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森,我昨天好像听到你用人类的语言骂了我一句‘笨蛋’,你会说人类的语言吗?”恺撒想将自己好好地泡了一会,然后在河里将身上的衣服洗干净,光着身子上岸把衣服和皮甲挂在树枝上,慢慢地用火烤干,挂好了衣服后,恺撒马上又回到了河里,问了格森一句。
“我可是聪明的白金龙,学会几句人类的语言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难道我昨天有骂错你吗?”格森又开始撒谎了,他用心灵交流告诉恺撒,他只会几个人类语言的单词而已,他还是不想告诉恺撒他会说人类的语言。
“也许吧,但作为一名侍奉战神的骑士,我并没有做错,也没有后悔,我们下午就离开村子吧,他们的危险已经解除,也是我们该离开了,再继续待下去会给他们造成困难的,你昨天晚上似乎做了一些过分的事情,村民不是有专门为你准备一份食物吗?”
格森这个时候已经把尾巴伸到了水里,小鱼以为是食物,争相去咬,格森的尾巴在水里摇了摇去,小鱼就是咬不到,就是咬到了也没用,格森觉得这很好玩。“有啊!不过我吃不饱,多吃他们一点食物又不会怎样?食人魔才刚被消灭,他们就猎杀了那么多小动物,他们有本事的话就去应该猎杀更多的动物,甚至一些低级的魔兽,干吗专杀只会逃跑的小动物。”
恺撒不说话了,他只是笑了一笑,他知道自己是反驳不了格森的,也许格森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反正格森已经吃了,他也要离开村子了。正当恺撒准备走上岸,将身子擦干净的时候,格森的尾巴突然从水中伸了出来,一只甲鱼正紧咬着格森尾巴的尾端,就是不松口,虽然甲鱼还没有咬破格森尾巴上那小小的鳞片,但是格森疼了。
“你这坏家伙,快点松口,不然我就把你煮成甲鱼汤,让恺撒好好地补一补!”(龙语)甲鱼当然听不懂格森怒吼的龙语,恺撒都听不明白,但面对巨龙的咆哮,就算是脑子只有绿豆大的甲鱼也会害怕,赶紧松口掉到了水里,游走了。
见到如此情景,恺撒笑了,而且故意笑得很大声,笑得让格森狠狠地瞪了恺撒一眼,然后将尾巴伸到了恺撒的面前,告诉恺撒:“帮我吹吹,还是有点疼!”对于这个小小的要求,还在笑的恺撒当然是答应了,很认真地帮格森吹了吹尖尖又红红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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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碰撞中的友谊 第二十四章 再次上路
更新时间:2011…3…28 15:20:55 本章字数:3098
小骑士恺撒说:“我和格森都还算是小孩,我还未成年,格森也还未成年,大家都是未成年。不过如果按照年龄算,格森已经三百岁了,而我只有十五岁,年龄相差实在是太多了。但另外一方面,三年后我就成年了,而格森最起码还要过几百年才能进化为三阶巨龙,三年后我就是成年人,而到我死之前,格森永远都是一头二阶幼龙,因此我在生活上照顾他是应该的。”
小龙格森说:“恺撒是一个不错的同伴,他在生活上挺会照顾我的,一点都看不出恺撒是一个贵族,这也许是父母教育的成果吧,虽然在一起的日子很短,但我过得很开心,不过这绝不代表我承认对他的依赖,这只是我们之间的相互利用,我让他成为了最年轻的龙骑士,也在战斗中照顾和帮助他,他理所应当在生活上照顾我,我绝对,绝对不承认一头强大的巨龙会对人类产生依赖的感觉。”
以上出自《新龙骑》语录。
恺撒和格森回到村中后,村长就主动找上了恺撒,格森又趴在了院子里,院子外站着许多村民,似乎很想知道屋子里发生的事情。格森对于村民的这种表现,已经不想再去多思考什么了,反正都要离开这个村子了,至于以后的事情,那就看村子里的人是怎么样一代接一代的流传下去的。
村长看着恺撒一直说不出话来,他只是将一件食人魔的硬皮、一颗食人魔的魔晶,几袋蓝色血液,一堆骨头放到了恺撒面前,恺撒清楚他所杀的是两头食人魔,但现在桌子上摆着的连一头食人魔的份都没有,蓝色血液虽然是全部的,但是血液却是最容易干的液体。
恺撒对着村长点了点头,然后把格森叫了进来,桌上的东西恺撒没办法收起来,格森有魔法储物空间,很多东西都在格森那里。见到格森探头进来,村长明显吓了一大跳,赶紧解释道:“骑士老爷,我们也是没办法,村里被食人魔折磨了半年多,地里的收成不够吃,森林里的猎物又不好打,村里现在缺少很多东西,可我们实在没钱去买,只能期望着食人魔身上的东西能卖点钱,靠着这度过难关了,我那孙女现在这个样子,过些日子就要到镇子去请草药师过来诊治,那也是一大笔钱啊。骑士老爷你就行行好吧!”
看到村长又跪下了,恺撒马上要将他扶起来,并开口说些什么,但格森比他的速度要快多了,只是一瞬间,桌上的东西都消失了,全部进了格森的魔法空间内,恺撒明白,要让格森把东西拿回来,就等于是让格森把吃下去的肉再吐出来,想都别想。
恺撒叹了一口气,他还是将村长扶了起来,对村长说道:“就这样吧,本来我们也打算今天就离开村子回帝都去,现在食人魔被消灭了,相信你们的村子一定会一天一天好起来的,格森,我们走吧!”恺撒随身的东西就带在身上,村长见他之前他就已经准备好了,大的物品则在格森的魔法空间中,一人一龙就这样慢慢地走出了村子,村长本来还想挽留恺撒留下来明天再走,但恺撒不想再在村子里拖延太多时间了,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当走出村子差不多半个小时后,恺撒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忘了找村长要去帝都的地图了,最起码也要知道怎么到这附近比较大的镇子上。这附近都是人们自己踩出来的小路,没有一条象样点的大路,小路之间更是四通发达,互相交汇,恺撒根本就不知道应该走哪一条路才是正确的。
没有办法,恺撒和格森只能返回村中,见到恺撒和格森突然折回来,村里人被吓得半死,以后恺撒走出村子后不甘心,是回来报复的。最后还是恺撒把事情说明白了,赶紧把村里仅有的一张地图拿了出来,交给了恺撒,看到村民那诚惶诚恐的样子,格森一直嘿嘿的笑着,至于恺撒,当他再次走出村子的时候,脸上的神情轻松多了,嘴角还有一丝小小的微笑。
看着手中发黄的地图,恺撒才知道他从龙领出来他就一直向错误的方向前进,本来应该直走的路,他却一直向东北方向前进,他现在离正确的道路偏了四十五度大角,如果要走到下一个镇子,就要绕更远的路,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南直走,穿越一片森林,这样就能回到大路,一直顺着大路走就能够回到帝都,绝对不会再迷路了,而且路上会有很多村镇,可以租到马匹代步,这样就能更快的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了。
面对茂密的森林和森林内可能出现的魔兽,恺撒并不害怕,格森就在他的身边,靠着格森的力量和自身的实力,恺撒相信眼前的森林并不能难住自己,当然了,这一切都要先询问一下自己的同伴格森。
“格森,我想穿过这片森林,只要穿过了这片森林我们就能找到大路,然后顺着大路一直走就能到帝都,而且这一路上也有很多大的城镇,你可以吃到很多人类烹调的精美食物,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恺撒已经多少摸到了格森的一点脾气,那就是格森很喜欢吃好吃的东西,并不仅仅是烤肉,格森很想尝试人类的各种食物,因此格森不止一次询问恺撒帝都的美食。
“没问题,我知道你身上有十几枚金币,到了人类的城镇我们再把食人魔的魔晶还有大部分的骨头全卖了,这样就又有最少十枚金币的收入,你就有钱买好东西给我吃了。不过进入到森林深处后,我们要在森林内宿营三天,我有一些事情要办,在人类的村庄太吵闹了。”虽然恺撒不知道格森想做什么,但他也同意了,这事他没有办法跟格森争辩。
恺撒和格森进入森林可以说是一点危险也没有,格森的龙威全部散开,根本就没有魔兽敢接近他们,不过这样虽然可以快点到达森林中心,但麻烦也来了,那就是四周的动物全都跑了,没办法狩猎来补充食物,让恺撒没想到的是,格森竟然从森林里找到了很多可以吃的野果和野菜,一人一龙就这样吃野果,喝野菜汤度过了两日。恺撒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总是吃肉对身体也不好,但让他好奇的是格森竟然也会吃水果和青菜。
“谁说巨龙不可以吃水果和青菜的,你们人类又不是巨龙,怎么知道我们不能吃水果和青菜,不要看我们巨龙平常都吃肉就认为我们不吃水果和青菜,没有巨龙不想尝试新的食物,问题是成年巨龙吃起水果和青菜太麻烦了,而普通幼龙又很少像我这样聪明的。”对于格森的这个解释,恺撒不多说话了,越说话越代表自己笨,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说话。
宿营的地方被选择在了水溏边,其实一般冒险者都不会选择在水溏边宿营,因为水溏是森林中魔兽和动物集中喝水的地方,时间一到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魔兽和动物到水溏来喝水,而一般喝水中的魔兽和动物是不会互相袭击的,当然人类除外,如果选择在水溏边宿营,那就很容易遭受到魔兽的袭击。
不过这个常识对恺撒和格森没有用,恺撒已经习惯了,他知道只要格森在身边,晚上魔兽就不会来袭击他,至于想要来喝水的魔兽和动物,格森这次可就管不了这么多了,按照格森的话来说:“不就是三天的时间吗?它们可以到别的地方喝水,反正这片森林又不是只有这一个水溏,忍一忍三天就过去了,如果真有魔兽和动物不怕我的龙威到这里来喝水的话,只要不袭击我们,我们就欢迎它们来。”
格森这次之所以要在森林中停留三天,为的就是处理那件食人魔的硬皮和几袋蓝色血液,这些都是要通过炼金魔法来处理,而炼金魔法是绝对不能受到外事打扰的,在人类村庄中使用格森觉得一点都不安全。
因为格森是巨龙,爪子太大的关系,布置好营地后恺撒就成了格森的下手,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格森先给恺撒加了几个抗魔,抗爆炸的魔法,并一再保证最多只会发生小爆炸,一个治愈魔法就应该没有问题了,对于格森的种种保护措施,还有不断地保证,本来不是很紧张的恺撒变得紧张无比,甚至手都会抖,但是恺撒也没有办法,格森说得很清楚,如果恺撒不帮忙的话,爆炸威力就会很大,不过不会伤害到巨龙,但对于巨龙附近的人,格森就不能保证,也无法确定爆炸的波及范围到底有多大,持续的失败还得让他们在这片森林里多待上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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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碰撞中的友谊 第二十五章 爆炸了
更新时间:2011…3…28 15:20:56 本章字数:3113
小龙格森说:“在龙领的时候,我可以在自己的洞穴内或者野外随意的实验各种炼金魔法,虽然动不动造成剧烈的爆炸,但爆炸所产生的声响还不如一头成年巨龙打呼噜的声音,而爆炸的威力最多只是把洞里的石头,野外的树木等砸得到处都是而已,这点破坏对二阶幼龙根本不算什么,一阶幼龙一般都不会走出父母的洞穴,至于小紫,她是例外,但说过一次后,小紫便不会在我实验的时候接近我。”
小骑士恺撒说:“格森真的是很聪明,也有些歪理,不过他总是会忘记一件事情,那就是人类与巨龙的不同,对于人类来说,巨龙实在是太强大了,就算是二阶幼龙的格森也拥有极大的力量,人类与巨龙相比,就如同小动物与人类相比一般。而格森往往会忘记这一点,每当格森忘记这一点的时候,我就会很倒霉,不过也许是战神真的很眷顾我,每次倒霉过后,我都会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
以上出自《新龙骑》语录。
两天时间过去了,格森要做的东西终于做成了,通过人类的炼金术和龙语魔法的双层效果,食人魔的蓝色血液和食人魔的硬皮被很好地结合在了一起,格森在做好的蓝色硬皮上画了一个魔法阵,整张硬皮就有了十分特殊的效果,先是可以抵挡一部分魔法的攻击,食人魔的抗魔性本来就强,随后就是蓝色血液的效果,把硬皮批在身上后,人类本身的力量可以增加百分之十,这可是专门为恺撒而制作的,现在就差找一个手艺高超的皮甲匠将这件蓝色皮毛做成恺撒合身的皮甲了。
普通的人类都认为,骑士就应该身穿骑士铠甲,那样才威风,而且骑士铠甲的防御力也比皮甲高很多。但这其实都是那些不了解骑士的人类自己的猜想,一件骑兵铠甲最轻也要六十斤中,就算是传说中的骑士也很少整天将骑士铠甲穿在身上,越高级的骑士铠甲就越重,没有坐骑的帮助,穿着全套铠甲的骑士走上一段时间就会把所有体力都消耗光,根本无法作战,而坐骑的体力也是有限的,骑士们一般的做法就是先让自己的骑士侍从保养好铠甲和重长枪,骑士与坐骑保存好体力,等到要作战的时候再穿上铠甲,拿起重长枪,与敌人作战。
在人类历史上也不是没有成天把骑士铠甲穿在身上,不用坐骑就能到处走动的骑士,不过那些可都是在人类历史上实力有数的骑士,也有名的骑士,他们大多被都被人类的历史学家称疯狂追求力量的骑士,全身穿上铠甲是为了锻炼自身,同时也要忍受很多不方便,穿上骑士铠甲在方便和吃饭喝水的时候都是很麻烦的,更可怕的是成天穿着铠甲的骑士一般都很难闻,本身的皮肤也经常生病,流的汗不能很好的散发出来,全都集中到内衣上,格森可不想天天闻着恺撒身上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