,晃人眼眸。
趁他跟狗都下山的功夫,她烧了热水痛快地洗澡洗头。
洗完靠着炭火烘烤长发,只有在不必劳作时,她才有空胡思乱想,想家,想爹娘,想姐姐和大嫂,想京城的家,更想江南的老宅,这会儿的江南还是一片青绿,快过年了,一家人难得聚齐,在京城过完冬节,全家一起回江南的老宅,在那儿等着一起过新年,表姊妹们也都会住进来,好多人,整天嘻嘻笑笑的……
在头发烘了七分干,她正对着炭火发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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