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告诉我那会令你觉得胜之不武。”拜托!都什么时候了,老兄。但偏偏白逢朗就是可以为他的原则死去的那种人。她太明白了!““砰”!
枪……枪声!我咧,还真是刺激到最高点。
朱水恋被巨大的声响吓抖了手,车子滑行了一下,但马上力持镇定,更没命的把油门踩到底。
“逢……逢郎,我个人建议你施法让他们打不出子弹,以免伤了无辜就不好了。”
她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飚飚车没关系,但她一点也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蒙主宠召。
她吓白的小脸令他担心起来。原本不想与那些人交手的,因为那势必会让等待在上头的人有机可乘,他感应得到有一股黑气正蓄势待发,对她虎视眈眈——上选人质。
但她吓坏了。于是他决定先制伏那些人类,应该来得及……
“右手给我。”他低语。
“啥?”她一个口今一个动作,危颤颤的伸出右手,但两脚一手仍保持着车子的高速行进,不让后面的车子有靠近的机会。
白逢朗施下一个法咒,不久后她的掌心出现一枚弯月印记。而朱水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却没法分神看过来,现在也不是发挥好奇心的时候。
“握住。”他替她合上手掌。“等会若有黑影向你袭来,就正对那影子放开右手,明白吗?”
“什么?”她只听到放开右手,便下意识要放开——白逢朗握住她的小拳头,再用另一手的手指轻点她眉心,以令人沉醉的嗓音低道:“别慌。记住,敌人来时,伸出右手,放开拳头。”
“哦,知道了。”
“很好。”他微笑。“现在,车速减缓,等我出去后,你也可以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不要让流弹打到了,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不对!你要做什么?”朱水恋大叫地问。
但白逢朗并没空回答她。
在她的瞠自结舌下,他伸手打开车门,然后,跳了出去,像一只悠游于天空中的蛟龙纵身扑向那辆BMW ——“叽——”尖锐的煞车声自两地响起。朱水恋踩煞车,高速行进中的车子在瞬间的煞车情况下狠狠的旋转一百八十度,让她几乎握不住方向盘。
当然另一辆车也好不到哪里去,事实上是更惨,因为他们不仅必须煞车,还得闪躲白逢朗扑来的身形,结果车子整个底盘不稳,在转了三百六十度之后,车身一歪,竟车轮朝上的翻转两翻才定住。
车内爬出了两个人,显然命很大,而且手上还有枪,但白逢郎应该可以应付吧?她看到他并没有因跳车而受伤后,立即安了一半的心,马上记起该找安全的地方掩护自己。
车子再度启动,她准备开到土丘后方,避免自己成了他的负担。
这时,一道狂掠而来的黑影笔直扑向她门面,不,是挡风玻璃。她圆睁大眼,几乎尖叫出声,就在黑影撞破她前方玻璃的同时,她一手护住头部,一手大张,像是要抵抗突发而来的伤害,即使只是徒劳……
“轰!,”强大的白光蓦地由她右手掌心射出,她连闭着眼都能感受到那光芒的强度,但接连而来的轰响是怎么一回事?什么东西被击中了?
她张开眼,只看到破了一个大洞的挡风玻璃,以及自己一身玻璃屑。不再有白光,而那团黑影也不见了。她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右手掌,上头仍有余温,一道莹白的弯月出现在她手上。
是咒术!
那么肯定是有打中什么了?
思及此,她打开车门跨出去,开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中寻找。也许是人形,也许是狼体,就不知打中的是什么角色。
半分钟后,她找到了,是一匹红色的狼,正奄奄一息的瘫在地上,周身被莹白的光晕圈住,证明了中标的正是这位仁兄。
非常好,敌人又少了一个。
朱水恋再也站不住脚,整个人软倒在地上。经此阵仗,简直像脱了一层皮,想必离成仙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老天爷!,真是刺激得让人得心脏病。
“朱小姐?”
“在这儿。”她无力的抬手。
当白影飘然而至时,她灿然一笑,然后昏了个人事不知,会周公去也。没能见到白逢朗失措的脸,闪动着对她的关切担忧之情。实在亏大啦!
台南之行终究没去成。
经历了一场追逐枪战之后,实在不想承认自己的不济事,但因而感冒发烧两天却是不争的事实。
没错,向来是健康一族的朱水恋病倒了虽然有些丢脸,但生病所带来的好处足以教她蒙在棉被里偷笑到岔气。
呵呵呵!白逢朗一直陪着她呢。果然病美人所受到的待遇好过健康宝宝数倍。想当年曹雪芹笔下的薛宝釵要是没事也给它吐口血,想必“红楼梦”的结局会不同吧?想得到贾宝玉的青睐,最使只能以吐血竞赛来一决胜负,看看林黛玉与薛宝釵哪一个人的血吐得多、喷得远,卫冕者可以拎走贾宝玉这座奖杯。
有一具破败的病体,占的好处可不少耶。
哈哈……咳!笑得呛到,乐极生悲。
“咳嗽的症状还没减缓吗?”房门被推开,白逢朗端了一盅中药送来,就听到她咳个不停。
“有……咳!,有的,其实我好多了……咳!”
“趁热喝了吧。”他将已放凉的药汁交到她手中。
“谢谢!”药汁很苦,但她仍是豪气干云的一口喝完。只要是他端来的,就算是鹤顶红她也照喝不误。
“外面情况怎么样呢?我看元旭日他们最近很忙,连他手下那三个闲人也调来了。
可见有不少杀手企图打进来。”她虽卧病在床,但每天的小道消息不会让她错过。
“日处理得很好,至今没人能成功踏入殷园的范围,不愧是狼族第一战将,投生为人仍是极之出色”最近两天虽不平静,但各司其职的分工下,他竟成了最凉的那一个;在众人请托之下,成了病人的看护。
这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倒也不是说他抗拒做这样的事,而是大伙一致别有用心的诸托,简直把撮合他与朱水恋着得比对付敌人更为重要。
当然也不能说所有人的心思皆一致,毕竟妹妹白莞以及殷佑就满脸不苟同。但人类所谓的民主向来是少数服从多数,并“热切”的要求他们入境随俗,少数反对者的意见只好被牺牲了。
朱水恋不以为然的开口道:“他干保全的嘛,若是连普通人都搞不定,怎么混饭吃。
你才是真正厉害的那一个。哗!想来就让人崇拜得三跪九叩,你衣袖一振,飞了出去,宛若大鹏展翅,神鹰扑恶大,真功夫耶,不是法术做出来的特效,简直是太神奇了,杰克!”
杰……杰克?谁?
“你还好吗?”白逢朗关心地问。
“哎呀,别担心,那只是口头禅流行语,你可以回应我‘真是不可思议啊,珍妮佛’。不趁机在流行的末潮说上一次,以后就没机会了,时代转变得太过神速,真让我们这些X 世代的老人颇感无奈。”
他该安慰她节哀顺变吗?
“我们刚才在聊什么?呀,是了,就是你天下无敌的身手。如果我也这么强的话,就不会每遇到突发状况就吓得屁滚尿流了。”
“别这么说。”她仍是百无禁忌得让人接不下话。
“这是事实啊。你别客气了,我这人很有自知之明得很。你想,穷其一生,我能练到你这种身手的十分之一吗?”她希冀地问。
白逢郎表情怪异,顿了半晌,开口问:“你似乎痊愈了?”他无法不注意到当她滔滔不绝时,任何感冒的症状似乎全放在角落过,不敢来干扰她的兴致。很有趣的现象,让他不由得好奇当然,也因为不想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她不是练武奇才。转移话题较不伤人。
他已渐渐懂得怎么与她谈话了。只要别太把她的问题当成非答不可的任务,听她讲话其实是有趣得紧。而他也不必为自己的沉默愧疚,因为她丢出的问题似乎不太在意有没有答案。她很容易陷入自我想像中自得其乐。光她一个人就能自问自答、悲喜交集了,让他只须当个听众就好。刚开始很不能适应,觉得她奇怪不已,但现下,他习惯后,也能从中体会出趣味。
朱水恋猛地一阵咳嗽声,抱怨道:“你干嘛提醒我该咳嗽了?生这种病最讨厌的是打喷嚏、咳嗽,好不容易才忘了它们的存在耶。”
“抱歉。”他倒了杯温开水给她。
她一口喝光,看着他道:“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无聊又烦人?”每次与他相处时,总表现得十足花痴样,正常人都会为之倒尽胃口吧?
“不会。”他笑,才正想着她是有趣的女子,她竟反而认为自己无聊?
“就算会,你也是那种风度绝佳的君子,不忍心直指我的缺点说明你受够了。”她很有自知之明。
“都是你的话。你把我看得太崇高了。事实上我只是一名无趣乏味的男人。”
朱水恋睁眼质问:“是哪个呆瓜这么对你说吗?告诉我那人是谁!”一副准备把人打成猪头的大姐头样。
“别激动。”他总是四平八稳,语气平缓。
“为什么别激动?有呆瓜在中伤我心目中的完美典范耶,我要能坐视不管就不叫朱水恋!”
“朱小姐……”
“叫我水恋吧,逢朗。毕竟我们熟到有过生命情谊了。”
“好的,咳,水恋。”有些不习惯,但确实再“小姐”来“先生”去的,未免怪异。
“我们一直没办法好好的坐下来谈事情,有许多事不经意的打断我们的谈话。不妨趁现在你我都得闲,来聊一聊,你觉得如何?”
他端正而有些严肃的面孔今朱水恋有些忐忑。向来乱蹦乱跳的思绪乖乖就定位,全神以对他所要谈的事。如果她的猜测设有错,那八成是要把她单恋的宣言彻底给谈个明白了。因为白逢朗一向不是得过且过、容许诸多问题无解、并视而不见的人。
“要……从哪里开始聊?”她不会回避,但开始感到赧然无措。眼前的他……是她的心上人哪……
白逢朗看着她无意识地绞紧床被的双手,有丝讶异她会有这种……嗯……近似小女人的姿态。
“有许多事可聊例如,你为何吻我?例如,你向莞儿宣称……咳,要得到我的心;再有,你向殷佑表明想转移我身上的情咒,你想说明一下吗?”虽然说来尴尬,但不能因尴尬而不谈。事情总要弄个清楚,并明确的建立共识,不能一厢情愿,也不该自己想了就算数。
咬了咬下唇,朱水恋偷眼看他。
“我很喜欢你。”
白逢朗心口暗自一震,没有开口。
“事实上,应该说是爱上了你:打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你是我一直祈求上天能让我遇见的男人。你大概不知道吧,我二十四年来每天想着要恋爱,却只动心两次。第一次还闹了个大笑话,错把韩璇当男人。不过我没气馁,年少轻狂嘛,谁不曾做过一、两件傻事?至少我更加确认了自己钟意的男人是那一种。第二次动心。则是为了你,然任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你只是一时迷惑……”
“刚开始我承认我是重表相的。可是爱情要来是不讲道理的,我的眼光又那么精准,事实证明你美好的内在更甚于你俊美的外表,教我怎么清醒得回来?爱就爱了,谁有那个神力收发自如?”
“你也许只看到你愿意看的那一面,我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好。”她爱的,或许只是她看到、并且愿意接受的那一面,并不了解他其实平凡无奇。
朱水恋一反含羞带怯的小女人表情,下巴一扬,大声道:“我承认情人眼底出潘安,但那不代表我不了解你某些小缺点啊!例如:你既吃素又食量小,瘦得仙风道骨;还有,你从来不改变自己的生活型态,又太死心眼;你既然深爱着殷佑他妈,当年就不该充大方成全他们,让自己苦得半死,这种自虐的个性很差,但你看来是改不了啦。再有,你太宽容别人对你的无礼,又不忍心伤害别人,这种在我们人类看来,就只有‘烂好人’三个字可以奉送。要不是你做人还有原则,不轻易妥协的话,我看你早八百年就完蛋了。”但是啊,也因为他的温柔体贴、善良宽容。才让她爱他爱得灭顶,再没有回头的机会。
“呃……”这样说他的性格是褒还是贬?
“我爱你,没得救了。”绝症啊……那你的吻……”
“如果你曾深爱过,就会明白看得到吃不到有多令人发狂。千万别跟单恋你的人独处,否则肯定会有失身的危险。”说着说着,还好心的建议起来哩,也不想想她就是那唯一失态的色女。登记有案的!
他白皙的俊颜浮上一层微红,不知是为她的大胆言论赧颜,还是……其它理由?
不自在的动了动身子,他又道:“那为何想转移我身上的情咒呢?”
“因为你根本不会爱上我嘛!”笨字舍不得脱口奉送给心上人。他是斯文正经的人,反应力差不是他的错,错的是他们这种心思九拐十八弯的人类。“不能让你爱上我,那我至少要从你身上争取到一件东西来长相左右。再说,我们一定要让殷佑拿到狼王令。
一举两得啦。”
他严肃地看着她。
“你没有想过后果吗?这种事开不得玩笑。”
她也直望入他眸心深处,让他明白她再认真不过。
“我没打算再爱上别人。这辈子曾经爱过你这样的极品,算是够本了。”
“你——”胸口的波动增强为再难忽视的陌生感受,似酸又甜,似辣又呛。他从来不曾有这样的起伏摇荡。
不过也是,毕竟朱水恋就这么一个,想再次遇见这种心性之人,难如登天。一次也就够了,这般的让他无措,又令他觉得有趣……
她——是个挺美丽的女子呢,他竟在此刻才发现。但这种“发现”是什么原由呢?
他不懂,也不愿意去懂,怕懂了之后,会使某种冰封的情潮溃堤,让他再也不能沉静,再也无法淡然“逢朗,你同意把情咒转给我吗?”她的道理说尽,他该不会反对吧?
任何一个明理的人都该从善如流的——“你想都别想。”他丢下无礼的拒绝,并在“失陪”两字的余音下挥袖走人。
留下张口结舌的朱水恋,想着他是不是生气了?
可那没道理啊!
翻身下床的第一个冲动是追上前去弄个明白。但一想到他临走时的语气……很生气的样子……于是,她咳了两声,探探自己早已退烧的额头,决定当个好病人。
再度躺回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