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只可惜他并不是邓骅的对手,几个回合下来,已经一败涂地。后来我便向那大哥提议,与其继续以卵击石,还不如暂时委曲求全,先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再说。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后,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他托了中间人向邓骅求情,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没多久,中间人就带回了邓骅的回复——邓骅邀我大哥到龙宇大厦赴宴。”
阿华听到这里“哦”了一声,道:“你大哥倒也算个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义:“那当然。能被邓骅邀到龙宇大厦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还是对头,至少都是邓骅能看得上眼的人物。我大哥也感觉邓骅很给面子,便答应赴约。到了约定的那天,我陪着大哥来到龙宇大厦,来到了这间宴会厅。”
高德森再次举目四顾,似乎在寻找往昔的回忆:“那天接到邓骅邀请的一共是三个人,个个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大家见面之后寒暄了一番,神色间却有些尴尬。我陪在大哥身后,多少听出一些眉目:原来这三人都是邓骅最近两年来击溃的对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样:希望胜局在握的邓骅能放自己一条生路。这三人聊了一会儿,各自落座。邓骅却是最后才来的。他一进屋就坐在了这个位置上,背后的金龙鱼往来游动,那番气势我至今都难以忘记。”
高德森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太师椅的把手,品味着某种美妙的感觉。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那天的宴席很丰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为小弟,只能在大哥身后站着,没机会一饱口福。邓骅频频举杯,热情得很,那样子好像已经忘掉了以前的恩怨。不过他再怎么热情和气,容颜中却总有一副掩盖不住的威严,令人不敢正视。在座的几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着,惴惴不安。后来我大哥见邓骅始终不提正事,就主动端了酒敬对方,并且表达了赔罪的意思。邓骅痛快得很,端起杯子一口干了,说:‘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你们几个能来这里喝酒,就是给了我面子,喝了这顿酒,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他这么一说,几位大哥才放宽了心。大家你来我往,有吃有喝的,不亦乐乎。不过我却有些担心。别人且不说,我大哥那两年和邓骅拼得你死我活,这事能这么轻松就过去了?邓骅越是不动声色,这里面积攒着的能量就越可怕!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印证了我的担忧。”
这故事说到这里,已足够吊起听者的胃口。便是阿华也忍不住要问道:“后来怎样?”
高德森的目光转回来,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条金龙鱼,然后他幽幽说道,“当几位大哥酒足饭饱之后,邓骅忽然放下筷子起身,他指着身后的那个鱼缸,请大家赏鱼。在座的当然极力奉承,直夸这条鱼好。邓骅看起来很高兴,讲了一通这鱼的妙处。最后他又想起什么似的,叹道:‘唉,我们倒是吃饱了,可这么好的一条鱼,它还饿着呢!’于是大家纷纷建议赶紧给鱼儿喂食。邓骅这时便提出了一个问题……他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条金龙鱼最喜欢吃什么?’”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这个问题为引子揭开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语调极为森然,显然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同寻常。在场众人全都竖起了耳朵,等待着他的下文。
高德森继续说道:“那三个大哥各自胡乱猜了一通,却没有一个猜对的。后来邓骅摇摇手说:‘你们恐怕猜不到。因为这鱼最喜欢吃什么,连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的——这条鱼的主人原先是个东南亚的老板,这个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献了这条金龙鱼出来,想求一条生路。我一见这鱼就非常喜欢,不过又不甘心轻易饶了对方。于是我就让那家伙拿一只眼睛来喂鱼,如果鱼儿爱吃,我就放了他。那家伙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只眼睛扔进鱼缸里,结果鱼儿吃得欢快无比——嘿嘿,我后来又养了这鱼多年,再也没见它吃食吃得那么香。所以这鱼最爱吃的东西,原来却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着当年邓骅说话时的语气,不急不缓,悠然自若,就像在宠物市场中的闲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话语中的寒流却令人不寒而栗。听者几乎难以想象那个东南亚人的惨景:剜出自己的一只眼睛,然后却要用剩下的一只眼睛巴巴地看着,企盼鱼儿将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这肉体上的痛楚已然骇人,而精神上的摧残更要残酷十倍!
豹头等人看着桌面上那条已被蒸熟的鱼,只觉得胃腹间一阵翻涌,勉力压了压才止住了呕吐的欲望。
唯有阿华不动声色。他跟随邓骅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风格——对于敌人,如果不能在肉体上消灭,那就要从精神上彻底地摧毁对方。当一个人亲眼看见自己的一只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惧和绝望之余,一定会对自己的另一只眼球极为珍惜,这种情感将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斗志。
话到此处,众人已然明白当年邓骅宴请三个对头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须留下自己的一只眼睛。见高德森好像不愿再多说什么,阿华便带着丝嘲讽的语气追问道:“你们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鱼了吗?”
“有一个喂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个人却没有。”高德森说话的同时眼角抽动了一下,很显然那段血腥的回忆不会令人愉快。
“你大哥作了一个愚蠢的选择。”阿华耸耸肩,好像有些遗憾,“那只眼睛可以保他后半辈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头看着天花板,喟然一叹:“你说得不错。在当时的局面下,这其实是邓骅留给他们唯一的机会。可惜我大哥却不能当机立断。当时我甚至主动请缨,想要献出自己的一只眼睛。”
“哦?”阿华看着高德森,目光中略显敬意,“你对大哥倒还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华兄弟啊,你夸我,我当然高兴。不过我当时的想法却并不那么简单——我只是在寻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邓骅谈崩了,我作为他的心腹,肯定也没什么善终。所以我冒险一搏,更多还是为自己考虑。如果邓骅要了我的眼睛,我们兄弟不仅可以落个平安,我在道上还能博个美名——至少压过我那大哥是不用说了。以后不管自立山头还是投靠邓骅,我都有了响当当的资本——这样计较起来倒也不亏。”
阿华一愣,苦笑道:“原来我是用君子之心,度了小人之腹。不过你能自己说出这番话,也算个真小人,比伪君子还是要好不少。”
高德森不羞不臊,面不改色地拱手说:“过奖过奖。只可惜邓骅却没给我这个机会,他当时瞪了我一眼,呵斥我说:‘我又没请你喝酒,你有什么资格帮我喂鱼?’”
阿华“哼”了一声:“以邓总的眼力,你这种小把戏又怎能骗得过他?”
高德森做出苦恼的样子:“我在邓骅面前碰了一鼻子灰,我老大也对我非常不满——我是两头不是人啊。不过我大哥不肯留下眼睛,邓骅也没有强求,他只说:‘你们既然不愿帮我喂鱼,那今天的酒就算没喝过好了。’”
阿华心中早已有数,淡淡问道:“那你大哥后来怎么样了?”
高德森道:“另一个不肯喂鱼的大哥没几天就失踪了,连个尸首也没找着。我大哥回去之后越想越不是味,后来就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这一躲就是十一年。”
阿华微微颔首说:“能躲得住,也算有些本事。”
“我大哥找了个好地方啊——他躲在省城监狱的重监区,就算邓骅也追杀不到那个地方去。”
阿华目光一跳,猜到了那个大哥的身份:“原来是平四。”
高德森无语默认。片刻后他又用手在太师椅上拍了拍:“好啦,不说我那个大哥了。还是说我自己吧。那天邓骅当众羞辱我,说我没资格给他喂鱼。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这条鱼成为我口中的美餐!”
阿华瞥了对方一眼,说:“那你现在算是得偿所愿了。”
高德森的目光还是盯在那条金龙鱼上,半晌之后他又仰起头来环顾着金碧辉煌的宴会厅,感慨道:“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鱼没吃到我的眼睛,今天却要被我所吃,而请我吃鱼的人一周前还口口声声要取我的性命,嘿,这人世间的反复变化,真是从何说起呢?”
阿华冷眼看着高德森,他知道现在正是对方一生中最为风光得意的时刻,他愿意成人之美,索性让对方好好地享受一番。所以他就这么等着,直到高德森自己把情绪冷却下来了,他才切入正题问道:“高老板,那卷录音带你带来了吧?”
“那当然。”高德森自信地一笑,“我知道你一定还想仔细听听。”说完他伸手往后招了招,便有随从把一个便携式的录放机送到他手里。高德森按下播放键,同时将放音机推到桌面上,喇叭正对着阿华的方向。
磁带早已调好了进度,只略略空转了一圈,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随即响起:
〖我是省城刑警队队长韩灏,今天我录下这段自白,以揭示一桩即将发生的血案真相。
龙宇大厦的安保主管饶东华将要谋杀龙宇集团的两名高管:林恒干和蒙方亮,时间定在明天——也就是十一月二日。谋杀地点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此处即龙宇集团总裁邓骅生前的办公室。
昨天饶东华以杀手Eumenides的名义向两名被害人递送了一份死刑通知单,被害人已经接受他的建议,会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躲避Eumenides的刺杀。而饶东华此后又和蒙方亮进行了密谋,在明天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左右,蒙方亮会首先杀死林恒干,然后他自己会在房间内假装昏睡。
根据饶东华制订的计划:当蒙方亮杀死林恒干之后,我和饶东华会伺机进入1801房间,由我动手将蒙方亮杀死,杀人过程会模仿Eumenides惯用的手法。
饶东华和蒙方亮密谋的过程已经被我暗中录音,那段录音将作为揭示案件真相的第一份证据;而我的这份独白录音则用来证实蒙方亮之死也是出自饶东华的策划,为了证实本人独白的真实性,我在杀死蒙方亮的时候将留下一些特定的痕迹:
1.除了死者喉部的致命伤之外,我会在死者的右侧耳根部位划上一刀;
2.我会在死者口中放入一枚一九九九年铸造的一元硬币;
3.我会拔下死者的一绺头发,弃于死者伤口附近的血液中。
以上细节除了勘探此案的警察之外,只有行凶者本人才会知道,我现在说出这些细节,足以证明我就是本案最直接的参与者。我本身并没有杀害蒙方亮的动机,我的行为全都是出自饶东华的指使,没有饶东华的安排,我也不可能于案发时进入现场。
从孩童时代开始,我毕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好警察。然而一次意外让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我已经无法回头。我只希望能有机会抓住Eumenides,否则我死不瞑目。这就是我参与此案的唯一原因。只要我的愿望实现,我就会向警方自首,将案件的主谋饶东华绳之以法。
如果我本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意外,那我留下的两份录音资料将作为最有力的证据,还法律与正义的尊严。
我是韩灏。我的这段自白发生于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这段录音就是高德森所说的送给阿华的“礼物”,不过那礼物只是复制了一个片段,并不完全。阿华今天第一次完整地听完了磁带中男子的讲述,他越听神色越是凝重。不错,那的确就是韩灏的声音,而前刑警队长的这番自述已足以将阿华推向极为不利的境地。
阿华有些后悔,自己当初还是太小看那个家伙了。他和韩灏商议谋杀计划的时候,每次都作了反录音的安排,但他没想到对方会偷录自己和蒙方亮的对话,而这段独白更是出乎他的意料,那三个留在案发现场的细节可谓神来之笔,令自己在警方面前难以辩驳。
不过此刻懊恼已然全无意义,阿华关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你从哪里得到的这卷录音带?”
高德森往太师椅上一靠,大咧咧地说道:“韩灏当初制作了这份录音,并且在死后寄到了蒙方亮家人手中,不过你也早有防备,一直派人盯在蒙方亮家附近。所以你的人比警方提前一步截走了这份录音。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又有一个神秘男子打晕了你的手下,把录音带抢走。这个男子据说就是你想要栽赃的杀手Eumenides。”
“你知道得倒不少。”阿华一边说一边斜眼瞪着豹头。当初盯防蒙方亮家人的任务他就是交给豹头去办的,现在豹头已经投靠了高德森,关于这卷录音带的来龙去脉后者自然也了如指掌了。
豹头厚着脸皮,假装没看到阿华的目光,对以前的主人毫不理睬。
阿华心中忽又一凛:难道这小子早就藏着一手,当时就留下了这半份录音?不过他随即又推翻了自己:不可能,以Eumenides的手段,做事情不会这么不干净的!
高德森从阿华的神色变化中看出了对方所想,笑道:“阿华啊,你错怪你的兄弟了。我得到这份录音,完全是一段机缘巧合。前一段刑警队的人盯上了我的两个小弟,要搜他们的住所。我那两个小弟摸不清底细,就往上汇报了。我托人一打听,原来刑警队盯的就是龙宇大厦那起案子。我连忙带人过去,赶在警方之前找到了这卷录音带。”
阿华却越听越糊涂了:“这录音带怎么会在你的小弟那里?”
“我那两个小弟是刚刚搬到那边住的。”高德森解释道,“这卷录音带是前一个租客留下的,根据房东的描述,这个租客就是此前夺走录音带的Eumenides。”
高德森并不知道Eumenides夺走录音带之后曾和阿华有过一场交易。他认为话到此处已非常明了:Eumenides把录音带一直藏在住处,直到自己失手被捕。而警方正是循着Eumenides的线索找到了这里。
阿华的思绪却更多一些:当初Eumenides和自己交易的时候,曾亲口保证没对录音带进行复制。他倒真的没有复制,但却留下了半份录音,这么看来,那家伙终究还是对自己有所防备。如果自己没有守约,那这半份录音就会派上用场了。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