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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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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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服从阿史那骨托鲁的命令,却决不会冒犯神使!”

“怪不得这怪物身上霸气十足!”听到这,罗士信用挑衅的目光看了一眼甘罗,“原来是受人跪拜惯了的!”

后者则以一道凌厉的目光相回应,仿佛能听懂罗士信所说的每一个字。“凶什么凶,再凶我就让人不给你肉吃!”罗士信挤眉弄眼。甘罗不屑地扭转头,目光径直看向了窗外。

“呵呵,还挺狂,改天我掏一窝母狼来,看你还狂不狂得起来!”罗士信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冲着甘罗的背影龇牙咧嘴。

“找一只配上它的母狼可不太容易。当年我带人掏了上百只狼窝,都没找到一只毛色纯白的!”李世民接过罗士信的话头,笑着说道。

说到这,他将头又看向旭子,嘴角挂着笑,眼神中却带上了几分温暖。“况且狼崽很难养,通常离开窝没几天,就莫名其妙地死了。依我看仲坚兄和甘罗的机缘是天定的,别人求也求不来!”

这句话是李婉儿亲口说的。当年在怀远镇时第一次听刘弘基说起李旭的狼,她就和世民私下决定自家也要养一头。但从旭子第一次出征时开始一直找到他彻底脱离李家,婉儿和世民两个都没能找到毛色纯白的狼崽。

“如果那么好找的话,恐怕每个突厥可汗都要养上一头了。”亲眼目睹过甘罗作战时声威的独孤林也笑着插言,“作战时可以顶一员猛将,平时又能帮助他稳定部族!”

“所以我认为阿史那骨托鲁肯定舍不得甘罗离开。对于他来说,甘罗不仅仅是一匹狼!”秦叔宝点点头,把话题不着痕迹地岔回自己想表达的意思上来。

甘罗站直身体,耳朵不停地转动。它的目光被窗外的远山所吸引,那些已经焚毁的树林虽然看上去很破败,但最深处却孕育着勃勃生机。动物的本能令它喜欢旷野更甚于喜欢城市,况且在城市中,它感受到的不完全是友好。

“他若领兵来抢甘罗更好,咱们刚好找机会跟他好好打一场!”罗士信立刻站起了身,大声表明自己的态度。虽然甘罗一直对他不理不睬,在内心深处,他却着实喜欢上了这头通灵性的大家伙。如果有人敢威胁到甘罗的安全,他会毫不犹豫地举起长槊。

“他与联军主力脱离,咱们的确可以于之一战!”李世民做擦拳抹掌状,响应罗士信的号召。他听明白了秦叔宝想表达什么意思,那的确是个老成可行的建议。但最后的决定权在李旭,唐府二公子没必要惹自家的盟友不快。

旭子轻轻咧了咧嘴,没有回应任何人的话。缓缓地站起身,他又来到甘罗身边,用手掌感受着狼毛的温暖。塞上的秋风已经有些冷了,轻易地就可以吹透甲胄。唯有手指所及之处,还带着淡淡的温暖。

仿佛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甘罗回过头,目光再度和旭子相对。纯净,深邃,一如多年前的秋日。而旭子却已经不是当年的旭子了,脸上的胡须和目光中的风霜见证了成熟。

“二哥,仲坚刚和甘罗团聚!”独孤林有些于心不忍,低声抗议。

“仲坚,我只是建议!”秦叔宝趔趄着站起身,走到李旭背后说道。

“咱们不能保证突厥人也讲信誉!”旭子背对着所有人轻轻摇头,然后慢慢转过身,带着甘罗走向屋门。

众人全部将目光投向秦叔宝,有人在心中叹服,有人在心中抱怨。但大伙谁都没有把自己的想法直接表达出来。大敌当前,他们必须维护一个所有人齐心协力的表象。

就在大伙面面相觑时,已经走到门边的旭子笑着回过头,给了大伙一个莫名其妙的答案,“我会斟酌!甘罗虽然被我养大,但不属于我!”。

然后他快速迈开双腿,追上甘罗已经走远的脚步。绚丽的秋日下,他们两个几乎成为一体,形影相随。

第三百二十六章 烽火(13)

阿史那骨托鲁来得远比大伙预料中的快,几乎是在云定兴的兵马刚刚从南门入城,守卫北侧城墙的士卒就已经看到了代表着突厥可汗的狼头大纛。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阿史那骨托鲁只带了二十几个护卫。并且远远地便停下了战马,以示其此行并非为了作战。

“你说什么,他只带了二十几个人,难道不怕咱们冲出去将他乱刀砍了么?”独孤林无法相信张公谨送来的消息,瞪大了眼睛追问。

“的确只有二十余骑,更远处有些烟尘,但停在了五里之外。他点名请李将军出城叙话。”张公谨仔细整理了一下自己所见所闻,给出一个肯定答案“其中好像有一个是女人,用薄纱蒙着脸!”

‘是陶阔脱丝!’旭子快速站起身,心中仿佛有重锤砸落。阿史那骨托鲁知道采取什么手段最有效,所以他不顾自己的颜面。

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李旭,有人脸上写满惊诧,也有人面带微笑。女人上战场,在中原人看来绝对新鲜。带着女人来和敌军将领叙话,难道他想用美女来交换银狼王么?

“我出城去见他!”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下,旭子轻轻地点了点头。该来的终究逃不掉,他知道自己早晚要面对这一刻。陶阔脱丝怎么样了,她现在是否还像以前那样开心任性。忽然间,旭子听见自己的心在狂跳。但与此同时,一刚一柔两个身影硬生生挤过来,挡住他心内陶阔脱丝的影子。

是萁儿和二丫,一个温柔如水,一个炙烈如火。沐浴在水与火的温柔下,旭子的心慢慢地不再感到痛。那些陈年旧伤早已经被抚平,虽然留下了个疤,却再也不可能滴血。

‘坏了,那女人是仲坚的老相好!’曾经阅遍花丛的罗士信见李旭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立刻觉察出其中原委。‘怪不得秦二哥也不赞成旭子带甘罗去冲锋陷阵。若是和旧日红粉知己重逢,以仲坚的性子,还真不忍心举起刀!’

“我陪仲坚去会他一会!”一边转着鬼心思,罗士信一边嚷嚷。长身站起,他以最快速度顶盔贯甲。

此刻有着强烈好奇心的不止他一个,李世民、张江、长孙无忌等人都跃跃欲试,就连目前职位最高的独孤林,也忍不住想亲自出城查看一下究竟。但他们的好意都被旭子拒绝了,“我带着甘罗出去就行,就在咱们的城门口,谅他们不敢造次!”

手中有黑刀,身边有甘罗,胯下有战马,二十几个敌人的确不能拿旭子怎么样。罗士信用求援般的目光看向秦叔宝宝,后者却只对他轻轻地摇头。“唉,没劲!”得不到支持的罗士信将头盔向桌子上重重一摔,叹道。

“你若愿意,可在城头替我观敌掠阵!”旭子又笑了笑,说道。

“当然可以!”罗士信闻听旭子松口,浑身上下立刻又恢复了活力。“你莫着急走,我去找把三石半的强弓来!”

“就你的箭法!”众人都被罗士信没头没脑的样子逗得放声大笑,一同打趣道。旭子所说的的确是个折中的好办法,既能满足大伙的好奇心,又不至于被突厥人小瞧了。稍做收拾后,大伙簌拥着李旭和甘罗来到北门口。独孤林先命人给旭子打开城门,又布置了三十多名骑兵在门洞内,待一切安排停当后才陪同其他人一道走上了敌楼。

秋天的阳光很亮,给城外的风景平添几分明媚。碧蓝碧蓝的苍天下,旭子带着堆雪般的甘罗,缓缓离开城门。阿史那骨托鲁的人距离城墙有一段距离,仿佛刻意不想让其他人听见自己的说话。同时,为了让城里人放心,见到李旭单人独骑前来会面,这个手握重兵的突厥可汗立刻命麾下的侍卫向远处退开去。

所有人都听命退开,包括脸上掩着一片淡蓝色面纱的陶阔脱丝。旭子从身影上可以清楚地分辩出面纱后的人就是当日那个曾经与自己相伴在草原上,把笑声撒遍月牙湖畔各个角落的陶阔脱丝。几年不见,她的身材比原来又高了些,也更显妖娆。如果说在旭子眼里当年的陶阔脱丝就是一串略带青涩的鸽子花,现在的她就如同一树盛开的山杜鹃,换了一种风格,但同样美丽得令头顶的日光刹那间失去颜色。

甘罗也发现了自己的女主人,欢快地向前跑了几步,猛然又停住,回过头来眼巴巴地征询男主人的意见。“去吧”对着甘罗渴望的眼神,旭子笑着说道。然后,他看见一道白亮的闪电跨过黑色的旷野,牵引着自己的视线跑到陶阔脱丝脚下。

“甘罗!”陶阔脱丝跳下马,像当年一样热烈地和白狼拥抱。在与对方接触的一瞬间,她的纱巾被风吹落,露出一张洁净,充满喜悦和兴奋的脸。

“坏了,连话都没说就被人家将狼骗走了。这小子,一点定力都没有!”把城外一切看在眼里的罗士信气得直砸城墙,“早知道对方使美人计,咱们就不该让仲坚出来。要是阿史那臭骨头现在把马头一拨……”

“仲坚兄刚好在背后射他。一百步内,你看见谁逃过脱仲坚兄的雕翎了么?”独孤林对李旭远比罗士信等人有信心,微笑着说道。“你看,仲坚兄的弓囊和箭袋的角度,和他平时携带的位置绝对不一样!”

心已经悬到嗓子眼儿的众人手打凉棚看去,果然发现旭子的弓和箭都摆在马鞍后一个极其容是拿到手的位置。“对,他当天射李密就是这么摆的。姓李的那傻子还自以为聪明,结果被仲坚从背后一箭射下马,弄得瘸腿毁脸,现在都没法见人!”罗士信恍然大悟,将捶墙的手收回来,改为抚掌庆贺。

他们听不见旭子在跟阿史那骨托鲁说什么,但也不必担心自己的议论声被对方听到。特别是罗士信,简直唯恐天下不乱。“如果仲坚兄这时候把阿史那臭骨头射死了,能不能将那女子和狼一并带回来。”他突然发现这个主意绝妙无比,离城门这么近,以李旭的身手和黑风的脚力,绝对可以在更远处担任警戒的大军做出反应反应之前,平安地撤回崞县。

“士信,别光顾着胡闹,仔细看阿史那骨托鲁可汗在干什么?”秦叔宝对罗士信所提没有品味的建议约略有些不屑,指了指城下,命令。

罗士信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和大伙一同观望城下的事态。‘阿史那臭骨头’他不愿意称对方全名,所以弄了个不伦不类的外号来以示轻蔑,‘阿史那臭骨头在和仲坚兄争执,看样子银狼他想要,老婆也舍不得!’心中悄悄嘀咕着,罗士信将长箭搭上强弓。

在一旁观望的突厥侍卫也做出了反应,抽出弯刀,向空着晃动示威。但他们都被那个带着狼的女人喝住了,没人敢上前给自家可汗帮忙。罗士信从城头看去,可以清楚地看见阿史那骨托鲁的手臂比比划划,好像很着急,但又不敢真的与李旭打上一架,模样非常狼狈。

“……八万大军……”风隐隐地把远处的争吵声送上城头,臭骨头居然操着一口很地道的中原话,勾得人心里愈发痒痒。罗士信能猜测到,阿史那臭骨头试图威胁李旭。但旭子的表现一直很平和,无论对方如何张牙舞爪,右臂始终虚按在腰间的刀柄上,好整以暇。

曾经设想过无数次和陶阔脱丝重逢的样子,每一次,旭子的心绪都翻滚如潮。但真正见了面,他却发现所谓的心神激荡只发生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今天这一刻,自己心里很安宁,就像没风天气里的湖水。所有涟漪只出现在石子落入的一瞬间,涟漪散开后,转瞬就波澜不兴。

“其实萁儿长得和她一点都不像!”听着阿史那骨托鲁毫无意义的威胁,旭子心中慢慢得出离题万里的结论。所谓相似,也许就是初次见面时那种感觉而已。陶阔脱丝是陶阔脱丝,萁儿是萁儿,彼此之间几乎没有重合之处。

他知道自己终于放下了,过去遗憾早已飘散如烟,如今记得的,只有那些成长过程中的快乐。当年草原上那个傻头傻脑的小子和那个阳光明媚的小女孩,早已和草原上的年年开放又年年枯萎的野花一样成为记忆里的风景。也许偶尔有一簇似曾相识,但肯定不是当年的那朵。

只要握在掌心,感受到幸福,又何必是当年那朵花,那个人呢?旭子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放下的,但他知道不是现在。现在,他感觉到秋天的阳光,每一缕都充满希望。那是只能与最亲密的人分享的快乐,没经历过的人感觉不到。他把目光再次投向陶阔脱丝,看见对方正在和甘罗嬉戏,一人一狼如同胞姐弟般,打打闹闹,亲密无间。跟陶阔脱丝在一起,甘罗是快乐的。但战场上的甘罗不是,虽然在两军阵前,它的模样很凶。

“你,你到底要怎么样?”张牙舞爪半晌后,阿史那骨托鲁气急败坏地问道。发现旭子的目光偏离了方向,他警惕地回头看向陶阔脱丝,“不行,绝对不行!不可以,陶阔脱丝是我的,绝对不能用来交换!”

“放心,我不会抢你的陶阔脱丝!”仿佛很满意对方的最后一刻的表现,旭子说话的口气终于出现了一丝松动。“你必须单独撤军,带着你麾下的狼骑和大漠东面归你管辖的那些部落退出中原!”他的口气很坚定,根本不容对方讨价还价。“待其他突厥人也撤军后,你请契丹羽棱部的人到雁门关来接回甘罗。谁能接得走它,你的可墩知道!”

第三百二十七章 烽火(14)

如果不是对自己的刀法和骑术没有把握,阿史那骨托鲁恨不得立刻冲上去用弯刀,不,用马蹄将自己面前这名不知道好歹的中原人跺成一堆肉酱。他刚才苦口婆心的说了那么半天,甚至代表阿史那家族提出了扶植对方为中原霸主的条件。前提是只要他肯交出银狼王,并按兵不动。可对方却好像根本没听明白,反而开出了一个骨托鲁根本无法接受的价钱。

被突厥人支持得中原霸主,即便不能进而称帝,至少也可以割地自立。大隋朝没有几天蹦达头了,稍有些远见的豪杰都知道这个朝廷不过是在苟延残喘。无数“英雄”擦拳抹掌试图取而代之,前往突厥请求支援的使者络绎不绝。那些使者奴颜婢膝,为了结成一个战略同盟,无论阿史那家族提出什么样的苛刻条件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那些中原人么,总是把自家利益看得比族群利益高一些!”目睹了无数来自中原的只会摇尾乞怜的软骨头后,阿史那家族得出这样的结论,因此,也更坚定了他们南下的决心。

偏偏眼前这名将军是个异类,阿史那家族将如此优厚的条件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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