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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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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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寡高行
  高行者,梁之寡妇也。其为人荣于色而美于行。夫死早,寡不嫁。梁贵人多争欲取之者,不能得。梁王闻之,使相聘焉。高行曰:“妾夫不幸早死,先狗马填沟壑,妾宜以身荐其棺椁。守养其幼孤,曾不得专意。贵人多求妾者,幸而得免,今王又重之。妾闻:”妇人之义,一往而不改,以全贞信之节。‘今忘死而趋生,是不信也。见贵而忘贱,是不贞也。弃义而从利,无以为人。“乃援镜持刀以割其鼻曰:”妾已刑矣。所以不死者,不忍幼弱之重孤也。王之求妾者,以其色也。今刑余之人,殆可释矣。“于是相以报,王大其义,高其行,乃复其身,尊其号曰高行。君子谓高行节礼专精。诗云:”谓予不信,有如皎日。“此之谓也。
  颂曰:高行处梁,贞专精纯,不贪行贵,务在一信,不受梁聘,劓鼻刑身,君子高之,显示后人。
  陈寡孝妇
  孝妇者,陈之少寡妇也。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当行戍,夫且行时,属孝妇曰:“我生死未可知。幸有老母,无他兄弟,备吾不还,汝肯养吾母乎?”妇应曰:“诺。”夫果死不还。妇养姑不衰,慈爱愈固。纺绩以为家业,终无嫁意。居丧三年,其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曰:“妾闻之:”信者人之干也,义者行之节也。‘妾幸得离襁褓,受严命而事夫。夫且行时,属妾以其老母,既许诺之。夫受人之托,岂可弃哉!弃托不信,背死不义,不可也。“母曰:”吾怜汝少年早寡也。“孝妇曰:”妾闻:“宁载于义而死,不载于地而生。’且夫养人老母而不能卒,许人以诺而不能信,将何以立于世!夫为人妇,固养其舅姑者也。夫不幸先死,不得尽为人子之礼。今又使妾去之,莫养老母。是明夫之不肖而着妾之不孝。不孝不信且无义,何以生哉!”因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姑年八十四,寿乃尽,卖其田宅以葬之,终奉祭祀。淮阳太守以闻,汉孝文皇帝高其义,贵其信,美其行,使使者赐之黄金四十斤,复之终身,号曰孝妇。君子谓孝妇备于妇道。诗云:“匪直也人,秉心塞渊。”此之谓也。
  颂曰:孝妇处陈,夫死无子,妣将嫁之,终不听母,专心养姑,一醮不改,圣王嘉之,号曰孝妇。
  卷之五 节义传
  鲁孝义保
  孝义保者,鲁孝公称之保母,臧氏之寡也。初,孝公父武公与其二子长子括、中子戏朝周宣王,宣王立戏为鲁太子。武公薨,戏立,是为懿公。孝公时号公子称,最少。义保与其子俱入宫,养公子称。括之子伯御与鲁人作乱,攻杀懿公而自立。求公子称于宫,将杀之。义保闻伯御将杀称,乃衣其子以称之衣,卧于称之处,伯御杀之,义保遂抱称以出,遇称舅鲁大夫于外,舅问称死乎,义保曰:“不死,在此。”舅曰:“何以得免?”义保曰:“以吾子代之。”义保遂以逃。十一年,鲁大夫皆知称之在保,于是请周天子杀伯御立称,是为孝公。鲁人高之。论语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其义保之谓也。
  颂曰:伯御作乱,由鲁宫起,孝公乳保,臧氏之母,逃匿孝公,易以其子,保母若斯,亦诚足恃。
  楚成郑瞀
  郑瞀者,郑女之嬴媵,楚成王之夫人也。初成王登台,临后宫,宫人皆倾观,子瞀直行不顾,徐步不变。王曰:“行者顾。”子瞀不顾,王曰:“顾,吾以女为夫人。”子瞀复不顾,王曰:“顾,吾又与女千金而封若父兄子。”瞀遂行不顾。于是王下台而问曰:“夫人,重位也。封爵,厚禄也。壹顾可以得之,而遂不顾,何也?”子瞀曰:“妾闻妇人以端正和颜为容。今者,大王在台上而妾顾,则是失仪节也。不顾,告以夫人之尊,示以封爵之重,而后顾,则是妾贪贵乐利以忘义理也。苟忘义理,何以事王?”王曰:“善。”遂立以为夫人。处期年,王将立公子商臣以为太子。王问之于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齿未也,而又多宠子。既置而黜之,必为乱矣。且其人蜂目而豺声,忍人也,不可立也。”王退而问于夫人子瞀,曰:“令尹之言信可从也。”王不听,遂立之。其后商臣以子上救蔡之事谮子上而杀之。子瞀谓其保曰:“吾闻妇人之事在于馈食之间而已。虽然,心之所见,吾不能藏。夫昔者,子上言太子之不可立也,太子怨之,谮而杀之。王不明察,遂辜无罪。是白黑颠倒,上下错谬也。王多宠子,皆欲得国。太子贪忍,恐失其所。王又不明,无以照之。庶嫡分争,祸必兴焉。”后王又欲立公子职。职,商臣庶弟也。子瞀退而与其保言曰:“吾闻信不见疑,今者王必将以职易太子,吾惧祸乱之作也。而言之于王,王不吾应。其以太子为非吾子,疑吾谮之者乎!夫见疑而生,众人孰知其不然。与其无义而生,不如死以明之。且王闻吾死,必寤太子之不可释也。”遂自杀。保母以其言通于王。是时太子知王之欲废之也,遂兴师作乱,围王宫。王请食熊蹯而死,不可得也,遂自经。君子曰:“非至仁,孰能以身诫。”诗曰:“舍命不渝。”此之谓也。
  颂曰:子瞀先识,执节有常,兴于不顾,卒配成王,知商臣乱,言之甚强,自嫌非子,以杀身盟。
  晋圉怀嬴
  怀嬴者,秦穆之女,晋惠公太子之妃也。圉质于秦,穆公以嬴妻之。六年,圉将逃归,谓嬴氏曰:“吾去国数年,子父之接忘,而秦晋之友不加亲也。夫鸟飞反乡,狐死首邱,我其首晋而死,子其与我行乎?”嬴氏对曰:“子,晋太子也。辱于秦,子之欲去,不亦宜乎!虽然,寡君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今吾不足以结子,是吾不肖也。从子而归,是弃君也。言子之谋,是负妻之义也。三者无一可行,虽吾不从子也。子行矣,吾不敢泄言,亦不敢从也。子圉遂逃归。君子谓怀嬴善处夫妇之间。
  颂曰:晋圉质秦,配以怀嬴,圉将与逃,嬴不肯听,亦不泄言,操心甚平,不告所从,无所阿倾。
  楚昭越姬
  楚昭越姬者,越王句践之女,楚昭王之姬也。昭王燕游,蔡姬在左,越姬参右。王亲乘驷以驰逐,遂登附社之台,以望云梦之囿。观士大夫逐者既驩,乃顾谓二姬曰:“乐乎?”蔡姬对曰:“乐。”王曰:“吾愿与子生若此,死又若此。”蔡姬曰:“昔弊邑寡君,固以其黎民之役,事君王之马足,故以婢子之身为苞苴玩好,今乃比于妃嫔,固愿生俱乐,死同时。”王顾谓史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乃复谓越姬,越姬对曰:“乐则乐矣,然而不可久也。”王曰:“吾愿与子生若此,死若此,其不可得乎?”越姬对曰:“昔吾先君庄王淫乐三年,不听政事,终而能改,卒霸天下。妾以君王为能法吾先君,将改斯乐而勤于政也。今则不然,而要婢子以死。其可得乎!且君王以束帛乘马取婢子于弊邑,寡君受之太庙也,不约死。妾闻之诸姑,妇人以死彰君之善,益君之宠,不闻其以苟从其闇死为荣,妾不敢闻命。于是王寤,敬越姬之言,而犹亲嬖蔡姬也。居二十五年,王救陈,二姬从。王病在军中,有赤云夹日,如飞乌。王问周史,史曰:”是害王身,然可以移于将相。“将相闻之,将请以身祷于神。王曰:”将相之于孤犹股肱也,今移祸焉,庸为去是身乎?“不听。越姬曰:”大哉君王之德!以是,妾愿从王矣。昔日之游淫乐也,是以不敢许。及君王复于礼,国人皆将为君王死,而况于妾乎!请愿先驱狐狸于地下。“王曰:”昔之游乐,吾戏耳。若将必死,是彰孤之不德也。“越姬曰:”昔日妾虽口不言,心既许之矣。妾闻信者不负其心,义者不虚设其事。妾死王之义,不死王之好也。“遂自杀。王病甚,让位于三弟,三弟不听。王薨于军中,蔡姬竟不能死。王弟子闾与子西、子期谋曰:”母信者,其子必仁。“乃伏师闭壁,迎越姬之子熊章,立是为惠王。然后罢兵归葬昭王。君子谓越姬信能死义。诗曰:”德音莫违,及尔同死。“越姬之谓也。
  颂曰:楚昭游乐,要姬从死,蔡姬许王,越姬执礼,终独死节,群臣嘉美,维斯两姬,其德不比。
  盖将之妻
  盖之偏将邱子之妻也。戎伐盖,杀其君,令于盖群臣曰:“敢有自杀者,妻子尽诛。”邱子自杀,人救之,不得死。既归,其妻谓之曰:“吾闻将节勇而不果生,故士民尽力而不畏死,是以战胜攻取,故能存国安君。夫战而忘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今军败君死,子独何生?忠孝忘于身,何忍以归?”邱子曰:“盖小戎大,吾力毕能尽,君不幸而死,吾固自杀也,以救故,不得死。其妻曰:”曩日有救,今又何也?“邱子曰:”吾非爱身也。戎令曰‘自杀者诛及妻子’是以不死,死又何益于君?“其妻曰:”吾闻之:“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今君死而子不死,可谓义乎!多杀士民,不能存国而自活,可谓仁乎!忧妻子而忘仁义,背故君而事强暴,可谓忠乎!人无忠臣之道仁义之行,可谓贤乎!周书曰:”先君而后臣,先父母而后兄弟,先兄弟而后交友,先交友而后妻子。’妻子,私爱也。事君,公义也。今子以妻子之故,失人臣之节,无事君之礼,弃忠臣之公道,营妻子之私爱,偷生苟活,妾等耻之,况于子乎!吾不能与子蒙耻而生焉。“遂自杀。戎君贤之,祠以太牢,而以将礼葬之,赐其弟金百镒,以为卿,而使别治盖。君子谓盖将之妻洁而好义。诗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谓也。
  颂曰:盖将之妻,据节锐精,戎既灭盖,邱子独生,妻耻不死,陈设五荣,为夫先死,卒遗显名。
  鲁义姑姐
  鲁义姑姐者,鲁野之妇人也。齐攻鲁至郊,望见一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遂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今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子虽痛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也。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姐。公正诚信,果于行义。夫义,其大哉!虽在匹妇,国犹赖之,况以礼义治国乎!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此之谓也。
  颂曰:齐君攻鲁,义姑有节,见军走山,弃子抱侄,齐将问之,贤其推理,一妇为义,齐兵遂止。
  代赵夫人
  代赵夫人者,赵卫子之女,襄子之姐,代王之夫人也。卫子既葬,襄子未除服,地登夏屋,诱代王,使厨人持斗以食代王及从者,行斟,阴令宰人各以一斗击杀代王及从者。因举兵平代地而迎其姐赵夫人,夫人曰:“吾受先君之命事代之王,今十有余年矣。代无大故,而主君残之。今代已亡,吾将奚归?且吾闻之,妇人之义无二夫。吾岂有二夫哉!欲迎我何之?以弟慢夫,非义也。以夫怨弟,非仁也。吾不敢怨,然亦不归,遂泣而呼天,自杀于靡笄之地。代人皆怀之。君子谓赵夫人善处夫妇之间。诗云:”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此之谓也。
  颂曰:惟赵襄子,代夫人弟,袭灭代王,迎取其姐,姐引义理,称引节礼,不归不怨,遂留野死。
  齐义继母
  齐义继母者,齐二子之母也。当宣王时,有人简死于道者,吏讯之,被一创,二子兄弟立其傍,吏问之,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赦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子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召其母问之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也。今欲杀之,何也?”其母对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其父疾且死之时,属之于妾曰:”善养视之。‘妾曰:“诺。’今既受人之托,许人以诺,岂可以忘人之托而不信其诺邪!且杀兄活弟,是以私爱废公义也;背言忘信,是欺死者也。夫言不约束,已诺不分,何以居于世哉!子虽痛乎,独谓行何!”泣下沾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义,高其行,皆赦不杀,而尊其母,号曰义母。君子谓义母信而好义,絜而有让。诗曰:“恺悌君子,四方为则。”此之谓也。
  颂曰:义继信诚,公正知礼,亲假有罪,相让不已,吏不能决,王以问母,据信行义,卒免二子。
  鲁秋洁妇
  洁妇者,鲁秋胡子妻也。既纳之五日,去而宦于陈,五年乃归。未至家,见路旁妇人采桑,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若曝采桑,吾行道,愿托桑荫下,下赍休焉。”妇人采桑不辍,秋胡子谓曰:“力田不如逢丰年,力桑不如见国卿。吾有金,愿以与夫人。”妇人曰:“嘻!夫采桑力作,纺绩织纴,以供衣食,奉二亲,养夫子。吾不愿金,所愿卿无有外意,妾亦无淫泆之志,收子之赍与笥金。”秋胡子遂去,至家,奉金遗母,使人唤妇至,乃向采桑者也,秋胡子惭。妇曰:“子束发修身,辞亲往仕,五年乃还,当所悦驰骤,扬尘疾至。今也乃悦路傍妇人,下子之装,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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