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精灵大陆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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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精灵大陆游-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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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我向希尔维斯示意了一下。拉着茜丝,就准备下车。
    老矮人突然拉住我的手,将一块黑不溜秋地矿石塞在我的手中,对我说:“不好意思。我的朋友,如果你到罗切斯特的矮人部落去,那么请帮我将这块矿石交给他们的长老。”
    我看了看,这块矿石黑不溜秋的,没有什么光泽。个头也不大,除了黑地很纯正以外,根本就是一块普通的煤球一样。我点点头收了下来说:“好吧。我会交给库克长老的,如果你有空的话,可以到他那里取回这块矿石。”
    听到我说出库克长老地名字,老矮人显然放心了许多。也就任由我们下车了。
    说实话,这次莫明其妙的会谈让我觉得分外的别扭,老矮人对我们的态度如此暧昧,一改我对矮人的印象,看来除了豪爽热情以外,矮人族里也有这样怪怪地家伙。
    离开了矮人的车队,希尔维斯突然说道:“看样子矮人是准备跟那帮人干一场了,怎么样,要不要一起来看看?”
    “看看?怎么看啊?这里太开阔了,看的话,没有一个好地掩护不成啊。”我打量了一下四周说道。
    “怎么,难道你们忘了你们得到的那个羽族的徽章了吗?只要灌注魔力或者自然之力就可以在空中观看了啊。”希尔维斯看着我,脸上是坏坏的笑容。
    “呵呵,怎么,你知道了啊。”我挠挠头说道。自从希尔维斯加入我们的队伍以来,我虽然没有告诉他我和茜丝的真实身份,但是也没有刻意的隐藏,被发现也是迟早的事情,不過希尔维斯能这么快察觉到,还是让我有点不好意思。
    “你那个该死的药膏,虽然不是只有精灵能弄出来,但是又要防蚊虫还要让那种气味能够融入到森林的气息中,而不被发现,可只有精灵才能做到了。不然,你涂着那个药膏去监视人家骑兵,早就被发现了。”希尔维斯得意的说道。
    不過,要不是希尔维斯说起来,我还真的忘了那个徽章了。既然如此,我和茜丝别上了徽章,各自往里面注入了力量,缓缓的升上了天空。
    虽然我曾经有过滑翔飞行的经验,但是那种借着风力的飞行跟使用徽章进行飞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体验,使用徽章的时候,更像是让这个徽章将我们输入的魔力转换一种其他的力量来抵消重力的作用,那种仿佛漂浮的感觉,让人非常的不适应。我还好一点,茜丝则在空中旋转起来,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好不容易在希尔维斯的帮助下,让茜丝停止了旋转,努力的在空中保持着身体的平衡,并不像说得那么简单,至少,对于缺乏练习的我们实在是一种艰难的体验。
    “放松,放松”希尔维斯在边上不断的提醒着我们:“你们身体绷的那么紧,这样肯定不能很好的保持平衡的。
    啊!不要看你们的脚下,眼睛看着前方,茜丝,茜丝,你太紧张了……”
    没错,茜丝确实太紧张了,在发现我其实比她强不到哪里去的时候,就紧紧的抓着希尔维斯的手,不敢放开。
    下方的战斗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熟悉空中地感觉,希尔维斯无奈的抓着我们的手。带着我们飞到了一块低矮的云层中,隐藏了身形。
    虽然前世也看过卫星图片,但是亲眼从空中看见辽阔的大地,感受着风在身体周围流淌,那种兴奋。让人全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从空中看下去,矮人已经摆好了阵势,用大车结成了
    御圈,兵刃在夕阳下反射着光芒,远处,劫掠者地队接近,矮人结阵的位置已经超出了骑兵的最佳攻击范围,那一百人的骑兵也只好从树林里出来。
    伪装成商队的步兵也露出了本来狰狞的面目。排成了方阵,向矮人接近了过来。
    近了,矮人和劫掠者的队伍同时出现在了对方地视线中,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如果我是劫掠者的指挥,当发现计划暴露的时候。最好的做法就是放弃攻击直接撤离,虽然四百人不少,但是对上已经有了准备的一百多矮人,胜利还是会付出很大地代价的。那可是奇袭的几倍。看来这些劫掠者对于这队矮人是志在必得啊。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劫掠者地队形变化了,弓手开始向队伍的两边移动,形成松散的两翼,而中间则剩下战士。结成了紧密的方阵。矮人从来不是好的弓手,他们地身高决定了他们只能使用普通的猎弓,他们惯用的远程武器。是投石器。虽然手弩矮人用地也不少,而且那些隐藏在大车之后的矮人也配备了,不過,相对于弓的射程,手弩还是有很大的不足的。这也是为什么那些战士敢于排成紧密的方针——在迅速移动中,紧密的方阵比松散的阵势更加容易保持队形。
    骑兵,并没有跟随者步兵行动,他们游曳在队伍的后方,始终跟步兵保持一定的距离,就好像一条伺机而动的毒蛇一样,保持了距离,能够让这些骑兵更好的掌握战斗的形式,窥伺者对手的破绽,当机会出现,他们就会用排山倒海的洪流将对手撕碎。
    大致估算了一下距离,当战斗开始的时候,那些骑兵正好处于最佳的攻击位置——离对手的距离正正好足够让马匹将速度提高到极限,又稍稍比手弩的射程远上那么一点。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真实的冷兵器作战,这不禁让我热血沸腾。战场很安静,只有马蹄声和步兵整齐的脚步声,茜丝在我边上屏住了呼吸,盯着战场,目不转睛。很神奇的,就在这样的紧张时刻,我的思绪却突然飘到了前世的战场。我紧紧的抱着步枪,手的颤抖让准星晃来晃去的,我的身体隐藏在战壕里,看着敌人向我们的战线接近。汗顺着额头流下来,我甚至能看见敌人的脸。
    近了,近了,敌人穿着土黄色的军装向我们冲来,我的心脏砰砰乱跳好像要跳出胸膛一样——“打!”
    听到班长命令,我条件反射一样扣动了扳机,脑子里一片空白,敌人的身体在我的眼前怪异的扭曲者,机枪的子弹在他肚子上开了个大洞,随着他身体的旋转,血红的肠子抛了出来像蛇一样缠在了他身上……
    箭矢划过空间的啸声,让我的回过神来,弓手已经占据好了两翼的位置,排成两排轮番的向矮人的车阵倾泻着箭雨。
    虽然这些弓手并不多,但是在车阵的小小范围内还是形成了比较密集的攻击。虽然这些箭大多数都被大车形成的屏障阻挡,对矮人的杀伤不大,但是有效的压制了矮人的还击,在箭矢不断的攒射中,战士们稳步的向着车阵推进。
    这次步兵的推进到没有保持密集队形,而是比较分散。虽然有弓箭的压制,但是这样的压制远远不能跟机关枪媲美,矮人还是可以抽出空隙发射手弩。
    不過这样的射击对战士杀伤并不大,那些步兵还是保持着很快的速度接近了车阵,跟矮人进行了接触。
    弓箭已经停了下来,不知道是射完了,还是怕误伤,劫掠者的战士狠狠的当头撞上了矮人的车阵。
    这时,我才见识到真正的肉搏。难怪那些矮人那么自信,硕大的战锤配上矮人矮小的身材,虽然看上去很怪异,却非常的有效。一锤抡过去,碰到的人就非死即伤,而矮人则因为矮小的身材,让人类战士的攻击很别扭。
    虽然看不清战斗的细节,但是显然,这样的冲击矮人们还是应付自如的。在大车形成的屏障下,矮人们显然比人类的战士杀伤力强,但是,那些游曳的骑兵,却让矮人们不能全力迎击人类战士,不然,现在矮人只怕早就占据了巨大的优势了。
    “不愧是象人战士绝迹后大陆第一的陆战种族啊。”希尔维斯感叹着,茜丝则饶有兴趣的指着那些人类的战士:“这些人的攻击好像效果不是很好啊……”
    对于矮人的防御,人类战士的攻击手段还是太单一了,没有层次感的直线攻击,对于矮人并没有太大的压力,不過,这也是因为矮人的人数出乎他们意料,三百左右的矮人显然比他们原来预计的要多出来一倍,如果矮人的数量真的只有一百多,那么战场的形式,只怕就要到个个了。这样下去,即使骑兵也投入战斗,对于劫掠者来说,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能够安全撤离而已。
    正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一辆被作为防线的大车,突然垮了,让矮人的防线上暴露出一个巨大的缺口,这样的情况,让人类和矮人都有点措手不及,短暂的惊讶后,那些游曳在阵外的骑兵开始向那个缺口发起了攻击。
    三角阵的尖端,随着马蹄扬起的烟尘迅速向着那个缺口接近,骑士挽起的长枪向前伸出,渴望着收割新鲜的生命。
    我叹了一口气,从背上摘下纳斯萨斯克,如果任由骑兵这样冲击,矮人的阵形只怕要在瞬间崩溃。
    我在希尔维斯和茜丝诧异的目光下张开弓,瞄准了冲在最前面的骑士。近了,近了,就在那个骑士距离矮人的防御缺口还剩四个马身的时候,我松开了弓弦,那一瞬间,马上的骑士猛地向后一到,攥紧的缰绳将战马拉的人立起来,随后冲上来的骑士来不及反应,纷纷撞在一起……
    我收起弓,对希尔维斯说道:“行了,我们走吧,失去了速度骑士,已经构不成威胁了,这场战斗已经提前结束了,我们还是接续赶路吧。”
第一百零四章 又碰到了
    在希尔维斯的带领下,我们找了一个离战场比较远的地方落了下来。在空中漂浮无依的感觉并不好,不管是乘坐飞机,乘坐气球,还是滑翔,跟漂浮比起来都好歹算是有东西可以依靠,可是单纯的漂浮,却让人感觉到一种随时都会坠落的恐惧。
    所以当我们踏足在坚实的土地上的时候,我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茜丝则是毫无风度的坐在了地上。
    刚刚的战斗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天也才刚刚暗下来。我们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就开始继续往前赶路了。这几天,附近的情况已经被希尔维斯侦察的很清楚了,按照他的说法,照着这个方向前进,以我们的速度,应该能在夜色深沉之前赶到一个小镇——矮人的商队就是从那里过来的。
    有了希尔维斯的引导,我们直接选择了最短的路线前进着,路早就偏得不知道哪里去了,但是有了空中引导,偏离了大路也不过只是意味着地面崎岖一点,只要不迷失方向,我倒是挺喜欢这样的旅行方式的。
    效率自然不用说,更为关键的是,人类,不管是在前世还是现在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断的试图改变环境,征服环境,他们在大山中开凿道路,砍倒树木获得可以耕种的土地。虽然在这个世界的人类可能因为生产技术落后,对环境的冲击没有我前世那么大,但是没有人的地方总是比人来人往的地方风景秀丽得多。
    即使在夜晚快速赶路地间隙,我也有空来欣赏一下风景。刚刚惨烈的战斗,对我来说不過是看了一场效果不怎么样的电影。最后那一箭,还是让我比较满意的,不论角度,力道还是效果都达到了我预想的情况。
    我知道,在这一箭之后。我地射箭技术上升了一个境界。虽然我练的内力也好,太极也好都很讲究境界,但是这些境界都只不過是一些充满了个人感受经验的一些词汇的堆砌,它们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你读到的时候觉得“哦,确实是这样,说得真好。”可是当你深入的想想,却发现其实什么都没说。
    可是我这次知道我的境界确实提升了。不是朦胧地感觉而是真真切切的提升。虽然我的技巧并没有得到任何提高。但是我射出的箭将更加难以让人防备了。说起来这个境界只有一句话——我终于明白了,射箭不是用全力就好,有时候不需要全力得到的效果更大。
    很简单不是吗?这样的话,或者类似这样地话,我们听到过很多了。过犹不及,最强的不见得是最合适的。等等等等。
    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觉得我们懂了。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明白。简单的道理,要真正地领会,却需要很多的失败。很多的实践,就好像我前世的孙子,最喜欢的是射程最远,威力最大地狙击步枪一样,暴头是他最津津乐道的事情。眉心的一点就是他追求地极限。可是作为一个上过战场的狙击手,如果有机会瞄准胸部,我不会选择暴头。击中胸部杀死目标跟击中眉心杀死目标。从效果上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可是就射击难度上来说,硕大的胸部比一个小小的头颅,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六百到八百米的距离已经够远了,超过一公里的狙杀,听起来很牛,除非是没有办法接近到六百到八百米而不得已而为之,那就只能说明,这个狙击手潜伏的功夫还不过关,只是一直小小的菜鸟。还别说有时候,射伤对手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
    这些道理,这些境界,我都知道,不過刚刚那一箭让我终于感觉到,减弱的力度不是通过计算,思考,而是我的身体自动作出的选择——只有身体记住了,才算是突破了境界。
    这是一个很微妙的事情。当一个弓手全力射出一箭的时候会有一种放松,在连续战斗中这样的放松可是非常危险的。而用大脑思考或计算,很多情况下,不,应该说是极少数的情况让你能够有足够的时间来计算。而且这样的情况下,情绪的一点波动都会对箭矢造成微妙的影响,虽然对付菜鸟这样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在高手对决的时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了。
    而现在,我的身体已经可以自动完成这个步骤,就好像是多了一个大脑一样,不光是射箭,即使在夜间行进的时候,我的身体也会自然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进行运动,小镇已经在眼前了,而我却越跑越轻松。
    比我们预想的时间还早了一点,我们到了那个小镇。
    因为时间还不算很晚,小镇上还没有完全陷入到沉寂之中。能够容纳下矮人那么庞大的商队的小镇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事实上,作为矮人商队,他们在旅途中的简朴实在可以算得上令人发指了。找到镇子上最大的旅社,我们终于可以好好的洗个热水澡了。
    长途的旅行,洗一个热水澡是最好的解决疲乏的方式,这几天一直在野外露宿,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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