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另一个人说话了,一个有辙的人:
“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
李自成如是说。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万历三十四年生人。
比较凑巧的是,李自成跟张献忠,是同一年生的。
而且这两人的身世,都比较搞不清楚,但李自成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史料的说法,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的。在明代,养马是个固定职业,还能赚点钱,起码混口饭吃,生活水准,大致是个小康。
所以李自成是读过书的,他从小就进了私塾,但据说成绩不好,很不受老师重视,觉得这孩子没啥出息。
直到有一天。
这天,老师请大家吃饭,吃螃蟹。
当然,老师的饭没那么容易吃,吃螃蟹前,让大家先根据螃蟹写首诗,才能开吃。
李自成想了想,写了出来。
老师看过大家的诗,看一首,评一首,看到他写的诗,没有说话。
因为在这首诗里,有这样一句话:一身甲胄任横行。
这位老师是何许人也,实在没处找,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物,因为在短暂犹豫之后,他说出了一个准确的预言:
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但李自成同学的大器之路,似乎并不顺利,吃过饭不久,他就退学了,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
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李自成决定,先去打基础,但问题是,他家并不是农民,也没地,种地估计是瞎扯,所以他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给人打工。
这段时间,应该是李自成比较郁闷的时期。因为他年纪小,父亲又死了,经常被人欺负,有些地主让他干了活,还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他托了个关系,去驿站上班了。
'1698'
李自成的职务是驿卒,我说过,驿站大致相当于招待所,驿卒就是招待所服务员,但李自成日常服务的,并不是人,而是马。
由于世代养马,所以李自成对马,是比较有心得的,他后来习惯于用骑兵作战,乃至于能在山海关跟吴三桂的关宁铁骑打出个平手,估计都是拜此所赐。
李自成在驿站干得很好,相比张献忠,他是个比较本分的人,只想混碗饭吃。
崇祯二年,饭碗没了。
我说过很多次,是刘懋同志建议,全给裁掉了。
刘懋认为,驿站纰漏太多,浪费朝廷资源,李自成认为,去你娘的。
你横竖有饭吃,没事干了,来砸我的饭碗。
但李自成还没有揭竿而起的勇气,他回了家,希望打短工过日子。
我也说过很多次,从崇祯元年,到崇祯六年,西北灾荒。
都被他赶上了,灾荒时期,收成不好,没人种地,自然没有短工的活路。此时,李自成听说,有一个人正在附近招人,去了的人都有饭吃。
他带着几个人去了,果然有饭吃。
这位招聘的人,叫做王左桂。
王左桂是干什么的,之前也说过了,作为与王嘉胤齐名的义军领袖,他比较有实力。
当时王左桂的手下,有几千人,分为八队,他觉得李自成是个有料的人,就让他当了八队的队长。
这是李自成担任的第一个职务,也是最小的职务,而他的外号,也由此而生——八队闯将。
一年后,王左桂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攻打韩城。
他之所以要打这里,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因为韩城的防守兵力很少,而且当时的总督杨鹤,没有多少兵力可以增援,攻打这里,可谓万无一失。
判断是正确的,正如之前所说的,杨鹤确实没有兵,但他有一个手下,叫洪承畴。
这次战役的结果是,洪承畴一举成名,王左桂一举完蛋,后来投降了,再后来,被杀降。
王左桂死掉了,他的许多部属都投降了,但李自成没有,他带着自己的人,又去投奔了不沾泥。
不沾泥是个外号,他的真名,叫做张存孟(也有说叫张存猛)。但孟也好,猛也罢,这人实在是个比较无足轻重的角色,到了一年后,他也投降了。
然而李自成没有投降,他又去投了另一个人。这一次,他的眼光很准,因为他的新上司,就是闯王高迎祥。
'1699'
这是极其有趣的一件事,王左桂投降了,李自成不投降,不沾泥投降了,他也没投降。
虽说李自成也曾经投降过,比如被王朴包围,被陈奇瑜包围等等,但大体而言,他是没怎么投降的。
这说明,李自成不是痞子,他是有骨气的。
相比而言,张献忠的表现实在不好。
他投降的次数实在太多,投降的时机实在太巧,每次都是打不过,或是眼看打不过了,就投降,等缓过一口气,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接着干,很有点兵油子的感觉。
史料记载,张献忠的长相,是比较魁梧的,他身材高大,面色发黄(所以有个外号叫黄虎),看上去非常威风。
而李自成就差得多了,他的身材不高,长得也比较抱歉,据说不太起眼(后来老婆跑路了估计与此有关),但他很讲义气,很讲原则,且从不贪小便宜。
历史告诉我们,痞子就算混一辈子,也还是痞子,滑头,最后只能滑自己。长得帅,不能当饭吃。
成大器者的唯一要诀,是能吃亏。
吃亏就是占便宜,原先我不信,后来我信,相当靠谱。
李自成很能吃亏,所以开会的时候,别人不说,他说。
第八队队长,不起眼的下属,四处寻找出路的孤独者,这是他传奇的开始。
他说,一个人敢拼命,也能活命,何况我们有十几万人,不要怕!
大家都很激动,他们认识到,李自成是对的,到这个份上,只能拼了。
但问题在于,他们已经被重重包围,在河南呆下去,死路,去陕西,还是死路,去山西,依然是死路,哪里还有路?
有的,还有一条。
李自成以他卓越的战略眼光,和无畏的勇气,指出那条唯一道路。
他说,我们去攻打大明的都城,那里很容易打。
他不是在开玩笑。
当然,这个所谓的都城,并不是北京,事实上,明代的都城有三个。
北京,是北都,南京,是南都,还有一个中都,是凤阳。
打北京,估计路上就被人干挺了,打南京,也是白扯,但打凤阳,是有把握的。
凤阳,位于南直隶(今属安徽),这个地方之所以被当作都城,只是因为它是朱元璋的老家。事实上,这里唯一与皇室有关的东西,就是监狱(宗室监狱,专关皇亲国戚),除此以外,实在没啥可说,不是穷,也不是非常穷,而是非常非常穷。
1700
但凤阳虽然穷,还特喜欢摆谱,毕竟老朱家的坟就在这,逢年过节,还喜欢搞个花灯游行,反正是自己关起门来乐,警卫都没多少。
这样的地方,真是不打白不打。
而且进攻这里,可以吸引朝廷注意,扩大起义军的影响。
话是这么说,但是毕竟洪承畴已经围上来了,有人去打凤阳,就得有人去挡洪承畴,这么多头领,谁都不想吃亏。
所以会议时间很长,讨论来讨论去,大家都想去打凤阳,最后,他们终于在艰苦的斗争中成长起来,领悟了政治的真谛,想出了一个只有绝顶政治家,才能想出的绝招——抓阄。
抓到谁就是谁,谁也别争,谁也别抢,自己服气,大家服气。
抓出来的结果,是兵分三路,一路往山西,一路往湖广,一路往凤阳。
但这个结果,是有点问题的,因为我查了一下,抓到去凤阳的,恰好是张献忠、高迎祥、李自成。
没话说了。
但凡是没办法了,才抓阄,但有的时候,抓阄都没办法。
真没办法。
抓到好阄的一干人等,向凤阳进发了,几天之后,他们将震惊天下。
在洪承畴眼里,所谓民军,都是群没脑子的白痴,但一位哲人告诉我们,老把别人当白痴的人,自己才是白痴。
检讨
很巧,民军抵达凤阳的时候,是元宵节。
根据惯例,这一天凤阳城内要放花灯,许多人都涌出来看热闹,防守十分松懈。
就这样,数万人在夜色的掩护下,连大门都没开,就大摇大摆地进了凤阳城。
慢着,似乎还漏了点什么——大门都没开,怎么能够进去?
答:走进去。
因为凤阳根本就没有城墙。
凤阳所以没有城墙,是因为修了城墙,就会破坏凤阳皇陵的风水。
就这样,连墙都没爬,他们顺利地进入了凤阳,进入了老朱的龙兴地。
接下来的事情,是比较顺理成章的,据史料记载,带军进入凤阳的,是张献忠。
如果是李自成,估计是比较文明的,可是张献忠先生,是很难指望的。
之后的事情,大致介绍一下,守卫凤阳的几千人全军覆没,几万多间民房,连同各衙门单位,全部被毁。
除了这些之外,许多保护单位也被烧得干净,其中最重要的单位,就是朱元璋同志的祖坟。
1701……1704
1701
看好了,不是朱元璋的坟(还在南京),是朱元璋祖宗的坟。
虽说朱五一(希望还记得这名字)同志也是穷苦出身,但张献忠明显缺乏同情心,不但烧了他的坟,还把朱元璋同志的故居(皇觉寺)也给烧了。
此外,张献忠还很有品牌意识,就在朱元璋的祖坟上,树了个旗帜,大书六个大字:“古元真龙皇帝”
就这样,张献忠在朱元璋的祖坟上逍遥了三天,大吃大喝,然后逍遥而去。
事大了。
从古至今,在骂人的话里,总有这么一句:掘你家祖坟。
但一般来讲,若然不想玩命,真去挖人祖坟的,也没多少。
'1702'
对崇祯而言,所谓龙脉,未必当真。要知道,当年朱元璋先生的父母死了,都没地方埋,是拿着木板到处走,才找到块地埋的,要说龙脉,只要朱元璋自己的坟没被人给掘了,就没有大问题。
但祖宗的祖宗的坟被掘了,毕竟影响太大,必须解决。
解决的方法,只能是自己做检讨。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相当高明的方法。自从皇帝的祖坟被掘了后,上到洪承畴,下到小军官,人心惶惶,唯恐这事拿自己开刀,据说左良玉连遗书都写了,就等着拉去砍了,既然皇帝做了检讨,大家都放心了,可以干活了。
当然,皇帝背了大锅,小锅也要有人背,凤阳巡抚和巡按被干掉,此事到此为止。
崇祯如此大度,并非他脾气好,但凡是个人,刨了他的祖坟,都能跟你玩命,更何况是皇帝。
但没办法,毕竟手下就这些人,要把洪承畴、左良玉都干掉了,谁来干活?
对于这一点,洪承畴、左良玉是很清楚的,为保证脑袋明天还在脖子上,他们开始全力追击起义军。
说追击,是比较勉强的,因为民军的数量,大致有三十万,而官军,总共才四万人。就算把一个人掰开两个用,也没法搞定。
好在,还有一个以一当十的人,曹文诏。
为保证能给崇祯同志个交代,崇祯八年六月,曹文诏奉命出发,追击民军。
曹文诏的攻击目标,是十几万民军,而他的手下,只有三千人。
自打开战起,曹文诏就始终以少打多,几千人追几万人,是家常便饭。
但上山的次数多了,终究会遇到老虎的。
曹文诏率领骑兵,一口气追了几百里,把民军打得落花流水,斩杀数千人。
但自古以来,人多打人少,不是没有道理的。
跑了几百里后,终于醒过来了,三千人而已,跑得这么快,这么远,至于吗?
于是一合计,集结精锐兵力三万多人,回头,准备跟曹文诏决战。
崇祯四年起,曹文诏跟民军打过无数仗,从来没输过,胆子特大,冲得特猛,一猛子就扎了进去。
进去了就再没出来。
民军已走投无路,这次他们没打算逃跑,只打算死拼。
而曹文诏由于太过激动,只带了先锋一千多人,就跑过来了。
三万个死拼的人,对一千个激动的人,用现在的编制换算,基本相当于一个人打一个排,能完成这个任务的,估计只有兰博。
'1703'
曹文诏不是兰博,但他实在也很猛,带着骑兵冲了十几次,所至之处,死伤遍地,从早上一直打到下午,斩杀敌军几千人。
眼看快到晚上,杀得差不多了,曹文诏准备走人。
这并非玩笑,曹总兵是骑马来的,就算打不赢,也能跑得赢。
在混乱的包围圈中,他集结兵力,发动突击,很快就突出了缺口,准备回家洗澡睡觉。
当时场面相当混乱,谁都没认出谁,在民军看来,跑几个也没关系,所以也不大有人去管这个缺口。
但关键时刻,出情况了。
曹文诏骑马经过大批民军时,有一个小兵正好被俘,又正好看见了曹文诏,就喊了一句:
“将军救我!”
当时的环境,应该是很吵的,有多少人听见很难说,但很不巧,有一个最不该听见的人,听见了。
这个人是民军的一个头目,而在不久之前,他曾在曹文诏的部队里干过。
作为一个敬业的人,他立即对旁人大喊:
“这就是曹总兵!”
既然是曹总兵,那就别想跑了。
民军集结千人,群拥而上围攻曹文诏。
曹文诏麻烦了,此时,他的手下已经被打散,跟随在他身边的,只有几个随从。
必死无疑。
必死无疑的曹文诏,在他人生的最后时刻,诠释了勇敢的意义。
面对上千人的围堵,他单枪匹马,左冲右突,亲手斩杀数十人,来回冲杀,无人可挡。
没人上前挑战,所有的人只是围着他,杀退一层,再来一层。
曹文诏是猛人,猛人同样是人,包围的人越来越多,他的伤势越来越重,于是,在即将力竭之时,他抽出了自己的刀。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举刀自尽。
曹文诏就这样死了,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然很勇敢。
无论如何,一个勇敢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