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的,乘车的,还有骑马的,从两人身边缓缓擦肩而过,冷不丁从一旁窜出一条狗,在人群里不急不徐地穿梭着,一切都是那么鲜活而又真实。
林雪漫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看着四下里陌生的环境,突然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陌生的感觉,如果不是穿越,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世人不知道的这个时空里,还会有这么一群人在这样热闹地活着……。
去绣品店送完绣品,林雪漫提议去海货市场转转,了解一下这边的行情。
萧云自然欣然答应,一拍即合!
海货市场被单独设在东镇区的一片空地上,地上湿漉漉的,散着鱼腥味,各种各样的鱼或多或少地摆在箩筐里,有的还活着,一跳一跳的,做着最后的挣扎,有的早已挺尸,被整齐地摆在一堆,待价而沽。
卖鱼的大都是一些妇人,男人出海回来后,便会在家歇息,他们的女人会推着各自男人们打上来的鱼,到这里来卖。
若是家里没有人出海,也可以去别人船上批发点鱼,拿到这里来卖,只不过挣的要少一些罢了!
渔妇们穿戴得破破烂烂的,满身都是泥浆,说话粗声粗气的,女人所有的风情,都在跟人讨价还价的呐喊声中,一一流逝,若是卖上了个好价钱,便会手舞足蹈一番,若是卖得不好,则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看谁都不顺眼。
林雪川常常跟着她娘来镇上逛,一定是她见了镇上的这些渔妇的装扮,而吓得悔了婚,她比自己大半岁,自幼娇生惯养,哪里能做了这样的粗活。
相比而言,林家洼在镇子的另一端,离海比较远,平日里靠种田打工为生,虽说也清贫,但骨子里却瞧不起出海打渔的人,有道是,人生有三苦:撑船打铁卖豆腐,说的不就是这个理吗?
干鱼市场在鲜鱼市的尽头,里面人也不少,但相对安静一些,也比较干净,腥味也更浓一些,各种各样的干鱼都整整齐齐地盛在布袋里,上面泛着一层白白的盐霜。
跟这些鱼相比,林雪漫也觉得自己昨天晒得那些鱼太小了,若是拿到这里来卖,怕是不会有人买,怪不得当地人都拿来喂牲口呢!
林雪漫看了一圈,心里也有了一点谱,整个龙潭镇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村子靠海,像林家洼那样的村,因为不靠海,若是吃鱼,就得到镇上来买,其他不靠海的村子,自然也是,也就是说卖海货还是很有潜力的。
目前来说,关键是怎么才能从众多的卖海货的渔家中脱颖而出,这才是问题的重点,自家没有渔船,卖鲜鱼是不太可能的,那只有从干货方面入手了。
说起干货,那么紫菜是自己最拿手的了,做生意,自然得先从自己最熟悉的入手,目前来说,这市场上还没有卖紫菜的,大概是受那个传言的影响吧!
但要打破那个海头发的传言,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想想就是困难重重,人们臆想之中的神圣,岂能是自己一个人能轻易改变的。。。。。。。
“三嫂,咱们去那边茶馆坐坐,喝口茶,暖暖身子再走吧!”两人转了一会儿,萧云轻轻地摇晃着她的胳膊,打断了她的沉思,轻笑道,“我请客。”
“那,咱们走吧!”算了,先不想了,慢慢来!
静心茶馆是龙潭镇唯一的茶馆,店面分上下两层,楼上雅间,楼下大厅里招待过往的散客,时值前晌,大厅里人不多,只有七八个人的样子。
一阵阵悦耳的琴声从楼上缓缓地流淌下来,如轻轻滴落的泉水般的清脆。
姑嫂俩人找了个靠角落的桌子,坐了下来。。
“两位喝什么茶?”眼尖的茶馆伙计,迅速地闪了过来,肩上搭了个白色的布子,十足的小二装扮。
“大碗茶,不用续水的那种。”萧云看样子是这里的常客。
不用续水,说明坐坐就走,一个铜板就行了,续水的那种,则需要两个铜板,这个帐,萧云算得很精细。
突然,咣的一声,大厅里响起一声敲锣的声音,余音悠长,震耳欲聋。
嘈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
“各位客官,今儿大家都有福了,适才有位贵人包下了小店二楼,连你们的茶钱也都包了,大家尽情地开喝吧!全都免单。”茶馆老板高高瘦瘦的,满脸和善。
大厅里,一片欢呼。大家都伸直了脖子向楼上望去,却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阵阵琴声轻柔地传来,看起来这位慷慨的贵人还是个风雅之人。
“三嫂,咱们今天跟着走运了,嘿嘿,省了一文钱呢!”萧云笑得眉眼弯弯,低声道,“咱们在这里多坐一会儿,这样的好事,轻易碰不到的。”
林雪漫也很高兴,看来,这里有钱人还真不少,一出手就包场,有钱就是好!
她环视了一圈茶馆里的人,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虽然只是省下了几文的钱,但还是像捡了个元宝般的兴奋。
“各位,各位。”茶馆老板笑容满面地从二楼走了下来,他走到大厅中间站定,手里还拿着一个布袋子,朗声道,“楼上的那位贵人还说今日恰逢他的生日,心情大好,特意给你们包了一点银子,以示庆祝。”
哇!众人一片哗然。走了狗屎运了,今儿,谁他娘的这么大方?不会是拿他们开涮吧?
但看见茶馆老板已经从布袋里拿出一个个的钱袋,挨个放到他们的手里的时候,才如梦初醒,连声道谢。
茶馆里,一片欢腾!
还有这样的好事啊!林雪漫和萧云对视一笑。
“这是两位姑娘的,请收好。”茶馆老板最后才走到姑嫂两人面前,不动声色地看了两人一眼,从袖子里拿出两包略鼓的钱袋,放到两人面前。
“真的有银子啊!”萧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忙拿起那两包银子,乐开了怀。
“多谢贵人相赠,多谢老板。”天上掉下个大馅饼,林雪漫自然不会推辞,她见钱袋里的银子竟然全都细心地换成了碎银,心里不禁有些疑惑,又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了看二楼,却什么也看不见。
姑嫂两人坐了一会儿,拿着银子,兴冲冲地出了茶馆。
二楼雅间。
许元启临窗而坐,看着那两个兴奋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人群里。
“已经按公子的吩咐,给她们每人包了五两,其他人都是一两。”茶馆老板毕恭毕敬地走到他身边,轻声道。
“知道了!”窗前的人淡淡答道。
“公子有心帮衬她们,何不亲自出面,这样她们也不知道是您在帮她们。”绕了一大圈,就送了五两?
“她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你不懂!”许元启淡淡一笑,“再说,银子太多,会令人生疑,那样反而会弄巧成拙。”
他端起桌上的茶,轻轻抿了一口,又道,“我让你查的事情,你都查清楚了没有?”
“查清楚了!林雪漫的确是因为她堂姐悔婚而被迫代嫁,才嫁给萧成宇的,萧成宇却因为此事而大动肝火,所以两人才一直别扭着。”
“这么说,两人并无婚约,只是阴差阳错地才成了亲?”
“是的,萧家聘书上写的是林雪川,而不是林雪漫。”
“原来是这样!”许元启放下茶碗,轻叹了一声,似是有些无奈。
“公子,老爷又来信问,您什么时候回家?”茶馆老板顿了顿,又小心翼翼地问道,“老爷只是怕您耽误了功名。。。。。。。”
“知道了!那你就写信告诉我爹,我过几天就回家,准备明年参加春闱,让他不必担心我只顾在外游学而忘了功名!”许元启沉思片刻,又道,“至于你,就在这里继续开店,不必再跟着我东跑西奔了,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回来的。”
“是。”茶馆老板应道,语气里带着一丝轻松。
第三十三章 天上掉下的银子
更新时间2013…10…30 9:00:45 字数:2195
手里有了这五两银子,林雪漫心里乐开了花,她一直认为,像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银子,一般是守不住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花掉。
两人又是一拍即合!
无论在哪个时代,购物永远都是女人的天性!
龙潭镇最热闹的地方自然就是那条十字主街,大街两边林立着密密集集的铺子,布店,玉器店,小吃店,杂货店等等,一应俱全。
整条街看上去朴实而又沧桑,脚下的青石板路,也被常年踩踏地变了颜色,在淡淡的阳光下,散着冰冷沉重的光芒。
街上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
商家都把货物一古脑地堆到店门口,方便客人们挑选。
几乎每个店门口,都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两人挤进布店门口,在门口的摊位上挑选布料,那些布虽说是粗布,但摸上去质地还不错,料子厚实,颜色也还周正,手工织的布就是好。
前世的时候,林雪漫一直偏爱黑色和白色,但现在不行了,一身黑和一身白都会把人吓坏的。
“嫂子,咱俩还有二妹都扯身红色的吧!扯一样颜色的,做起衣裳来,既能省些布,又显得咱们亲,好不好?”萧云心里自然是兴奋到了极点,那得绣多少花才能挣来啊!她一把扯过一块鲜红的衣料,爱不释手地翻来翻去地看。
“好,那就扯红色的。”林雪漫心里一暖,她温柔地看了看萧云,但愿咱们能一直这样亲,直至永远。
“嗯,我再给爹娘每人扯上一身,你要不要给我三哥也挑上一身?”
“那,那就挑吧!大妹,你三哥他喜欢什么颜色?”林雪漫这才想起这个人来,这人,好歹也是她的夫君啊!
“他呀?还真不知道,他随便了,你看着挑,你喜欢什么颜色,就给他买什么颜色吧!”
林雪漫挑来挑去,给萧成宇挑了个淡蓝色的衣料,马上就要开春了,还是挑个淡色的好,她一直觉得男人穿这种颜色,显得格外的干净清爽。
店老板是个年轻的妇人,见两人挑了好几身衣裳,很是高兴,悄然环视一圈,又有些神秘地低声道:“姑娘,我这里新到了一些棉布,你们要不要看看?我给你们便宜点。”
“什么棉布?”林雪漫一头雾水。
“就是来月事用的。”萧云在她耳边低语道。
“哦。”林雪漫恍然大悟,从她来到这里,这具身体还没有来月事,她竟然一时忘记了这每月一次的麻烦事,这件事情对女人来说很重要,特别是她,还没有用棉布处理这件事情的经验,可得好好学学。唉!没有卫生巾,还真是麻烦!
林雪漫特意多买了一些这样的棉布,有备无患!
两人又挑了一些配色用的布头,和一些胭脂水粉,杂七杂八地算下来,竟然也花了一两多银子。
林雪漫抢先付了账,一家人嘛!一起买东西,各付各的,自然不好……。
“那我去买肉,不要跟我抢,一家先买上五斤解解馋,等过年的时候,再来买,反正跟白拣的一样。”萧云见林雪漫付了账,只得跑到旁边肉铺里去买肉。
林雪漫看着她风风火火的背影,抿嘴一笑,这小姑子还真是个爽快的。
两人又在镇上转了转,针头线脑地买了一大堆,这次来镇上,花钱花得真痛快!
书画铺子面前,摆满了文房四宝,散着淡淡地墨香。
摊位前,人不多。
“三嫂,咱们过去看看,给爹买枝毛笔过年的时候写春联用。”
长长的摊位上摆满了文房四宝和字帖书画,令人眼花缭乱。
萧云从摊位上的锦盒里拿起一枝毛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问道:“三嫂,你看这支毛笔怎么样?”
“大妹,我不会挑毛笔。”林雪漫摇摇头,她以前只是在书法课上用过几次毛笔,而且毛笔字也是马马虎虎,连狼毫羊毫都分不清。
摊主是个年轻人,长得斯斯文文的,他见萧云爱不释手的样子,笑着开了口:“姑娘好眼力,这快过年了,用这样的狼毫笔写对联什么的,最好不过了。”
“那这支毛笔多少钱?”萧云问道。
“不贵,三百文。”摊主伸出三个指头,在两人面前晃了晃,“这可是我这里最好的毛笔了!”
“三百文还不贵?”萧云惊呼道,她看了看林雪漫,又道,“我看最多值一百文。”
“姑娘,你若是要便宜的,我还有十文钱一支的小羊毫,你要吗?”
“不要,我就要这样的,这样,我买两支,你算多少钱?”
“两支的话,一共五百文就好。”摊主马上应道。
“成交。”萧云放下钱,迅速地收起毛笔,冲林雪漫莞尔一笑:“走,咱们去书院给爹送去。”
梧桐书院,坐落在镇子的东面,是有官府出面募捐建成,目前是龙潭镇唯一的书院。
几排半新的瓦房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犹如天籁之音。
林雪漫一进来,就喜欢上了这里,环境雅致,学风浓浓。
萧景之看见两人,有些惊讶:“你们怎么来了?”
“爹。”林雪漫忙上前喊道。
萧景之微微一笑,朝她点了点头。
“我来给爹买了毛笔,送来你看看。”萧云神秘一笑,献宝似地拿出那两枝狼毫笔。
“还不错。”萧景之端详了一番,看了她一眼,道,“这样的狼毫一枝就好了,干嘛买两枝?”
“买两枝便宜,爹若是用不了,就送给许夫子一枝,反正已经买了,又不能退!”萧云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看。
萧景之什么也没说,拿着那两枝毛笔,转身离开了。
林雪漫抿嘴笑了笑,这圈子绕的。
一辆看上去很是普通的马车,不远不近地跟着她们停在了离梧桐书院不远的地方。
“大哥,想不到在这里能碰到小姐,但她看上去过的不太宽裕,身上的衣裳都是旧的。年货置办的也那么少。”
“嗯,但是大人有令,先不要去打扰她,等过了年,大人把手头上的事情安顿好了,就会过来认她,说不定会把她接到京城。”
“可是夫人能同意吗?别忘了,夫人自己也有女儿,能容下大人前妻生的孩子?”
“谁知道呢!反正自从大人知道小姐嫁到那个小渔村后,一直闷闷不乐,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能不心疼嘛?”
“唉!我看这事悬,小姐真是可怜,自幼寄人篱下,受尽艰辛,如今,嫁到那个渔村,过的仍然拮据,就算是回了京城,还要面对继母,反正,总是各种不如意。”
……
第三十四章 邻居是个吃货
更新时间2013…10…31 9:00:16 字数:2232
回到家,已经是后晌了,林雪漫让萧云把衣料拿到老屋里去裁剪,自己回到新房去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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