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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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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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和慕容罗紧紧跟上,用长槊为李世民挡开突厥武士刺过来的兵器。二人身上都受了伤,却咬紧牙关,不肯离开李世民半步。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追随,追随着这样勇武的上司,他们即便下一刻就战死在沙场,也决不犹豫。

“他比做事仲坚果决,心机也比仲坚深。他有勇有谋,并且懂得利用各种便利条件!”在武士彟眼中,呼喝酣战的李世民近乎于完美。猛然间,他抬起头,看见旭子带着另一支骑兵,潮水般从自己面前冲过。

第三百一十九章 烽火(6)

看见李世民的队伍已经提前完成了自己布置的作战任务,旭子楞了一下,脸上立刻浮现了一团笑容。“跟上,追着逃兵杀!”他举起染血的黑刀,与李世民手中的断槊碰了碰,像与罗士信等人在沙场重逢一样随意。然后头也不回,冲过李世民和武士彟等人清理出来的无人区,推向更远处的营寨。

他身后的骑兵主力一直保持着完整的队形,速度不是很快,却从不停顿。四下里都有溃散的部族武士被驱赶过来,光着屁股,丢掉了兵器和男人的尊严,在马头前狼奔豸突。这一刻他们不再是纵横天下的狼骑,而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即便一个没受过任何训练的乡勇从背后追上去,都可以将他们砍翻在地。

见到旭子居然将一群恶狼打得不敢回头,李世民亦是一愣。这种情形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手中的飞虎军虽然是当世精锐,却从来没拥有过同样的气势。云定兴麾下的边军远不如飞虎军精锐,李世民心里对双方单个士兵的战斗力一清二楚。但一支普普通通的边军到了旭子手上,却如同脱胎换骨。他们的攻击不算狠辣,却胜在有条不紊。他们不急不徐地跟着败兵,不时地加速或减速,杀死那些逃得最慢的残兵,驱赶着体力尚还充沛的溃卒,向融雪一样融开突厥人的营寨。

没有人能挡住这支骑兵,所有敢于迎战的对手都只有死路一条。大多数时间内李旭都没有亲自挥刀,而试图冲到他面前的敌人,总是在最后一刻被大队人马中突然探出的长槊及时挑翻。杀死敢于捋虎须的敌人后,那些看不清来源的长槊很快又缩入本阵。仿佛什么都没做般,根本不理睬落荒而逃的战马和即将被踏碎的尸体。

那是一种鄙睨天下的气概,无人能够阻挡。熟读兵书的李世民瞬间得出结论,如果自己的飞虎军与同样数量的边军相遇,结局未必比眼前的部族武士好多少。多年不见,黑刀在仲坚手中已经不再是杀人凶器,而是乐者的琴,画师的笔,随意挥洒,都是高山流水。

刹那间,李世民感觉到有些忌妒。但他很快就将这种忌妒的心思变成了佩服,“冲上去,跟紧李郎将!”他大声命令,然后拨正马头,让自己的兵马和李旭所部相接,排成同样的多纵列横方阵。

前方的已经有不少敌军跳上了马背,自家袍泽的牺牲,为他们赢得了充分的准备时间。但很快,部族武士们就发现了形势不妙。第一波冲上前的不是中原骑兵,而是哭喊着寻找逃命道路的同胞。这些失魂落魄者用手推开战马,撞散自家队伍,将恐惧和沮丧如同瘟疫般四下传播。有几个百人长试图用杀戮来制止混乱,却被逃兵们硬生生从马背上扯落,踏到脚下。

“达赫部怎么有资格杀我们莫连部的人!”混乱中,有人不顾大局地发泄着怨气。随后,迎战者被溃败者协裹着一道败退。而对面冲过来的汉人在这个节骨眼上猛然加速,惊涛一般拍进了乱军当中。刹那间,整个军阵全部碎裂。失去主人的战马悲鸣着四下乱窜,将挡路的人撞翻,而无数双逃命的大脚又从跌倒者身上踏过去,不待隋军来杀,已经将其踩成了肉泥。

“呜呜——呜呜——呜”李世民听见长短不齐的角声,跟着大军一道加速。他用眼角的余光向中军方位扫视,发现很多李旭的亲兵非常有规律地夹杂在边军之中。这些人身穿轻甲,单手拎着横刀。另一支手腾出来,高举着火把。如果有人在空中用笔把第一排的所有火把连起来,得到的恰好是条直线。

“呜呜——呜呜!”来自李旭身边的角声再度响起,每隔百余步,则被一名来自齐郡的号手重复。亲兵们听到角声,缓缓晃动活把,胯下的坐骑也随即减慢速度。各级将领把看到和听到的命令快速传达,带领着全军与敌人脱离接触。

疾、缓、疾、缓,旭子巧妙地控制着攻击节奏。他们是一道道海浪,塞上联军则是泥沙垒成的堤坝。在接踵而来的打击下,部族武士们始终无法稳定阵脚。每一片营垒都试图组织抵抗,但每一次抵抗都被迅速的瓦解。新的败兵和原来的残卒一同逃走,本身就成了隋军的开路先锋。偏偏这支开路先锋的人数还越来越多,破坏力越来越大。到最后,几乎不待隋军压上去,顽抗者的仓猝组织起来的军阵已经被他们自己人淹没掉。

战斗已经毫无悬念,缺乏训练的塞上联军建立不起稳定的防线。随着溃势的蔓延,一些侥幸没被选做第一波攻击目标的可汗和土屯们干脆放弃了扭转乾坤的念头。趁着溃军被冲到自家营寨前,他们丢下大部分抢来的财货,跳上马背,仓惶逃走。

“仲坚兄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仲坚兄!”观摩了大部分战斗过程的李世民于心中得出结论。他发现自己好像又回到了数年前,跟在对方身边,学习对方的一举一动。飞虎军在他的调度下,节奏渐渐与主力兵马合拍。而在不知不觉间,李世民已经丢掉了断裂的长槊,单手挥舞起了从敌人那里夺来的弯刀。

“保持节奏,保持阵型!”一边挥舞着弯刀,李世民一边大声发布命令。他很庆幸自己这回能与旭子重逢,这让他看到了另一种战术。不同于刘弘基所教导,也不同于侯君集所总结,那是完全由李旭从战斗中摸索出来的战术,处处带着他个人的印记。

“怪不得父亲宁愿放四妹去寻他!”同一时刻,李世民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如果李家人全力阻拦,足有上百次机会将萁儿捉回来。但父亲宁愿选择最笨拙的,以断绝父女亲情为要挟,也不愿意别人真的伤害到萁儿。

天下真有能随便割断的亲情么?李世民微笑起来,高高地举起的手中的弯刀。

第三百二十章 烽火(7)

正当他为父辈的睿智而赞叹的时候,一名快马斜刺冲来。“李将军命你部继续攻击,扩大战果。”马背上的传令兵大喊,高高地举起一根令箭,“中军要去接应右翼!将军有令,左翼剩下的事情全交给你!”

飞虎军不归李旭统属,他无权向二公子发号施令。长孙无忌眉头一皱,便要出言呵斥。却惊诧地看见平素不甘居于人下的二公子毫不犹豫地接过了令旗,然后将刀尖高高地指向了正前方。

“弟兄们,杀贼!”李世民用弯刀指着溃不成军的部族武士,大声喝道。

“杀贼!别给他们喘息时间!”素来聪明的侯君集此刻仿佛也犯了傻,不但不向传令者抗议,反而紧紧追随在李世民身后。两千飞虎军兵立刻接替了中军的任务,斜着由侧翼冲到正面,成为追杀敌军的主力。而原来担任正面攻击的中军队伍则在李旭的率领下慢慢放缓脚步,待左翼兵马完全接替了自己的任务后,掉头向右。

狼狈逃窜的部族武士根本没注意到背后的敌军数量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二,他们像受惊的傻狍子一样仓惶逃命,不敢回头向追击者看上一眼。背后的飞虎军追兵则在李世民的指挥下,像主力一样控制着攻击节奏。每当逃亡者速度慢下来,他们立刻像狼一样扑上,撕开跑得最慢者的喉管。每当敌人再次陷入混乱后,他们又悄悄地拉紧战马的缰绳。

这完全是一边倒的屠戮,飞虎军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撵着部族武士的脚印追出半里路后,长孙无忌终于明白了旭子的用心。来自中军的传令兵虽然举止失礼,但此刻,旭子把追逃的任务交谁,就等于白送了谁头上一大笔战功。

“到底是唐公看重的人。”理解了对方善意的长孙无忌讪讪地想,趁着攻击节奏放缓的瞬间,他回转望去,看见抛在背后的十里联营火光冲天。六千边军风一样从火焰中穿过,任何东西都无法挡住他们剽悍的身影。

摧枯拉朽,被中原骑兵犁了两遍的胡人大营已经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无数残缺不全的尸体躺在那里,有的是被骑兵用长槊刺杀,有的则是被马蹄活活踏死。各别死里逃生的人抱着一堆抢来的锅碗瓢盆,蹲在猎猎燃烧的火堆旁瑟瑟发抖。他们已经完全吓傻了,不知道逃命,即便又听到了闷雷一样滚来的马蹄声,也不晓得站起身躲开明晃晃的槊锋。

旭子没有在已经被砸烂的营寨中停留,那些侥幸在马蹄下逃得生天的家伙已经不值得再玷污他的黑刀。他急着去接应秦叔宝和罗士信,二人所部都是齐郡子弟,旭子曾经答应张须陀尽量把这些淳朴的弟兄们带回河南去,因此不愿意让郡兵承受太大的牺牲。

他不是相信秦叔宝和罗士信的勇武,事实上,正因为秦、罗二人太勇敢了,才更令人担心。受张须陀指点近两年的旭子如今已经不再单纯地考虑如何击败敌人,他想得更多的是在击败敌军的前提下如何将自家的牺牲也降低到最小。正如李世民和武士彟所发现的那样,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只懂得拼命的勇将,而是在实战中,慢慢掌握了作为一军主帅的全部本领。

这些,都是杨夫子当年在笔记中未曾记录过的。不知不觉中,旭子已经脱离了那本笔记,走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算起来,他曾经师从杨夫、孙九,还有铜匠师父、钱世雄、刘弘基和张须陀,但如今这些人传授的东西已经慢慢融会,消失,最终属于他自己。

秦叔宝和罗士信的推进速度很快,凭着娴熟的配合和严整的阵型,他们将一座座大营踏成了齑粉。没有人能抵挡住这两个铁三角的并列冲击,仓猝跳上战马的部族武士几乎还没来得及分清方向,便被横刀砍下了马鞍。更多的部族武士甚至连上马的机会都没有,他们光着身子,拎着弯刀,眼睁睁地看见两个巨大的三角向自己的头顶压来,眼睁地看见成群的同伴被铁三角切碎,然后被后续冲上来的骑兵踏成肉泥。

“娘咧——”胆小者在人群中哭喊。顾不上穿靴子和衣服,也顾不上抢来的财物,四下乱窜。鬼哭狼嚎中,胆大的人也两腿发软。列队而来的大隋骑兵就像群暴怒的野狼,牙齿上滴着血,对胆敢挡在面前的一切活物发动致命攻击。他们不知道停顿,也不在乎受伤,只要身体没倒下,就不会闭紧血盆大口。一座座部族联军的营垒就这样被他们咆哮着撕烂,咬碎,变成一地火堆和尸骸。

以前罗士信斩杀降卒,总是被张须陀和秦叔宝二人以“有伤天和”或“为将者当怀慈悲之心”等理由劝阻。而今夜,秦叔宝非但没罗嗦半个字,并且自己也大开杀戒。罗士信在匆匆一瞥间曾经亲自看见,素来心地仁厚的秦二哥槊锏并用,将几名已经丢下兵器的部族武士打下了战马。他旁边新招募来的边地向导则大叫着扑上去,一刀,又是一刀,直到将落马者砍得再不能动弹,才拎着豁了的横刀奔向下一个对手。

“他奶奶的,下手比老子还狠!”罗士信被队伍中几个向逃命者痛下杀手的新兵所震惊,喃喃地骂道。

“报仇!”正在砍杀敌人的新兵仿佛听见了他的话,猛然回头,瞪圆了血红的眼睛。

他们本来是一伙老实巴脚的边民,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平平安安过日子。他们世代生活在长城脚下,经过数百年的通婚,凭借家谱,已经很难分辩清他们身体里到底淌着的是汉人还是胡人的血液。

他们对朝廷没任何好感,对官府委派的粮赋也经常敷衍。大隋征兵的时候,他们甚至逃到塞外去躲避兵役。但今天,他们却不得不拿起了刀。

因为入侵者不管他们是胡人还是汉人,不管他们忠于朝廷还是闲云野鹤,毫无差别地抢光了他们的财产,杀死了他们的妻儿,烧塌了他们的房子。

所以,他们不得不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力,不是他们狂暴,而是入侵者逼得他们正视彼此之间的差别,正视平日里忽略了的血脉和族群归属。

“保持队形!”罗士信大声强调了一句,“保持队形才能杀得更多!”他挥舞着已经被血润粘了的长槊,一槊刺进马前溃兵的心窝。

两股骑兵始终保持着完整的队形,凡是被铁三角夹在中央的,无论是人还是牲口,根本没有活下去的机会。被杀得心惊胆战的部族武士尽力逃向两侧,躲开迎面扑来的利刃。他们为了不做下一个猎物,不惜用弯刀为自己在同伴之间砍开一条血路。还有的人干脆策马跳过同伴的头顶,踩着袍泽的身体逃入黑暗。

黑暗中的旷野是最安全的,虽然临阵脱逃的行为会一辈子被族人耻笑。他们不敢回头,不敢倾听袍泽们的惨叫,中原人的攻击太犀利了,挡在他们面前等同与自杀。

几根白羽突然从黑暗处飞来,将仓惶逃命的战马连同马背上的骑手射翻在地。“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撕裂黑暗,紧跟着,数以万计的战马从夜幕中冲出来,横闯向混乱的战场。

刹那间,敌我双方都是一愣。数息后,已经被杀得胆战心惊的部族武士如同见了大人的孩子,哭喊着急驰而来的战马跑去。那是他们的援军,距离崞县最近的一支援军赶来了。那面画着狼头的旗帜太亲切,只要逃到旗帜下,便意味着永远的安全。

“变阵。变阵,前锋合拢,后军展开,北向,锋刃!”秦叔宝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战场上的变化,大声呼喝。号角声如虎啸龙吟,听见自家军令,正在敌军营地中横冲直撞的两千郡兵猛然兜转了一个漂亮的弧线,三角阵汇聚成正方阵,然后方阵中央迅速凸起,两翼后斜,一个全新的锋刃阵型在跑动与厮杀中快速完成。

这是郡兵们演练了数百次的应急方案,在实战中也经历过无数次检验。新杀来的突厥生力军被其自家的乱兵所阻挡,无法立刻投入战斗,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隋军在自己前方不到二百步处调整阵型。几个领兵的叶护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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