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信步前行,踩着一地的垃圾。
眼前是一间废弃的锅炉房。门外,还堆着一大堆煤矸石和废弃的炉渣,杂草丛里,一只野猫窜起,发出喵呜的叫声。
突然,沈临心生警兆,他几乎是同时原地纵身越过那只逃窜的野猫,然后落在了右前方,向锅炉房的墙壁飞速贴近靠紧。
一道寒光擦着沈临的耳边飞射过去,落入草丛之中,不见踪影。
沈临嘴角浮起一抹冷酷的笑容,根据白牡丹所言,洪熙号称飞刀洪熙,此人最擅长的就是飞刀,据悉飞刀一出必然见血,从未失手过。
锅炉房里陷入了死寂。
沈临紧贴着锅炉房的墙壁前行,突然,猛地将脚下一块砖头踢飞。
当的一声!
又是一把刺眼的飞刀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圆弧,生生将沈临踢飞的砖头给击断成两截。
此人飞刀的功夫果然极深!
沈临心头暗凛,也收起了一丝轻视。
他一个箭步向锅炉房的门口窜去,但他的人在半空中却凌空翻了一个身,呈匍匐状落在地上,又是一枚飞刀擦着他的脖颈飞射出去,纵然是沈临也不禁惊出一身冷汗。
这是沈临重生以来所遇到的感到最有威胁的人。洪熙在雪夜无痕中号称排名第二,但实际上,他的身手应该比白牡丹要高出不少,只是白牡丹是女人,在暗杀领域她用了女人所独有的手段,所以成功率要比洪熙高罢了。
论单兵作战能力,白牡丹也好,黑玫瑰也罢,都不是洪熙的对手!
沈临抬头间,一个黑衣光头男子映入眼帘。
他的肩周负伤,只有左手能动弹。而此刻他的左手正在发出有节奏有韵律的颤抖,一枚飞刀即将弹射而出。
沈临陡然爆喝一声,双手猛撑地面,窜起,挺身,弹腿,一切都在电光石火间完成,他的速度太快了,简直已经到了人力所能达到的某种极限,洪熙还没有反应过来,沈临就已经扑到了近前,而他弹出来的脚尖准确无比的将他手里作势待发的一枚飞刀给踢飞,噗嗤一声插入墙壁上。
“去死吧。”洪熙疯狂得面目狰狞地手持匕首横插向沈临的咽喉,他采取的是同归于尽的姿态,对自身的防护一点都无。
但沈临作为未来社会的精英兵王,无论是经验、判断力,还是近身肉搏的能力,都不是洪熙所能及,他嘴角掠过一丝冷笑,然后一记简单直接的直勾拳,毫无花哨胜在速度,瞬间击中洪熙的面门,洪熙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眼前一黑,就一头栽倒在地。
但经验丰富的沈临,丝毫没有手软,为了防止万一,他同时飞起一脚轻轻踢中洪熙的小腹,即便方才那一拳没有构成真正的威胁,这一脚也足以让洪熙晕厥过去了。
沈临的力度掌握的极好。
他要的是活口。况且,他现在身份不同,不能随便致人死命。
一个小时后。
天北市公安局特警队和天北市武警出动一百余人,声势浩大地将毛纺厂宿舍区团团包围住,展开了大搜捕,但一无所获,折腾了一个下午,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沈临别墅后院的车库。
洪熙被死死捆绑在一把铁质的椅子上,连双脚都被沈临用铁链给锁住。见他如此谨慎,在一旁帮忙的白牡丹忍不住目露奇色。
沈临独自一人生擒洪熙回来,这带给了白牡丹极大的震撼。洪熙的身手她比谁都清楚,沈临能单枪匹马将洪熙拿下,哪怕是因为洪熙负伤在前,也足见沈临的手段。
这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不是自己能比的。白牡丹也就是薛金凤暗暗为自己“弃暗投明”和放弃暗杀的决断道一声侥幸。
沈临这种王者和强者,是不能与之为敌的,一旦为敌,下场可想而知。
沈临端起一盆冷水将洪熙浇醒。
洪熙睁开眼,凌厉震惊的目光直接落在薛金凤的身上,他咬牙怒斥道:“白牡丹,竟然是你,你竟敢背叛组织!你这是自寻死路!”
薛金凤上前去猛然扇了洪熙一记耳光:“你嚣张什么?洪熙,你老实交代,这一次,东郭临那老东西还派了谁过来?”
洪熙冷笑着扭头在一旁,置之不理。
沈临笑了笑:“薛金凤,你先回避一下,我跟这位洪熙先生单独谈一谈。”
洪熙跟薛金凤不同,此人就是光棍一条,没有家室和牵挂,而且恶贯满盈,沈临没有收复他的心思。他之所以生擒洪熙,是要套问出雪夜无痕的一些组织信息和东郭临本人的信息。
不像薛金凤和黑玫瑰,本性并不坏,走上这条道有被逼无奈和阴差阳错的因素。比如说黑玫瑰,她被东郭临收养,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更重要的是,两女犯的孽障不多,堪可回头重新做人。
“你有两条路。一条是痛不欲生,死都很难。一条是你交代我想要的东西,然后我将你交给警方,你还有一线生机。”沈临淡漠道。
“呸!老子整天在刀头上舔血,还怕死不成?自打老子干上这一行,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洪熙咬牙冷笑:“要杀就杀,随便你!想要老子背叛组织,那是痴人说梦!”
“不要嘴硬。你们这种人啊,我见得多了。你们是职业杀手,不是真正的亡命之徒。你们为钱干勾当,自然就不可能不怕死。为钱而出动的人,闻风逐利的人,还有什么脸说自己不怕死?”
沈临淡漠地笑着:“不要跟我扛,你扛不住的。”
“我当年啊……”沈临感慨的说着:“我经常用的一种手段,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看样子,你是要逼着我重温旧梦了。”
沈临手腕一翻,一把锋利的匕首出现在他的手里。
他一点点挑起洪熙的裤子,吃啦一声将洪熙的裤带挑断,然后三把两把就扯掉了洪熙的裤子。
……
几分钟后。
车库外围的薛金凤听到里面传出被压制的低沉的洪熙痛不欲生的嘶哑呻吟声,不禁毛骨悚然。沈临到底对洪熙采取了什么严刑逼供的手段,以至于洪熙发出如此不像人的惨嚎。
而再几分钟后,沈临倒背双手走出了车库。
薛金凤神色凛然地轻轻道:“他招了?”
沈临淡然一笑,避而不答:“想个办法,将他处理了,交给警方吧。你准备一下,我们连夜进京!”
薛金凤不敢再问,低头应是。
跟沈临接触的越多,她对于沈临的敬畏就越深,这种畏惧已经超过了对东郭临的畏惧。
沈临远远比她想象中的更冷酷更无情,手段也是层出不穷。当然是对敌人,对自己人,沈临又呈现出重情重义厚道仁慈的一面。
第264章 擒贼先擒王
傍晚时分。陈阳带着半数的飞龙队员驾车返回京城,十多辆车队中,夹杂着沈临的那辆黑色帕萨特,薛金凤就在他的车上。
这次回京,他没有跟唐曼秋明言,因为怕她担心。而即便是京城的沈晓华,也不知道他今晚要连夜返回京城。
高速公路上口。
吴晓芳站在路边挥了挥手。
薛金凤神色复杂地扭头望着坐在后面的沈临,轻轻道:“老板,是黑……是吴晓芳!”
沈临挥挥手:“她来干什么?你下去告诉她,她保护好曼秋的安全就可,我们这边她不用管。”
薛金凤迟疑了一下:“她来肯定是要劝阻你不要轻举妄动的。”
诚哉斯言。
在吴晓芳看来,沈临虽然有实力有手段,但面对雪夜无痕这种黑暗组织还是力有未逮,去跟对方撕破脸皮火拼,太冲动了。
沈临淡淡道:“不用管她,我们走!不要停车!”
见沈临不愿意停车,薛金凤无奈,只好摇下车窗向吴晓芳挥了挥手,大声道:“妹子,回去吧,好好地,好好活着!”
车队疾驰在夜幕中的高速公路上。
其实就算是在此刻,薛金凤也不知道沈临究竟要如何做。难道,他要带着这么多的飞龙队员,去闯进雪夜无痕的秘密总部,跟对方来一场黑对黑刀枪相见的火拼?
沈临早有打算。
他微闭着双眼,梳理着自己的思路。
即便白牡丹不反水想要借助他的力量掀翻雪夜无痕,他也早就有将之连根拔起的念头,只是过去很不成熟,而现在无论是时机还是条件,都成熟了。
这一段时间,沈晓华那边利用龙腾的影响力已经对雪夜无痕的外围内围的各种信息掌握到一定的程度,加上白牡丹和洪熙的供述,这一次,沈临下了狠心,一定要将雪夜无痕这颗京城的毒瘤铲除。
兵贵神速,不能再迟疑了。
洪熙再次失守落网,白牡丹迟迟不见踪迹,杀手组织的头目肯定有所警惕。而说不准,此刻他们已经开始转移隐蔽。
凌晨一点多钟,车队进了京城。
沈临吩咐陈阳这些人返回基地休息待命,然后自己亲自开车带着薛金凤消失在了沉沉的夜幕之中。
“你到底要怎么做?”薛金凤终归还是按捺不住,追问道。
沈临淡漠地笑着,笑而不语。
因为是凌晨后半夜了,街面上的车辆很少,一路畅通。沈临将车停在金武福大酒店对面一家商场的停车场上,凝望着对面的酒店大厦,默然不语。
这就是传说中的雪夜无痕的秘密总部了。
这家酒店在京城颇有知名度,谁又能想象得出,这家酒店的老板就是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的头目东郭临,而这家酒店的高层管理层,就是杀手组织的核心人物。
酒店依旧金碧辉煌灯火通明。沈临凝望半响,突然要下车,薛金凤有些紧张,她心道你莫不成要单枪匹马地闯进去跟东郭临见面较个生死?
“你留在车上,我下去透透气。”沈临摆了摆手,走下车去,一路前行,在距离金武福大厦不足十几米的地方停下,坐在一侧的马路牙子上,然后掏出烟来点上一根,深深吸了一口。
此时此刻,薛金凤非常紧张,甚至有些畏惧。
作为雪夜无痕昔日的重要成员,她比谁都清楚,这家貌似平静如常的酒店内部存在着怎样的危机四伏。内部的管理人员虽然大多数都不是洪熙这种外派的职业杀手,但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在道上都很有名气。
他们明着是社会上层人士,成功商人,但背后却是****大佬。
酒店最顶层整整一层,都是豪华套房,居住留守着几十名彪悍的打手,甚至……绝对还非法藏匿着武器。
如果沈临要单枪匹马地闯进去,只能是死路一条。
而如今,她的身家性命都寄托在沈临的身上,若是沈临冲动之下做了蠢事,她又将情何以堪?
整整半个小时。沈临坐在原地抽了三根烟,而车里的薛金凤紧张的汗流浃背。
终于,沈临飘然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转身而回,薛金凤这回如释重负,长出了一口气。
沈临回到车上。
薛金凤忍不住压低声音道:“老板,我建议——我们首先想办法逐个击破,先把组织的核心高层人物解决掉,然后将信息卖给警方,让警方出面清剿,我们坐享其成就可以了。”
“有飞龙的人配合,花点时间拿下几个人,应该不是问题吧?”
“这在京城的地面上,飞龙或者龙腾都不宜出面。否则,一定会引起官方的猜忌。”沈临摇摇头:“而且,这样太耗时间了,等我们下了手,他们早就化整为零,转移走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京城经营这么久,警方内部有没有他们的眼线?我看还很难说。”
“所以,我的想法很简单。擒贼先擒王,挽弓当挽强。”
沈临斩钉截铁道。
薛金凤苦笑起来:“老板,东郭临那老东西虽然有公开的身份,但他生性狡诈阴险,你根本不可能知道他真实的住处和活动安排,想要抓他,太难太难了。”
“他公开的身份有两个。一个是金武福集团的董事长,一个是京城师范大学的教授,这是我知道的。但,他肯定还有其他的身份,他在京城的房产数不胜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是他身边的人,都很难知道他住在何处。”
“更要命的是,他孤身一人,终生没有娶妻生子。你要怎么擒他?”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娶妻生子呢?”沈临嘴角浮起一抹古怪的笑容来:“我要抓他也不难,不过,需要你配合一下。”
薛金凤一怔,沈临突然伏在她的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薛金凤愕然良久,才默默点头应是。
第二天早上。
吴晓芳吊着绷带膀子去接唐曼秋上班。她只在医院呆了两天就坚决要出院,唐曼秋拗不过她,也只好如此了。
其实对于吴晓芳来说,对于过去出生入死刀头舔血的过往种种而言,这点伤根本不算什么。
见吴晓芳的神思有些恍惚,唐曼秋以为她是伤势未愈的缘故,就再三劝她回去休息,然后不用管她。她身边有飞龙队员保护,其实也无关大雅了。
吴晓芳摇摇头,她的态度很坚决。在骨子里,她是一个很倔强的女子,重情重义重承诺,她既然已经答应沈临要百分百保护唐曼秋的周全,就不会失职失信于人啊。
其实吴晓芳是在担心沈临进京这一趟不知道要搅闹起多大的风波来,她甚至不敢想象,沈临去跟雪夜无痕正面冲撞对抗的那种惨烈结果。
吴晓芳欲言又止。
她知道这些事距离唐曼秋实在是太远,跟她讲,只能让唐曼秋白白为沈临担心,而使不上一点劲儿。因此,她话到嘴边就又咽了回去。
但唐曼秋也是一个极其聪慧的女子,她虽然没有吭声,但心里却也隐隐猜到了什么。只是她心里明镜儿一般,有些事情她插不上手,倒不如装糊涂的好。她相信沈临会处理好这些事,她对沈临拥有着超乎常人的信心。
“晓芳,明天随我出趟差吧。”唐曼秋微笑道:“只是我担心你的身体,你的伤还没好,再劳动奔波,我心里着实过意不去。”
吴晓芳摇摇头:“没事,这点小伤不碍事的。去哪?我好做个准备。”
“我要去趟岭南考察一个项目。”唐曼秋笑了笑:“顺便去南方沿海转一圈,算是散心吧。”
吴晓芳眼眸中掠过一丝奇色。
她心道:唐曼秋选择在这个时候出差去南方,似乎别有意味啊。难道……难道是沈临的安排?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