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天师的修道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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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天师的修道生涯- 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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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乐戒备的后退,靠在了墙壁上,眼珠子四下转动,寻找着破解之法。
    “嘎嘎!嘎!”
    “额啊,啊……”
    诡异的叫声中,尸群越靠越近。
    姜乐突然面色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
    妖虫以水为生,怕光。
    那么它们自然也怕火了。
    姜乐看了看四周,这村落似乎很久都没有生活火了,空气中一点燥热的气息都没有。
    心中越发肯定了想法。
    姜乐就打量四周,最后目光锁定了一堆干柴。
    轻身符和神行符加持,身影腾空而起,快若闪电的从尸身上飞腾而过,落在了那干柴之上。
    啪!
    脚下干柴似乎积存的太久了,都干枯的变脆了很多。姜乐差点踏空摔下去。
    不过这样的干柴更好,有火便能瞬间化成火海。
    看了一眼百多尸身形成了包围圈,姜乐眼神一冷。伸手捏起一张烈火符,法光一闪,烈火符化作一团火球落下。
    同时,姜乐身影腾空后落。
    轰!
    火球落入干柴堆,猛然爆开,可怕的火势瞬间蔓延,把干柴堆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堆。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风火雷电,风来。”
    姜乐落地就施展法决。手掐法印,一道灵符被他持在剑指之上,法光不断闪动。
    而汹涌的法力在他体内飞快的淤积,汇聚在他口中,把他的脸变成了一个大胖脸。猛然姜乐张开嘴。一口气接连不断的吹在灵符上。
    刹那间,闪动法光的灵符突然从顶部寸寸崩溃。点点法光化作了一道道龙卷狂风吹出。把火堆吹的飞舞而起。
    顿时包围过来的妖虫尸群就被铺天盖地的燃烧着的干柴覆盖。
    “嘎嘎!”
    控制尸群的妖虫都是大惊失色,他们快速的转身想要逃离。
    但是飞舞的柴火降落的更快,眨眼间就有几十个被火焰覆盖,然后引燃了身上的衣服。
    不得不说,这些尸身的衣服也因为长久不换而变得干枯,遇火自燃。几个呼吸后,就有十多个妖虫控制的尸身变成了火人,不断的挣扎乱跑,又祸害了其他的妖虫。
    整个过程不过五秒钟。姜乐手中的灵符就崩溃消失,姜乐也停止了吹风。
    不过就这么短的时间内,姜乐体内的法力就消耗了一半,让姜乐都忍不住嘴角抽动。
    风火雷电法是配合灵符施展的一种符法,可以配合雷电神符,大风符,烈火符等发挥可观的威力。
    而且风火雷电法,只要拥有法力就能轻易上手,但是想要发挥足够的威力,却是需要更多的法力和强大的灵符搭配。
    姜乐的灵符是毛小方为他准备,都是上品,足以搭配施展风火雷电法。他只需要贡献足够的法力就行。
    这一次,是他第一次施展风火雷电法中的风符之法。
    没想到效果看起来不错,只是消耗的法力也太多了,这还只是比较容易的风法啊,要是施展雷电交加之法,岂不是瞬间就会被抽空了?感觉比较坑。
    这让姜乐忍不住想起毛小方在教授风火雷电法的时候说过的一个故事,传说上古时期,有一位猴族妖王,已经把风火雷电法练得出神入化,成为本体法技。一口气吹出,就把当年围攻它的十万天兵吹出万里之外,惊世骇俗。
    虽然这怎么听都像是一个编造的故事。
    当然,这也不妨碍姜乐对于风火雷电法的期待,只要自己能有那位猴王万分之一的能力,就足以纵横当世了。
    而这第一次施展,效果还算满意,缺点待改进。
    这些念头在心中一闪而过,姜乐的眼睛却是锐利的锁定被烈火覆盖的尸身。
    很快,一些妖虫就受不了烈火的烘烤,从尸身之中钻出来,想要逃走。
    姜乐见到了,直接就是一指法力爆射过去。
    这些妖虫除了吞噬生命和寄生人体外,一旦离开人体,就非常弱小,几乎反手就能拍死。
    片刻功夫,妖虫就被姜乐灭杀了数十,剩下的部分惊恐的控制尸身逃走。
    就在这时,姜乐看到了一道黑光从一具尸身上离开,飞快的向村落仅有的几个没有被妖虫控制的部落护卫冲去,眨眼没入那个护卫的身体内。
    姜乐冷冷一笑,脚下一顿,手持一张雷电神符,就冲了过去。
    这会儿还是下午,天空还有阳光,这些妖虫就算敢离开人体,也需要尽快找到寄生体,否则就会被光杀死。
    所以姜乐想要除去达姆神,现在就是最好时机,一旦天黑,达姆神无所顾忌,直接钻入山林或者水中,那他就没辙了。
    在黑光刚刚依附到这个护卫身上后,姜乐随后就跟了上来,手一拍,雷电神符就拍在了这个护卫身上。
    “饶命,我愿意臣服,贡献吞噬魔虫的培育之法,请不要抹杀我。”巨大的危机笼罩,尸身之中的达姆神突然惊恐求饶。
    姜乐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的催动雷电神符。
    瞬间电光爆发,这个护卫在一阵噼里啪啦之中惨叫爆裂。
    但是让姜乐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一道黑光居然又从护卫之中射出,想要逃走。
    这一次姜乐可是全神贯注,见状身影一闪,大手一抓,就把黑光抓在手中,显露出一条黑色虫子。
    这虫子看起来很虚弱,似乎连续的雷电轰击,对它也不是没有伤害。
    “求求你,放过我吧。我臣服,我愿意签订血契。”达姆神惊恐的求饶。
    姜乐惊奇道:“居然连续中了几道雷电神符,都无法消灭你,看来你这吞噬魔虫,还真是有些门道啊。”
    达姆神连忙诱*惑道:“是啊是啊,吞噬魔虫的培育之法是五百年前的虫魔留下,只要有足够的生机和灵气,就能让魔虫继续成长下去,就能离开人体也可以存在,所以留着我有大用,我可以成为你强大的战士,为你控制百万尸兵。”
    姜乐嘲讽道:“不用了,虽然我对于力量也有渴望,但我所求,正大光明。”话音一落,姜乐手中法力一动,手指用力,直接把达姆神捏爆了。
    张开手,一道阳光落在手心,那恶心的液体顿时变成一道道青烟散去。
    除去了达姆神,剩下的其他妖虫和几个村落护卫就变得无足轻重,姜乐轻易地就把剩下的妖虫消灭殆尽。几个护卫因为身上那弥漫缠绕的死气,也没有被姜乐放过,直接抹杀。
    感应中再也没有一只妖虫的气息后,姜乐松了一口气。
    不过姜乐还不能闲下来。
    村落火势蔓延,开始四面扩散。继续下去,只怕这一片山林都会化成灰烬。
    这却不是姜乐希望看到的。
    拿出了自己画的一张中品水龙符。把体内所剩不多的法力全部都加持在水龙符上。然后剑指一抖,挥入虚空。
    顿时,水龙符浮现法光,虚空一闪,一片水花凭空浮现,水花之中,一条黑色水龙猛然钻出来,在虚空显化身影,化身百丈。悬浮虚空,张牙舞爪。
    “这就是水龙符!”
    看着虚空黑龙,姜乐也是目眩神迷。
    虽然他能够画出水龙符,但是这却是他第一次施展这道灵符。
    感觉,很燃啊!
    笑了笑,姜乐心念一动,操控黑龙。
    “嗷呜!”
    黑龙虚空咆哮一声,然后身影快速在天空盘旋,它所过之处,一片**汇聚,落下,顷刻时间,在这方圆数里的空间就变成了一个暴雨天气。
    暴雨之下,熊熊的火势被浇灭,很快,被烧毁的村落就只有一阵阵烟气冲上虚空。
    而黑龙在布雨的时候,身影也在慢慢变小,等大雨滂沱时,黑龙彻底消失在雨中。
    姜乐这下才彻底松了一口气。深深的看了一眼毁灭的村落,转身大步离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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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雪莲酒
    却出长城万余里,东西南北尽天山。
    当姜乐亲眼看到了天山之时,心中突然浮现了这两句诗。
    入眼之处,高峰险峻,白雪皑皑。云气缭绕,银光闪耀,极尽姜乐心中所有的赞美之词。
    最后这些词化作了一个字。
    大!
    天山之大,无数山峰起伏在平原上,连绵不绝,遥遥无尽,给人以视觉上的极大冲击力。
    默默的注视良久,姜乐回过神,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心绪激荡,激发了道心的自动惊醒。
    “呼!”
    舒出一口气,姜乐面带笑容,迈步向天山走去。
    望山跑死马,想要走到天山脚下,还需要步行很久。
    不过越是靠近天山,姜乐发现灵气越是浓厚,比起一般的森林都要浓郁的多。
    这种情况让姜乐心中很开心。
    灵气越浓郁的地方,就越容易培养出灵物。
    看来进山之后,寻得野生天山雪莲的几率会大不少。
    同时,姜乐放开了落宝金钱的吸收功能,把天山的灵气狂吸而入,变成自己的修炼资源。
    三个小时候,姜乐来到了天山脚下。
    在这里,居然存在着一个村落。
    看了看天色,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
    姜乐想了想,没有着急进山,转身向村落而去。
    天山脚下的村落不大,百十口人的样子。建筑也都是土砖瓦房,非常简陋。
    居住在这里的,除了本地的少数藏族,还有部分汉人。
    姜乐随意问了问,就明白过来。
    这村落的汉人。是在天山这边种植雪莲的,虽然人工雪莲,在任何寒冷的环境都能生长,不过沾染了天山二字,这雪莲的档次就提高了几个层次,价格也卖的更高。
    对于那些雪莲,姜乐只是看了一眼,就直接无视了。
    雪莲是一种能够和人参,灵芝等并列的名贵药材,只要自然孕育数十年。有了灵性,就是天地灵药级别。
    而人工培育的雪莲,药性上比野生的要弱了好几倍,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还能有些养身健体的价值。
    对于炼药。完全不够格。
    溜达了片刻,姜乐就在村落中意外发现的一家旅店住宿了下来。准备第二日就入山寻找自己这次游历的最终目的。寻找天山雪莲。
    这家旅店。也不算是旅店,而是一个土屋大院改造而成,分出了十来个房子,简单的装修了一下,就可以招待客人。
    旅店的价格也不贵,一晚上也就三十元。另外的吃食和服务,另外计费。
    不过姜乐登记后发现,这旅店内还真有一些游客。倒让姜乐惊讶了一下。
    安顿好了房间,已经天色很晚了。天空群星闪烁,加上雪山的光芒,外面倒不是很昏暗。
    姜乐看了看天空,兴致大发,离开村落,来到了一处高地,面对天山,架起了一簇篝火,烤起了在半路小镇上购买的一只全羊。
    天山外,野道边,群星点灯,风声为伴,有全羊为食,大地为席,倒也悠哉。
    吃喝一半,突然姜乐眉头一动,看向了村落方向。
    灵觉感应中,有几个人靠近过来。
    慢慢的,三个身影出现在姜乐眼中,这是三个男子,两个四十左右的中年,还有一个二十来岁的小胖子。
    这三个人的小胖子,姜乐认了出来,是一起在村落旅店居住的人,自己开房的时候偶尔撇过一眼。
    “哈哈哈,我鼻子灵吧,真的有人烤全羊呢,真香,这手艺绝了。”三人中的小胖子欢喜的笑道。
    随后三人靠近过来。其中一个中年男子含笑道:“这位朋友你好,冒昧打扰,还请见谅。”
    姜乐瞥了一眼三人,从面相看,这三个人各不相同,说话的中年男子和那个小胖子的面相很是忠厚,属于老实之辈。另外一个面相有些阴暗,这是一个有城府和心机的人。
    微微一笑,姜乐淡然道:“无妨,相遇便是缘份,三位朋友要是不介意,随意坐吧。”
    “嘿嘿,不介意不介意,我认识你,我们住在一个旅店,这缘份不浅呢。”小胖子一点也不客气的坐下,眼珠子直勾勾的看着全羊,就差没有流口水了。
    姜乐见了,递过去一把小刀和几个纸碗道:“这么多我也吃不完,几位朋友要是喜欢,不要客气。”
    “这怎么好意思。”小胖子眼睛一亮,嘴里不好意思,手却不客气的已经伸过去,把碗接了过来。
    “你小子,就是嘴馋。”三个男子之一没好气的看了一眼毛头小子,然后对姜乐笑道:“有肉无酒怎么行,我这里带着自己酿的雪莲酒,朋友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他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竹筒,递给了姜乐。
    姜乐惊讶,雪莲也能酿酒。
    好奇的接过打开盖子,顿时一股酒香弥漫。
    姜乐嗅了嗅鼻子,眼睛一亮道:“这是野生的雪莲炮制的酒?”
    “咦?朋友居然能够闻出来!好本事。”中年男子惊讶的赞叹了一声。
    姜乐笑了笑,也是颇为惊疑的看了一眼中年男子。
    这雪莲酒他之所以能够闻出来是野生的,是因为这酒中蕴含着一丝灵气。
    这可不简单,要让酒中蕴含灵气,不仅需要野生的好雪莲,还需要有一个好的酿酒方子。
    而且这样蕴含灵气的酒,已经算得上是仙酿的一种了,普通人居然能够酿造出来,也是极为惊人。
    而且,就这一小竹筒,价值就不下于自己用参元丹秘制的烤羊肉。
    姜乐仰头喝了一小口。
    雪莲酒入口清凉,顺喉而下,入肚之中酒中的灵气就弥漫全身,没有一般酒水喝下去后的火燎感,而是有一种极为舒畅的感觉在身体内酝酿,似乎在滋润五脏六腑。
    “好酒!”姜乐真心的赞叹了一句。
    小胖子这会儿已经割下了一块羊肉,边吃边得意的道:“那当然,这可是我金家数百年祖传酿酒秘方,酿造过程极为的困难复杂,需要雪莲为主的十几味药材,一年最多也有两三百斤的产出,是这世界上最好的酒。”
    姜乐笑了笑,对于那世界上最好的酒的说法,很不赞同。
    仙酿仙酿,自然不可能就只有一种,就姜乐知道的,妖猴产出的猴儿酒,就比这雪莲酒要好。
    当然,也有可能雪莲酒的确是仙酿极品,只是这金家人没有更好的野生雪莲,而且凡俗之人,不通道法,炼制出的仙酿,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点滴不漏,能酿出成品,已经是极为不易了。
    有吃有喝,几人很快熟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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