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遇编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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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编年史- 第3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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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觉得,受益最大的,其实是我。

我现在缺的,正是这此老前辈地经验。

所以,和他们交流之后,我在月夜里,一夜未眠,反复验证了一天里所有听到的东西,等看到朝阳地时候,觉得自己得到了新生一般…

(似乎这进步没有完了。其实,这才点人生的常态。)

麻烦的是,在关岛的秀丽景色里过了不到一周,秀秀便要“事业为重”,想回乌拉尼西亚。

我不好细说,因为我知道只要我一说前因后果,这秀秀一定会广播出去,但一切都于事无补,反而暴露了忠义红枪会的实力…

我只好对丁总说了。

丁总想了想说:“要不,你陪她回去吧,再保护她一次…”

后来,小玲闷闷不乐地把我和秀秀送上了机场。

当然,我有什么事情也不瞒着她的。所以,小玲并没有说什么,但我知道,关岛的秀色,在她的眼睛里,肯定已经不那么美了——因为没有了我……我是不是过度的自信了呢?

不知道时间是巧,还是不巧,就在我和秀秀回到乌拉尼西亚的第二天,预想中的骚乱终于发生了!

第024节 骚乱

秀秀的法院,并不象大陆的法院那样的金碧辉煌,只是很平常的两层小楼,在一个小广场的一个角落里。

钱云已经安排人,开始保护秀秀了,所以,我也只是偶然去转一下。等把她送上班之后,我开着车,去华人聚居区,泊好车,步行去一家卖豆浆油条的小食店里吃早餐。

等我从小店里出来的时候,沿着这海岛边上的一条大路向北走,向我的停车的地方走了过去。

就听到前面的吵闹声。

我本来还以为是谁家丧娶,但一想时间不对,而且,是非常时期,心里想,大概是事情终于来了。

我快步向前走,因为我的车,停在十字路口的泊位上。

才向前走了十几步,就看到一大群人,手里拿着刀棒,甚至头上象日本浪人一样扎了白头巾一边走,一边喊着口号,反正是华人万恶、要杀光华人之类的…

我正犹豫是冲过去杀光他们,还是避一避风头?

就听到哗地一声——我的车——其实上秀秀的车窗玻璃,被一个暴徒随手砸碎了,然后,有人开始拉开车门,劫掠车里的东西。

很快,我远远地看见,车里各种各样的东西,被无数只手,拿走了,而且,有人开始放火烧那只车子。

我叹了一口气——只好让秀秀找保险公司去索赔了。

还是不屑和这此乌合之众争执,我转身就向后走。

但越是向后走,就觉得自己的身边的队伍开始壮大起来。路边的店铺,纷纷关门大吉——更聪明地人是锁上店铺,跟着我身边逃离的人一起向相反的方向跑。

那些关在自家店铺里的人,事后知道,他们都遭了殃。大多数被破门而入的暴徒们刀棍交加,当场活活打死了。

另外逃避的人,如果跑得不够快,或者是心存侥幸,比如说外国游客,也都在被洗劫后灭了口——虽然暴徒们的主要目标是华人,但他们更是一群强盗了…

至于说强暴,那也自然不必说了,都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着。我随着人流,快速地向相反地方向跑。

我要快回到秀秀身边。

最后,还是将我腰带里地绳索,配合飞虎爪,才翻过几座楼,到了另外一条街上,“借”了路边的一辆车,才飞快地回到秀秀的办公点。

这个岛国的新闻里,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消息。所以,我和秀秀说,秀秀根本就不信。她还以为我在和她开玩笑呢!

在秀秀的心里,一直存在着一种公义的东西。

事实上,我的心里也有,但我所理解的公义,和秀秀理解的不一样。比如说,她认为坏人要受惩罚,天经地义。而我。也认为坏人应受惩罚,但什么样地惩罚,才与之相对应呢?要是秀秀,她肯定会认为坏人要受审判,经法律而得判罚。而我,却认为人是有灵魂的,即使此人侥幸逃得今生。但他来世,却一样难逃煎熬…

所以,等到血腥的味道和暴徒的叫嚣声,一直传到秀秀的正义法院的楼下的时候,秀秀呆住了!

要是作乱的人,是一个岛域的百分之五十的人,或者,还有一口气的,都去抢劫一个弱势的团体,而且,受害者都已遭横死,无从控诉,那么,她,秀秀,这个法官,如何去伸张正卫?她要向谁调查取证?又有谁会支持她?

秀秀站在窗口,面色惨白,久久不说一句话。

忽然,我心生预警。一把将她扑倒在地上。

在我和她,肌胀相亲,在凌空堕落的时候,五六颗子弹,粉碎了她刚才站立的窗口的玻璃,然后,子弹带着一种稍纵即逝但听起来却直刺耳膜地揪心的啸响,余力仍然让弹头有力量钻进了另外一面墙内——这绝对是一种警用步枪地子弹!而且,听声音,这子弹是达姆弹——杀伤力巨大直接要人性命、残忍异常的达姆弹。

我抱着秀秀,在天空里,打了一个滚,所以,落地的时候,秀秀压在我的身上。

她象是僵住了,她又被这突如其来的、直接针对她的袭击吓住了。

而我,却手指连弹,把十几块较大的玻璃碎片,弹飞了。

尽管如此,仍然有两三片玻璃碎片,划破了我们的衣服,然后,有一枚玻璃碎片刺进了秀秀左侧的肩头。

“别动!”我对秀秀说。

象是经过了我的提醒,秀秀忽然发起抖来,象是冷得无法忍受。她的手,情不自禁地抱着我。

我压着她的肩膀,轻轻地用手指,向两边分开那个不算深的伤口。

象是痛,又象是害怕,秀秀不停地哆嗦着。

我把小指甲放在嘴里,轻轻地吮了吮,然后,用小指甲,将秀秀肩膀的伤口里的玻璃碎片,剔了出来。然后,用舌头,轻轻舔了舔秀秀的伤口,咸咸的,秀秀的血液里的味道,和小丽血液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你这里有创可贴吗?”我问秀秀。

她摇了摇头。她大概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己还会受伤。

“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我们去哪里?”我问她。

秀秀仍然紧紧地抱着我,象溺水的兴,抓住了某物一样,紧紧不放开。听到我问她,她只是茫然地摇了摇头。

“要不,我们去钱云那里?”我问。

“嗯…”秀秀点了点头。

我想了一下,从秀秀的办公地点到云的公司,相隔约五里路。三个街区,其中一个街区,正是骚乱——其实就是有组织的强盗抢劫发生地区域。

大街上乱七八糟了,连出租车也没有一辆——大家都兴高采烈地参加对华裔移民的抢劫去了。

我决定带着秀秀步行去钱云那里。我打电话告诉钱云我们行走的路线,让她接应一下。然后,我们就上路了。

当秀秀紧紧攥着我的衣襟,慢慢走过血腥的街区的时候,我感觉得到,华裔新移民的组织脆弱性。在灾难来临之际,一下子暴露出来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钱,来路不正,所以,都象小偷一样,独来独往,害怕别人知道他们的秘密。所以,一旦有事发生,组织就谈不上了,真正能在灾难中团结合作的。偏偏是一些华人黑社会帮派!

所以,刚才一大群几千人的劫掠团伙,大多数带着满足的笑,离开了。而现在,仍然有几百个土著居民,在不甘心地包围着一个别墅群。

这个别墅群,是一个华裔大佬和受他保护的华裔富商的住所。那个大佬的马仔们虽然只有几十人,但手里都拿着枪。在这个别墅群的大门口和围墙边上,来回巡视着。

这一伙围着别墅群的暴徒们,象一群贪婪的狼,正在围着猎物,寻找机会。我想,他们不会放弃,他们迟早会攻进去。时间,应该是在晚上…

我和秀秀小心地穿过街区。快要走到街区尽头地时候,我拉住了秀秀,示意她停下来。

果然,几分钟后,从十字街头冲出一个人来,后面,跟着十几十土著居民,正兴历不已地追着那个人。

那个人已经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等到他跑到我们身边的时候,一屁肢坐在地上,抬头看着我们,不住地喘气,嘴里喊着救命。

我只看了半眼,就厌恶的不得了。这家伙,虽然他不认识我,但我却是认识他的。他是三年前失踪的一个交通厅长,据说他走的时候,席卷了二个多亿…原来,他跑到这里来享福了。

“救你!只怕要靠你自己!”我的脚一扫,挑起了一根被人抛弃在路边的铁管,放在手里比划了一下,然后,扔在他的面前,说:“你要是能站起来,象个男人一样,去和他们拼个痛快,也许,我可以考虑考虑…”

那个男人一脸的惊恐,回头看了看已经围了过来的十几个人,绝望地趴在地上。

“想当年,你是何等的威风?平常,有多少人围在你身边转!你大笔一挥,多少个亿的白花花的银子就从公款地银行账里流出去!你又做了多少次精彩的报告…可是,你却是一个大盗,是你自己选择这样地一条死路…算了,说这此也没有什么意义。你该站起来,拿起铁棍,去和他们拼命,死,也要象个样子,至少,就算你死的不象英雄,也不要那样的窝囊!”我冷冷地说。

但那个男人却绝望地趴在地上。他完全不指望我们能救他,他也不认为我们也有这样的能力。

他也没有去反抗,他压根就没有碰他面前的铁棍,他只是象一条鼻涕虫一样,趴在地上,手抱着头,等死…

但暴徒们的目光,不再看那个罪该万死的男人,却首先,被漂亮动人的秀秀吸引了。特别是秀秀脸上流露出来的害怕的神情,让他们更是兴历不已——越是有人害怕他们,他们就越是胆大包天——害怕——这是暴徒们最喜欢的表情。

我希望自己听不懂这此暴徒们的污言秽语——但事实上,我是能听懂的,秀秀也能听懂。

“别怕!”我伸出手来,轻轻地抚了抚秀秀的头发。

说着,我的脚一挑,从地上挑起另外一根更长一点的铁棍——这肯定是某个暴徒拿着觉得不顺手所以丢弃了的。在群殴时,短一点的兵器显然更占优势。

而对于我一人独斗这此歹徒的情况来说,却是“一寸长,一寸强”,而且。可以完全把秀秀置于这条长棍的保护之下。

“闭上眼睛,抱着我的腰!秀秀。”我对秀秀说。

秀秀听话地抱紧了我地腰。

“让开!”我用土著语言喝了一声。

那群暴徒们,相互一看…若是平常,他们肯定会放弃抢劫象我这样敢于反搞的目标,但今天,一个貌若天仙的秀秀在我的身边,他们的色心,壮了他们的色胆。四个特别强壮的大汉子。把手里的刀棍,轮了轮,前后左右四十方向,同时开始向我和秀秀逼近过来。

他们眼睛里是贪婪地欲火,巴不得立刻把我砍成碎片,然后,把秀秀……

“找死!”我怒喝一声。

不等他们靠近我地身边,棍子闪电一般向右前方窜出,在窜到尽头时,神龙摆尾一般。猛然左右一抖,顿时,棍子的头部,象长了眼睛一样,在刹那之间,已经“啪达、啪达”两声,正扫在我前面和右面逼过来的两个壮汉的太阳穴上。

没有等那两个壮汉倒下,我手向后一带。那条铁棍,宛若活物一般,顺着我的手,向我的怀里急窜,然后,棍尾成棍首,向我的右后方而击。

象是刚才动作的倒影一般。铁棍生机勃勃地左右一抖,仍然是以暴徒们不能反应的速度。挡无可挡地扫在我后面和莽面暴徒的太阳穴上。

棍子刷地一收,猛然向地上一插,铁棍啪地一声,插在坚硬地水泥地面上,腾起一团尘土。

这时候,我前后左右四个壮硕的暴徒,才一齐扑倒在地上,鲜血淋漓,溅的到处都是!

我正前面的那个暴徒本来看起来最壮,而且,我用这铁棍又不太称手,所以,第一下用力,猛了一点,已然把他的半边脑袋瓜儿都砸飞了,红白之物,溅得老远。

本来,这一群暴徒有二十几人,只是乌合之众。一见最强壮的同伙转眼之间横尸当场,不由得魂龟魂散,哇哇忙叫,立刻作鸟兽散,本来他们手里拿着的各种凶器,扔得满地都是,一片狼籍。

我拍了拍秀秀的肩膀,说:“好了,我们走吧!”

秀秀睁开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四乱奔逃地土著,又看到了地面上死尸和破碎的人头,开始干呕起来。

“算了,你还是闭上眼睛,我背你走吧!”说着,我用热腾腾的手,捂在秀秀冰冷的眼睛上。

这时候,那个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男人,抬起眼睛,奇怪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宛若找到了救星一般,从地上爬了过来,抱着我的腿,哀求我救他。

我一抖腿,把他震开,眼睛逼视着他。

他也一脸惊恐地看着我。

我吐了一口唾沫在他的脸上,冷冷地说:“滚开!你让我恶心!你这败类,死得越早越好!”

说完,我抱着秀秀,向我们的目的地走去。

一边走,我一边想:应该设计一个背人的装置,象山里的地居民背孩子的背娄一样,既能背个大人,又不妨碍行动就好了…

等到看到钱云的跑车的时候,我已经基本上把这个背人的装备想好了。大概是和行军时背背包的方式差不多,麻顺的是秀秀的两条长腿儿,要象极其亲密一样的盘在我的腰上——这很考验人的定力…

而且,要是背一个漂亮女人,这装置还说得过去。要是背一个臭哄哄的男人或者自己不喜欢的肥婆,虽然也勉强行,但那可就惨了一点。

好在见到钱云,我的这些设想也就不需要了。

钱云的跑车,不仅性能好,而且,竟然是防弹的——看来,钱云也早就想到会有这样的一天了。

等到了钱云的办公室坐下来之后,我问钱云,她有什么打算?她是站在华人的立场上,还是印度人的立场上?

链云想了想,说:希望两者并不冲突。

我再问钱云,她打算什么时候出手救人?

钱云说,也许,华裔移民需要一个教训,不然,永远也不会团结一心…另外,现在也不是时机,别忘记了日本人曾经运过来几千条枪,而这一天里,暴徒们用的都是刀斧棍棒。如果我带着印度人现在就现身,只怕也会成为日本人的目标,而且,印度人还没有准备…

我想钱云说的虽然冷冰冰的,但却也是最好的选择。

有时候感情用事,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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