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亲爱的史密斯先生,我认为,他可以代表我的意思,您要知道,他是我的合伙人,而且是很重要的。”潘有度脸上浮着一层不变的笑容,嘴里边吐出来的流利法语同样的传入了梁鹏飞的耳中。
看到了潘有度递过来的目。光与那饱含深意的笑容,梁鹏飞心领神会地弯起了嘴角,淡淡一笑,这一刻,梁鹏飞完全把握住了潘有度的意思,那就是,今天自己才是这场商业谈判的主角,潘大老板准备看自己表演了。
“好了,既然您坚持。”史密斯耸了耸。肩膀,把目光落到了梁鹏飞的身上。“梁先生,我们从潘老板这里得知,您与潘老板拥有一家香烟工厂,生产着一种我们从来没有抽过的香烟,非常的美味,您或许不知道,这几个月,潘老板已经向我们澳门的朋友们出售了近百箱的香烟,非常的受喜爱,所以,我作为潘老板的朋友,前来商量一下,我们是否有合作的可能。”
史密斯灰绿色的眼珠子里边。透着商人特有的奸诈:“另外,我们听潘老板说,您需要专利,您或许不知道,在我们大英帝国,专利这种东西,是很难搞到手的……”
“我记得有一名谚语,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每样东西。存在都有它的价值!而且,大部份的东西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不管是专利,甚至是领土,甚至是国家。”梁鹏飞浑不在意地摆了摆手之后笑道。
这一番话,却让那史密斯的心中大升知己之感,这。让他更加的警惕,看样子这位不到二十的年轻人似乎是一位难缠的角色。
“这个……呵呵,您说的很有道理,在我们欧洲,确实如。此。”史密斯摸了摸自己那青溜溜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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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两白银?”潘。有度不由得眉头一跳,目光落在了坐在身边的梁鹏飞身上,而梁鹏飞仍旧详端着自己杯中的红酒,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这是必须的,您要知道,在我们欧洲,专利费是很贵的,特别是这些具有重大商业价值的东西,比如这个苦味酸,在我们欧洲,它是最好的黄色染料,而且染出来的面料不会掉色……”史密斯的嘴巴子拚命地搅动着,把那苦味给夸得天上少地,地上无双。
“你确定是十万两白眼?”梁鹏飞小小地啜了一口葡萄酒,把那酒杯摆在了桌案上,抬起了眼来,望着这位夸夸其谈的英国商人,嘴角含着一丝嘲讽的笑意,没错,确实是嘲讽。
“……这个。”史密斯用眼神与身边的汤姆森快速地交流了一下之后,挤出了一丝笑容:“梁先生,您要知道,苦味酸的发明人,正是我们大英帝国的科学家,我有一位朋友,恰好与那位科学家认识,从他的手里边获得专利,已经算是很偏宜的了,而且要那些懂得苦味酸制取的工人远离欧洲,这也得花上一笔不小的钱。您不知道,法兰西为了这苦味酸,不知道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史密斯原本想说出一个夸张的数目来让梁鹏飞知道他占了到底多大的偏宜,可是看到了梁鹏飞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眸里边说不清道不明的光芒之时,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梁鹏飞嘴里边咬起了抽得只剩半截的雪茄,闪烁的雪茄头上滋滋地冒着火星,烔烔的双眼落在了史密斯那张表情夸张而又生动的脸庞上。“我可以答应你们,以十万两白银的价格,收购苦味酸的专利以及一整套的苦味酸抽取设备,当然,聘请两位熟悉的苦味酸制取人员,他们的工资是由我支付,我相信,凭我给他们的丰厚报酬,就算是让他们加入大清的国籍,说不定他们也愿意。”
“您十分的英明。”史密斯原本以为梁鹏飞已经看穿了自己的技俩,他已经有了被梁鹏飞砍价的心理准备,可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位清国年轻商人,居然就这么轻易地答应了下来。十万两白银,史密斯想一想就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在战栗,这可是他到达了东方之后,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才能赚到的财富,而现在,甚至没有什么预想中艰难的谈判,更没有讨价还价,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十万两白银居然砸在了自己的脑门上。
潘有度看向梁鹏飞,脑袋里边变成了一团浆糊,他也同样有些不太明白,梁鹏飞是不是来得太匆忙,以致于把理智还留在家里边,又或者是这小家伙昨天晚上喝醉了酒,到现在仍旧不清醒。
“他说的可是十万两白银啊,贤侄。”潘有度仍不住开口道。
梁鹏飞回给了潘有度一个安心的笑容点了点头,烟雾掩盖下的眼睛仍旧清亮而理智:“这我知道,所以我才会答应他。”
梁鹏飞的回答让潘有度一阵无语,败家仔也没这么败的,潘有度悻悻地点燃了一根香烟,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算了,反正这小子不听劝,到时候吃亏可就怪不得自己了。
“这家伙不是二百五,就是一个不放金钱放在眼里的暴发户。”旁边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边的史密斯心里边在懊恼,自己为什么不胆子在大一点,说十五万两白眼,甚至是二十万两白银,这位浑身透着金钱气息的少年商人说不定也会答应。
“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你们做不到,那么我刚才答应你们的条件,将会作废。”梁鹏飞施施然的一句话把史密斯的小心肝又从胸腔里边提到了嗓子眼。
“梁先生您请说,既然我们已经成为了生意上的朋友,出于友谊,我一定会尽力的帮忙。”史密斯可不傻,虽然梁鹏飞说小小的要求,不过,谁知道这个看不透的清国少年商人会提出怎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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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你再附送上雷汞的专利,还有它的制取设备,另外,还需要帮忙我招聘两位懂得制取雷汞的工人或者是学者。”梁鹏飞把雪茄夹在了指缝之中,歪着头漫不经心地笑道。
“雷汞?”史密斯一头的雾水,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玩意叫做雷汞,更别提上哪去找这种东西。
“您说的是雷汞?”这个时候,史密斯身边一直很少开口的那位助手会计兼律师汤姆森向梁鹏飞问道。
“你知道雷汞?”梁鹏飞把目光投在了汤姆森的身上,史密斯也是一脸疑惑地望向了自己的助手。
“是的先生。”汤姆森点了点头说道:“化学家E。霍华德曾经发表过了篇关于制取雷汞的论文,那个时候,我还在牛津读书,知道一些。”
“那雷汞有什么用途?”史密斯的脑袋里边立即飞快地盘算了起来,自己到底能不能再从这玩意上边,再从这位清国商人的身上搞到更多的利益。
“没有什么用途,只不过是一种新发现的化学物品而已。不过这种东西有些危险,很容易爆炸。”汤姆森知道自己的雇主在想些什么,不过,他实在是想不到雷汞到底能干吗。
梁鹏飞收回了目光,翘起了二郎腿,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地敲击着:“史密斯先生,怎么样?我相信您只需要向那位化学家E。霍华德投资两三百英磅,他会很乐意地教会您如何制取这种东西,要知道,搞科学研究,本身就是一种很耗金钱的工作。”
史密斯刚要开口,梁鹏飞向他竖起了一根手指头:“不要再跟我谈论价格,这一笔生意我让你最少赚了七八万两白银,知道是为什么吗?”梁鹏飞眼里边写满了商人的精明,还有一丝淡淡的笑意。
“这个,其实我们是没有办法赚到这么多的。”史密斯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挤出了一丝难看的笑容,就像是那连下饭菜都舍不得吃的吝啬鬼看到了有客登门的表情。
他有一种被这个少年完全看透看穿的感觉,令他心里边很不舒服,他觉得今天这一场商业谈判的主动权居然让这个清国的少年完全掌握,有一种被这个少年完全看透看穿的感觉,自己那原本兴奋的情绪,就像是被兜头浇了一盆凉水,警惕了起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我的上帝!
梁鹏飞笑了笑,没有揭穿史密斯的谎言。“你放心,我既然已经答应了你,这笔交易值十万两白银,那它值十万两,只你们能按照我的要求完成它,十万两白银将会在第一时间送到你们的手上。”
梁鹏飞朝着身边的白书生勾了勾手指头,白书生走上了前来,从怀里边掏出了一叠带着印戳的纸张恭敬地递到了梁鹏飞的跟前,史密斯与汤姆森两人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梁鹏飞手中的那叠纸,常年跟清国人打交道做生意的他们自然很清楚,这是东方人的商人之间经常使用的一种代货币,名叫银票,这种看似平常的纸张,其价值最低不过一两,但是最高可以达到一万两,甚至有些达到十万两白银。
贪婪与欲望,布满了这两个英国佬的脸庞,那冒着绿芒的眼神,恨不得站起来掏枪来抢,只不过,单是看到梁鹏飞身后边站立着的,伟岸得犹如远古神话中的神祗的陈和尚,还有他那腰间长度惊人的战刀,就让这两个英国佬放弃了这种念头。
梁鹏飞随手从那叠银票上边拿了一张,搁在了桌上,拿着两根手指,优雅地往史密斯的跟前一推,那上边的汉字让史密斯的小心肝呯呯地跳得飞快。
“这里是一万两的银票,作为订金。”梁鹏飞回身靠着椅背,盯着那个史密斯说道:“订金我交给你们,现在可以起草合约,不过,我想说明的是,必须在合约上边再加上一条,如果你们无法履行合约,那么,我将会要求你们赔偿我的经济损失,至于这赔偿金的数额嘛,就是这订金的十倍,你们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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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有些战栗地把那张银。票给紧紧的捏在手中,还没激动完的史密斯听到了梁鹏飞这话,灰绿色的眼珠子一转,十分畅快地点了点头:“这个当然。”
很快,一份由史密斯的助手,具有。律师资格的汤姆森很快就起草了一份简明的草签合约。梁鹏飞接到了手中,仔细地检查了一番之后点了点头,接过了汤姆森递来的鹅毛笔,用中文、英文和法文这三个文字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史密斯也签了之后,合约摆到了潘有度的跟前。
潘有度也落笔之后,这份合约。也就相当于是正式生效。白书生把属于梁鹏飞的那一份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潘有度与那位史密斯也都是各持一份。
“亲爱的梁先生,您放心,我们大英帝国的商人,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讲信誉的。我们肯定能给您办到,不过您也知道,这需要时间,大清国与我们大英帝国之间的距离,实在是太遥远了。”史密斯举起了摆在他跟前的红酒酒杯,笑眯眯地向梁鹏飞遥敬道。
“这我当然知道,不过,我相信,一来一回,时间两年就。已经完全足够了。”梁鹏飞那饱含深意的笑容,让史密斯的心里边打了个突。这个时候,潘有度突然开了口。“鹏飞,昨日我去了一趟总督府,听福总督说了,关于你实捐水师千总和为你请功的奏折,已经先后递上去了。相信最多两个来月,就会有消息传回来,到时候,你可就是我们大清国的水师千总了。”
“水师军官?”史密斯不由得一愣,正色打量了梁鹏。飞两眼,潘有度笑眯眯地点了点头:“不错,我这位世侄,很受我们两广总督福大师的喜爱,亲自上表我们的皇帝陛下,希望能任命他为广东水师的千总。”
“您说的就是贵。国那位功勋卓著的福康安福大总督?”史密斯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呆在澳门,并不代表他不知道清国国内的消息,就算是远在澳门,甚至是印度的西方人,对于两广地区有任何的风吹草动,他们都会有所了解。
“正是,对了,刚才我还忘记介绍了,我的世侄,就是那位生擒了纵横马来半岛海峡十数年之久的海盗白头翁欧文的少年英雄。”
“我的上帝……”史密斯咕嘟咽了一口口水,浑身冰凉,跟前的这位少年,实在是……他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词来表述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的身边,那位汤姆森张大了嘴,眼球子朝前凸出,犹如一条被撂在沙漠,即将窒息而死的鲢鱼。
白头翁欧文的凶名,他们这些来到东方的欧洲人,哪一个没听说过,几乎可以达到止小儿夜啼的地步,他的舰队纵横在马来半岛,就算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船队,白头翁欧文都曾经掠劫过,东印度公司的舰队也曾经想到过干掉这家伙,却总会让这家伙先一步溜掉,他在东印度公司的悬赏榜上,可是排名第一的海盗头子。
史密斯与汤姆森是今天刚刚乘着东印度公司的商船,赶到的广州,下船的时候,到是听说了一些这方面的消息,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几乎把南洋洋面上所有欧洲海盗头目一网打尽的主角,居然就坐在自己的跟前,而且,自己刚刚还差点把他当成了一个暴发户或者是败家子。
潘有度没有必要说谎,也不需要,广州这么大,史密斯与清国商人打了近十年的交道,又岂会没有几个朋友,随便一打听就能清楚这件事的始末。
“您真是一位清国的海商?”史密斯觉得自己快疯了,什么时候清国的海商变得这么强大,强大到居然能把大英帝国驻印度海军都忌惮的海盗给轻而易举地活捉的地步?
这十多年来,他经常出入清国的海域,他很清楚清朝对于本国商民出海贸易的管理措施曾规定有商人在出海前取具保结,从所在地方领取印票执照,只能打造单桅并且是五百石以下船只,禁止携带枪炮等武器等出洋。
到康熙四十二年,出海商船才许用双桅,但仍有梁头尺寸和船员人数的限制。雍正时期,虽然出海商人携带军器的禁令一度被取消,但却仍有限制,如每艘商船火炮不得超过二位,火药不得超过三十斤等。
对于西方海盗而言,这些清国海商的商船简直就是被拨去了所有防卫力量的肥羊,他们喜欢的掠劫对象,就是清国的海商,
别说是那些海商的海船,就算是那些清国水师中所谓最大的战舰:二千五百石的大料艇,在他的眼中跟大英帝国的水师战舰比起来,简直就是身高两米的巨人身边站着一个侏儒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