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大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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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大帝国- 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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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保证了对中国和平统一的顺利进行。
    一份和平赎买协议书出现在南方各省实际控制者面前
    (一)北中国出资,购买南中国各省,购买金额有以下几个部分决定
    基本补助款一百万元(这些不分省份)
    经济补助款按照1898年各省财政总
    经济利息,以后二十年间,每年给与1898本省财政总收入的5%,如果直接受益人过世,则由其指定继承人继续接受。
    (二)
    在各省大员清产核资中,执行“从宽从了”的方针
    对各省大员进行清产核资是实行统一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宽”,就是对清产核资中有关公私关系方面的问题,凡是可以从宽处理的即要从宽处理。“从了”,就是对于各省原有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关系包括敌国财产、对公欠款、抽走的资金和呆滞物资在内,根据从宽的方针,一概以呆账坏账处理。
    (三)在福利待遇上,执行宽大政策
    1。~%至6%。基本原则为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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