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旧石器时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回到旧石器时代- 第10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可当他的目光刚落到几人的身上时,却完全被他们身上的泥土吸引了。

那土是淡黄色的,抹在身上,死死的黏住他们的皮肤和毛发,伸出手指抹了一点下来,两指一撮,很细,很柔软,很有黏性。

王扬眼中闪过奇异,随手扯了点干草,将它点着,慢慢的靠近沾着湿泥的手指。

等手指觉得很烫了就拿来冷却一下,然后又靠过去。

如此循环几次,泥土的表面开始硬化,摸上去很光滑,很硬。

最有意思的是,泥土并未从指尖上脱落,好似死死的咬住了手指,不肯离开。

“黏土!果然是黏土!”王扬双目大亮,哈哈大笑,非常的开心。

众所周知,黏土是制作陶瓷、砖瓦、水泥的主要材料,有了它,就可以盖房子,制作碗碟等工具,当然,这些都不是主要的。

王扬的经历告诉他,不需要房子和碗碟罐子等工具都可以活下去,大不了受点儿日晒雨淋。

而他之所以如此兴奋,是因为可以利用黏土搭建一个窑,用来炼制熔点很高的金属,比如说铁和铜。

没有窑,仅靠篝火堆根本无法达到那么高的温度。

一般的篝火堆,也就用来炼炼锡这种熔点低的金属,想要大量发展金属器,还得是窑。

王扬摸了摸下巴,环视一周,看出众人的疑惑,也不多作解释,直接跑向了那个大坑。

站在坑边往下看,可以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黏土坑。

黏土一般有几种形式存在,山中的岩石层,黄沙瓦砾中,和另外几种形式,眼前的坑型也是其中之一。

这一点不常见,没想到被自己遇到了。

坑有一个篮球场那么大,算是个小型的盆地,雨水积累中坑的低部,和着黏土,看上去就像喝到了底的特浓咖啡,或许,用溶化了的巧克力更形象。

众人也纷纷赶来,不解的向王扬询问。

王扬先向他们用图描绘黏土的作用,画着杯子,碗碟,房子之类的东西。

他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看了一知半解,知道这东西拥有极强的可塑性,可以捏造许多形状,但还是不怎么明白。

彻底明白的,目前只有李四,但李四却有一个疑惑。

既然黏土一碰到水就会成烂泥,那制造出的那些东西有啥用?一下雨不都没了?

第225章 我有一株“狗尾巴草”

“好问题!”王扬对李四竖起了大拇指,会思考就是好,思考得越多越好,脑瓜子就是得天天思考,得用,不思考就饨了。

要知道人生最辉煌的一段时间是高考前六个月。

这时你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有机无机反应,前有椭圆双曲线,后有杂交生物圈。

外可说英语,内可修古文,求得了数列,说得了马哲。

溯源中华上下五千年,延推赤州陆海百万千,既知音乐美术计算机,兼修武术民俗老虎钳。

高考一过,只晓得通宵玩游戏。

王扬对此深有体会,就像现在过去了十几年,只知道杀猪宰牛打老虎,这也算响应了毛主席,知识青年上山去。

要他现在解释黏土里的变化可真是麻烦。

他也不打算解释,直接捧了把黏土,就在那一通狂捏。

还真别说,这黏土一湿,就像小时候的橡皮泥,倒有了几分童趣,他做了个碗,放到一旁风干,然后让众人停下来休息。

两天过后,黏土的表面基本都干了,有了那么点儿样子,然后他开始铺了一层层的干草,将碗放到干草中间,烧了起来。

青烟四起,烈火呼啸,只进碗在火焰中闪烁明灭,灰色的烟和淡淡的水蒸气一起升上天空。

干草烧得很快,王扬时不时的加料,一烧就是一整天。

碗的表面多了些黑灰,除此之外看不到任何变化。

到了晚上,这些干草也烧得差不多了,王扬就不烧了。

众人陪他干看了几天,愣是啥都没看明白,心想这是这是要做啥?

又过了一天,王扬捡起了那碗,表面还有点温热,但已经变得很硬。

这是因为在高温下,黏土会发生永久性的改变,这时候它就不是土了。

王扬手上的这个碗,算不上陶,也不是瓷,更不是砖,只是一个有了些须变化的半成品,原因很明显,温度还不够高。

烧陶烧瓷的温度需要大几百度,比锡高出几倍,到了那时候,才是完全的变化。

而他手中的这个碗,说不好听点儿就是四不象。

王扬拿着这个“四不象”,放到水中清洗,将外表的黑灰擦去,然后从水中拿了出来。

它的表面有点儿粗糙,这也没有办法,但它却没有因为水的清洗而溶化掉,依然坚硬。

众人接过以后,这才意识到那些黏土经过煅烧后,出现了翻天地覆的变化。

而为了让他们明白这种价值,王扬用小碗装了清水,点上火,准备煮沙锅吃。

水慢慢沸腾起来,碎肉丢进了碗中,没过多久,就传出了肉香,众人抹了抹鼻子,双目发亮,意识到原来它也可以煮东西,这么说来,岂不是比锡锅更好用?

当然比锡锅好用,锡的熔点太低了,放在火上煮东西得估摸着温度,万一要是高了,整口锅就没了。

黏土做的陶瓷自然可以煮东西吃,但是传热实在太慢,除了特定的沙锅,没人喜欢这么干。

就在这时,大家惊呼起来,惊动了王扬。

只见那碗原本清晰的开水中,忽然多了一抹橘黄色,橘黄色快速扩展开,将水混沌。

这又是咋回事?众人看向王扬。

王扬对此并不惊讶,本来嘛,这就是一个“四不象”,还不够火候,水顺着微小细密的地方渗进了碗的内部,没烧制到的地方就又变成了黏土。

如果温度够高的话,黏土中一些杂质会融化,将黏土中的细缝全部堵住,而且变化也全部完成,就永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在王扬的预料之中,他不惊讶,做这个碗只是让众人明白黏土的作用,以后很多地方都会用到它。

接下来,王扬骑上了羊驼,带着众人离开了。

这里虽然看上去不错,但王扬肯定不会在这里停留,他需要黏土没错,但更需要干柴,不然光有黏土,没东西可烧有啥用?那些干草又不能全给烧了。

就这样,他们继续前行,走进了大须芒草原。

……

阳光下,马背上,干燥的空气,王扬嘴里叼着一根干草,轻轻一夹驼背,惬意的浏览着四周的景色。

懒洋洋的昏黄阳光下,晒得人很舒服,舒服到有些沉醉,沉醉得有些麻木。

闻着草原独有的草味,王扬下了羊驼,决定在此停留寻找食物。

从踏进草原的那天算起,今日已是一个月以后了。

一个月以来,他们半天赶路,半天捕猎,行进的速度算不得快。

因为他们没有充足的食物源,这片草原看起来很富饶,动物还是不多,主要食物都是依靠那条河。

河里的鱼总归是很多的,但一路吃下来,数量也快速减少了,王扬没啥办法,只能停下。

众人的配合不需多说,骨学家等人自动的前去捕鱼,而王扬等人则四五人一队,往四面八方的方向散开,寻找食物。

最后的二十几个小伙伴们,则在十几个大人的保护下,收割附近的须芒草,准备晚上烧火的材料。

王扬等人走在了草原中,草太茂盛,长得一米高的比比皆是,只有脑袋和脖子露在外面,这种高度,根本不可能看到远处教矮的动物。

小动物就不要想了,就算来只豹子,也基本无法发现。

要不是这样,众人根本不可能捕获不到猎物。

如果将这片大须芒草换成小须芒草,那情况就会发生天大的转变。

王扬这时候已不再执着于寻找动物,而是专注在有没有什么可吃的植物上。

他低着头,保持着极高的警惕与注意力,耳听八方,一般的动物无法靠近自己,小家伙会发出警告。

王扬见它鼻子好使,想让他帮忙找猎物,效果更加不理想,因为小家伙并不明白自己的想法。

他一边找着,看到不认识的植物就去挖根,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惊喜,可惜啥的没有。

但忽然间,他眼角瞄到一株熟悉的植物,小时候很爱玩的狗尾巴草。

他走过去,忽然发现,那并不是狗尾巴草,而是一株……

“他大爷的小麦?”

第226章 繁荣,从这里开始

眼前这株狗尾巴草……小麦,生长在了须芒草的原野中,倒真的是奇葩了。

王扬真的没见过小麦,他只是尤记得这里的气候和环境应该很像北非和西亚,小麦在这里被大量耕种。

只见这株高达七十厘米。

叶鞘无毛,绿油油的,叶片平展,条状披针形,长十七厘米,宽八厘米。

穗状花序圆柱形,直立,长八厘米,宽约一厘米。

而包着谷壳的粒子布满了蕙脊,与叶鞘笔直的站立着,一柱擎天,根本不被风所折腰,看上去十分硬气。

但它的外形,真的很像一株狗尾巴草,如果不是它的果实已经饱满,王扬真的会完全认错。

眨着奇异的目光,王扬抓住麦穗,轻轻的撮了撮,一粒粒的穗子掉了下来,或许不该叫它穗子或者谷子,专业点儿叫,得叫颖果。

他将几十粒颖果捧在手中,又撮了撮,再一看,那些壳纷纷裂开,脱落,一点儿都不沾颖果,和大麦水稻等农作物很不一样。

看着手中黄黄的颖果肉,王扬很兴奋,颖果肉有的长得圆圆的,有的长得像矩圆形,腹中有条沟,从上贯到下。

和其他大米水稻比起来,就像是一个又矮又胖的胖子,形象点儿说,就是一颗缩小了很多倍的板栗。

王扬丢了一粒到嘴中,轻轻一嚼,一股特有的面粉遍布舌尖,其中还夹杂着微微的涩感。

直接吃,味道确实不怎么样。

但他知道,小麦不同于大麦水稻,那些是米,可以做成米饭,而这些,则是拿来做成面粉,制作馒头啊,包子啊,面包啊什么的。

想到这里,王扬兴奋异常,那句话咋说的?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

他发现了小麦,就发现了面包!

他迫不及待的拉来大人,要他们扩散出去寻找小麦,全部采集来。

众人明白,王扬发现了新食物,于是兴高采烈的分散出去。

这一天,就这片小小的区域,他们就发现了不下几百株的小麦,看起来它们在这种干旱炎热的气候下非常适应。

之后的十几天,他们一直疯狂的寻找,收集的小麦颖果,装了足足一麻袋。

王扬每天起来以后的事儿,就是不停的在一米高的大须芒草堆中翻来覆去的寻找小麦。

“一株。”

“又一株!”

“又是一株!”

他越找越开心,越找越兴奋,简直有种磕了药停不下来的趋势。

这是非常大的收获,真正意义上的收获。

发现了小麦,便可以开辟出农业的新篇章,将不稳定的游猎生活带入稳定的农耕社会。

这意味着,他们会停下来,并且不到一个月的脚程就是黏土矿,非常有利于他们的建造。

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好的苗头。

王扬看着这片草原,握了握拳头,他要在这里定居,这里的环境很适合小麦生长,旁边又有河流和黏土矿,非常适合人类居住。

他琢磨着这袋小麦要怎么处理,是不是现在就做几条面包尝尝鲜?

其他人盯着这袋小麦很是眼热,想着是什么味道,要怎么吃才好吃。

骨学家等人已经按捺不住了,赶紧来问王扬,怎么处理?

王扬沉吟了一会儿,摇了摇头,表示不吃。

他也很想吃,非常想吃,可以说是所有人中最想吃的了,正所谓不知味,不食髓,上辈子吃过不少面粉做的美食,现在想起来,口水哗哗的。

可是他必须考虑以后,这些颖果既是食物,又是种子,这么一大袋,少说也是几千株小麦,就这么吃了,岂不是太浪费了?

他拉来众人,指了指这片茫茫无边的草原,坚定的表示,自己要在此地定居了!

小红当即表示反对,画着图画表明,这里没有峡谷,没有山洞,没有树木,不能住这里。

王扬反问:“为啥?”

小红也问:“为啥?”

王扬问的为啥,是为啥没峡谷山洞和树木就不能居住?

小红问的是为啥要在这里居住?

转过头,看出其他人同样也很疑惑,他们还是倾向于住进深山老林里边儿,下意识的以为那里才是“家”。

王扬当即卷起袖子,执起树枝,挥毫成画。

他画着一幅很简单的图画,一个村落。

村落中有许多间屋子,四壁是土墙,屋顶是茅草,人们住在屋子里,出入屋子。

有的人正骑在羊驼上放牧,有的人正在劳作。

他们劳作的地,长着整齐而清一色的小麦。

麦子已熟,整片金黄,在微风的吹拂中,掀起一波一波的麦浪,人们欢快的收割着,丰衣足食。

还有的人收集羊驼身上的毛,编织新衣。

场景美妙得让人神往。

看到这里,众人怔怔无言,都被王扬的画带入了美妙的场景中,仿佛已经身在其中,无比陶醉。

他们没有见过这种景色,但丰富的想像力,已经让他们能够完全明白。

看得出来,画中的生活方式和过去很像,只不过以前种的是果树,现在种的是小麦。

以前养的是小动物,现在养的是“草泥马”。

以前屋子是给动物们居住的,现在是给自己住的。

以前身旁的水道叫溪流,现在身旁的水道叫河流。

看样子没什么变化,没有变化,他们就完全认可了王扬的想法,夸张的不停点头。

可他们不知道,其实他们在支持王扬这个决定的时候,已经将人类的历史翻到了新的篇章,从游牧生活,转为村落模式。

他们意识不到其中的意义与好处,但王扬却是知道啊,上辈子的历史是白学的么?

这种生活方式重在稳定,持久,利于促进民生发展,王扬需要这样的生活方式,只有如此,他才不用每天一个头两个大的思考下顿吃什么。

才有时间将自己脑海中的一切,全部用出来。

他想着日后部落欣欣向荣的景象,握了握拳头,心中满满的澎湃激动。

驱赶者见王扬这么开心,犹豫了一会儿,决定还是把他拉回现实,弱弱的问了一句。

“下顿吃什么?”

王扬顿时眉头一挑。

第227章 开拓

俗话说得好,明天会更好,但在明天之前,就别想那么好。

下顿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