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通知单(1-3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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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通知单(1-3部)-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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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查不到前科倒不是最关键的。”慕剑云此刻又皱起眉头说道,“我最担心的是:那个凶手作案之后就离开了省城,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黄杰远苦笑了一声。慕剑云所言也正是他的一块心病:如果凶手真的是外来人口流窜作案,行凶后便已离开省城,那他多年来的努力其实都是在白费工夫罢了。

罗飞沉住气追问:“你说他已经离开,有什么判断依据吗?”

“依据就是:从当年‘一·一二’血案发直到现在,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在省城再也没有第二起类似的血案发生。”

听慕剑云这么一说,罗飞便明白过来:“对了,你上次就说过,这种变态杀人事件是具备某种成瘾性的。凶手一旦作案,尝到了快感之后,就很难控制这种欲望的再次爆发。所以他会接二连三地继续作案,成为连环杀手。”

“是的。但这个凶手却像销声匿迹了一样,所以我怀疑他已经不在省城。”

罗飞略一斟酌,又摇摇头:“不对。按照你的说法,他到了别的地方也还是要作案的。如果是这样的恶性案件,不管在哪里发生,我们刑警圈子里的人都会有所耳闻。可我十年来并没有听说过类似的消息。这怎么解释呢?”

“你能确定吗?”慕剑云不太相信似的,“只要国内还发生过相似的案件,不管在什么地方,你都会知道?”

这次罗飞还没来得及回答,曾日华已经抢先接过话去:“我可以确定。我每年都会参与整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刑案资料。像这样血腥的案件,近十年来只在我市发生过一起。”

连曾日华这样的信息专家都发话了,慕剑云便没有理由再质疑什么。她只能费解地锁着眉头:“那就真的太奇怪了……”

见对方如此愁眉不展,尹剑忍不住问道:“这种杀人成瘾的理论很可靠吗?就不会出现杀了一个人之后,从此收手不干的情况吗?”

“像本案这样的变态杀人狂是绝对不会自己收手的。”慕剑云给出非常确定的回答,“因为这完全是一种心理疾病,就像吸毒一样,尝到滋味之后只会越来越沉溺。而作案过程中的那种快感从其他任何途径都无法获得。所以每回味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会忍不住实施下一次杀戮,如此循环下去,沉沦不复。”

“那这家伙到底去了哪里?死了?出国了?因为其他案子进班房了?”曾日华耸耸肩膀,带着自嘲的口吻说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坐在这里讨论,还有什么意义?”

曾日华的最后一句话像是提醒了罗飞,后者猛然一凛,眯起眼睛说道:“不,他哪里也没有去,他就在这座城市里!”

曾日华翻起眼睛看着罗飞,像是在问:“为什么?”而罗飞亦随即给出了答案:“因为Eumenides已经找到他了。”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无言以对。这听起来是最无厘头的一个答案,但在此刻的情境中却又难以辩驳。

如果“一·一二”血案的凶手已不在省城,Eumenides又怎会开出那份“死刑通知单”?那个骄傲的杀手决不会在警方面前摆出这样的大乌龙。

“一定是有人搞错了……”良久之后,黄杰远幽幽地说道,“要不是我们,就是Eumenides,否则的话,这件事怎么解释?”

罗飞微微抬起头,他的眼睛闭了起来,同时用双手轻轻地揉着太阳穴。

大家看出罗飞已经进入了最深沉的思考状态中,于是便都屏细了呼吸,鸦雀无声。

确实,罗飞的思绪正在一团迷雾中激烈地冲撞着。先前的讨论似乎进入了一个无法解释的死胡同,不过他并不畏惧。以往的经验告诉他,这种局面往往意味着真相已近在眼前,只要突破了某个思维上的死角,一切都会豁然开朗。

罗飞的这一次思考维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曾经看过的那些资料在他的脑海中一页一页地翻过,每一张照片,每一句证词,每一个细节,几无疏漏。当他最后把这些零零散散的碎件拼凑起来,并和慕剑云刚才那番精妙的心理分析相互印证之后,他终于窥到了一些隐藏的玄机。

罗飞慢慢地睁开眼睛,他看到所有的人都在用期待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死者的身体、骨骼从来没有找到吗?”罗飞看向黄杰远,忽然提出了一个和先前议题毫不相关的疑问。

黄杰远摇摇头道:“没有。”

“我们都被他骗了……”罗飞长长地吐了口气,然后又苦笑一声,“他根本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狂,他只是一条精通障眼法的狡猾的狐狸!”

“不是变态?”曾日华撇撇嘴,“那他到底要干什么?把尸体切成肉片,把脑袋和内脏煮熟……障眼法?你该不是想说:他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觉得他是个变态吧?”

慕剑云冲曾日华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干扰罗飞的思绪。

罗飞的目光仍然在看着黄杰远,他接着先前的话题又继续问道:“你们当年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为什么只找到了死者的衣物、头颅、内脏和部分肉片,而对于死者最主要的躯干部位的尸骨却一直不见踪迹呢?”

“可能是抛弃在某个隐蔽的地点吧,或者是一直藏在自己的家里也说不定。”黄杰远的神色略有些尴尬。作为此案曾经的负责人,他不但对凶手的下落毫无线索,甚至连死者的尸骨都未能找全,的确是说不过去。

而慕剑云随即便否定了他的第二种猜测:“藏在家里的可能性不大。有许多变态杀手确实有保存死者遗体的习惯,但他们选择的通常都是尸体中带有标志性的部位,比如说头颅,生殖器官,甚至是内脏等。在此前的资料中,都无保存躯干骨骸的先例。因为保存大块的尸骸不仅不方便,对于凶手来说也没有意义。”

黄杰远摊摊手,看样子是不想反驳,不过他又强调说:“我们当年把整个省城都翻了一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剩下的尸骸到底藏在哪里,的确令人费解。”

“会不会是埋在自己家里了?”曾日华又忍不住要发表观点,“大块的尸块很难搬运,所以在隐秘的作案地点就地掩埋——这样的例子以前可是经常有的啊。”

的确,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就地处理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砌在墙里的,有埋在床下的,最夸张的是一个男人杀妻之后,专门买了两袋水泥,在阳台上砌了个大墩子来藏匿尸首。

罗飞看向曾日华说道:“你的思路有两点讲不通。第一,在一个现代化的都市里,就地处理尸体的难度和风险都太大了。你会在家里整出很大的动静,而且一旦引起别人怀疑便再无回旋的余地——因为尸体本身就是如山的铁证。”

“嗯。”尹剑跟在后面附和,“去年有个家伙用水泥把老婆封在阳台上,那简直是我见到过的最愚蠢的藏尸手法。如果那家伙也这么笨的话,就不会十年还逍遥法外了。”

曾日华不甘心就这样被驳倒,憋了一会后又辩解说:“万一他的住处当时正好有些特殊的情况呢?比如说家里正在搞装修什么的,顺便把尸体也处理了。”

这种解释显然有些牵强,罗飞没时间和他纠缠不清,直接又抛出了第二个问题:“如果他能够顺利地在家中处理尸体,为什么还要把头颅、内脏、死者的衣服以及部分肉片抛弃出去?”

“这个……”曾日华努力为凶嫌寻找着理由,片刻后他总算想到了一些说辞,“也许……也许是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法吧?向警方挑战,就像Eumenides发布通知单一样。”

慕剑云立刻跟上说道:“如果他有这种想法,那他更不会只作一起案件就收手——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

曾日华一愣,然后苦笑了一下:“这怎么说着说着,又转回到刚才的问题了?”

罗飞却摆了摆手:“我们先不考虑对凶犯的心理分析,只考虑他的作案手法。向警方挑战的话,扔出来一包碎尸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分四次扔出三包尸体肉片和一个装有头颅和内脏的旅行包?另外为什么要把死者所有的衣物也扔出来,这从挑战警方的角度也解释不通吧?”

曾日华苦起脸,这次他再也圆不下去了,只好投降一般地晃了晃脑袋:“那好吧……你说是怎么回事?那些大块的尸骸到底去了哪里?”

“藏匿在某个特殊的地方……”罗飞慢悠悠地说道,“而这个地方的特殊性在于,那里虽然能够藏住死者的主体尸骸,却不能藏下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所以凶手要把这些东西远远地扔出去。”

众人都微微皱起眉头,能明白罗飞的思路,但对具体的细节又无法理解:什么样的藏尸地能容纳大块的尸骸却无法留下头颅、内脏和肉片这样相对小块的碎尸呢?

而罗飞略作停顿之后又说道:“这样吧,我还是从头开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会引用不少慕老师的心理分析结果。大家都听一听,看看这个思路能不能顺下去。”

见众人都没什么异议,罗飞便开始讲述。与慕剑云立足于心理学的分析不同,他的观点主要是来自于刑侦学上的判断。

“在任何一起凶杀案件中,如何处理尸体都是凶犯必须面对的最棘手的问题。因为尸体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证,有经验的刑侦人员能通过尸体找到各种各样的线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凶案发生的时间、凶案发生的原因、凶手的杀人方法,甚至是凶手本人的身心特征等。而凶手为了毁灭这些证据,会采用诸多有针对性的手法来破坏尸体。但这手法本身却也在暴露出更多的信息——至少我们可以从中知道,凶手想要隐藏些什么。而他刻意要隐藏的东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线索。

具体到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凶手抛出了死者的头颅和衣物,可见凶手并无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担心警方会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由此可见,凶手和死者的相识应该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并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众人都暗自点头表示认同。不过这番分析并不足为奇,所以他们还得凝神继续听下去。

“这里我要引用慕老师的理论了。”罗飞这时看了慕剑云一眼,和后者进行了一次目光的交流,“从死者的性格来看,一个陌生人要想在短时间内接近她,这个人对她必须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所以我认同以下几点:凶手当时的年龄在二十八岁以上;相貌中上;具备一定的内涵;社会地位较高;同时此人是一个‘隐性自卑症’的患者,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对死者感兴趣。”

慕剑云微微一笑,似乎在对罗飞的信任表示感谢。

罗飞略点头以示回应,然后又道:“既然我们已经确定:死者和凶手是偶然相识,那么在分析凶手的杀人动机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两个分岔口的选择。第一种可能,凶手是个变态杀人狂,而‘一·一二’案件也是一起预谋杀人案。凶手找到死者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她,享受杀人过程中的快感。事实上,此前警方就是一直抱着这条思路在探案。包括我们刚才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凶手对尸体的残害实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范畴。既然是有预谋的,他当然事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怎样把死者引到家中,怎样下手,怎样处理尸体等。他的计划一定很周密并且得到了完美的实施。所以警方历经十年也无法破案。可是这个思路又存在着无法解释的地方:比如这个变态凶手为什么没有继续作案?他为什么要把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分别抛弃在不同的地点?”

这正是先前讨论受阻的地方。众人现在听罗飞这么一说,都明白他是要避开这些障碍,转移到另外一条思路上。

“那另一种可能性是怎样的?”慕剑云忍不住催促道。

“另一种可能性是:凶犯本来并没有打算杀死被害人,他的目的只是想进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过当死者来到他家里之后却出现了一些变故,这个变故使得凶手杀死了这个女孩。”

“为什么没有第三种可能性呢?”慕剑云提出了疑问,“即使他不是变态,也有可能预谋杀人啊。为什么你一定要强调是意外变故导致的凶杀呢?”

罗飞反问道:“如果你不是变态,并且事先做好了杀人的预谋,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个人杀死在自己家里?”

慕剑云恍然地“哦”了一声。此前大家已有共识:凶犯能对尸体进行如此精细的加工,说明他的作案地点一定是在私密性很强的家中。但谁会刻意把自己的家选择为杀人的地点呢?除非他是一个想要“享受”戕尸过程的变态。

“这么说的话,如果不是变态杀人,就是一起临时起意的突发性杀人事件了?”尹剑也掺和进来分析道,“为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性侵害的深化结果吧?”

确实有很多男性针对女性的凶杀案都是由强奸案件恶化后导致的。如果凶犯把死者带到家中后起了色心,而受害者处置不当,临时起意的强奸往往会转化为杀人案件。

可慕剑云却有相反的观点:“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呢?”尹剑用请教的口吻谦逊地问道。

“我曾经专门研究过强奸等性犯罪案件中案犯和受害人双方的心理特征。而这起案件中男女双方的状态并不符合以往的案例。根据分析,此案中男性的个人条件要超出女性很多,而以受害人的性格,既然能跟随凶犯回家,那说明她对凶犯本身已经相当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男性对女性进行性侵害也很难恶化到杀人的地步,因为女性往往会在半推半就中顺从。当然也不排除先前双方在交流的目的性上存在误解,以至于男性的性侵行为遭到女性的强烈反抗。不过这时男性往往会中止侵害,因为在他看来,该女性并不值得他付出过大的代价。而且他条件优越,不至于沦为一名极度饥渴的暴力型性侵者。”

黄杰远此刻也从另外一个角度附和慕剑云的观点:“当年从抛尸现场提取到的证据中,死者的内外衣物都完好无损,从这一点来看,也不符合暴力强奸案的特征。”

“那这突发性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呢?”尹剑咂了咂嘴,“他们无怨无仇的,侵财更不可能——都说了凶犯的条件要比死者优越很多啊。”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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