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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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红-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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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真的想笑,王府里头,后院藏娇之中,能有什么生命危险,如果扮得不像,扮砸了事,大不了,我拍拍手走人,他们又去哪里找这样一个蝶舞的人去。

顾连山的笑容高深莫测:“清平王府若是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这般容易,我们也不用大费周章地弄一个你来,乔装着送进去了。”

捕红  第二卷 第三卷 24:鬼画符

白苏岸真配合他师傅老人家的叮嘱,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宽大的衣袖里安放着一页一页莫孤烟才抄出来的字,有些还没有干透,他拿起来,迎着风,吹一吹,但是墨迹还是无可避免地沾到衣料上头,幸好这里的墨汁不臭,我抓着他的衣袖过来,凑近鼻子闻闻,不但不臭,还混合着淡淡的竹叶香气。

他眯起眼瞅着我:“大人用的墨汁是特制的,不会有那些奇怪的味道,你看得时间长些,闻久也不会难受。”

“你的字有什么特别之处?”小莫的字很端正,非常适合中学生临摹用的字帖,没有任何花哨。

白苏岸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洪姑娘,你可有看到我爹爹写字。”

“那倒是没有。”白老爷子没有在我面前开过房子,我都是直接喝煎好的药。

“这世间,有一种人写字,除了是做同等工作的,其他的人都看不懂的,你知道是什么人吗?”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由古至今,从大夫到医生,每一个的字都是鬼画符,唯一的区别是写得好看些的鬼画符,和写得难看些的鬼画符,仅此而已。

“我的字打小便是爹爹亲手执笔教的,所以……”他没有再说下去。

“今天已经连着看了四个多时辰,便是墨汁再香,字再漂亮,眼睛也吃不消。”我在走廊的长条青石凳上坐下来,

白苏岸坐在我的旁边:“你闭会儿眼,我念给你听。”

不然,还能怎么办,我歪着头,靠向另一边的立柱,风里头四散飘飞的还是那种香气浓烈的碎花,闭着眼睛也能够闻得见,白苏岸的声音背起书来很好听,好听地让我昏昏欲睡,立柱枕头好像硬了一点,我的脑袋在半梦半醒之间,尝试着向另一边歪去,虽然也有些硬,不过多了柔韧性,脑袋安置起来要舒服地多——

莺歌夫人,本姓花,小名莺歌,家中只有一小妹,名蝶舞,姐妹相差六岁,感情甚佳——

花家主母女红上佳,两女自幼爱穿彩衣,大女儿衣服中绣有黄莺,小女儿衣服中绣有彩蝶,莺歌夫人入府后仍不能改去此习——

蝶舞自幼身体羸弱,不喜甜食,忌辛辣。

一句一句,潜入睡梦,细润无声。

“妹妹在想什么?”我扭过头去,看到的是莺歌夫人凑近来的俏脸,“是不是路上乏累,有些个走神。”

“是,从前未曾走过这么远的路,连想都不曾想过,若不是……”若不是花家长辈在半年里头,前后因病去世,她应该好好待在家里头,等一门合适的亲事才对。

莺歌夫人让我在原地转了一个身:“进府之前,那些都已经拿去了吧。”

“是,这规矩,我还明白。”她所指的是那些为父母戴孝时带的白花,脚上穿的白鞋。

“嫁入王府后,我已经不再是花家的女儿,连为父母送终尽孝都不能够,原以为我一个人的荣华富贵能给花家带来孰多的尊荣,可是如今爹娘都不在了,还要哪些东西合用呢。”她看着我,这一次是真的要掉下眼泪,盈盈的一层光,终究是忍了下去。

前头出去的丫鬟,已经捧来了吃食,她拉着我在桌子前坐下来:“不是正餐的时候,只能用些点心,等晚上,再多给你做些小菜,姐姐还记得你爱吃的那些。”

我坐在她正对面,四个小碟分别是杏仁酥,四鲜烧卖,枣泥糕,蝴蝶虾卷,两甜两咸,另有一碗鸡汤龙须面,黄橙橙的汤头上飘着碧青的菜叶,她替我先夹了一块枣泥糕,还没递到我眼前,我的眉头先皱起来。

“我倒是给忘记了,妹妹不喜欢吃甜食。”她的筷尖一转,将枣泥糕留在自己面前的小碗里头,“不过以后在王府不比在家里头,除非只有姐姐在场,不然的话,即便是不爱吃,也不可做出样子,大不了回来再补吃其他的,明白没有。”

我默默地将筷子又伸到她的小碗里,将枣泥糕给夹了回来,放在口边,轻轻咬了一小口,倒是又香又糯的,枣子味道很重,慢慢的倒把大半块吃了下去。

她赞许地托着腮看我:“蝶舞真是懂事,姐姐一点便都明白了。”

“姐姐,你也吃点。”筷点才伸出,我犹疑了,莺歌夫人,她喜欢吃的口味又是哪种,我在这关键的时候,居然给忘记了,虾卷看着漂亮,可万一她不爱吃虾呢,烧卖里头裹着的馅子,一时右看不明白,结果一只手停在半空不上不下的。

“这道杏仁酥是王爷最爱的。”她才说完半句,我已经夹起一个递传给她,“我一直不爱吃杏仁,妹妹想必也还记得。”糟糕,我的动作是不是稍微快了一点,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我怎么觉得都是陷阱来的,“后来,跟着王爷多吃些,倒是慢慢喜欢上杏仁那微苦的味道,而且太医也说,杏仁补身,对身子骨是大好的。”

我看着她慢条斯理地吃下小块的杏仁酥,后背上觉得凉飕飕的,才过招这么几句话,差一点,差一点就露出破绽来了。

好险。

捕红  第二卷 第三卷 25:爱妾

“夫人,王爷回来了。”这个叫铃儿的丫鬟急匆匆地跑进屋子,凑到莺歌夫人的耳畔低语道,低语是一种习惯,倒并非是为了避着我,至少我还是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听进耳朵里去,“正在前头更衣,夫人要不要理一理妆容。”

“好。”莺歌夫人缓缓起身,在我手背上一抚而过,“妹妹,你慢慢吃,我换件衣裳再过来陪你。”

我是一口食物正半咽在喉,说不出话来,她倒是风姿摇曳地走了,留下我,还有两个面生的丫鬟木头人似的站着,这要是王爷先过来,瞧见个陌生人坐在爱妾房里,还不知是什么反应呢。

爱妾。

取掉爱字,只有一个妾。

好听的称谓,莺歌夫人,不过是因为她不是王爷的大房,再宠再喜欢,她的身份永远是比正室矮下一个头的小老婆。

不过,她比寻常人幸运一点,清平王爷的正王妃已经去世好几年,上头没有大的压着,虽然名分上不太好听,其他的也就都差不多了。

不过,有件事儿很明显,正牌的王妃绝对不会因为王爷下朝归府而要去特意换一身衣衫,画一个更美的妆,她还是走的以色侍人的老路子,而我呢,便是她世间唯一的亲人,因为父母都不在了,选择投奔亲姐而来,开始寄人篱下的日子。

在总捕司的最后一日,我想起要紧的问题,赶到顾连山面前,直言道:“顾大人要我冒充的便是花蝶舞对不对。”

他从满桌的案卷中,抬起头来,静静望着我,像是早就猜测到,我会来问。

“如果,我能冒充花蝶舞,那她本人又在哪里?”

顾连山将手中的毛笔搁置下来,沉声道:“我以为你早该想到答案的,不是吗。”

我脑中轰地一声,其实开口问之前,我已经隐隐了解,想听的不过是个确切的答案,他没有给我答案,却给了我一个落实。

我安静地从他办公的屋子退了出来,不需要再问得更加详尽,问得太多,难受的怕是只有我一个人而已,白苏岸其实一直站在门口,看着我进去,又看着我退出来:“小莫又才抄好几张,我念给你听听,那么多的材料,想要囫囵吞枣地全部背下去怕是来不及了,能多看一分是一分。”

他站的是风口处,宽大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瘦。

“怎么站在风大的地方。”忍不住想伸手去拉他一把,手却被他反握住,两个人的手都是冷冰冰的,“你光会说我,自己不还是站在此处,风大有风大的好处,墨迹干得快些。”

我想挣脱开他的手,他握得有些紧:“你不记得小莫说的,要我们两个仔细别给风吹走,其实有个法子能行得通,你看,我们两个要是拉在一起,就吹不走了,不是吗。”

我真没好意思再挣一次。

香气袭人,把桌上好吃的味道都给抢走了,我将筷子慢慢放下来,莺歌夫人已经换了身鹅黄的新衣,袖口裙摆都描了金线,前头看看倒还好,她袅袅一转身,背后是整幅的百鸟朝凤图,满目各色的鸟雀,只缺了栩栩如生,那只圣鸟凤凰。

在她心里头,怕是早已有了凤凰的人选。

她原先的妆容已经很是精致,我也瞧不出她又多整了那些位置,不过眼睛不似方才的清亮,眼尾处被加重了颜色,媚态更盛,唇上的胭脂也换了个更加鲜嫩可口的,她笑盈盈地问我:“妹妹,看我这样可美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美,姐姐好似这几年都没有变过,甚至比我印象里的还要更美。”

她扭着腰笑,将脸儿在我脸颊上轻轻一贴,又放开,皮肤真正是又软又滑,如此尤物美人儿,我是男人,我也喜欢。

“远远都能听到莺歌儿的笑声,是什么事情让我的美人儿这般痛快。”莺歌夫人的身子正好档在我前面,我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进来的这个男人,只听到了他的声音。

身边的丫鬟已经都自动自觉的跪下地去,我还在考虑是不是要学样时,莺歌夫人已经娇笑着迎了上去,半个人都窝在对方的怀里,手指头绕着衣袖:“我有和王爷说过,这几日,我的妹妹要过来王府暂住,王爷怎么给忘记了。”半是娇嗔半是撒娇的,“蝶舞,还不快来见过王爷。”

我那两个可怜的膝盖今天是躲不过去了:“民女花蝶舞拜见清平王爷。”动作慢点儿再慢点儿。

“都是自家人,又是在府里头,务虚多礼。”清平王爷果然如我所愿,及时开了口,“以后也不用多礼,你姐姐时常在我耳边絮叨你,虽然没有见过,倒像是熟人一样的了。”

两个人真是天生一对,都这么会说话。

我再乖巧不过地低身行礼:“蝶舞见过王爷。”跪是不用跪了,这礼数还是必须的。

“姐姐是美人儿,妹妹也是美人儿,偏偏这样一对妙人儿还都姓花,花莺歌,花蝶舞,取得名字真是合配这样的人品。”王爷今天的心情应该也很好。

我不露声色地退一小步,抬起眼来,看着眼前人。

清平王。

赵渲。

当今天子的亲弟。

捕红  第二卷 第三卷 26:人间富贵花

王爷穿的比我的那位姐姐可低调多了,衣服料子当然也是极好的,不过颜色很素,衬得他的肤色更白,面如冠玉一般,眉眼清秀,这么几眼一瞧,真是没有王爷的架子,更像是个读书的公子。

他的眼神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下,有转回到身边人那里去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和莺歌夫人是相似的。

只有我自己不觉得。

她是人间富贵花,我不过是乡村小径中,一朵不知从哪里飘来,落地生根的雏菊。

“你替妹妹准备好住哪里了没有?”他微微俯下头说话,脸上带着温柔的表情,那一刻看起来再真实不过。

“王爷前天个不是答应把听风居给她暂住,听风居离我这里很近,相互有个照顾,而且那里地方不大,不会招人闲话。”莺歌夫人依偎在他怀里,细细地掰动自己的手指,每一根纤白的手指都染着鲜红的丹蔻,我偷偷低头溜一眼自己的手,指甲都是剪到最短,方便做任何事情。

王爷轻柔地将她的手握住,嘴角扬起恰当好处的弧线:“你一向行事极有分寸的,听风居果然不错,吃过点心以后,让丫鬟送她过去吧。”最后一句,嘴唇已经隐在莺歌夫人的发鬓之中,姿态暧昧至极。

我目不斜视地将口中的食物几口咽下肚,站起身向两个纠缠一处的人,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能看见。按照辈分上算来,他们是我的姐姐和姐夫,原先我还在担心,姐妹相见,太过亲密。多少会露出马脚。这会儿一看,真是白白担了这份心。近十年未见,谁与谁地心之间不是隔了重重的几层纱。撩开一层,还有一层。

每一层都是不能透光的。

莺歌夫人背对着我,却像什么都能看见,衣袖挥动:“铃儿,送蝶舞姑娘去听风居。”

我抿一抿嘴。还是没有说一个字,有些时候不说话能让他人放淡戒心。

快步跟着铃儿离开,听风居真的是很近,一条小石子路,不过十来米,铃儿停在门口,沉着脸道:“姑娘,便是这里了,以后你住在这里。不能随意出来走动。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可以差丫鬟出来通报。服侍姑娘地丫鬟本来是另一个,不过刚才既然姑娘自己挑选了一个,以后便是她服侍姑娘,若是姑娘觉得不好,等夫人来了,自个儿同夫人说就成。”

我站在那里听她说完长长地一通,才抬起眼来笑道:“多谢提省,以后还要多多关照才是。”没等她说一个不好,我已经摸手过去,将物件塞在她的手里。

铃儿地手指微微动一小下,脸上的神情是没有多大地变化,不过说话的言辞间放得和缓许多:“也不知道姑娘家里头是多少人服侍的,但是王府有王府的规矩,要是那一个不够用,我偷空也会过来看看。”

我嘴角含笑,只一味听她说着。

铃儿留神看一眼自己的手心:“没有其他事儿地话,我先回去了,王爷在,怕是要多使唤人。”

“好的,有空过来坐坐。”我目送着她离开,反正给的那些也不是我自己出钱,乐得大大方方的,其实不过是要这些丫鬟都知道一件事儿,花蝶舞的的确确是投奔亲戚,寄人篱下,可并非说住在别人家的都是寒酸之辈,不过是因为唯一的亲人在此,才住到此处,到底是王府的丫鬟,她仅仅瞟了一眼,已经知道手里被塞地是好东西。

这听风居,可真是小得不能再小地了。

莺歌夫人要做出一派贤良之姿,只能委屈我这个亲妹妹了,难怪方才清平王爷直夸她做事有分寸,这分寸就是分寸在自己人头上了。

“姑娘,你回来了。”那个被改名叫菊儿的丫鬟,努力对我笑着,“屋子里面已经打扫地干干净净地,姑娘不用只站在门前,仔细被风吹着受凉。”

“你原先在哪里的?”不过就是眼睛看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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