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将军怎么就带了三个人迎战?”李旭四下望了望,发现周围不像有伏兵的迹象,压低了声音问道。
“郡兵们昨天半夜才分散回家休息,仓卒之间很难召集!”张须陀苦笑着摇头,解释。
“老天!”明白了真实情况的李旭心中暗叫佩服,他本来以为自己的胆子已经够大,却没想到碰到了胆子更大的人。在黎阳城下,雄武营以五千对三万,已经创造了近年来大隋官军作战的一个奇迹。此刻张须陀居然以四个人硬撼两万盗匪,无论此战是输是赢,后人都足以把它当作一个传说。
“李将军害怕么,我刚才见你护着自家行李时,却是毫无惧色呢!”独孤林刚好打马跑回凉亭,听见李旭嫌自己这边人少,忍不住冷嘲热讽。
“行李之中,是朝廷的军书和印信。李某虽然胆小,却不敢让它落入贼人之手!”李旭笑了笑,从行李中取出军书和印信交给张须陀检验。独孤林和罗士信二人都是眼高于顶的家伙,从他们作战时的表现上就能看得出来。在骄傲的人面前,旭子不想自己被人家小瞧了。
张须陀验看了一遍军书和印信,将其又归还给李旭。他从一开始就没怀疑过李旭身份的真伪,骏马、黑刀、年纪青青却长了脸络腮胡子,这些特征太明显,贼军如果想找人冒充,还真难找了得出来。
“你受伤了,先回城去休息把。”他为人素来宽厚,见旭子肩膀上的伤口还在流血,低声建议。
旭子轻轻摇摇头,慢慢地收起了印信。军中的经验告诉他,如果今天自己先撤了,此后永远不用想在齐郡郡兵面前大声说话。念及此,他又向土丘下扫视了一圈,发现土丘下流寇们的气焰已经不像刚才那么嚣张,在罗士信手中吃了一个大亏,他们正在更稳妥的进攻策略。
“末将需要一点时间!”旭子一边跟大伙解释,一边从行李中取出把短刃。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他挥刀割开肩膀受伤处的衣服,然后用刀尖轻轻挑出肉里边残留的木刺。接着,取了一包金疮药,封住伤口。然后,割下一段衣袖,将伤口和药粉一并裹牢。
“这里,有我们四个人足够!”秦叔宝见李旭疼得满头是汗,却一声不吭,心中对他也升起了几分佩服,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建议。
“既然来了,就算我一个。”李旭回以宽厚的笑容。同时从行李中取出唐公赠送的铠甲,“叔宝兄搭一把手,帮我将系一系背后的绊甲丝绦!”他笑着请求,一丝不苟地将铁甲穿戴齐整。
注1:牛山,在今天山东淄博附近。济北郡,今天山东平阴一带。长清县即今日长清县,距离历城不足百里。
第二百一十六章 壮士(3)
张须陀见到旭子在谈笑之中拉近与自己麾下部将的关系,忍不住对年青人又高看了一眼。李旭的勇武之名他早有而闻,同僚口中,和勇武并称的是此人的桀骜不逊。据说此人曾经在虎牢关之战后当众顶撞过大隋军中第一人宇文述,所以才惹得宇文老将军发怒,不得不夺了他的官职。谁知道这小子不服气,居然又跑到皇帝面前告御状,把满朝文武搅得不能安生。令人惊叹得是,一番御前官司打下来,平素威风八面的宇文述居然没占到什么便宜。不但把已经到手一半的右武侯大军弄丢了,而且还眼睁睁地看着皇帝陛下给李郎将加官进爵。
对宇文述老贼,张须陀素来没什么好感。但这不等于他认可传说中李旭那些冒犯上司,恃宠而骄的举动。骄傲的人通常都是刺头,他们经常因为过于骄傲让自己和周围的人付出巨大的代价,老将军以几十年的阅人经验可以确保这一点。所以,他对朝廷派遣李旭来辅助自己剿匪的安排并不十分满意。实际上,齐郡郡兵现在缺的不是什么勇将,名将,而是物资补给。近几年跟叛匪反复纠缠,民间越打越穷,已经不能再承担得起郡兵们的装备损坏。为了弥补亏空,老将军已经被迫使用了许多不愿意使用的手段,却还是无法给麾下士卒们凑全合格的兵器与铠甲。
如果张须陀强行从民间征守养兵费用,肯定能刮到大笔钱财。但他不忍心这样做,在老将军眼里,所谓叛匪,大多数都是日子过不下去的百姓。他们最初造反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有口饭吃,发现提着刀吃饭比提着锄头在田地中刨食效果更佳后,才成为四处打家劫舍的流寇。别的地方百姓安危张须陀无权过问,但在他自己防御范围内,张须陀不愿意做逼良为盗的事情。
山丘下的叛军又开始鼓噪,大约三百多名身穿灰布衣服,头上包裹着灰巾的壮汉高举着盾牌,列队而上。这是石子河的灰衫军,脑袋上灰扑扑的头巾是他们的标志。两股盗匪合伙打劫,彼此之间的权力和收益却要分得一清二楚。从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是生意人,做拿人命换钱的生意。张须陀笑了笑,从远处收回目光。叛匪如此,大隋官军其实也差不多。郡兵们打仗,府兵们很少帮忙。这回皇帝陛下派一个府兵将领加入郡兵作战,已经是打破了以往的惯例。
“敌军并不和睦!”李旭提着弓,走到张须陀身边,低声征求对方的意见。“末将认为咱们痛打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稍微手下留情,时间久了,他们肯定自己要闹起来!”
“脑袋上包着灰布头巾的是一伙,首领是叫石子河,当年是个有名的泥水匠。腰间缠着白布带的是另一伙,首领叫裴长才,是个卖老鼠药的混混,人很龌龊!”张须陀点点头,没有直接回答李旭的建议。年青人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桀骜不逊,也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没头脑,他在心中又重新更改了对李旭的评价。“也许是有人恶语中伤他罢!”老将军暗自想,转过头,冲着大伙命令。“一会儿士信和重木先出击,将这伙灰衫军杀散则已,不要制造过多杀伤。叔宝和仲坚两个打第二轮,能杀多少杀多少。石子河的人败下去,裴长才的兵马肯定杀上来!”
重木是独孤林的字,这个家世显赫的年青人对李旭不服气,张须陀早已看在了眼里。所以他将罗士信和独孤林放在了一组,虽然从性格上搭配,李旭和他组合到一起更合适些。
“遵命!”李旭和其他几人同时拱手。
“我和仲坚打第一轮罢!士信和重木刚出击过,先缓口气!”秦叔宝为人素来谨慎,想了想,建议。
“嗯!也好”张须陀点头,答应。“你们两个先上马吧。老夫发第一箭后,立刻冲下去!”
“尊命!”李旭和秦叔宝答应一声,飞身跳上坐骑。
秦叔宝身材与李旭差不多高,肩膀却比李旭还宽出数寸。他手持一把丈八长槊,槊锋比普通槊长上半尺,两侧都开有锋刃。见李旭的兵器过于短小,秦叔宝主动策马挡在了对方身前。“我冲进去杀了他们的头目,你用弓箭骚扰其余的人,给我制造机会。流寇和正规军不同,只要带队的头领一死,其他人立刻没了胆!”
“叔宝兄不要急,这个距离,我应该能射得中!”李旭笑着用弓稍向敌军中央指了指,正指向举着木盾,弓着身子前进的流寇头目。那个家伙战场经验不多,半个身子都露在了盾牌外面。这个距离上的敌人,对旭子来说简直就是一块活靶。
秦叔宝的眉毛诧异地跳了跳,他没想到旭子对自己的射艺如此有信心。“成么,山上风向多变!”他善意地给旭子找台阶下。对方急着竖立威信的心情他很理解,作为一个已经四十三岁,在低级军官位置上滚了多年的人,他能明白一个无本之木的悲哀。(注1)
没等李旭再做解释,敌军已经开始冲锋。逆着山坡,他们跑动的速度并不快,跑着跑着,队形就开始变得散乱。张须陀默默地扣着箭,心中计算叛匪和自己之间的距离。一百步,九十步,七十步,他松开弓弦,射出一支响箭。
“嗤——”长箭发出一声凄厉的悲鸣,从跑在最前方的一名草寇的前胸处射进去。那人的身形猛地一滞,向后倒退了几步,跌倒,咕噜噜滚下山坡。秦叔宝快速一磕马镫,胯下黄骠马发出“唏溜溜”一声咆哮,四蹄腾空,直冲而下。他的骑术十分精湛,胯下战马也是一匹少见的良驹,两个跳跃,已经冲进了敌阵当中。
手起槊落,秦叔宝将距离自己最近的两人挑飞。然后右腿轻踹马镫,命令胯下坐骑跑斜线,切开敌军阵列,直奔队伍中的小头目。
他很遗憾地发现自己扑空了,那名小头目身上插着两根箭,一根射在胸口上,另一根插进了眼眶。无论任何一支都足以致命。秦叔宝快速扫了一眼李旭,然后手中的长槊横扫半圈,将试图夺回头目尸体的数名草寇抽倒,紧接着来了个侧面横切,将惊惶失措的敌人一个接一个抽下山坡。
李旭在黑风闯入敌阵之前,射完了预定中的三箭。他射死了这伙人的头目,又射死了举着灰布战旗的那个旗手。叛军很穷,身上的衣服都是用草灰染的,更不可能买得起铠甲。所以这三箭一点也没浪费,直接夺下了两条性命。
顾不上给敌人任何怜悯,旭子藏弓,拔刀。在黑风前蹄踏入敌阵中的一瞬间,借助惯性用刀刃抹开了一人的胸脯。血在他背后喷起来,溅了临近几名乱匪满脸。那些人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闭着眼睛狼狈而逃。
旭子没有追杀他们,而是拨马横切,他也走了斜线,于秦叔宝的方向恰好相反。两个人的任务是将敌军完全冲垮掉,而不是多做杀伤。
在冲下土丘前的瞬间,旭子发现秦叔宝是个将帅之才。此人知道如果让罗士信和独孤林来完成这个任务,肯定是杀戮过重。所以他主动抢在第一轮出击,既弥补了主将考虑不周全之处,又没损坏同僚的颜面。
对于没有任何训练的流寇而言,战马几乎是他们的天然克星。他们不知道如何有效利用手中的长兵器,也不知道互相保护。旭子的黑刀很快抹倒了第二个人,那是个四十多岁,胡子拉喳的男子。看到战马冲向自己,此人犹豫了一下,没有向其他同伴一样抱头逃走。这片刻的勇敢让他付出了生命为代价,锐利的黑刀切断了他脖颈上的血管。勇敢的男子在原地一圈圈打着旋子,手指用力抱住脖颈,试图把生命和血液留在体内。转了几圈后,他跌跌撞撞地倒下了。双眼瞪得老大,留恋地看着生命中冬日最后一缕阳光。
横向跑出一百五十步后,旭子再度拨转马头。他的身边已经没有敌人了,锐利的刀锋面前,盗匪们鼓不起更多勇气。他放慢速度,缓缓撤回凉亭。不远处,秦叔宝也结束了对敌军的追杀,策马向他靠拢过来。
“我杀了四个!伤了大概二十几个!”秦叔宝伸出手,拍了拍旭子的肩膀。他不夸赞对方的箭法好,已经被战果证明了的事实不需要夸赞。他现在需要摆正位置,把对方作为朋友,同时作为一个不错的对手。
“我杀了七个,伤得肯定比你少。”李旭笑了笑,回敬了秦叔宝一拳。“我不会使槊,这把刀太锋利……”秦叔宝比自己擅长控制兵器,旭子不得不承认。丈八长槊在对方手里就像有了生命般,可以随意施展。这点他自问做不到,认识的朋友中,好像也没人能做到。
“我们去休息,且看士信和重木的。士信的槊法在我之上,重木的射艺不亚于你!”秦叔宝点点头,理解李旭话语中不服的意思。不过他一点都不生气,男人么,心里就得有这种不服输的劲头。
“愿意为他们两个喝彩!”李旭大笑着,和秦叔宝并络而回。他们相继跳下马,在凉亭内找了个地方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山坡下又传来了喊杀声,二人对敌军的举止视而不见。有张老将军在居中调度,有两名值得信任的弟兄前方冲杀,他们对自己的安危很放心。
注1:秦叔宝出生于571年,书中故事是在大业九年。所以其虚岁四十三。本次战斗为真实事件,具体发生在大业九年春。笔者将其挪到冬天,是小说之曲笔,行家勿怪。
第二百一十七章 壮士(4)
望着被弟兄们用血染红的山坡,裴长才的心里不住地犯嘀咕。“这老石会不会坑我?他当初可是说张须陀中了郭方预的调虎离山之计,跑到淄水边上去了!怎么这会儿张须陀又赶了回来,麾下还带着四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张须陀的厉害,裴长才曾经亲身体会过。那时候他还在知世郎王薄麾下做一个旅率,日子正过得开心。王薄号称是南华老仙的嫡传弟子,知道前一千年已经发生的和后五百年即将发生的所有事情。能算出谁这辈子能得到多少钱财,谋取多少富贵。他算出大隋官军会在辽东兵败,所以带领一波弟兄造了反。他算准大伙的心思,所以编了一首歌,告诉所有人跟着他能够吃香喝辣。他几乎算准了所有事情,可他就是没算到齐郡的张须陀是自己的克星。听说这齐郡地方富庶,他带着弟兄们来捞一票。结果被张须陀从华山一直撵到岱山,又从岱山撵到黄河北岸的临邑,连缠了三道皮索的快靴都跑丢了一只儿。多亏了临邑附近的芦苇丛密,才于野鸭子窝底下拣到了一条性命。
那一次,裴长才在泥浆里蹲了三天三夜,只饿得前胸贴了后脊梁骨,才壮着胆子爬上了岸。上了岸后,他听说王薄又在召集旧部,推算出大伙跟着他将来一定能封侯拜将。裴长才这回长了个心眼儿,没听王某人的忽悠。自己收集了百十号残兵,在东平郡的巨野泽边上拉起了队伍。
当山贼这行当,就跟街头打群架差不多,谁心肠狠胆子大,谁手下的弟兄多,谁就能吃得开。裴长才利用他在王薄麾下学到了那些真谛和自己在街头当混混的经验,混得风声水起,只半年多的时间,身边的队伍就由当初的一百多人发展到上万号。
他这人做事机灵,喜欢在村寨之间转悠。选好了目标后干一票就走,如果对方识相,肯花钱免灾,他也不会把人逼到砸锅卖铁的份上。因为秉承着和气生财的原则,所以他的队伍一直没受过什么挫折。反而在绿林道上名声甚好,当得起义贼这个美称。
本来齐郡这块骨头,裴长才是说什么也不愿意啃的,但他耐不住石子河的撺掇。那石子河是有大抱负的人,他认为放眼河南诸郡,大小山寨有百十来个,像目前这样各自为战下去,谁都成不了什么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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