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似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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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似昭云-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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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衣一落,赵云琴惊讶地发现他竟然是——

“燕老前辈?”

燕笑笛白了他一眼,“小子,你以为我是谁?”真是,他那什么表情嘛!

“这里是哪里?”别的暂且不管,先要弄清楚自己的地理位置。

“这里是五台山。”燕笑笛拉了张椅子坐下,喝了口热茶暖暖身子,“我们在五台山南台锦绣峰。”

五台山?五台山不是在山西么?离开封有些距离……他欲哭无泪。

“老前辈,我昏迷了多久?”

“三个月。”燕笑笛嘿嘿一笑,“现在刚好是冬天。”锦绣峰的风雪还不是一般的大啊,刚才出去一趟他就半条老命去了。

这简直是天不让他回家嘛!他突然觉得很悲哀。

燕笑笛见他一脸惆怅,忍不住问:“小子,你怎么了?”

“老前辈,‘绝命’这种毒不是没有解药吗?您怎么救活我的?”他当时的确已经死了,呼吸心跳都已经停止,连血液也停止流动,连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读救不活,一前多年前的宋朝怎么可能就活呢?

“当然,凭你的体质绝对抵不过‘绝命’的毒性的。不过我早有准备。”说到这里,燕笑笛一脸傲色,“中秋那天,我特地给你送去我特制的糕点。”

赵云琴回忆道:“那个糕点啊,除了好吃,好象没什么特别的。”好象咽下后,腹中散开一股热气。

“什么叫没什么特别。”燕笑笛忽然露出一副肉痛的表情,“那可是我花了九九八十一种珍贵药材,经过七七四十九道复杂工序才制成的。这八十一种药材可是人间少有, 说是绝无仅有的珍贵药材,有些还是从东瀛和朝鲜运过来的。唉,就为了救你这条小命,把我的宝贝花了。我的宝贝啊!!!”

赵云琴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那么几块小小的糕点,居然藏有那么大的秘密。

哀悼完他的宝贝之后,燕笑笛恢复以往的神色,“那种糕点能保护人体的五脏六腑,避免毒入侵,所以血液会停止流动。中了毒之后,人体会呈现一种假死状态,咋看之下和死了没什么差别,但过了几天就会发现,尸体不会腐烂,一直保持着那种假死状态。只要将毒逼出来后就没事了。”

“老前辈,你的确厉害。但为什么不惜花你那么多宝贝来救我这条命?”赵云琴奇怪道。他们好象只有一面之缘,燕笑笛为什么要救他?

燕笑笛两眼放光,盯得赵云琴头皮发麻,“我要你做我的徒弟。”

“唉??”赵云琴顿时呆住。

燕笑笛将自己的苦衷缓缓道来:“我就是江湖三仙之一的医仙燕笑笛。江湖三仙一生只收两个徒弟,所以必须精挑细选,我已经收了一个徒弟,不过已经出师,但另一个徒弟仍没有着落,因为想当我燕笑笛徒弟的人数不胜数,要遇到一个我中意的人不那么简单,所以我化装成乞丐,四处游历。于是我就遇到了你。”他说着,看了赵云琴一眼。

赵云琴恍然大悟,自己无心插柳柳成荫。虽然很同情他,但他不得不问:“江湖三仙是什么?很厉害吗?”

燕笑笛不可思议地瞪着他,“天下居然有不知道江湖三仙的人?!”果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赵云琴一脸困惑,不知道江湖三仙有什么奇怪吗?

燕笑笛只好解释道:“江湖三仙是指乐仙柳醉荫,剑仙花瑛岚,还有我医仙燕笑笛。江湖三仙不仅武艺卓绝。而且每人各通一门绝技,天下无人能敌。柳醉荫的音乐,花瑛岚的铸造,我的医术,在江湖上都是独一无二的。三仙一生只收两名弟子,各传授他们其中一门技艺。我已经将我的武功传了出去,剩下的就是医术了。怎么样,要不要学?”燕笑笛笑眯眯地看着他。

赵云琴点头。开玩笑,这种机会别人可欲不可求,他怎么可能不学?

燕笑笛很理解地拍拍他的脑袋,“那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徒弟了。拜师礼就不用了。这是我医仙的证明,你先收着,切记不可弄丢了。”他掏出一块红色小牌,递给赵云琴,“现在太冷。等春天再带你出去识别药材,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背医书。”

赵云琴接过那块牌子,仔细一看,是极其珍贵的赤翡,上面刻着一个大大的“燕”字。他收起小牌,发现燕笑笛走向他们对面的一面石壁,伸手在石壁上按了一下。巨大的石壁裂了开来,移向两侧,露出一排巨大的书架。上面挤满了书。

燕笑笛指着书架上面的书,看着目瞪口呆的赵云琴说道:“这里一共有一千两百二十三本医书,你都给我背熟了。”

一千两百二十三本?还要都背熟?赵云琴瞪着那些书,欲哭无泪。

“你那是什么表情?想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才一千两百二十三本而已,不要嫌多。”燕笑笛瞪着一副苦瓜脸的赵云琴说道。

一千两百二十三本还不算多??“师父,你是不是存心整我?”赵云琴悲哀道。

燕笑笛给了他一记暴栗,“你以为医仙那么好当。这可是从秦朝就开始流传下来的医书,汇集了各朝大夫的医学经验和心得,以及东瀛已经失传的秘术,别人想看都看不到呢,你还抱怨。”

“全部都要背吗?”赵云琴苦着脸看着那只巨大的书架,再次确认。

“没错,全部。”燕笑笛无情地打破他的希望。

燕笑笛见他还苦着脸,哭笑不得,“你先睡一会吧。先修养几日。”

“好。”赵云琴只能回床睡觉。脑袋里尽量不想那些多得吓人的书,渐渐地,睡着了。

燕笑笛看着熟睡的他,不由叹了口气。

次日清晨,赵云琴醒来,没有发现师父的身影,他慢慢起身,穿上放在床头的狐袄。

师父去哪了?他打开门,发现雪已经停了。漫山遍野白茫茫一片,银白色的雪在阳光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没有丝毫生机。

赵云琴叹了口气,关门进屋。无意中发现一张放在桌子上的纸条。他拿起纸条,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乖徒弟,师父有事要离开一阵,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洞里食物充足,足够你吃一年的。这锦绣峰被我养满了毒物,所以你不认真将那些医术背熟是下不去的。对了,有空的时候还要练练轻功,锦绣缝地势险恶,万一不小心从悬崖峭壁上掉下去可没人救你。我知道你又要骂我了,我也是为你好,如果你学了一半就跑下山那岂不侮辱了我医仙的名声……

看到这里,赵云琴感到嘴角有点抽。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所以你就不要抱怨了。还有这里有一封信,是要交给你师兄的,你下山的时候别忘了把这封信教给他。你师兄名叫穆擎音。千万别忘了。

终于看完这封信,赵云琴感到额上青筋正在暴动。

有没有搞错,简直没给他留条后路嘛。他抬头瞪着那只放了一千多本书的巨大书架,最后只好认命地叹了口气。食物只能吃一年,也就是说他必须要用一年的时间将燕笑笛的医术学精了。唉!自己是不是被卖了?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下山

一年后(确切地说是十个月零二十天),洞庭君山。

漫山火红的枫叶,远远望去,仿佛是火烧遍了整座山。绮丽而壮观。

君山某处,江湖闻名的三仙聚集一堂。

“醉荫啊,你的琴声越来越妙了。”一名青衫男子微笑看着正在抚琴的蓝衣女子。

柳醉荫淡淡一笑,白皙纤长的手指划过琴弦,又是一串妙音流出,“我的琴艺未变,只是你今日心情愉悦。瑛岚,何事如此高兴?”

花瑛岚摇头,喝了口酒,“只是今天看燕老高兴,心情自然就好了。”他看了一眼兴奋异常的燕笑笛。三人中就属他年龄最长,两人顺口就叫他燕老。花瑛岚笑着眨眨眼,“是不是你那个宝贝徒弟快下山了?”

燕笑笛闻言哈哈大笑,“那小子比我想的还要能干,才一百多天就把一千多本书给背熟了。果然是青出与蓝而胜与蓝啊!”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柳醉荫无奈地摇头,“燕老,你那个徒弟真有那么厉害?记得当初你收擎音为徒的时候也没现在这么高兴。”穆擎音也是个百年难得的人才,当初他们三个为了抢这个徒弟拼了三天三夜。

“莫不是你这个徒弟有何特殊之处?”花瑛岚也好奇问。自从十个月前听说了燕老收徒之后,都没亲眼见过,“燕老,你也用不着把你这个宝贝藏那么紧吧!”

“我的徒弟怎么可能简单?”燕笑笛斜了他一眼,“三天后他就要下山了,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保证能把你们吓一跳。”光是容貌就能把人看呆。

“真的?”柳醉荫抚琴的手顿了顿,将头转向花瑛岚,“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花瑛岚对燕老那个徒弟可是好奇地紧,“那我们就去看看吧!”

* * * * * *

五台山,锦绣峰。

赵云琴懒洋洋地趴在水潭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心情郁闷到极点。

水中的人,乌黑柔亮的长发,细长的柳叶眉,浓密微翘的睫毛,漆黑略显忧郁的眼瞳,俏挺的鼻子,红艳的薄唇,黄金比例的身材,完美地搭配在一起,在加上那精致细腻得连女人都嫉妒的肌肤,简直是神的艺术品。过了一年,他郁闷地发现,自己越长越漂亮,往大街上一站,十个男人里保证有九个会为他疯狂。

如果自己是女儿身,当然会很高兴,但他现在是货真价实的男人。男人要那么好的皮相干什么?郁闷啊郁闷!!!

所谓祸水就是指他现在这个样子。

他直起身子,拍拍身上占到的尘土,微微叹了口气,看看这自己呆了差不多一年的锦绣峰,有些不舍。想想自己一年的修炼,他有些哭笑不得。

为了试探毒药的毒性,他不惜以身试毒,头几个月他都以自己高超的解毒手法给解了,但后几个月,他发现自己的血液竟然对毒产生了免疫,导致他百度不侵,现在这座山里所有毒物对他都起不了作用,如果他再中一次“绝命”,保证没有性命之忧。

至于他的轻功,由于他在采药的时候被豺狼虎豹追杀,导致他的轻功登峰造极,快的在别人眼里只有一道残影。不过如果光看他轻功有多高就认为他武功有多强那就错了,他的武功最多能算是一个三流“低手”(高手的反义词。为了我们的小攻,他的武功只好差点了。呵呵!),连对付一个强盗都很吃力。

所以面对像慕容影那样的高手,他只有逃的份了。以他的轻功那绝对不成问题。

于是他决定三天之后下山。

想到下山,赵云琴的嘴角弯了一下。不知道阿影他们怎么样了,这一年来有没有想他呢?还是已经把他忘了?应该不会吧。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青色玉佩,玉上刻着一个“影”字,旁边还刻了一行小字——海枯石烂。

心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快玉佩应该是阿影在他“死”了的时候放在他身上的。

阿影,千凝,小汐,临聿,皇帝老爹,五哥,三哥,七哥,八哥,他们都应该很好吧?

他小心地将玉佩藏好。施展起了他绝顶轻功,向家奔去。

三天后

赵云琴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离开了这个他住了一年的地方。天色还早,他决定步下锦绣峰。住了一年,早已对这里滋生了感情。红色的枫林,围绕在他四周,仿佛送别一般,发出“沙沙”的声响。

赵云琴淡淡地笑了,朝阳之下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丽,一个个都充满了朝气,宛如一个个精灵,游荡于自然之中。

真的,好美!

他却没注意到,他的笑容,令天地都失色。

“嗷!!”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赵云琴怔了怔,那那个声音的来源处跑去。跑了几步,敏感的鼻子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在野兽堆里呆了一年不是白呆的。)

他小心地靠过去,发现五匹豺狼正围攻一只受伤的白色的……嗯,好象是狗(?)。白狗浑身雪白的毛被鲜血染成红色。

豺狼目露凶光,对着那只受伤的狗低声吼叫。那只白狗眼神悲戚,哀号一声,低头看着身下的小狗。小狗低声嚎叫起来,声音同样悲戚。

赵云琴很同情地摸摸下巴,可怜天下父母心啊!!那自己要不要去帮忙呢?对手可是五匹豺狼啊,自己势单力薄,但那对母子(或者是父子)真的很可怜啊!

唉!赵云琴叹了口气,帮吧。

他大吼一声,那五匹狼果然注意到他,向他奔来。赵云琴纵身跃起,向来时的方向跑去,故意放慢速度,让那几匹狼能跟得上。不过这豺狼比他想象中的聪明,来追他的只有三匹,另两匹仍继续向那对母子进攻。

无奈,赵云琴只好向那三匹狼扔了包药粉,只见那狼摇晃了一下,砰然倒地。杀生向来是他的大忌,所以他扔的只是包迷香,过不了一个时辰那些狼就会自动醒来。

折回原处,赵云琴惊讶地发现那两匹狼已经死了。一名男子正在剥着狼皮,他剥狼皮的手法很熟练,不过片刻一张狼皮就被他剥了下来。

这中血腥场面是他最厌恶的。不由皱了皱眉,心中燃起一股怒火,“你杀了它们?”

那男子没想到这里还会有人,惊讶地抬起头,发现一名绝色男子满脸怒气地瞪着他,怔了怔,“难道你要它们来攻击我?”

“当然不是。至少可以用别的方法制服他们。”赵云琴强忍住他的怒火,冷冷地瞪着眼前这个长相俊秀的男子。

男子冷笑一声,将剥下的狼皮扔到一边,“就算我不杀它们,它们总有一天还是会死的。”

赵云琴看到了那张母狗的皮,问道:“那个小的呢?”

“小的?”男子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指了指被他关在笼子里的小狗,“白狐很值钱,何况是这种纯种白狐,至少可卖五十两银子。”

白狐?不是狗?赵云琴来不及细想这个问题,冲到小白狐面前,却发现那笼子已经上了锁,恼怒道:“放了它!”听着小白狐悲戚的鸣叫,赵云琴心里一阵难受。

“放了它?”男子露出讥讽的笑,“我为什么要放了它?这只小狐狸至少可以卖二百两银子。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放弃我的二百两银子?”

赵云琴咬着唇,现在他身无分文,根本没有能与这家伙交换的东西。“你怎么才肯放了它?”他沉住气,静静地盯着眼前的男子。

男子看着他绝色的脸,眼睛闪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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