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啸九霄》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剑啸九霄-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刘启天许久闭着眼,脸上露出一个属于少年的舒心微笑。

  ……

  刘启天把自己认识的小丫鬟全都“看望”了一遍,心怀大畅。

  “老实说,要走了,还真有些舍不得。”刘启天自语道。刘启天越长越大,对小时候自己做的那些让人家丫鬟无缘无故挨骂甚至挨打的事情甚是惭愧,也明白了这些小丫头大都身世可怜,有可能终其一生都要在自己家,所以对她们就加倍的好。只要让他碰见管家或者刘贤的夫人们打骂手下的丫鬟时,刘启天一准上前制止。这些小丫头们都觉得,这少爷一张臭嘴,可却是个极为好心的人呢!

  由此,刘启天和这些小丫头都熟悉了,也可以说是朋友。他在府中,受尽自己那么多“妈妈”的白眼,几个弟弟妹妹对他也极为疏远,城中倒是有不少贵族子弟,所谓的门当户对,那些人无不是阿谀奉承之辈。能和他在一起说话的也就这些个小丫头。

  当晚,刘贤在演武场大宴群官,每个官员都带了不少东西。近年来,贝鲁特城都快传遍了刘亲王的大公子是个修炼奇才,所以,大都是带的一些与修炼有关的东西。场上不时有人来给刘启天敬酒,敬一杯还说一句赞誉的话。

  “妈的,再不走,喝不死也给恶心死了。”刘启天心道,跟父亲说了一声,说酒力不胜,笑着推辞了来敬酒的官员,自己悄悄溜走了。

  第二天一早,刘贤亲卫队、护卫队,一大批人浩浩荡荡拥着前面的刘启天父子向城外进发。贝鲁特帝国九公主与刘启天交好,也带了一群侍卫赶来凑热闹,队伍更加庞大。路上百姓无不退避。

  刘启天手上足足戴了三个空间戒指,即便这样,有许多东西被他强行留下了。到城门口,刘启天一举双臂,后面的人一齐停下。刘启天运气吼道:“别送了!”迈开大步一个人向城门外走去,头一次不回,走出了城门。

  身后的几百人齐齐的喊道:“恭送大少爷!”一个清脆的女音道:“天哥哥早点回来啊!”正是九公主。

  刘启天一言不发,只是向身后的人潇洒的挥挥手。刘贤见此,大笑道:“好儿子!一点也不扭捏,有气魄!”

  约莫自己走到众人看不到的地方了,刘启天忙不迭的把戒指全摘了下来,“怀璧其罪”这点他六岁就懂了。又取出自己早准备好的一套斗士服饰套在身上的华贵衣衫上,自语道:“这哪是去历练哪,明明是旅游来了。”

  一切打理妥当,向他计划中的第一站中州帝国国都皇家魔武学院,“萨米尔学院”进发!

  接下来的几天,剑小天着重去问了韦尔一些关于大陆上的交通之类的问题。韦尔也真是了不起,几乎把大陆游历遍了,为他画了一张简易的地图,并建议他各处的学院看看,少年人之间是最好交流的。给他介绍了几所比较有名的学院。

  走的前一天晚上,剑小天在床上辗转反侧,脑中尽是伊兰这十几年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不知不觉间,眼泪划了下来。

  伊兰也没睡,坐在床上,炫/书/网/整理着已经不知道炫/书/网/整理过多少遍的包裹,思绪万千。

  剑小天吃着早饭,喉咙有些难受。伊兰在旁看着,鼻子酸酸的,眨眼间,曾经的小家伙儿都这么大了。忽然想到一事,道:“小天,出去之后最好不要说自己姓‘剑’,以防万一,你跟你妈妈的……”她本想说“跟你妈妈的姓”谁知剑小天抬头看着她,郑重道:“小妈妈,从今天开始,我姓‘剑’,也姓‘伊’。”

  伊兰紧紧抱住剑小天,再也说不出话。

  过了一会儿,伊兰从手上摘下自己从来没有离过手的戒指,放在剑小天的手心,道:“这是我师傅留给我的戒指。这不是大陆普通的空间戒指,而是古代东大陆上极为少见的‘须弥戒’,不但可以储存死物,还可以存储活的东西。你收好,你的东西我都放在里面了,还有些伤药、解毒药等等,以备不时之需。”

  剑小天珍而珍之的戴在左手无名指上,道:“小妈妈,我走了,你要保重,等小天回来。”

  伊兰含泪点点头,道:“小天,去拜一下你妈妈,这就出发吧。”

  村里人都知道剑小天要走了,全村的村民都站在村口,手里拿的有吃的,有衣服,甚至有的人拿出家里仅有的几个银币。剑小天一个人一个人谢过。

  最后,对伊兰道:“小妈妈,我会想你的。”

  伊兰捧起他的头,吻在他的额头,道:“小妈妈也会想你的。”

  剑小天向村里这些照顾自己几年的淳朴村民深深的弯下腰,转身走向远方。

  伊始

  第十章 佣兵

  今日三更,这是第二更。

  剑小天的第一站选择了中州帝国。韦尔对他说过,中州在整个大陆的中央,中州帝国的国都萨米尔城是整个大陆最大的城市,而在萨米尔城中的萨米尔学院也十分有名。从韦尔给他绘制的简易地图看来,去中州帝国,要向东穿过“狼漠”、“星罗城”、“塔沙平原”,到达中州境内,然后又有“精灵之森”,往后就是一片坦途了。

  剑小天离开村子已经有五天,经过两三个城镇。从小没有出去过的他可谓“乡下小子进城”,一切都透着新鲜,少年心性,自然多停留了几日。本来五六天就可以到达的狼漠,走了八天才到。

  狼漠,顾名思义,就是有狼生存的沙漠。不是普通的狼,天启大陆有一种魔兽狼,名叫风狼,这种二阶魔兽,只会释放一种低阶的风系魔法风刃。单个出现,稍微会些武艺的人就能杀死它。要命的是,它们保留了普通狼的习性群居。大型的风狼群有上万只,蚁多咬死象,碰见大型的狼群,一般人还是敬而远之的。

  狼漠比起大陆第一沙漠是小了不少,也够剑小天走上十几天的,沙漠的另一头,就是星罗帝国的国度,星罗城了。进入狼漠前,剑小天现在沙漠的一个边缘小镇带了不少水和干粮,这才自信满满的走进狼漠。

  一连走了几天都没什么事,只是沙漠中的巨大温差让剑小天受不了。虽然以他此时的修为,基本上可以寒暑不侵,温度骤然升降还是让他极为不舒服。剑小天每晚以修炼度日,体内真气缓缓流动,帮他适应周围的环境。

  九霄诀进入第四重,往后的每一重想要突破,都需要大量的战斗经验,刻苦的努力,和那灵光一闪的感悟。剑小天也不急,他知道自己还小,有充足的时间强大起来。

  一个人在沙漠走着很是枯燥,剑小天越走越闷,巴不得有什么东西找找他的麻烦,好练练手,舒缓一下烦闷的心情。这样一直走了九日,还真让他遇到了一小群风狼。

  狼的速度快,剑小天比它们更快,在风刃和狼的利爪下轻松躲开,每一剑刺出,都有一只风狼受伤,却不伤它们性命,只小半个时辰,二十多只风狼无一幸免,全都成了一瘸一拐的模样。

  经此一役,剑小天再也没有过其他的麻烦,平安的出了狼漠,烦闷的心雀跃起来:就要到达星罗城了!

  星罗城单以规模来说,可以排在大陆前三,繁华程度可想而知。剑小天大开眼界,没见过这么多的人,没见过这么多的东西,什么也想玩儿一下。在城中走着走着,一幢宏伟的建筑出现在眼前,“佣兵工会”四个大字十分显眼。剑小天心中一动。

  他听韦尔说过,佣兵是大陆的一种谋生手段,帮别人做事收取酬劳,其中不乏一些危 3ǔωω。cōm险的事情。剑小天有了当佣兵的心,今后肯定要有用到钱的地方,想到这儿,就走了进去。

  里面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这“大陆第一职业”之称果然不是白叫的。

  一个漂亮姑娘的面前放着一个“佣兵注册”的牌子,剑小天走上前去。姑娘低着头在记录什么,察觉到有人来了,头也不抬道:“佣兵注册?”

  “是的姐姐。”剑小天道。

  “姐姐?”听到这个有些奇怪的称呼,姑娘抬起头来,看到来人不禁一呆。

  剑小天虽然才十三岁,生的眉清目秀,自小修炼九霄诀,气质绝佳;常年练剑,竟然也带了剑的飘逸。(根据遗传学来推断,剑天南是帅哥,林小言是美女,他们的儿子长得好看点不算过分吧?)这么一个少年时极为惹人喜欢的,况且还有礼貌的叫了声“姐姐”。

  “姐姐?”剑小天又喊了一声。

  姑娘回过神来,脸有些发烫。“小弟弟,你也要当佣兵吗?”

  “嗯!”

  “你知不知道佣兵是个很危 3ǔωω。cōm险的职业?”姑娘忍不住话多了起来。

  “知道啊!”

  “那你还要来?”

  “我要自己赚钱的嘛!”

  那姑娘这才注意到剑小天身上的粗布衣服,心道一定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心理产生一点同情。

  “那你一定要小心哦!不要接太过危 3ǔωω。cōm险的任务,帮人送送信什么的就够你平时的花费了。”

  “姐姐,我会武的。”剑小天空手比划了一招剑招。

  姑娘看不懂,却理所当然的相信这个少年,点点头道:“那也要小心点我给你登记一下姓名。”

  “伊小天。”

  “多大了?”

  “十三岁。”

  姑娘“哦”一声,看上去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虽然比同龄人看起来要成熟,毕竟身高不以心性决定。

  “好了,这是你的佣兵徽章。”姑娘递给他一枚铁质的圆形徽章,道:“接任务或者佣兵进阶都要用到这徽章的,不要弄丢了啊!接任务到那边”姑娘给他指指另一边的“任务处”,整个大厅人最多的地方。

  剑小天谢过,过去排到了一堆人的后面。不少人看到这么小的少年,都有些惊异的看着他,弄的剑小天有些不好意思,对每个看向他的人露出友善的微笑。

  好容易排到头,任务处的老头儿给了他一个表格,剑小天思量半天,选了一个到中州帝国的护送任务。把表格和自己的徽章一并递给老头儿。

  那老头看了看剑小天接的任务,是个‘D’级的,道:“娃娃,你刚开始当佣兵,最好从最低级的任务开始,去中州的路上可是不太平啊!”

  剑小天又道:“老爷爷,我会武的!”

  老头摇摇头,脸上写满了不信。剑小天接过任务手札,笑了笑离开了。

  先前佣兵注册那的姑娘一直注视着剑小天出了佣兵工会的大门,才想起来忘了收剑小天的注册费用,暗骂一声粗心,也没追出去,自己垫上了。

  任务的开始时间是第二天的早上七点。剑小天忽然意识到自己是没有钱住宿的,大感发愁,在街里逛到晚上,最后跑到了星罗城外的一处小山包上,就在山顶盘膝坐下,修炼了一晚上。

  第二日,初生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剑小天身上,剑小天深深吸口气,站了起来,迎着阳光伸展了一下身体,精神奕奕。

  到达任务的指示地点时,那里已经有不少人在等着了,看来这次的雇主挺有钱,请了这么多人。

  等了半个时辰,雇主在过来一名老者,带了几十名仆人,十几辆马车,中间的一辆甚是豪华,比寻常马车大了三倍有余,建造马车的材料剑小天虽不认识,可看上去那木头非寻常之物,马车上挂了许多闪闪发光饰物,帘子呈粉色,看来应该是位小姐的车子。

  老者清点接任务的人时,一干佣兵才注意到这叫“伊小天”的少年也是执行任务的,大为诧异,那老者也多看了他两眼。

  剑小天听到这近两百佣兵中,只有他一人没有佣兵团,其他都属于叫“野军”和“沙狼”两个佣兵团。

  等一切准备就绪,那领头的老者向大车中的人道:“小姐,一切都好了。”

  “那我们出发吧。”车中果然传出一个女音,听上去年纪不大。

  那老者向车内的人躬身道:“是,小姐出发!”老者喊道。一行两百多人浩浩荡荡的开出城。

  刘启天离开家都快二十天,每到一个地方,都海吃胡玩儿一通,身上的金币如流水一般花了出去。他身上带了五十万金币,够他挥霍一年的,尽管这些钱够许多人花上一辈子。

  刘启天算了算,大概再有一个月就可以到中州境内,他也不忙。从贝鲁特到中州帝国大都是城市,很少有荒无人烟的地方,为了使自己的“试炼”比较像“试炼”,他不雇马车,一路徒步走了下来。

  伊始

  第十一章 平原血战

  今日第三更到!大家顶起来!多多收藏、求花!

  两天之后,剑小天一行人进入有“强盗平原”之称的“塔沙平原”。

  塔沙平原上强盗横行,抢劫商队、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星罗帝国和中州帝国曾联合多次绞杀未果,反而有加剧的趋势,也就在暗地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强盗们多是斗士和武者,(魔法师们往往自视清高,不会堕落到去当强盗)多在四、五阶左右,也不乏强者。在天启历854年,塔沙平原上就发生了一起一名十一阶斗士率一队强盗将一个C级的佣兵团团灭的事情。

  来往客商过塔沙平原往往要请佣兵团,若是心存侥幸,往往会吃大亏。还有些财大气粗的,以为花些钱就可以把强盗们打发了,谁知送走一队,立刻就有两队同时来要钱。

  剑小天在一群铁血汉子中很是显眼。乍一看,剑小天还是挺像一个翩翩公子的,身上穿的衣服就不像了,队伍里的佣兵都当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早早出来赚钱的,对他极为照顾。而剑小天对任何人都是面带微笑、彬彬有礼,这些经常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汉子们都把他当成了小弟弟。剑小天平时守夜、警备之类的工作都不用做,只需要跑跑腿,打打杂。甚是清闲。

  剑小天闲时就想这雇主是什么来历,单单这十几辆大车足够吸引很多强盗了,那辆最大的车偏偏还弄的花枝招展,惹人注目,好像生怕别人不看似的。不过这些事情要随人家雇主的,佣兵的准则是:永远不要问雇主到底是目的,只要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