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如此多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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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如此多枭- 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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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岩还是有一点点地距离啊,这份冷静功夫可不是轻易就可以练就的。洛岩这些人,都是蓝羽军的第一代狙击手,而自己,则应该算是第二代了。
    洛岩在尸体边找了个稍微干净点地树根坐了下来,从背囊里掏出抹布和机油,开始精心的擦拭自己的狙击步枪。孟腊则在旁边负责警戒。对于旁边的还在流淌鲜血的尸体。两人都没有什么感觉,好像早就习以为常了。
    蓝羽军海军陆战队狙击大队的战士们,用地都是崭新的伽兰马狙击步枪,这种狙击步枪乃是在毛瑟步枪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基本构造原理也大致相同。例如都是只有五发子弹的手拉式步枪。最大射程一千六百米,千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和普通地毛瑟步枪改装的狙击步枪一样,它使用的也是四倍的光学瞄准镜。
    伽兰马狙击步枪的优秀之处在于它地制造工艺,它采用了全新的钢材和子弹制造技术,使得它的精度更高。稳定性更好。根据测试,在八百米地距离上,伽兰马狙击步枪的射击准确率还是很高的。使用瞄准镜的话,基本可以做到百发百中。
    不过,任何一种枪支有它的优点自然也有它的缺点。伽兰马狙击步枪的缺点就是造价昂贵,而且需要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否则很容易影响射击效果。尤其是在湿度极大的热带雨林中,几乎每天都要擦拭,每次射击以后最好也擦拭枪膛,才能保持良好地性能。因为这些缺点的存在,所以伽兰马狙击步枪没有大规模装备部队。只装备给少数的精锐的狙击手使用。例如海军陆战队第一团,就只有狙击大队配备的是伽兰马狙击步枪,其余的狙击手配备的都是毛瑟狙击步枪。
    “这里似乎是斯伦河的洪水区。”孟腊打量着四周,发现了某些特别的地方,土地的湿度特别大,而且有洪水淹没的痕迹,一些生长在水里的动物也在对两人张牙舞爪的,仿佛要挑战两人的战斗力。
    洛岩点点头,沉静的说道:“我们到斯伦河畔看看去,我怀疑他们会乘船而下。”
    孟腊也点点头。
    这段时间,乃是崇明岛降雨最多的时候,斯伦河的河水十分的丰满。乘坐木筏或者木船顺流而下的确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轻松而省力,要比在热带雨林里跋涉快一千倍以上。而且做一个木筏子,对于这热带雨林来说,简直是太容易了,随便砍几根大树就能够满足需要。
    待孟腊也将伽兰马狙击步枪的枪膛擦拭干净,两人立刻出发斯伦河畔。
    果然,运气不错。
    从他们藏身的位置看过去,在大约五百八十米的距离上,在斯伦河的中心偏左的位置,在滚滚而下的斯伦河河水中,有一个大型的木筏顺流而下,木筏上有大约三十个玛莎国军队的官兵。从望远镜里面看过去,还有一个大队长级别的人物。除此之外,还有六七个似乎是土著居民模样的壮汉,他们都带着古老的筒箭和弯刀,似乎和这些玛莎国士兵的关系非常的良好。
    洛岩的右手朝前面压了压,这是准备射击的信号,而且不留活口。
    这就意味着,木筏上的人,包括玛莎国军队的官兵和那几个土著居民,都在射杀的范围之内。
    孟腊点头表示明白,将子弹推上枪膛,瞄准镜里面的十字光圈对准了壮汉里面的头目。
    洛岩则老规矩的,将伽兰马狙击步枪的枪口瞄准了那个玛莎国军队的大队长。
    “啪!啪!”两声低沉而呆板的枪声打破了斯伦河的宁静。
    马筏上的两个目标应声而倒,同样的都是脑袋中弹。当场死亡。在其他人地惊慌失措的混乱动作中,两人的尸体滚入了斯伦河奔流的河水中,顿时消失无踪。因为木筏上的乘客的慌乱,木筏在河流中剧烈地摇摆了一下,有两三个人直接掉入了水里,挣扎了两下,也彻底的消失了。
    孟腊沉着脸,继续冷静的拉动枪栓,推弹上膛,随着枪响,第二个土著居民里的壮汉一头摔倒在木筏上,鲜血喷了旁边的同伴一身。原来由于距离太远,木筏晃动激烈,弹道稍微有些偏差,没有直接命中他的脑门,而是打中了他的颈动脉。顿时迸射出了大量的鲜血。
    其余的土著壮汉顿时又惊又怒的弯弓搭箭,纷纷地看着对岸的河岸,个个神色惶恐无比,却又暴跳如雷,不知道在用土语叫骂着什么。
    有几个玛莎国的士兵跪在木筏上。向四面八方跪拜,乞求饶恕他们。
    但是洛岩和孟腊只是专心的射击,对他们的反应视若无睹,也没有丝毫地同情。
    对于他们来说,射杀木筏上的这些人。就如同射杀猎物一样的简单。
    出身忽骑施人的洛岩和孟腊,两人的思想都非常地单纯。他们原本都是穷苦的猎人,生活在铁博拉索山脉的贫瘠地山沟里。那里全部都是石灰岩地区,根本无法种庄稼,就连喝水,都非常的困难。即使他们俩的打猎技术水平很高,即使不遗余力地奔波劳碌,也只能让自己的家人过着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生活。
    但是蓝羽军的到来,极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首领轩杰率领他们最先投靠了蓝羽军,将忽骑施人的家属都迁居到了紫川道地碧江府附近,从此告别了饥饿疾苦的生活。他们也顺理成章的加入了蓝羽军。他们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太多的事理他们无法明白,但是他们牢记这一点,那就是这一切都是蓝羽军赐予的,没有蓝羽军的协助,他们的家人就不可能安静的生活。
    如果蓝羽军被打败了,得到的一切也会全部的失去,甚至他们的家人还会有生命危险。而要蓝羽军持续不断的打胜仗,就必须依靠他们的努力,将一切的敌人都消灭。而消灭敌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彻底的打死他。所以,他们脑子里都将这些复杂的道理简单的理解成:谁跟蓝羽军作对,自己就要谁先死。
    玛莎国军队是蓝羽军的敌人,当然得死,那些土著居民和他们混杂在一起,当然也得死。
    “啪啪啪……”
    枪声一声接一声,持续不断。
    顺流而下的木筏慢慢的越过了两人的眼前,缓缓地向下流而去,但是船上的乘客已经越来越少。
    每一声枪响,马筏上就要倒下一个人。要么扑到在木筏上,要么一头栽入河水里。
    有几个人再也无法忍受被射杀的煎熬,不顾一切的跳入了河水里。他们宁愿面对斯伦河凶狠的吃人鱼的袭击,也不宁愿面对那些无法看清的死亡的枪声。
    呆板而低沉的枪声持续了三十四响,然后终结,所有的目标都已经被清除。
    木筏带着二十多具姿态怪异的尸体继续顺流而下,在木筏旁边漂荡起伏的,还有大量的蜂拥而上的吃人鱼。鲜血大大的刺激了它们的凶性,它们不断的攻击着木筏的绳索,最终将它咬断,木筏顿时解散开来,上面的尸体全部落水,成为了吃人鱼的丰盛的午餐。
    但是孟腊和洛岩俨然不觉,对此熟视无睹。
    孟腊开始清点子弹的数量,洛岩则在旁边戒备。
    因为是死亡的地狱训练,所以两人带的装备几乎都是武器,背囊里除了三个牛肉罐头,绝对没有其他的食品。这三个罐头乃是救命用的,不过老实说,两人都觉得,这两个罐头乃是辰宁专门配备给每个人来考验自己的意志力的,谁要是真的吃了,回去肯定要被骂作孬种。这三个东西实在折磨人,有还不如没有。
    这次潜入崇明岛中部热带雨林的蓝羽军狙击手,每个人都带有一百二十发的子弹,这些子弹不是普通的机枪步枪子弹。而是专门用于伽兰马狙击步枪地子弹,要比普通的子弹更加的修长一些,弹道的稳定性要好很多,每颗狙击子弹的造价相当于八枚普通子弹的造价,而且重量也是普通子弹地一倍半还多。
    “得省着点用,以后只杀敌人的军官。”洛岩沉稳的说道。
    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谁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状况,没有了子弹的伽兰马狙击步枪,纯粹就是废物。而没有了狙击步枪的狙击手,不知道还能不能叫狙击手?到时候,保护自己的就只有贴身的帕莱德手枪了。这种手枪乃是五四手枪改造而来,威力还是不错的,足可以自卫。但是帕莱德手枪也只有两个弹夹,一个在手枪身上,一个备用,每一个手枪弹夹也只有八发子弹而已。
    “值得。”洛岩最后总结。
    虽然弹药消耗量大了一点。不过两人都觉得,今天地确是开了一个好头。
    两人收拾好装备,准备转移战场。
    在即将离开的时候,他们忽然无意中看到,斯伦河中不时地有玛莎国士兵的尸体漂流而下。虽然在河水中若隐若现,但是很是能够看到不少人乃是被射中脑袋而死的。不用问,自然是自己的伙伴们也发现了斯伦河地价值,开始利用狙击步枪将它封锁起来了。
    玛莎国军队如果再走这条河,就直通鬼门关了。
    中午。两人又吃蛇肉,虽然吃到吐,但是还得吃。
    下午。两人继续顺着斯伦河的左岸向下游前进,也许在靠近勒维平原的地区,可以发现更多的猎物。
    但是,就在洛岩和孟腊离开斯伦河不到二十公里的密林里,他们就遇上了麻烦。
    考验来了。
    两人在行进间地时候,就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但是却始终没有发现对方的身影。
    洛岩和孟腊对望一眼,心里明白,遇上高手了。
    这些高手。一定是辰宁特别叮嘱他们要小心注意地,来自火龙半岛的那些猎人。火龙半岛恶劣的环境,凶猛的野兽,大大的锻炼了法雷尔军队的神枪手们的意志和毅力,还有他们的狙击水平。虽然这里乃是气候环境都完全不同于火龙半岛的热带雨林,但是,他们地本能还是发挥出来了。
    孟腊悄悄地将自己的钢盔举起来,对方没有反应。
    “老手……”洛岩和孟腊心里都明白。
    洛岩给了孟腊一个眼神。
    勐腊放下狙击步枪,瞧准了旁边的地形,忽然一跃而出,身子凌空越过旁边的一个水洼,然后堵在旁边的一根树桩背后。在飞越的时候,他的双手都靠在自己的右侧,以阻挡敌人的枪弹太快的射入自己的心脏。这绝对是冒险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诱引敌人的开枪射击,同时也是观察敌人的位置。
    洛岩期待着对方开枪的声音,他的手指已经打在了扳机上足足四十分钟的时间了。
    但是,敌人依然没有开枪。
    孟腊的动作还是没有能够诱引对方开火。
    孟腊也没有看清楚敌人潜藏的位置。
    碰上第一流的狙击手了。
    洛岩的心脏微微的急促跳动起来,浑身的血液也悄悄的沸腾起来,他显得更加的专注了。
    静。
    绝对的沉静。
    狙击手考验的就是耐力、毅力和意志。
    洛岩和孟腊,静静地潜伏在藤蔓里。
    汗水和雨水逐渐的湿透了两人的军装,蚊虫鼠蚁也开始开骚扰,但是两人都纹丝不动。甚至有一条巨大的蟒蛇模样的蛇类靠近了两人的身体,两人都还是纹丝不动,那条蟒蛇还以为他们两个乃是静止不动的,在旁边游逛了一下,然后依依不舍的走了。
    敌人也纹丝不动。
    一个小时过去……
    两个小时过去……
    三个小时过去……
    天色渐渐的黑暗下去,夜晚快来了。
    忽然间,一声猛烈的枪声震碎了傍晚的寂静。
    终于,法雷尔军队的狙击手忍耐不住了,他们开了第一枪。
    达姆弹打在孟腊藏身的树干上。
    枪声暴露了射手的位置。
    但是洛岩没有开枪,因为他们能够感觉到对方也是两个人,而最主要的敌人依然没有暴露的痕迹。
    热带雨林和酷热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是比死还难受的煎熬,但是对一名狙击手来说,忍受这种煎熬而不动声色也是一种基本的本领。能忍才能战,这是贴在狙击大队兵营上的狙击手信条之一,是杨夙枫亲自写下的,虽然书法很难看,但是他们都深切的明白其中的道理。
    忽然间,灌木丛的一片叶子轻轻的晃动了一下。
    “啪!”洛岩冷静的扣动了扳机。
    一个蜷缩着的尸体从灌木丛里面滚出来,塔达姆步枪上的刺刀刺中他了的尸体。
    对方同时响起了有人倒吸一口冷气的声音。
    跟着,有人尖叫着,直挺挺的站了起来,端着沉重而古老的塔尔姆步枪对准洛岩所在的位置就是一枪,但是洛岩早就将脑袋缩下来了。达姆弹打在潮湿的泥土里,发出噗的一声,好像有人放了一个响屁。
    孟腊似乎没有想到敌人居然会这样不顾一切的站起来,居然忘记了第一时间开枪射击,直到对方的枪声惊醒了他,他才迅速的扣动了扳机,子弹从那个人的眉心射入,跟着从后脑穿出,带出一条长长的血痕。那个人随即向后倒下,摆成一个大字的躺在潮湿的泥土里。
    洛岩觉得身上的压力顿时解除。
    他们横端着枪,细细的审视了两人的尸体,发现最先被射杀的那个人,似乎是一个军官,因为他手上的老茧开始退化了,而且,虽然他没有穿军官的服装,但是毫无疑问的,他的内衣裤的质量很上乘。只可惜,他们没有从他身上找到任何能够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只有一瓶喝得差不多的达芬奇酒。
    他们只好遗憾的离开。
    洛岩和孟腊并不知道,他们刚才射杀的这个军官,就是法雷尔军队的统帅,戈尔姆哈马迪。如果他们知道的话,他们现在就可以立刻回去复命了。可惜,他们不知道。
    戈尔姆哈马迪大概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无声无息的死在这里。
    然而,这就是战争。
    太阳终于没入了黑暗中,热带雨林里显得非常的安静,然而,黑漆漆的丛林里没有丝毫的火光,只有各种动物的叫声,其中牛蛙的声音显得特别的轰鸣。
    孟腊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将吊丝床的挂钩帮在两棵大树上,展开了吊丝床,然后躺了上去,闭上眼睛,就在牛蛙的轰鸣中安然入睡。
    洛岩则悄悄地潜伏在吊丝床旁边的树丛里,警惕的看着四周,同时,他开始用伞兵刀将一条蛇的蛇皮剥开,一刀一刀的切着生蛇肉,慢慢的放进嘴巴里咀嚼。这种吃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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