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场恶仗,除了第四场以为连番大战胜利,让冉闵滋生自满心理导致失败过一次外,其余全是大胜。
可这一次却不一样,他现在的兵力只有八千,八千对三十万又能有什么胜算?
而冉闵也做好了战死的准备。
“将军难免阵上亡,只是可惜了跟随我的汉人百姓了。”
冉闵的脑海中飞快的闪现以前的记忆,不由有些感慨。
但大军就在眼前,已经容不得冉闵多想,持剑怒吼道:“冲锋!”
八千子弟兵已经抱着必死之心,竟然以区区步卒硬撼鲜卑的十四万铁骑。
鲜卑主将慕容恪还没来得及嘲笑,令他震惊的一幕就出现了,堂堂十四万铁骑竟然被不足一万的步卒打得节节败退!
这还是以前任由他们屠戮的汉人子弟吗?这还是以软弱著称的中原人吗?
“将军,快撤吧!冉闵打过来了!”
慕容恪震惊,然而副将见状不妙连忙出来劝阻。
慕容恪回过神来,愤怒的瞪了副将一眼:“走?为什么走,给我冲锋,我堂堂大燕铁骑怎么会输给汉人!”
然而慕容恪毕竟也是当时名将,他知道现在燕军已经失了胆气,若是强撑着,只怕会溃散,所以,咬了咬牙,大声道:“撤!”
骑上战马,翻身而走,然而,临走之时还不忘狠狠地瞪了冉闵一眼,心中发誓:“冉闵,我必杀你!”
接下来的战斗逐渐进入白热化,冉闵十战十捷,鲜卑铁骑狼奔豕突,几近崩溃,然而燕国大军人数实在太多,即使被冉闵斩首无数,却仍然源源不断的涌上来,冉闵杀不胜杀。
最终冉闵被燕军合围,而自己麾下也剩不下多少人了。
莫离一直跟随冉闵转战天下,看现在局势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不由上前道:“陛下,您突围吧!只要有你在,我大魏就不会灭亡。”
“这里,就交给我吧!”莫离看着周边虎视眈眈的狼骑,坚毅道。
“莫离……”
冉闵绝不是一个矫情的人,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矫情,他知道,就算自己有莫离在这牵制,他估计也没法突围,但这已经是死中求活了,就算自己留下来,又有何用呢!
狠狠地锤了莫离的胸口:“给我努力的活下去,小芸还在等你!”
说完,带着几个亲兵,骑着朱龙冲杀而去。
燕骑虽然已经将冉闵合围,但却绝不是密不透风,冉闵找一薄弱之处冲杀了出去,接连斩杀三百胡骑,才最终突围而去,但只是这一场冲杀,身边的亲兵便已经全部阵亡。
冉闵来不及伤感,催动朱龙飞速的奔驰。
然而朱龙接连几天的大战早已耗尽了体力,还没有奔出多远,朱龙一个趔阻,竟然摔倒在地,再也起不来了。
莫离深深地看了一眼冉闵离去的背影,抽出长剑,喝道:“兄弟们,随我冲!”
这是一场恶仗,莫离所率领的军队足足斩杀了胡骑数千人,然而,终因寡不敌众,全军壮烈牺牲!
冉闵没有了战马,被赶上的慕容恪俘虏,随后被他送到了燕国国君的身边。
而慕容恪则发大军围攻邺城,围城100天,终于粮尽援绝。
魏国士大夫不愿投降,纷纷跳下城墙殉国,慕容恪见状,不由一阵悚然!
冉闵被送到了燕国国君慕容俊身边,慕容俊企图嘲笑他,说道:“你只有奴仆下人的才能,如何能称帝?”
冉闵大怒道:“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犹称帝,况我中土英雄,何为不得称帝邪!”
慕容俊大怒,斩冉闵于遏陉山。
是岁,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虫大起,五月不雨,至于十二月。
直到慕容俊遣使者祀之,谥曰武悼天王,才突然降下大雪。
战场上,魏军的尸体就这样堆积在那里,无人理会。
就在这时,一个血淋淋的双手陡然从尸体中伸了出来,赫然还有一人未死!
莫离艰难的站起身来,望了望四野寂静无人,不由一阵怆然。
本想自刎谢罪,但又想到李芸与腹中的胎儿,不由老泪纵横,终究是放心宝剑,踉踉跄跄的走了。
冉闵败了,冉闵死了,北方的汉人又会得到设么样的命运呢,一切都是未知数。
然而,这一切都跟莫离没有任何关系了,他已经厌倦了,也已经绝望了,他现在只想陪着李芸,陪着他的孩子,平淡的过一生。
后记:虽然随着冉闵身死,北方再次沦为胡人的天下,然而见识到汉民族绝地反击的恐怖,北方胡人也开始收敛了自己的行径,所以,胡人政权出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胡人管打仗,汉人管耕种,两者互不干涉。
后来,因为汉人的休养生息,因为胡人的连年征战,胡人人口锐减,汉人人口激增,导致最后胡人不得不重用汉人子弟,而汉人士兵也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也为了后来杨坚篡周立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而这一切说起来都是因为冉闵的那几道杀胡令。
可是,现在的教科书对冉闵进行刻意的遗忘,这对他是极为不公的,而我写这篇小说虽然以莫离为主角,但我却是将冉闵的经历当主线的,为的就是让大家能够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民族最伟大的英雄,他叫冉闵。
正是因为他的怒吼,才让汉人有了翻身的机会。
正如被蛮族入侵而导致创造古印度文明的人变成了种姓制度下最底层的人一样,如果汉人没有被冉闵带动起来奋起反抗,估计也就不会有所谓的民族大融合了,因为那个时候都没有汉族了,又如何融合呢!
PS:困死了,为了写它,一直写到现在,现在我两眼皮一直打架,好在不用上班,不然打死我我都不会熬到这么晚的。
而且,让我郁闷的是,我为了熬夜没有及时上传,竟然有一位兄弟直接下架了,唉,郁闷,其实如果我在十二点之前没有请假,那说明今天一定更新,可那位兄弟怎么这么没有耐心就这样走了呢!郁闷死了。
第三卷:许诺,不嵩手 第二二章节:小烦恼没什么大不了(上)第二34中)
“叮铃铃,叮铃铃”
闹钟响了。
程端睡眼朦胧的将闹钟拿起,瞥了一眼。
六点钟。
“唉,再睡会吧!”
闹钟一关,程端往后一躺,想要再睡个回笼觉。
“喂,兄弟,快点起来了,拾拾掇掇的也该到上班时间了。”凌谷看不下去了,连忙将程端拽了起来。
“**啊!时间又不是来不及。”程端不耐烦的嘀咕了一句,浑浑噩噩的开始穿衣服。
等洗漱完毕,再吃完饭,程端一看手机,顿时惊叫道:“擦,快七点了,赶紧跑!”
凌谷反而不及了,不咸不淡的擦了擦嘴,说道:“你不是说时间很够吗,怎么现在蔫了。”
“滚你,你要是不走,我可要走了!”
程端瞪了凌谷一眼,开始收拾东西。
凌谷耸了耸肩,也开始帮忙,很快东西收拾完毕,两人开始急匆匆的赶去上班。
赶到公司,程端看时间还比较充足,不由理了理衣服才信步走了进去。
“切~”凌谷看不得程端的sāo包样,鄙视的望了他一眼,当先走了进去。
“嘿,两位大忙人,现在才舍得过来啊!”甄宝儿走了过来,打趣道。
凌谷摊了摊手,说道:“你还是问你对象吧,罪魁祸首可是他!”
甄宝儿不由扑哧一笑,嗔道:“程端,你又睡懒觉了对不对。”
“哈哈,正常,太正常了!”程端有些吃不消甄宝儿的逼视,不由打了个哈哈。
“对了,最近有一部电影很火,有没有时间我们去看一下啊!”程端说道。
“哎呦,不错哦,小资生活啊!”这句话被凌谷听到了,不由凑过去说道。
“滚!”程端瞪了凌谷一眼,然后又讨好的看向甄宝儿。
“这……”甄宝儿有些为难的望了程端一眼:“最近事有点多,改天吧!”
程端闻言,也没有多想,点头道:“好吧,等哪天有空你告诉我……”
“恩~”
“喏,这是爷赏你的!”甄宝儿还没有转身,程端立刻就将珍宝珠棒棒糖递给了她。
甄宝儿很喜欢吃珍宝珠棒糖,因为里面有珍宝二字,感觉跟她很配,程端追她的时候,可是费劲了心思,但就是不成功。
后来偶然得知甄宝儿很喜欢吃珍宝珠棒棒糖,程端灵机一动就给甄宝儿买了很多,想不到甄宝儿竟然很是惊喜,两人就这样从陌生逐渐变得熟络起来。
现在更是变成了男女朋友,可以说,珍宝珠棒棒糖是他们的媒人,而程端也已经养成了习惯,每天早晨都给甄宝儿送一颗棒棒糖,这算是他们之间的情趣吧。
甄宝儿白了程端一眼,喜滋滋的拿着棒棒糖走了。
“哎呀,要是我知道宝儿用棒棒糖就能搞定,我绝对先追求她。”看到甄宝儿走远,凌谷酸溜溜的说道。
“哈哈~”程端一点都不在意,反而大笑道:“你要是能追到她,现在也可以追啊,不是有句话叫做什么,这世上就没有撬不倒的墙角吗?有本事你撬呗!”
“切,一点情趣都没有。”凌谷鄙视的看了程端一眼,不再理他。
“哼~俺就这样了,你能咋地!”程端一副傲慢的样子。
两人是铁哥们,平时打打闹闹,早就习惯了,见凌谷不说话了,程端也没在意,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啊~”程端舒了舒懒腰,看了一遍眼前的工作表格,心里一阵满意,终于完工了。
看到周边的员工都还在工作,凌谷也一直在整理一些资料,程端有些无聊的打开了QQ,开始逛空间。
这段时间很忙,很少有空闲的时候,今天能够忙里偷闲,也算是意外之喜。
然而,很快的,程端的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他竟然发现,在甄宝儿的空间里,竟然有一张男人与她合照的照片,这便罢了,甄宝儿有男xìng朋友也没什么,但这个男生偏偏与甄宝儿表现的极为亲密,亲密的让程端都有些嫉妒。
要知道,作为甄宝儿的男朋友,平时也就拉个小手什么的,这个男生竟然对他搂搂抱抱!
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刚想冲到甄宝儿面前与她对质,但刚站起来,程端又是一阵胆怯,他在害怕。
他对甄宝儿的喜欢已经深到了骨子里,若是甄宝儿真的有了另外一个男朋友,他怕自己会崩溃。
“算了吧,宝儿应该不是那种人。”程端回想了甄宝儿的为人,自我暗示的说道。
但转念想想,程端又觉得自己脑袋上总是绿油油的,不由得他在脑袋里开始胡乱盘算起来。良久,他决定,跟踪调查甄宝儿。
若是甄宝儿没有出轨,那是最好,要是出轨了……那我就杀了他们这对jiān夫yín妇!!!
当然,最后一句话纯粹是想想,程端作为良好市民是不会干有违法治的事情的。
周末很快来临,程端尝试着约甄宝儿出去玩,但被甄宝儿拒绝了,理由还是最近比较忙。
这让程端心里一紧,他已经隐隐感觉到自己的处境有些不妙了,跟踪甄宝儿的心也更加强烈。
“好吧,那你忙吧!正好我周末也有点事。”
程端向甄宝儿点了点头,挥手与她告别。
“喂,凌谷,今天心情不好,陪我去喝酒。”程端拍了拍凌谷的肩膀说道。
“这个……改变吧,我一点事!”凌谷有些尴尬的拒绝道。
程端因为甄宝儿的事情本来心情就很不顺,闻言两眼就是一瞪:“是哥们不,是哥们就陪我喝酒!”
“呃~”凌谷没想到程端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有些愣神,然后无奈的说道:“好吧!去哪里!”
“疯狂酒吧!”
说完,程端拽着凌谷就走。
到了酒吧,看着红男绿女在舞池中摇曳,凌谷不由皱了皱眉头。
程端不管不顾,走到吧台,大声道:“给我最烈的酒!今天我要一醉方休!”
一转眼,看到凌谷正在与一个服务员瞎扯,不由喊道:“臭小子你在那干什么,快来陪我喝酒!”
“哈哈哈,程端,你自己喝吧!我有事,就先溜了!拜拜~”
凌谷看程端望过来,连忙向他打招呼。
程端那叫一个气啊,当时就要将凌谷拽回来,可惜两人离得比较远,程端没追到。
望着已经跑得没影的凌谷,程端心里突然没来由的心酸,他突然想要大哭一场。
他最喜欢的女孩子跟别人了,现在想要向哥们倾诉倾诉,他的哥们竟然也溜了,搞到最后竟然只剩下自己一个孤家寡人。
“呵呵,嘿嘿,哈哈,哈哈哈哈哈!”
程端突然大笑道:“走得好,都走吧!我不稀罕,我不稀罕!”
不顾众人惊愕的目光,程端走到吧台吼道:“服务员,那你们最烈的酒来,快点!”
服务员看程端双眼血红,知道程端这种状态很危险,是最能闹事的人物,所以不敢怠慢,连忙开始摇酒。
单纯的酒液从来不是最烈的,只有两种或者很多种混合在一起,要出来的酒液才能体现出至烈的感觉。
很快的,一杯鲜红的酒液摆放在程端的面前,程端不管不顾一饮而尽,。
“咳咳~”
酒太辣,太呛,呛得程端眼泪横流,怎么止也止不住。
PS:每天白天干活,晚上写小说,还真有点吃不消,不过谁让我喜欢呢。哈哈。恩,现在很晚了,大家晚安,我也要睡觉去了。
第三卷:许诺,不嵩手 第二三章:小烦恼没什么大不了(中)
“嗡~嗡~”
手机响了,程端将眼泪拂去,接通了电话。
“喂~”
“程端,你这个月的报单搞得又是最差,你是不是不想干了,你要是不想干了,立马到我办公室来……”
程端刚一接通电话,一声怒吼就从手机里传来。
程端皱着眉头随手将手机放到吧台上,自顾自的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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