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它,然后,消灭它!
所以我和女魃演了一出戏。
这一切,由幕后智力最强的赢勾控制,武力最高的将臣伺机而动。
可惜后来,也就是七百年前,将臣跟赢勾的意见相左,这才造成了分裂。
但愿他俩不会在尸界争来争去吧。
……
我撕下身上已经破破烂烂的衣服,简单冲洗了一下身躯,裹着浴袍躺在了沙发上。
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打开了电视机。
在吸收了尸怪的力量后,我的精力充沛无比,根本不需要休息。
这时候,正是早间新闻的时间。
如果是个普通人,能够轻松惬意的躺在沙发上,不用去上班,安心看着新闻,这种生活,我想,这个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都在向往吧。
可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渴望安逸潇洒的人,生活愈发不能够安逸潇洒。
而真正有资格安逸的人,却又根本安逸不起来。
这个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财产,掌握在那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而剩下百分之八十的人,才有着其余百分之二十财产的分配。
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平。
这是人界,那么,其余六界呢?
神、魔、仙、妖、鬼、尸,他们的世界,是否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公平。
又或者说,有那么一个世界,如同传说中的西方极乐,是最平等、最快乐的地方?
佛,有他的世界么?
第626章 吃蘑菇见小人
电视里传来各处被淹的报道,以及记者顶着雨水握着话筒的镜头,显然,昨晚的那场雨真的很大。
这沿途前行,那股龙卷风也不知卷了多少的雨水在里面,一旦失去控制,被黑龙给释放出来,不大才怪呢。
我躺在沙发上,惬意的开了一瓶红酒,让红酒里暖洋洋的酒力扩散到我的全身,疏散着我身上的疲惫。
电视里,并没有有关尸怪的报道。
昨晚出现的尸怪至少有二十到三十只,真要整个城市都扩散的话,不可能不被人发觉。
最起码的一点,当时那尸怪是打算把我抓了当食物的。
既然这样,其余的尸怪肯定也有这种打算。
就当一只尸怪要吃掉一个人,那么昨晚最少也有二十个人失踪。
在当下的这种环境里,这已经算是极为严重的事件了。
可能记者还没有发觉,又可能,他们害怕引起社会的恐慌,所以不敢报道。
我喝掉了一整瓶红酒,觉得已经有了些醉意,索性就关掉电视,闭上了眼睛,开始休息起来。
……
这一睡,就是一整天。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天色又已经黯淡了下来。
我不由得有些苦笑:看来,我的作息时间还真的彻底颠倒过来,变成了传言中的“黑暗生物”。
一把站起来,我寻找了一圈,果然找到了戴小蝶帮我网购的那两套衣服。
我打算出去一趟。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除了超级宅男宅女外,大多数的人,都渴望着出现在喧嚣人多的地方。
我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么多年,即使我只能算“半人”,可好歹也是人不是?
特别作为一个医生,我很清楚,如果生活在自我的空间里,不与外界接触的话,会对心理产生多么大的影响。
那是自我幽闭和社交恐惧症,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愈发的不敢去面对,愈发的害怕。
而那样的话,心理就会愈发的脆弱,也就是俗称的“抗压能力”太弱,从而在受到一些挫折后,产生一些不好的后果。
如变得极为暴躁、容易因为琐事而发怒,容易怨天尤人,甚至产生自虐的行为等。
当然,我不是害怕我自己会变成精神病,我只是想要出去走走,与人说说话,如此而已。
当然了,顺带着,我也得看看,看能不能发现那些尸怪的踪迹,要是见到的话,可以顺手除掉。
其实,这才是我心中的目的。
只不过我自己不愿意承认而已。
至于为什么不承认,原因很简单:好歹我也是四大僵尸王之一,我们的光荣传统应该是毁灭这个世界,把所有人变成僵尸,而尸怪其实还算我的同类。
作为一个僵尸王,我居然想着拯救处于危险边缘的人类,这不是给我们四大尸王丢脸么?
咳咳,所以,我得含蓄点,怎么也得找个理由先。
当然,这事儿不止我一人干过,赢勾当年也干过。
我收拾妥当,在桌子下方的抽屉中拿了两叠钱,应该正好二十万,用报纸一包,再抓起桌子上的那柄手术刀,这才出门。
戴小蝶的家里抽屉中,最少有五百万的现金,而这钱,只不过是她拿来零花使用而已。
跟她,我也用不着客气。
再说了,经历过这么多的风雨后,我才真正的意识到钱财是身外之物,这东西,只不过是一串数字,对于我们这种非人来说,只有力量,才是最总要的。
我拿钱,是去买车。
我得找个代步的工具,还得去大朝山呢,难不成还跟上次一样学野人。
出门,我只有两个地方。
一个是医院,一个是我家。
想了想,我觉得,还是去医院吧。
要是陈小花还在的话,就最好,如果不在,我就给她写个留言条,告诉她我的消息,就不跟他们去杭州旅游了。
雨已经停了,可处处都是积水,显然,城市里的排水设施好不好,现在才是真正的体现出来。
还算我运气好,正好遇到一辆出租车在这里停车,要知道,这地方是富人区,能有出租车经过,那绝壁是撞流年行大运的节奏啊。
“伙子,克哪点?”司机带着满口浓重的本地腔,问我。
“省第三人民医院。”我答道。
“怎么,你也吃蘑菇中毒了么?”司机嘿嘿一笑,眨巴眨巴眼睛,好奇的问我:“见到了小人没?”
我一头雾水:“什么小人?”
“就是到处都是小人在跑啊,还陪你聊天,陪你说话。”司机一脸的八卦。
我:……!
跟司机随便唠嗑几句,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昨晚上一场大雨,虽然对省城造成了极大的灾难,到处都是水漫金山的模样,可附近的一些山区却受到了湿气的影响,很快就催生了许多的蘑菇。
而这些野生的蘑菇,在现今这个社会里,绝对是山珍的一种,所以立即就受到了许多人的追捧。
这不,附近的山头到处都是蘑菇,一些农户拾了拿下来卖,甚至还有一些白天得到消息的,自己开车上山去拾呢。
结果,这些蘑菇一进入肚子里,好多人才吃完,立即就叫着各种肚子疼,或者跟精神病一样的自言自语,说是自己见到了小人。
而且,小人还会唱歌,还会讲故事呢。
就在今天的一天里,这司机已经拉了好多个因为吃了蘑菇去医院的。
我摇了摇头,表示我不是吃了蘑菇中毒去看病的,同时还觉得有些好笑:什么小人,说的跟闹鬼一样。
可随后转念过来一想,不对啊?
半个晚上的时间,怎么可能就长出这么多的蘑菇来!
蘑菇这种东西,是木头根部长出来的,就算是湿度和气温到达条件,可能半天能够出现小苗,但是要成型,怎么也要个两三天时间的,不可能成熟的这么快!
“老哥,你知道具体的是什么地方么?”我问。
“怎么,兄弟你也想要去拾一点?”司机笑了笑,很热情的告诉我:“说也奇怪,这蘑菇只有北边的常春山才有,但是数量可多了,漫天遍野的都是,你想要拾,赶紧去,随便找个树丛都能拾一盆的。”
常春山?
那不正是野鸭湖所在的那座山么?
第627章 血清里的标记
那莫名其妙如雨后同春笋般冒出来的蘑菇,肯定有问题。
至于哪里有问题,我想,可能与昨晚的黑暗之门有关。
也许是尸界里的气息出现在人界,感染了那片区域。
“对了,老哥,你有见过那蘑菇的样子么?”我问道。
“有,刚才不是还有一对夫妻拾了一袋子蘑菇下车呢,颜色有些偏黑,应该是常见的猴头菇。”司机回答着,砸吧了一下嘴:“等交了车,我也去弄点回家吃。”
“不是有毒么?”我好奇的问,既然这么多出事的,这司机就不怕死?
“切,那些人肯定都是城里长大的孩子,不知道哪些蘑菇能吃哪些不能吃。我可不一样,我农村来的,小时候经常拾,识别蘑菇可在行了。”
司机大言不惭的说着,很是自信。
大凡普通人,都有一个常识性的知识,知道颜色越鲜艳的蘑菇,则毒性越大,所以平常的蘑菇,反而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我有些好笑:据说在司机的眼里,别的司机永远只有两种——开得比他快的,是傻比,开的比他慢的,是菜鸟。
同样的,这个原理也适合他来识别蘑菇。
他真要去拾蘑菇,我敢保证,十有**得吃到中毒。
而那么多人去常春山拾蘑菇,也不见有人传来出事,难道说,那些尸怪已经离开了那里?
又或者说,它们藏在山中隐蔽的地方,等着晚上再出现?
我有些忧心忡忡的想着,想不通那群尸怪到底去了哪里。
堪堪临近医院,在医院的旁边,就有一家4s店,是比亚迪的牌子。
我随即下了车,打算先选一张车再说。
比亚迪这牌子的口碑不是很好,据说有这么一句话:开不烂的大众,修不起的比亚迪。
这句话,足以证明这玩意儿的毛病之多。
可这并不能阻碍大多数年轻人对它的喜爱,就好比奇瑞qq一样,低廉的价格可以让大多数荷包不是那么丰实的人进行选择。
十万块,已经可以选一款中等的汽车了。
据说最近股市有些疯狂,而房价有些低迷,所以大多数有点闲钱的,也都开始考虑购车。
所以即使天气有些冷,还到处都是积水,店里依旧人声鼎沸。
在导购小姐的推荐下,我很快就选了一款车型,直接当场付款提车,开走,有钱就是潇洒任性。
我也终于土豪了一回,我想着,直接出门左拐,把车开往医院。
正如出租车司机大哥所说的,今天看病的人还真不少,难道都是吃了蘑菇食物中毒的?
停好车,我把剩下的钱全部丢在了车里,随即熟悉的沿着电梯往上,到达一层,然后直奔我所属的科室。
电梯往上就是急症科。
这时候,人来人往,甚至包括过道上也都挤满了担架,可见病人之多。
我的那个五脏杂症科,本来就是在住院部里一层单独隔离出来的一套,想不到这时候也挤满了人。
大门开着,里面几个小护士正忙进忙出的,给病人各种配药打针。
人来人往的很是拥挤,几个人见我没有穿白大褂,以为我也是看病的,有些不满:“小伙子,看病要排队啊。”
我嘿嘿一笑,没有理会他们,径直挤了进去。
抬头一看,乐了:只见除了几个其他科室调过来的医生外,还有一个给人看病的医生,竟然是陈小花!
她什么时候会看病了?
我这一现身,周围的医生护士立即问好。
一听医生护士喊我副院长,原先还有些对我挤队表示不满的人们,顿时不出声了。
“你怎么也给人看病了?”我笑着,来到陈小花的面前。
“这些人大多都是白天吃了野外采摘的蘑菇后食物中毒,我看了一会儿医书,已经差不多知道怎么解除毒素了。”陈小花笑了笑,用只有我俩才能听见的低低的声音回答。
这妮子,看来真不愧是陈家的传人,学习能力挺强的嘛。
“有中毒者的血清么,拿一瓶给我看看。”我说。
陈小花点点头,招呼了一个护士过来,说了两声,那个护士立即离开,没过多久,就拿来了一个验血的小玻璃试管。
看来这些天里,陈小花做的很不错,最起码的一点,这个科室算是被她给掌握。
当然,这也与我的身份有关,目前在这个医院里,大家都清楚我的地位,所以即使可能有人心生不满,可敢公然与我作对的人,应该还没有。
因为不光是院长,就连卫生厅都是站在我这一方的。
俗世里的一切,并没有因为昨晚的变化而乱,依旧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至于昨晚的那些尸怪,我相信肯定也有人知道了消息,并且警方甚至军方都可能出动了。
我想着,接过了陈小花递给我的血清,同时附带着的,还有一张血常规的单子。
简单的看了一下,在血常规的十项检测里,白细胞计数是明显大于正常值的。
大凡有炎性感染、出血、中毒以及白血病,都会导致白细胞的增加,看来,中毒是没有错了。
我用鼻子嗅了嗅。
陈小花在一边“噗嗤”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我纳闷的问。
“你以为你是狗鼻子啊,随便闻闻,就能从血液里闻出什么奇怪来。”陈小花很鄙视的看了我一眼,答。
这……
其实,我只是想要看看,这血液里到底有没有尸怪或者大螳螂身上相同的气息。
一股代表着死亡,一股代表着狂乱,这两股气息,都是常春山当时出现过的。
如果说蘑菇受到了这两股气息的变异,那很可能把这气息也带入到里面,从而让普通的蘑菇滋生毒素。
这一嗅之下,我随即发觉,这血液里,果然带着死亡的气息!
好歹我身上也有僵尸的力量,所以我很快就察觉到一点异常:血液里蕴藏的这股气息,似乎随着塞子的打开,开始向着四周扩散,同时间,引发了我身体里僵尸本源力量的锁定!
我想到了一种可能:难道说,这些吃了毒蘑菇的人,只要一流血,岂不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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