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同一屋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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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同一屋檐下- 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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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的四十分钟,经过医生和护士们的努力,蓝水晶终于稳定下来。

倒数第8天,我站在窗外一整天,什么事都没发生。

倒数第7天,蓝水晶倒是没什么事,只不过郁妃等人急得快发了疯,狠不得多长几只手几张口。

倒数第6天,蓝水晶脸上露出了微笑,这让我觉得很恐怖,没准她现在就站在天堂的门口!观望着极其美丽的景质。而仪器更加证明了我的恐惧,血压正在以非常缓慢的速度下降!我当时那里还顾得上杀菌除尘什么的,冲进去对着她的耳朵大喊她的名字,叫她回来。

几声过后,蓝水晶的眼球在眼皮下滚动,手指轻微的抬起,我晓得她平安了,这才乖乖地被护士们拖出去。

倒数第5天,郁妃陪伴蓝水晶,我就回家休息,这时我才知道,疯、小敏、明明和maria已经在几天前到医院去验血,我说她们傻瓜,世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巧合。

而她们回答我的是“巧合不巧怎么叫巧合,万一是我们当中的一个呢!”

话是这么说,我知道她们只是想尽一份力,不过……就连我所抱有的希望都已经很渺小了。

倒数第4天,蓝水晶的情况再度恶化,一天之中出现三次衰弱迹像,万幸的是医生每次都把她从鬼门关给抢了回来。

倒数第3天,蓝水晶的情况稳定,可是所有人都失去了希望,唯有我守在病房的窗前,捧着方语松送来的玫瑰花。

倒数第2天,凌晨两点,我被一位精神亢奋的女医生叫醒。

她拿着一张纸单激动的对我说“找到人了!找到人了!”

我迷迷糊糊地问“你说什么人?”

“我说找到匹配者了!蓝小姐有救了——”她的声音传遍了医院的每一个角落,惊醒了每一个人,包扣我在内,激动的已经说不出话来。

可当我接过表单看看匹配人是谁的时候,那个人竟然是——方语松!

同居第二年

第五十三篇 … 皆大欢喜

这个天杀的东西!满世界的找他,却没想到近在眼前,而且早不出晚不出,偏偏在最后关头冒出来,真是把我们折磨够呛,活人能变成死人,死人能变成活人,真是叫人恨得牙痒痒且又爱得他要死。

我第一时间通知郁妃,第二个就打给方语松,因为我实在忍不住想骂他的冲动,激动得双手都在发抖,多次按错号。

当我听到对方接起电话,立即喝道“喂!是方语松那个混蛋吗!?”

方语松接起电话本是半睡半醒地说了声“你好。”听到我的话立刻精神了,厉声说“先生!不论你是谁!说话请客气点!”

“那不可能!你知道你这个混蛋做了什么好事吗!?”

我的话弄得他也有点心虚,气势一下子弱了下去,他不解地问“那、我做了什么事情?”

我笑道“你这混蛋居然是全世界唯一能救晶晶的人,你说你是不是混蛋!”

方语松突然惊叫“你说什么!?”

“我说——你与晶晶的骨髓相匹配,晶晶有救了!”

“等一下!”女医生打断了我的话,说“我还没有完全确认他就是那个人。”

“什么!?”我和方语松同时喊道,吓得女医生一屁股坐在地上,我诧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她说“现在只是检验出血液里面HLA完全相同,其它各项指数还未检察呢!”

忽听电话那头说“我这就来医院!”说完就挂断电话。

我也当机立断,扶起医生叫她快速通知主治医生,并集结相关部门医生,来确定方语松到底是不是救星。

然后医院内开始忙碌了,只有我处于安静状态。我站在病房的窗前,自以为的与蓝水晶心灵交通,告诉她“一定要挺住。”

所有人员在四十分钟内陆续到达,闲话也不多说,立即对方松语做全身检察和穿骨验髓。尽管这一切动作都很快速,可是化验时间却很久,久得让人烦燥,让人发疯,眼看天已微明,结果还是没有出来。

即便如此,方语松已经进入无菌病房做准备,只要等结果出来,一旦相符合就立即做移植手术。

而医生和护士们同样很辛苦,从昨夜被拉起来后一直没闲着,一部分人在蓝水晶这边观察身体状况,一部分准备手术室随时可用,一部分在研究治疗方案……总之各各焦头烂额的。

现在看来,整个医院只有我悠闲的站着,我现在的心情已是彻底放松下来,还偷偷去买了罐热咖啡,就靠着玻璃看着蓝水晶。我也不晓得我为何如此放松,也许是任务完成的关系吧,我的内心已经认定蓝水晶会活着走出医院。

我又一次开始体味人生百态,人们在忙碌中会出现各种精彩的神情,而在这种时候我总会觉得时间变慢,人的动作也跟着变得缓慢,让我可以慢慢的欣赏。

像是姓林的护士长,好像还未睡醒,眼睛一大一小,两只手却从容地挥来挥去,眼珠子都不跟着转,仿佛她这一切动作都是在梦中进行。

还有夏中瑜,他一会儿转头看看病房里,神情表现的是他看到了一件素然无味的事物,两只眼睛迷蒙蒙的,眼皮稍微下垂而使双眼皮露出。而当他看向走廊的时候,又眼皮挤进眼眶里变成了单眼皮,眉端一上一下的,好像在跳舞,仔细一瞧却是眼珠的关系,它来回挤动像要飞出眼眶,奔向某个地方。

这时我突然想起来,自上次在菲儿家对他施以打击后,还未向他正式地道过歉,所以趁这个机会,我对他说“夏中瑜先生,上次的事很报歉,我的行为太过激烈了。”

夏中瑜扬起了嘴角好似微笑一般,伸出右手拍了我的胳膊一下说“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更何况是我技不如人,现在咱们是一家人了不是吗?”

听他这么说,我突然觉得这个自视甚高的大少爷瞒可爱地,感觉距离拉近很多,说话也不客气了,“你说咱是一家人我也就不客气了,说来你的剑式虽然很灵动,但是你的力量却很小,若是把臂力练起来,那天你就不会如此轻易的败给我。”

夏中瑜还挺虚心,“那我应该如何加强锻炼呢?”

“你不应该再去学什么小日本的剑道啦,中国武术博大精深,小日本的算什么东西。”

“哦——难怪你的剑法如此凌厉,你学的什么剑法呀?”

“呵呵,没门没派,纯属看电视加打架打多了自悟的。”

这话听得夏中瑜傻了眼,巧在郁妃和夏简德回来,我们顿时迎了上去,并问结果怎么样。

郁妃激动地说“这下有救了!”也不顾形象,扑上来抱住我,轻声哭了起来。

然而手术不是立即就能做的,一定要先除去方语松体力的一切会影响手术的病菌块,不然害得他引起并发症可不太好。所以,手术在当天下午3点钟实行,这是最后的机会,医生不敢保证手术成功的机率过高,可如今是死马当活马病,准备不充分也只好硬着头皮上。

难为了大家,又经历了一场时间所带来的痛苦折磨,而且天公不作美,天空阴云密布,使本就压抑的空间变得更加沉闷,叫人在这里无法呆上一刻钟。

但是人类是坚强的生命,任何不良的情况都能克服。下午3点钟,方语松和蓝水晶一前一后被推入手术室,我们是无法进入的,只好在门外等待,看着那盏亮起的红灯,我想起了菲儿,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是否照顾好自己。

手术不知做了多久,总之我坐得屁股都麻了,我也想说实在太久了,禁不住站起来走动一下,谁知就在这时红灯灭掉,刹时间人都围在门口,焦急的看着细细的门缝。

吱——的一声,门开了,主刀医生走了出来,只见他额上挂着细细的汗珠,想必他也很辛苦。然而郁妃、夏简德等人一点都不体恤他,径自问情况怎么样?手术成不成功?

医生在众人追问之下慢慢地拿下了口罩,随之露出的是张有着灿烂笑容的脸,从上面的两排洁白的牙齿缝中传来十分响亮的声音“各位请放心,手术非常成功!”

医生的这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并且欢声雀跃,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天空开始放晴,缕缕阳光透过玻璃照亮了走廊,好像在明示蓝水晶即将要走的路一样——一片光明。

后来……蓝水晶在第三天上午醒来,当时我还在睡觉,还是她把我弄醒的。当我睁开眼睛时,看到的是一个容光唤发的蓝水晶,我就知道,她没事了。不过医生很紧张,对她反复进行体检。

再后来……经过一个月的住院观察,医生证实蓝水晶的白血病已经完全治痊,这是案例中没有出现过的情况,简直就是奇迹发生。

所以医生准许蓝水晶出院,先在家里安心休养一年,但是不可操劳,也就是说,要她当一年的懒人。

而在出院的前一天夜里,不知为何蓝水晶执意要我陪她过夜,话说我每天都睡在她的病房中,她这么说自然令我百思不解。

“晶晶,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每天不都陪着你吗?”

蓝水晶摇了摇头,“今天不一样,我要你在床上陪我。”

“啊!”我后退一步,惊慌的摇头说“不行!我不能跟你上床!”

蓝水晶忽然涨红了脸嗔道“大色狼,谁要跟你上床啊!脑袋里乱想些什么!?”

“那你要我上床干嘛?”

蓝低下了头,羞怯地说“我想……要你做我一夜的男朋友。”

“哦——一夜情?”

哎呀!挨抽了。却是我活该,谁叫我又说错话了呢。

她嗔倒“你再乱说小心我撕烂你的嘴!”

“我错了。”

为了郑重我鞠了一躬,抬起头时却见她再次羞怯起来,说“我只是……想把我对你的感情划上句号,所以……今夜你要做我的爱人,到了明天早上,我们只是好朋友,你……愿意吗?”

“当然。”一劳永逸的事情我又怎么会不做。

虽然我不知道蓝水晶是如何想通的,也许是因为方语松,这位幽默的男士身兼她的救世主一职,必定在她心中占据不小的位置,他们之间的长谈必定导制了蓝水晶对某些事件的看法。

无论无何,蓝水晶放弃我真是一件完美的事,若是再与方语松亲近亲近,真可谓是皆大欢喜。

我们把床推靠在窗边,然后肩并肩地坐在上面,裹着一条棉被,一同看着徐徐升起的月亮,一边说着悄悄话。然而美好的时间是短暂的,最后,我们相互靠着对方的脑袋睡着了。很庆幸的是,在日出的时候我们醒了过来,一起迎接新的一天。

这时我吻着蓝水晶,没有出于过多的理由,我胸腔里的那颗心是深爱着她的,我只是觉得映着朝霞的蓝水晶美艳无比,就情不自禁的吻了下去。

这一刻我是她的爱人,这是我答应她的,也算是对她的爱所做出的回报,我知道两者付出并不相等,但这是我唯一能做的。并且,我也希望我们在最后时刻,所留下的回忆是愉快的,我想我做到了。

我与她的缘份,随着两颗晶莹的泪珠……结束了。

同居第三年

第一篇 … 突发其想

自从蓝水晶出院后,我就打包收拾行礼,乘火车回到家乡。

因为马上就要过春节,所以我要回老家跟父母一起吃年夜饭,看春节联欢晚会。

尽管我想陪伴蓝水晶,不过我想方语松不会如此没眼利件吧!我可是有意无意地给他暗示过的说。不过就算他没有,郁妃也不容蓝水晶大年三十独守空房,所以我很放心,才能安心离开。

我回到家乡,嚣张得是饭来张口,茶点自找,也许外人看来我不是个孝顺儿子,因为我在家从来不干活,更别说帮老妈洗碗扫地,擦桌抹地,就连做碗炒饭也不想自己动手。为此我妈经常瞒怨我“你看别人家的儿子,回家都帮他妈洗衣扫地,你就知道呆在屋里,什么忙都不帮。”

可没办法,在家我就更懒,就算知道此事不做应遭天诛地灭,胳膊腿就是不愿向那边挪。好在我有赚钱回家,老妈看我赚的还不少的说,也就是没事嘀咕嘀咕,活依然还是她做。

若是再告诉她我订婚的事,恐怕我老妈会乐上天。也总算当时没嘴快,不然谁晓得我老妈对于菲儿出国一事会怎么想,还是人回来再说吧。

所以咧,如今我是又变成了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整天窝在家里上网当宅男。

唉——60年代的人还不晓得有宅男这一说,像我这种人就会被他们形容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大闺女”,意义上褒贬兼顾,但还是指人太乖了,乖的不像男人。对于60年代的人来说,男人就是经常不着家,天天和朋友们混在一起才对。

如此以来,我出门就成了新鲜事,闹得邻居都说“唷!闺女出门啦!?”

对此我是绝对不予理会,笑笑就移开视线,装作看路躲车。

今个,是我回家后的第15天,为了买一个新出的游戏光盘,还有日常要吃的零食,一打白纸,几只信号笔,牙膏等等一时想不起来的东西,我才想要出门到购物街去逛逛。说来我自己都觉得难得,这可算是我第一次主动地想去逛街,以前都是非常有目标性的,买完就回家那种。要不然就是我老妈强迫我或是强行拖着我出门,所以像今天这样意识中主动出门的情况,可谓破天荒了。

走在购物街让,真是感叹社会发展之快,虽然我离开家乡也就一年多,可是街道两旁已经完全跟记忆中的不一样了。

我们家乡的购物街的街道本来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行道,各大商场矗立在街道的两旁,所以这条道路十分拥挤,经常发生事故。

故此,市政府把这条街道归划为步行街,即便是自行车也不让通过,自此以后,这条街更加热闹。白天商家们可以搭台做广告,请人唱歌又跳舞,使游人不觉得无聊。夜晚又有很多小商贩出来摆地摊,把这条街变成了“夜市”,令喜欢拮据的妈妈们争先赶到,快速扫货,有的更是领着颠颠跑的小孩子。离开时母子一人一大包,不过重要的是,夜市令白天很少出门的妈妈们,在这时满足了逛街的乐趣。

还有特色小吃的小车随处可见,并且香气四溢,不是夸张,若是有人带狗去逛街,离两条街时狗就叫唤了。这还不只,更有一些爱扭秧歌的老年人,吹锣又打鼓,穿得花红柳绿地围成一个大圈圈来扭秧歌,或是年青的、中年的男男女女跟着某健身会馆的老师做健美操,亦或是跳舞,就有那么一次我看到一位女老师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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