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个动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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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个动物园-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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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打打闹闹,借以感受对方身体的柔软与坚实;或者干脆旁若无人地在十字路口拥吻在一起,全然不顾身边的人来车往,全身心地体验着巧舌如簧的感觉。

  看着那一对对亲亲我我的人们,心情忽然间就好了起来。偶尔掠过身边的晚风似乎也带着一丝暧昧而甜蜜的春天气息。

  发春了都。
  如果睡神在的话,肯定会这么说,破坏气氛他最拿手。
  好在没有破坏气氛的家伙在,去食堂的路上我慢慢体会着这份好心情。

  喜欢上一个人真的是件很不寻常的事情,它可以忽然间改变你对好多事物的看法。
  可以让你看到亲亲我我的情侣时不再伤感,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温馨;可以让你觉得立在浮动的夜风中不再寒冷,而是一种清爽;可以让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变成生活中有趣的点缀;甚至可以让原本你很讨厌的人都不再那么讨厌了。
  很奇妙吧?

  那么爱上一个人呢?
  也许,整个世界都会以一种全然不同的姿态出现在你眼前吧。
  当然,世界永远不会为你改变,不同的只是你的心态。
  情圣曾经酸了吧唧地说过,当你爱上一个人,你就会爱上整个世界。
  现在想想,也许他说的是对的。


  在综合食堂门口见到了等在那里的萧萧,一身淡黄色的连衣裙,清清淡淡,那样优雅,那样恬静。

  “来啦,”萧萧浅浅一笑。

  我笑着点了点头,去拉她的手,不出意料地被闪了一下。萧萧抿嘴笑着在我手上打了一下,然后在我无奈的笑容中拉着我的食指轻轻晃着并肩和我走进了食堂。
  自从麦当劳回来后就是这样,每次我想拉她手的时候萧萧只肯拉着我的手指头而不让我握住她的手。我也曾装作很自然地想去抱她,同样没有得逞。这让我很困惑。
  原本我以为,上次的亲密接触后拉拉手、偶尔抱一抱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可萧萧总是笑着躲开,也不生气,也不默许。
  唉,女孩儿的心思真是让人想不通。


  在综合食堂简单吃了点儿饭,我跟着萧萧溜溜达达晃到了英语角。

  “真没来过英语角啊你?”萧萧忽然问。

  “嗯,真没来过。”我一边揉着因吃太饱而鼓起来的肚子, 一边看了看路右边的英语角,又看了看路左边我住的宿舍楼。

  说来惭愧,这个我从未来过的地方与我宿舍仅仅一条马路之隔。
  “大活”除了楼的主体外,在湖面上还有一部分外延,英语角就设在这上面。

  “真没来过?”萧萧学着我的样子看看右边又看看左边,然后拿食指和拇指比划了个很短的长度扭头盯着我问。

  我用两只手使劲往两边比划了个距离,示意她比划的太短了,“真没来过。”

  “骗我吧?”

  “我这么诚实的人能骗你吗?”

  “真的?”

  “真的。”

  “真的??”

  “真的。”

  “唉,”确认了我的确没来过之后,萧萧很努力地把眉头皱了皱,作出极其惋惜的样子叹气说,“你也真是的,离你宿舍这么近你都不来。”

  “这不来了吗?”我满不在乎。

  “可你都大二了啊,才第一次来。”萧萧不依不饶,把我正比划着距离的胳膊拉下来,一双可爱的大眼睛眨呀眨地盯着我,似乎一定要我为自己的不求上进忏悔一下才肯罢休。

  “谁不都有第一次来的时候嘛。”

  “哼,还说总想好好学学英语呢,净骗人。”

  “没骗人啊,我确实总想好好学英语啊。”

  “英语角离你寝室这么近你都不来,还好意思说总想好好学英语?”

  “没错啊,总想啊,总是想想而已嘛,嘿嘿。”我觉得逗一逗萧萧满有趣的。

  “你。。。”萧萧措了半天词儿也不知怎么说我才好,于是开始象打气一样上下晃动我的胳膊,似乎想以此迫使我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对。

  我若无其事地在那儿得意地笑。

  显然对我的冥顽不灵很是不满,萧萧忽地把头凑近我,迎着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过来,为了配合眼神还故意把表情绷得很严肃。

  方才吃饭的时候,她刚刚兴高采烈地和我讲过前两天看的一集“灌篮高手”,说大受启发,寝室的姐妹们为了实现淑女动眼不动口(据说比君子只动口还要强一些)的目标,这几天正集体练习“以眼杀人”呢。

  “有没有感到很强的压迫感?”萧萧似乎对写满了“我是樱木”的眼神很得意,把声音压得很低沉问我,“嗯?有没有?”据她自己说她在寝室里是练习以眼杀人最有心得的,“检讨一下吧,我就放过你,怎么样?”

  我也眼睛一眨不眨地迎上她的目光。
  我俩就这样僵持了几秒钟。

  可能萧萧的眼神真的给了我一些些压迫感吧,因此导致了一些些生理反应。
  具体来说就是呼吸轻度不畅、局部略微痉挛。
  于是,我打了个嗝儿。

  我从没想过我在煞风景这方面这么有天赋。
  萧萧显然也不曾想过,往后面使劲闪了闪,愣了一秒钟,然后嘟着嘴不理我了。
  不知是对我的不求上进彻底失望,还是对自己“以眼杀人”的失败有点儿自卑,要不就是对我打嗝儿都打得这么帅敬仰得说不出话来。
  总之,好像真的有一点点不高兴了。

  可这也不能怪我啊,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怎么可能故意呢?
  方才,萧萧可爱的脸庞就近在眼前,路灯的光晕下仿佛一只将熟未熟、略带一丝青涩却又掩不住粉嫩甜美的水蜜桃,压迫感没感觉到诱惑力倒是十足十的。
  我正努力思想斗争着是在她的额头上亲一下呢,还是大胆一些直接去亲她红红润润的嘴唇。结果还没考虑出个所以然来,就很煞风景地打了那个嗝儿。
  唉,要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亲了再说就好了,鱼与熊掌得着哪样也比全得不着好啊。
  多好的机会,就这么浪费了。
  早知这样,打死我都不吃那么饱了。

  唉,郁闷之余我还要想办法调解一下有些发涩的气氛。于是开始没话找话地跟萧萧解释我没来过英语角的原因。




  我懒,这我不想否认,但没来过英语角还真不是因为懒。

  大一时,对英语是很有热情的,不然怎么会花那么大力气画单词计划表呢?
  说起来主要怪老汉。
  这家伙是寝室里第一个去英语角的,回来后极兴奋地跟大家报告心得,说他听说了一种特好的学习方法,叫疯狂英语。
  对于这个后来象流感一样在校园里蔓延开来的名词,当时我到没怎么在意,就觉着这名字听起来好怪。
  等日子久了我才发现,这方法练起来更怪。

  方法之一:大声说英语。
  也许叫大声喊英语会更合适点儿。
  话说英语对话如同高手过招,气势非常重要。
  很多人英语说得磕磕巴巴就是未说先紧张、一紧张就心虚造成的。所以此方法倡导大家说英语一定要敢大声,敢喊出来。
  依老汉的理解,开口说英语前,最好先运足一口丹田气,然后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气势猛然张嘴。就算声嘶力竭的英语句子不能把对方整成暂时性耳聋,喷薄而出的唾沫星子也足可以将其逼退半步,这样在气势上就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
  老汉摇头晃脑地说,这么一先声夺人吧,说英语的自信一下就窜起来了,就算面对老外,也没啥畏惧心理了,表达起英语来绝对顺畅无比。
  当时我就问,我怎么觉着你学英语是想出国去抢劫呢?是不是还得喝点儿酒壮壮胆儿啊?那不更有气势嘛。
  睡神帮着他推论,要是和老外说话时候儿手里再拎把菜刀,气势肯定更强,那英语表达起来还不得顺畅得跟严重腹泻似的?

  方法之二:一口气训练法。
  顾名思义,就是不换气地念一段好长好长的英文。
  每当老汉练习此一绝技时,我都会不自觉地联想起小品“卖车”里憋一口气拼命喊、喊喊喊、直到喊缺氧了那段情节……

  方法之三:绕口令训练法。
  这是我觉得最不理解的一种方法。说过中文绕口令的都知道,练会了N段绕口令之后并不会对说好普通话有多大帮助。因为这原本就不是触类旁通的事情,说绕口令时每个词的发音跟正常语速下的发音并不一样。这就跟用短跑的训练方法练长跑一样,效果如何可能只有天知道。

  虽然我对这些方法不怎么感冒,但老汉却如获至宝,从原本不多的生活费里硬挤出钱买了教材和磁带。
  要知道,这套贵得很的东西对老汉这种经济实力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得把馒头夹咸菜、方便面就黄瓜的食谱好好体会上个把月;要强迫他那身儿早已上了年纪的运动服继续超龄服役好久好久;意味着买自行车的计划要被无限期压后;意味着。。。。。。
  但,明显有点儿着了魔的老汉根本管不了这些,象做其他事情一样拉上大壮,俩人开始日夜苦练起来。


  不管怎么说,疯狂英语流行起来了。流行起来了就意味着好多人投身其中。老汉和大壮每次从英语角回来后都兴致勃勃地讲在那里遇到多少多少同好,一起切磋疯狂英语如何如何过瘾。
  光是想象一下那种氛围就挺不舒服的,更别提亲自去感受一下了。


~


对于保持关注的朋友们只能说一声抱歉了,更新的确很慢,不过想必大家也看到了,这个人气。。。。。。只能叫人无语了,我会坚持住的,但这种情况下想很有热情地不断更新,也实在是难啊
也只能说句无奈了


~
  在寝室,我是唯一一个没光顾过英语角的。

  比我更惨的是猪头,只一次。

  说比我更惨,只因他来的那次还不如不来。那是大一上学期,在英语角闹哄哄的环境里,猪头凭着第一次的新鲜感愣是坚持了两个多小时。等出来的时候跟迪厅里出来一样,晕晕糊糊回了宿舍楼。头昏脑涨之下,上楼梯一不小心踩了个空,从楼梯上直接顺了下去滑行了半层楼。鼻青脸肿不说,还撞翻了摆在楼梯口的垃圾筐。筐里的废报纸、烂球鞋、吃剩的盒饭、男人味儿十足的臭袜子全都得以重见天日、和猪头进行了热烈拥抱,当真是个惨烈无比。并且猪头左脚的脚脖子肿了起来,红红的像用开水烫过的猪蹄儿。为此他在寝室歇了好几天,很是郁闷。

  猪头负伤的第二天,正赶上欧元跑来找他聊天。

  关于欧元,简单介绍一下。以后的故事里这位仁兄还要经常出现。

  欧元是猪头的老乡,也是我们专业上一届的师兄。此人姓欧名元,并不是外号儿。好多人都是认识他之后才晓得百家姓里还有个“欧”。

  据说欧盟统一货币的时候把他兴奋得够呛,在寝室里成天称赞自己爹妈有先见之明,给他起的名字如此英名神武、金光灿烂。讲啊讲啊,把他上铺的哥们儿烦的实在不行了,晃着张十元钞票跟他讲:你美啥?一欧元合人民币十元。你就值十块钱,美个屁,往地上吐两口痰就把你罚没了。欧元一双小眼睛在800度的镜片后面眨么了好半天也没想出词儿来反击,被噎得够呛。后来,再有好事者把他名字和欧洲货币相提并论的时候,他总是一本正经地摆着手:跟我两码事儿,两码事儿。

  欧元最大特点就是爱找人聊天,只是没几个人爱和他聊。究其原因,源于这厮说话基本没谱,而且对此完全不以为耻。我曾听见他和另一师兄对话。

  师兄曰:得了,别扯淡了,你说的你自己信吗?纯粹是满嘴跑舌头!

  欧元一点儿不介意,说:废话,不满嘴跑舌头还满嘴跑牙啊?那是让人给打的。

  后来据那位师兄介绍,大一时是欧元的全盛时期,他那时是逮谁跟谁聊、聊起来就没个完,状态大勇。经常是挨个儿屋骚扰,扫荡整条楼道不留死角儿,格外的意气风发。

  可惜好景不长,到了大二,转专业来了个人称“唐僧”的兄弟(冲这外号儿应该就不用介绍此人的特点了)。来了以后很快得知欧元爱聊天,惊喜遇到同好之余主动找欧元来聊。开始时欧元还挺高兴,可找着愿意和他聊的了,打算以聊会会友。但很快发现,唐僧好像真的会念紧箍咒,杀伤力极强。嘚嘚咕咕嘚嘚咕咕没两三个小时停不下来,不但经常是一件事情翻来覆去说上好几遍,激动的时候还稍微有点儿口吃。经常是聊着聊着就把欧元也带得磕磕巴巴起来。

  勉强抵抗了一些日子之后,欧元被整得得眼酸头疼嘴抽筋儿,狼狈败下阵来,唐僧寝室不敢再去骚扰。无奈唐僧还就爱和他聊,他不找唐僧唐僧找他,弄得他烦不胜烦。后来,凡是唐僧不去自习的时候欧元只好很无奈地躲出来,小老乡猪头这里(也就是我们寝室)就成了他经常光顾的地方。

  听说了猪头的不幸遭遇,欧元很禽兽地幸灾乐祸了一番,然后断言英语角这个地方不吉利。我们问如何看出不吉利呢?欧元兴致勃勃地讲起他自己的遭遇来(居然兴致勃勃地。。。)。

  大一时他和一室友一起去英语角,也是待了好久弄得头昏脑涨的,回宿舍的路上经过一片草地,就听旁边的室友冷不丁说了句:“千里之行下一句是什么?”欧元莫名其妙地扭头看他,发现室友表情挺暧昧,然后就觉着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赫然发现一砣儿屎正与自己的脚亲密接触。当时正值学校里大兴土木的时期,据欧元分析这肯定出自民工兄弟的手笔。

  他怒气冲冲地抱怨室友看着了不提醒他。

  室友:我提醒你了啊。

  欧元怒:你提醒什么了?什么千里之行乱七八糟的!

  室友一本正经地在那儿解释:千里之行、屎于足下嘛,这你都不知道啊?

  欧元差点儿没疯掉,说:我操!你这路提醒谁他妈能听得懂啊?!我要不扭头看你还不一定踩着呢!

  后来,室友跟他解释当时是想开个玩笑。看着后第一反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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