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时代修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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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时代修仙记- 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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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个小毛孩子是怎么辩别的?

“这位小兄弟!”一个中年大叔没憋住:“你怎么肯定这就是真正的佛骨?如何能证明?”

李念青呵呵一笑:“那么多人都认不出哪个是真佛骨,哪个是影骨,那是因为方法不对头!”说着,把佛骨舍利用两指掂起,举在空中道:“大家看,如果是翡翠,那它的光泽是内敛的,没有光源的情况下,它本身是不会发光的,所以它的光泽看起来就是恒定的。但佛骨不一样,它的光泽是闪烁的,这么一说,大家看的清吗?”

众人绕着佛骨看了半天也没能看出他说的闪烁之光到底闪在什么地方,有人想附和一句来着,可看到大伙全是一头雾水的模样,也就偃旗息鼓不敢出头了。毕竟这玩意是两亿美金的物件,稍不留神去出头,就有可能会沦为笑柄。

看的清个屁!这本来就是李念青随便捏出来糊弄大家的,见众人没反应,只好叹息一声道:“看来大家都没法用这种法子确认了,难怪当初没人分辨呢。那么,只好用最终极的一招来分辨了……”

大家一听,眼光全闪起了绿光,怎么着?这东西还有别的法子?可不能错过了,事关佛骨舍利,传说级的存在啊,居然有人能找到分辨的法子了,怎么能不让人激动?当然刚才那个不算,白激动了。虽然接下来有可能也不能掌握人家的法子,可毕竟是个说法,也算是开眼长见识,期待点是应该的。

李念青当着众人的面,把佛骨拿到嘴边,伸出舌头来舔了一下,看的众人瞠目结舌,这是什么个意思?

李念青很陶醉的点点头:“没错!是佛骨无疑!”所有人一阵恶心,这家伙,你吃过佛祖的肉,知道佛骨是啥味还是怎么着?

李念青睁开眼,解释道:“这第二种分辨的方法,就是用舌头舔!真的佛骨舔上去,是粘舌的,它在手里的时候虽然有点冰凉的感觉,但舔上去的时候,却是温暖祥和的。而且,这种粘舌的感觉,是翡翠所没有的。如果不信,大家可以亲自试一试。”

别说,这等机会,谁愿意放过,马上就有人弄来了水盆,很恭敬的洗过佛骨,小心的试着舔了一下,果然,那种感觉就好像舔过某种温暖的水果一样,舒适可口,温暖祥和。旁边也有人赶紧送上一块洗过了的翡翠挂件,小心的舔一舔,果然,玉石根本就是冰凉而光滑的,与那枚佛骨迥然不同!

老天!这一块,居然真的是佛骨舍利!而且,区别佛骨的法子今天终于现世了,还是简单到让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舌辨!

第一四九章 血玉手镯

太神奇了!大家手上没有其余的四枚佛骨,但是可以想像,那些佛骨肯定都是用翡翠所制,大伙都是玩古董的,随随便便也能凑出来十件八件翡翠挂件来,试过各种不同材质的翡翠料子之后,终于可以肯定,玉石舔起来,根本就没有佛骨那种稍涩的粘舌感觉,更别提那种神奇的祥和和温暖了。

宋志贞和李逍遥,两位新入行的菜鸟一炮走红,为古玩行当又添加了一门辨认方法,虽然如今仅限于佛骨舍利的辨认,但这也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称之为创新一点也不为过。只等着大家找门路去尝一尝法门寺那四枚佛骨的感觉,就可以确认这门辨方法的成立了!

谁也不敢再因年纪小看李念青了,毕竟能掌握两种大家完全没见识过的方法来区别佛骨的本事,就已经足够惊世骇俗镇场子了。而且其中一种还只有他自己才会,别人完全无法理解。这一种只有自己会,别人学不到的手法,在古玩行当叫秘术,那都是有能耐的人才有的!这么大本事的人,谁还在乎他今年多大?哪怕只是个吃奶娃娃,只要有本事,就值得尊敬,这就是古玩圈里的规矩。

没一会,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匆匆进来,满脸兴奋道:“法门寺那边有消息了……”全场瞬间静默,老头接着道:“四枚一样,都是滑的,凉的!”

哗!众人沸腾了,太牛逼了!纠结了十几年的佛骨真假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这个小帅哥,这回想不红都难啊!与会的大多数富豪们争相挤上来向两人递名片,一个劲的套近乎,恨不得回头就拉回去一起研究一下佛教物件。

也有人争着开口,愿意出三亿乃至四亿的高价请李念青把佛骨让给他,说什么自己是佛祖信徒云云。李念青直接拒绝,反正现在珍品交易已经结束,门禁也开放了,就拉着宋志贞离开了珍品交易区。留下了一屋子处在迷离状态的富豪,许多在依然沉醉在那种迷人的感觉里。开玩笑,刚才居然舔到了佛祖!那感觉,简直无法形容啊!

出了珍品交易区,触目所及,到处都是就地摆摊的个体户,李念青捞到了好处,心情不错,就和宋志贞两人信步四处转悠,看看还能不能再拣点好处。他发现,古玩这个行当是真的好赚,要不是自己需要佛骨舍利中的信仰之力不愿出手,刚才只那一会功夫,两亿就能翻一番变成四亿,这赚钱速度,比火箭都快!

出来这一转,李念青马上就发现了,在这里摆摊的人,十之八九带来的都是真货。因为那些古董上淡淡的灵气对他来说,就和夜里的火光一样明显。他早就发现了,在许多上了个份的古董中,都含有淡淡的灵气,但那些灵气太过稀薄,而且还很难脱离那些古物,所以并不值得他动手吸收。不过倒是可以利用这个法子来区别古董的真伪。

正转呢,宋志贞用手肘一撞他:“那边有个熟人,一起过去打个招呼。”李念青顺着他的目光一扫,郁闷了,什么狗屁熟人,原来是林风这小子!一片巴掌大的小摊,摆了一大推的出土货,举了根胡萝卜正在那边嚼的欢实。

宋志贞大步流星前面带路,李念青在后面挤眉弄眼给林风使眼色,可不能暴露自己两人相识的事让这家伙知道,不然不定又会生出什么事端来。

林风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蝙蝠衫,配着一条七分裤,脚上登一双尼龙凉鞋,正在和一个蹲在自己摊前讨价的大叔聊天,猛然觉得手上灵符轻轻一震,一抬头,看到了宋志贞,当然也看到了使眼色的李念青,马上就有了明悟。

“哟!这不是宋少嘛,啥风把你吹这儿来啦?”林风笑嘻嘻递过一支烟:“以前没听说你有这爱好啊,怎么着,打算来帮衬小弟一把?”

宋志贞接过烟,林风顺势帮他点上,很畅快的深吸一口,一指后面的李念青:“给你介绍个自己人,李逍遥,也是个行家,你们都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以后多亲近!”所谓自己人,就是潜龙的意思。而且现在李逍遥这个名字,已经在潜龙内部红的发紫了,只要是潜龙一份子的,肯定都听说过。

林风连忙伸手递烟:“李哥好!小弟林风,你叫我小九就成,自己人就好说了,以后多帮衬着点!”

李念青暗自好笑,一摆手:“我不抽烟。这些物件都是你的?”

林风点头:“嘿嘿,有自己倒的,也有收上来的,这不放暑假了嘛,寻思找点零花。”

旁边蹲着的大叔一脸黑线,放暑假了?找零花?找你大爷啊,谁家这么缺德,弄这么个妖孽玩意,这价拿的,半点便宜捞不着啊,不上他的货吧,眼看好物件从手上流过有点不舍,要上了他的货吧,摆明就是替他销赃,白给他打工啊!哪所学校教出来这么混蛋的家伙啊,诅咒那学校永远开不了学!

林风和李念青聊了两句,大家都是年轻人,很快就相谈甚欢了,宋志贞很放心,就示意自己过去抽根烟散散心,让他们先聊着。倒也没多想,更猜不到这两小子其实早就认识了,虽然还是他自己一手促成的,但当初在仙府中的遭遇,是他们三人之间的绝密,不可能透露给宋志贞知道。

宋志贞一走,林风马上兴奋了,一看旁边那大叔还蹲着呢:“大叔,那东西你到底要不要啊?再磨磨都把油皮磨破了!”

大叔涎着脸:“三千五吧!四千实在拿不出啊!总得留几个饭钱吧?”

林风一挥手:“得嘞,掏钱吧。今天新认得个哥哥,心情好,就当酬宾了!”大叔连忙掏钱,欢天喜地的闪人了。

两人往旁边一蹲,林风道:“听说你老人家通关了?”

李念青点头:“又没啥难度。”

林风一竖大拇指:“牛逼啊!我刚进去的时候,挨了整整三个钟头的揍,累的跟死狗没两样。六姐好点,撑了两个钟头,才把那帮牲口全干翻了,可惜她只敲响了一声登闻鼓。就那都差点被四个老家伙当成神仙供起来,你老人家倒好,整整十响,嘿嘿,那些老东西脸都绿了吧。单打独斗,四个老货更不是你对手,他们对上六姐都没啥必胜把握。”

李念青嘿嘿一笑:“那是当然,我现在已经是教官了。而且排名还在他们四个之上!”

林风笑了:“想想都解恨啊,尤其是那个姓文的老东西,整天扮高人装前辈,以后我扮你的亲传弟子,专门去恶心他!哦对了,李哥这回来是有什么要淘换的吗?”

李念青点头:“已经到手了,现在就瞎转。”

林风左右一打量,悄悄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个鲜红的手镯出来:“前一阵子倒一个春秋时期的老斗,弄了几件好东西,别的都好说,可就这镯子我有点不托底,李哥给掌掌眼。”

李念青接过那只手镯,只扫一眼,就有点吃惊。只见这只手镯通体鲜红,仿佛一团鲜血凝聚而成,微微一晃,那些血光竟似在缓缓流动。最让他吃惊的,是这枚手镯上,竟然含有极为强大的煞气!而且这些煞气凝而不散,很是古怪。

明器,又叫冥器,是墓葬中出土的殉葬品,由于深埋地底,又与死人相近,所以多少都会沾染上一些死气,那种死气凝聚到一起,数量过多时就会由量变引发质变,转为煞气。一般来讲,年头越久的明器,所蕴含的煞气也就越重。但大多数时候,这些明器只要一离开墓葬,重见天日,就会渐渐被生气淡化,煞气死气也就会逐渐散逸,最终又还原出本来面目。

林风这枚血玉手镯,煞气已凝聚的有如实质般浓郁,但却根本散不出来一星半点。这个古怪现象让李念青很感兴趣。煞气死气这些东西,对一般的人来讲,都是有危害的,如果明器上的煞气未散净就接近活人,那些煞气就会侵入人体,对人造成种种不良影响。但是这东西对李念青来讲,却无疑是好东西,他的阴阳幡虽然已经变巨异,却依然可以吸取煞气来进阶。

暂时也看不出什么端倪,而且这里也着实不方便,李念青直接就把血玉手镯收进了阴阳幡:“我抽空看看是怎么回事,弄明白了给你回话。”

林风当然没意见了,一翻手,掏出两只西红柿来:“来一个解解暑。”

两人一人一只西红柿,滋滋吸的欢实。李念青向林风摊子上一扫,净是些巴掌大的玉件,锈迹斑斑的金属器件,除了从死人身边弄来的之外,居然还有几件假货,这让他很无语:“你赶这场子,就拿些这东西来凑热闹?够不够门票钱啊?”

林风一愣:“卖东西不要门票钱啊!”

李念青郁闷了:“我靠!早知道我也找两件来装样子,白花十万块!”

林风乐了:“一回生,二回熟嘛。”说着开始收摊:“李哥帮我掌掌眼,咱们过去拣漏碰运气,赚点零花钱,起码把你门票找补回来。”

李念青也有这意思,就替他挡着人,由着他把包袱扔进储物戒指,一翻手又摸出两根黄瓜来:“来一根?”

李念青摇头,这家伙,还真是个吃货!

第一五〇章 东坡砚

望着西坠的日头,李念青问林风:“太阳都要落山了,你是打算赶人家收摊前捡急落?”

林风摇头:“早呢今天哪能有什么好东西,差不多都是来混脸熟的,明后两天才是正菜呢”

李念青讶然:“这玩意,三天?”

林风一愣,回头看着他,见鬼了一样:“哥啊,你不会是专程来赶珍品会的?你不知道那珍品会其实就是个噱头,真正的交易,都在外头这些地摊上呐?”

李念青有点尴尬:“我还真不知道,说来听听”

林风道:“这种交易会,每年都会举办个三五回,时间地点都不确定毕竟在这种地方亮相的,除了已知的存世古玩之外,多的则是那些来路不明的玩意为了能让这些东西尽早重见天日,当然少不了要让那些重量级收藏巨头们来亮个相了这就是珍品交易存在的意义,那些上层人物,头天在珍品交易会上碰了头,拿几件东西来亮个相,展示一下自己实力然后接下来两天,就要大面积的在外面这些人手里扫货了所以,大家都明白,今天摆摊其实就和里面珍品交易一个道理,混个脸熟,最多亮上一两件好东西,等到了明后两天,那才是真正清仓出货的时候呢”

李念青明白了:“这玩意居然这么多讲究,照这么说,今天珍品交易结束之后,那些上层巨头们都只是出来转转了解一下行情,明天后天才会出手?”

林风点头:“要不怎么说咱们有机会捡漏呢今天大家出摊亮的宝都不会多,而且也不怎么认真,这也就是咱们机会人家看重的玩意,咱们就算想拣那也不见得能得多大好处,就是要从这不值钱的物件里淘换到好东西,那才叫拣漏嘛就好像那些珍品,一件动不动上亿,你买回来,就算升了值,卖个一亿二,听着赚了两千万挺带劲可升值只有两成,哪有什么成就感?你要花五块钱买个玩意,回头发现是个好材料,一翻手卖出去五百块,听着赚钱不多,可那玩意就是翻了一百倍啊这才叫大漏”

李念青沉思一番:“没错,你说的有道理,钱赚到一定程度其实就是个数字游戏数目大,怎么比得上眼光好?人家都鉴出来的东西,你买来增值,那和炒股没区别嘛嗯我现在对这玩意越来越有兴趣了”

林风突然一撞他:“瞧那个”李念青一看,乐了:“那不是刚才买你东西的大叔吗?”

林风嘿嘿一笑:“咱们过去他摊上也撞撞运气这老东西,为五百块钱缠了我一个钟头,要不是你来,估计还磨的没完呢”

摊摆大叔很快也看到两个少年过来,脸上丝毫没有被揭穿的尴尬,这行当就是这样子,笑着递烟,又让两人随便看正好这时候,有个客人问起那个他从林风手上倒来的物件,大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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