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为政不欲过碎,碎则民烦;劝课亦不容太简,简则民怠。善为政者,必消息时宜而适烦简之中。故《诗》曰:“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求。”如不能尔,则必陷于刑辟矣。
其四,擢贤良,曰: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人君不能独治,故必置臣以佐之。
上至帝王,下及郡国,置臣得贤则治,失贤则乱,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并不问志行。夫门资者,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瞽;刀笔者,乃身外之末材,不废性行之浇伪。若门资之中而行贤良,是则策骐骥而取千里也;若门资之中而得愚瞽,是则土牛木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笔之中而得志行,是则金相玉质,内外俱美,实为人宝也;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悦目一时,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
苟得其人,自可起厮养而为卿相,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州郡之职乎。苟非其人,则丹朱、商均虽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况于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人之道可见矣。
凡所求材艺者,为其可以治民。若有材艺而以正直为本者,必以其材而为治也;若有材艺而以奸伪为本者,将由其官而为乱也,何治之可得乎。是故将求材艺,必先择志行。其志行善者,则举之;其志行不善者,则去之。而今择人者多云:“邦国无贤,莫知所举”。此乃未之思也,非适理之论。所以然者,古人有言:明主聿兴,不降佐于昊天;大人基命,不擢才于后土。常引一世之人,治一世之务。故殷、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晋无假萧、曹之佐。仲尼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岂有万家之都,而云无士。但求之不勤,择之不审,或用之不得其所,任之不尽其材,故云无耳。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万人之英曰隽。”今之智效一官,行闻一邦者,岂非近英隽之士也。但能勤而审察,去虚取实,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则民无多少,皆足治矣。孰云无贤!
夫良玉未剖,与瓦石相类;名骥未驰,与驽马相杂。及其剖而莹之,驰而试之,玉石驽骥,然后始分。彼贤士之未用也,混于凡品,竟何以异。要任之以事业,责之以成务,方与彼庸流较然不同。昔吕望之屠钓,百里奚之饭牛,宁生之扣角,管夷吾之三败,当此之时,悠悠之徒,岂谓其贤。及升王朝,登霸国,积数十年,功成事立,始识其奇士也。于是后世称之,不容于口。彼瑰伟之材,不世之杰,尚不能以未遇之时,自异于凡品,况降此者哉。若必待太公而后用,是千载无太公;必待夷吾而后任,是百世无夷吾。所以然者,士必从微而至著,功必积小以至大,岂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达也。若识此理,则贤可求,士可择。
得贤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则天下之治,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则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则事无不理;官烦,则必杂不善之人,杂不善之人,则政必有得失。故语曰:“官省则事省,事省则民清;官烦则事烦,事烦则民浊。”清浊之由,在于官之烦省。案今吏员,其数不少。昔民殷事广,尚能克济,况今户口减耗,依员而置,犹以为少。如闻在下州郡,尚有兼假,扰乱细民。甚为无理。诸如此辈,悉宜罢黜,无得习常。非直州郡之官,宜须善人,爰至党族闾里正长之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以相监统。夫正长者,治民之基。基不倾者,上必安。
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任而试之,考而察之。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矣。率此以求,则庶无愆悔矣。
其五,恤狱讼,曰:人受阴阳之气以生,有情有性。性则为善,情则为恶。善恶既分,而赏罚随焉。赏罚得中,则恶止而善劝;赏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民无所措手足,则怨叛之心生。是以先王重之,特加戒慎。夫戒慎者,欲使治狱之官,精心悉意,推究事源。先之以五听,参之以证验,妙睹情状,穷鉴隐伏,使奸无所容,罪人必得。然后随事加刑,轻重皆当,赦过矜愚,得情勿喜。又能消息情理,斟酌礼律,无不曲尽人心,远明大教,使获罪者如归。此则善之上也。然宰守非一,不可人人皆有通识,推理求情,时或难尽。唯当率至公之心,去阿枉之志,务求曲直,念尽平当。听察之理,必穷所见,然后栲讯以法,不苛不暴,有疑则从轻,未审不妄罚,随事断理,狱无停滞。此亦其次。若乃不以仁恕而肆其残暴,同民木石,专任捶楚。巧诈者虽事彰而获免,辞弱者乃无罪而被罚。有如此者,斯则下矣,非共治所寄。今之宰守,当勤于中科,而慕其上善。如在下条,则刑所不赦。
又当深思远大,念存德教。先王之制曰:“与杀无辜,宁赦有罪;与其害善,宁其利淫。”明必不得中,宁滥舍有罪,不谬害善人也。今之从政者则不然。深文巧劾,宁致善人于法,不免有罪于刑。所以然者,非皆好杀人也,但云为吏宁酷,可免后患。此则情存自便,不念至公,奉法如此,皆奸人也。夫人者,天地之贵物,一死不可复生。然楚毒之下,以痛自诬,不被申理,遂陷刑戮者,将恐往往而有。是以自古以来,设五听三宥之法,著明慎庶狱之典,此皆爱民甚也。
凡伐木杀草,田猎不顺,尚违时令,而亏帝道;况刑罚不中,滥害善人,宁不伤天心、犯和气也!天心伤,和气损,而欲阴阳调适,四时顺序,万物阜安,苍生悦乐者,不可得也。故语曰,一夫吁嗟,王道为之倾覆,正谓此也。凡百宰守,可无慎乎。
若有深奸巨猾,伤化败俗,悖乱人伦,不忠不孝,故为背道者,杀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识此二途,则刑政尽矣。
其六,均赋役,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明先王必以财聚人,以仁守位。国而无财,位不可守。是故三五以来,皆有征税之法。虽轻重不同,而济用一也。今逆寇未平,军用资广,虽未遑减省,以恤民瘼,然令平均,使下无匮。
夫平均者,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谓均也。故圣人曰:“盖均无贫。”
然财货之生,其功不易。织纴纺绩,起于有渐,非旬日之间,所可造次。必须劝课,使预营理。绢乡先事织纴,麻土早修纺绩。先时而备,至时而输,故王赋获供,下民无困。如其不预劝戒,临时迫切,复恐稽缓,以为己过,捶扑交至,取办目前。富商大贾,缘兹射利,有者从之贵买,无者与之举息。输税之民,于是弊矣。
租税之时,虽有大式,至于斟酌贫富,差次先后,皆事起于正长,而系之于守令。若斟酌得所,则政和而民悦;若检理无方,则吏奸而民怨。又差发徭役,多不存意。致令贫弱者或重徭而远戍,富强者或轻使而近防。守令用怀如此,不存恤民之心,皆王政之罪人也。
太祖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自有晋之季,文章竞为浮华,遂成风俗。太祖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庙,群臣毕至,乃命绰为大诰,奏行之。其词曰:惟中兴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咸会于王庭。柱国泰洎群公列将,罔不来朝。时乃大稽百宪,敷于庶邦,用绥我王度。皇帝曰:“昔尧命羲和,允厘百工。舜命九官,庶绩咸熙。武丁命说,克号高宗。时惟休哉,朕其钦若。格尔有位,胥暨我太祖之庭,朕将丕命女以厥官。”
六月丁巳,皇帝朝格于太庙,凡厥具僚,罔不在位。
皇帝若曰:“咨我元辅、群公、列将、百辟、卿士、庶尹、御事,朕惟寅敷祖宗之灵命,稽于先王之典训,以大诰于尔在位。昔我太祖神皇。肇膺明命,以创我皇基。烈祖景宗,廓开四表,底定武功。暨乎文祖,诞敷文德,龚惟武考,不陨其旧。自时厥后,陵夷之弊,用兴大难于彼东丘,则我黎人,咸坠涂炭。惟台一人,缵戎下武,夙夜祗畏,若涉大川,罔识攸济。是用稽于帝典,揆于王廷,拯我民瘼。惟彼哲王,示我通训,曰天生蒸民,罔克自乂,上帝降鉴睿圣,植元后以乂之。惟时元后弗克独乂,博求明德,命百辟群吏以佐之。肆天之命辟,辟之命官,惟以恤民,弗惟逸念。辟惟元首,庶黎惟趾,股肱惟弼。上下一体,各勤攸司,兹用克臻于皇极。故其彝训曰:‘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政乃乂。’今台一人,膺天之嘏,既陟元后。股肱百辟又服我国家之命,罔不咸守厥职。嗟夫,后弗艰厥后,臣弗艰厥臣,于政何弗斁,呜呼艰哉!凡尔在位,其敬听命。
皇帝若曰:“柱国,唯四海之不造,载繇二纪。天未绝我太祖列祖之命,用锡我以元辅。国家将坠,公惟栋梁。皇之弗极,公惟作相。百揆愆度,公惟大录。
公其允文允武,克明克乂,迪七德,敷九功,龛暴除乱,下绥我苍生,旁施于九土。若伊之在商,周之有吕,说之相丁,用保我无疆之祚。“
皇帝若曰:“群公、太宰、太尉、司徒、司空。惟公作朕鼎足,以弼乎朕躬。
宰惟天官,克谐六职。尉惟司武,武在止戈。徒惟司众,敬敷五教。空惟司土,利用厚生。惟时三事,若三阶之在天;惟兹四辅,若四时之成岁。天工人其代诸。“
皇帝若曰:“列将,汝惟鹰扬,作朕爪牙,寇贼奸宄,蛮夷猾夏,汝徂征,绥之以惠,董之以威。刑期于无刑,万邦咸宁。俾八表之内,莫违朕命,时汝功。
皇帝若曰:“庶邦列辟,汝惟守土,作民父母。民惟不胜其饥,故先王重农;不胜其寒,故先王贵女功。民之不率于孝慈,则骨肉之恩薄;弗惇于礼让,则争夺之萌生。惟兹六物,实为教本。呜呼!为上在宽,宽则民怠。齐之以礼,不刚不柔,稽极于道。”
皇帝若曰:“卿士、庶尹、凡百御事,王者惟岁,卿士惟月,庶尹惟日,御事惟时。岁月日时,罔易其度,百宪咸贞,庶绩其凝。呜呼!惟若王官,陶均万国,若天之有斗,斟元气,酌阴阳,弗失其和,苍生永赖;悖其序,万物以伤。
时惟艰哉!“
皇帝若曰:“惟天地之道,一阴一阳;礼俗之变,一文一质。爰自三五,以迄于兹,匪惟相革,惟其救弊,匪惟相袭,惟其可久。惟我有魏,承乎周之末流,接秦汉遗弊,袭魏晋之华诞,五代浇风,因而未革,将以穆俗兴化,庸可暨乎。
嗟我公辅、庶僚、列侯,朕惟否德,其一心力,祗慎厥艰,克遵前王之丕显休烈,弗敢怠荒。咨尔在位,亦协乎朕心,惇德允元,惟厥难是务。克捐厥华,即厥实,背厥伪,崇厥诚。勿愆勿忘,一乎三代之彝典,归于道德仁义,用保我祖宗之丕命。荷天之休,克绥我万方,永康我黎庶。戒之哉!戒之哉!朕言之不再。“
柱国泰洎庶僚百辟拜手稽首曰:“‘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惟三五之王,率繇此道,用臻于刑措。自时厥后,历千载而未闻。惟帝念功,将反叔世,逖致于雍。庸锡降丕命于我群臣。博哉王言,非言之难,行之实难。罔不有初,鲜克有终。《商书》曰:‘终始惟一,德乃日新。’惟帝敬厥始,慎厥终,以跻日新之德,则我群臣,敢不夙夜对扬休哉。惟兹大谊,未光于四表,以迈种德,俾九域幽遐,咸昭奉元后之明训,率迁于道,永膺无疆之休。”
帝曰:“钦哉。”
自是之后,文笔皆依此体。
绰性俭素,不治产业,家无余财。以海内未平,常以天下为己任。博求贤俊,共弘治道,凡所荐达,皆至大官。太祖亦推心委任,而无间言。太祖或出游,常预署空纸以授绰,若须有处分,则随事施行,及还,启知而已。绰尝谓治国之道,当爱民如慈父,训民如严师。每与公卿议论,自昼达夜,事无巨细,若指诸掌。
积思劳倦,遂成气疾。十二年,卒于位,时年四十九。太祖痛惜之,哀动左右。
及将葬,乃谓公卿等曰:“苏尚书平生谦退,敦尚俭约。吾欲全其素志,便恐悠悠之徒,有所未达;如其厚加赠谥,又乖宿昔相知之道。进退惟谷,孤有疑焉。”
尚书令史麻瑶越次而进曰:“昔晏子,齐之贤大夫,一狐裘三十年。及其死也,遗车一乘。齐侯不夺其志。绰既操履清白,谦挹自居,愚谓宜从俭约,以彰其美。”
太祖称善,因荐瑶于朝廷。及绰归葬武功,唯载以布车一乘。太祖与群公,皆步送出同州郭门外。太祖亲于车后酹酒而言曰:“尚书平生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尔知吾心,吾知尔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因举声恸哭,不觉失卮于手。至葬日,又遣使祭以太牢,太祖自为其文。
绰又著《佛性论》、《七经论》,并行于世。明帝二年,以绰配享太祖庙庭。
子威嗣。
威少有父风,袭爵美阳伯。娶晋公护女新兴公主,拜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进爵怀道县公。建德初,稍迁御伯下大夫。大象末,开府仪同大将军。
隋开皇初,以绰著名前代,乃下诏曰:“昔汉高钦无忌之义,魏武挹子干之风,前代名贤,后王斯重。魏故度支尚书、美阳伯苏绰,文雅政事,遗迹可称。
展力前王;垂声著绩。宜开土宇,用旌善人。“于是追封邳国公,邑二千户。
绰弟椿,字令钦。性廉慎,沉勇有决断。正光中,关右贼乱,椿应募讨之,授荡寇将军。累功迁奉朝请、厉威将军、中散大夫,赐爵美阳子,加都督、持节、平西将军、太中大夫。大统初,拜镇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赐姓贺兰氏。四年,出为武都郡守。改授西夏州长史,除帅都督,行弘农郡事。
椿当官强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