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就看到了人类的性实践与人类其他实践的相通之处。这不仅是纯生理的需要,还有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需要、心理需要。这种文化的、心理的需要也在铸造着性欲,铸造着冲动。当一个人为着证明自己的性能力而增强了(或者削弱了)性欲本能时,我们不得不说,他的性欲本能确实绝非纯生物性的。
三,人类的性实践与动物的纯生理的性行为又一个不同是,它始终贯穿着各种情感的心理需要。
各种性交往、性生活都不仅为了满足生理的性冲动,而且是为了寻求心理的相互爱抚。而异性之间心理的交流与相互慰藉,又常常直接制造着性欲。在这里,纯生物的本能与社会文化、心理完全纠缠在一起。
任何纯生物性的、生理性的性欲都会以精神、情感的相互交流与慰藉表现出来;而情感、精神的相互交流与慰藉又在制造和发展着看来纯粹生物性的、生理性的性欲。在这里,很难看到纯粹的生物性的性欲。
四,在活生生的生活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性嫉妒常常是刺激和抑制性欲的一种重要心理因素。
动物群中雄性间相互的争夺,无论是公牛的牴角拼搏,还是公鸡的相互争斗,都表明它们也存在着性嫉妒。然而,人类的性嫉妒比动物深刻得多,有力得多,广泛得多,它与人类的文化相关。每个人都因为社会文化的原因极大地扩大了自己性嫉妒的半径,种种社会文化原因造成的性嫉妒常常直接产生着性欲及冲动。
在很多文学化的生活情节中,性欲常常直接由性嫉妒的刺激而生,有的男人就因为看到已被自己厌倦的女人又被另一个杰出的男人爱上了,立刻对这个女人生出新的爱意。当这种爱情同时伴随着可以称之为性欲本能的强烈冲动时,我们不过会宽容地看着他的侧影,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五,在现代社会中,甚至可以说在自古以来的社会中,性实践不仅表现在发生性交往的双方,而且面对整个社会文化。
很多人的性征服远不是为了满足单纯的性欲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一种占有感、成就感、地位感、力量感、自尊感,或通称虚荣感。在对异性的征服中,不是单纯的性欲本能在惟一地造成动力,更主要的是,这些人类社会文化的观念在形成动力,包括在形成性欲本身。
在这里,并不需要每个人都是伟大的文学家、心理学家,只要能稍微自省一下的人都能发现这一点。多少爱情的冲动,包括其相随的性欲冲动,都是在对占有感、成就感、地位感、力量感、权力感的追求中被刺激起来。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她)对异性征服的过程中,强烈的性欲不仅常常不是征服的冲动原因,甚至完全有可能根源于征服的冲动。对方的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等种种光荣标志着自己对对方征服的成就感,证明着自己的力量,完全以非生理的原因制造着看来似乎是纯生理的性欲及冲动。
六,人类的性欲及冲动常常还有一个明确的倾向,那就是对性新鲜感的追求。这又是纯生理的性欲本能所不能解释的。
在生活中,无论一个人在行为中如何广泛恋爱,或是严守道德规范“从一而终”,对性的好奇、对性新鲜感的向往是人人具有的本质。如果置道德规范于不顾,“喜新厌旧”其实是人类在爱情生活中普遍的倾向。
每个人都对自己已经得到的性对象之外的性对象有着不可遏制的神往,这种神往绝非是一般的、纯生理的性冲动,也不是上述几种心理需要,而是夹杂着很大成分的对性新奇感的追求。当这种追求与神往突破道德伦理的规范变为实际的性行为时,我们常常看到,犯规的男人或女人之所以这样做,并不在于新的异性比自己原已得到的异性更美好,只是由于这里含着对性的新奇感的追求。
第15节:婚外犯规行为
当然,人类社会也对种种婚外的犯规行为做出道德伦理的批判与限制。我们在心理学意义上所要指出的是,对于性新奇感的追求是这种犯规行为的心理原因之一。
人类是实践的高级生命,他在一切领域都表现着追求未知,都在不断地解决着未知与已知的矛盾,都有追求新奇的冲动。这种旋律渗透着人类的全部活动,也自然而然渗透到了人类的性活动中。当我们说这种完全社会文化性质的好奇心理制造了人类各种性的欲望与冲动时,绝非在伦理道德上为这样或那样的“喜新厌旧”做一丝一毫的辩护,我们只是说,在这里又是社会文化的因素在制造着人的性欲本能及冲动。
七,在人类的性爱活动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对越难得到的爱情与异性越有强烈的欲望与冲动;而对越容易得到的爱情与异性越缺乏性欲与冲动。
这是一个被小说家写得不能再滥的爱情规律了。追逐自己所爱的人历经曲折,常常使欲望如火如荼;而顺手牵羊轻易得到的爱情,却使欲望淡冷如水。在这里,性欲本能再次以人类特有的方式表现出来。
人类是实践的人类,他做任何一件事情,解决矛盾、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基本旋律都起着支配作用。性实践领域也同样。无论人们如何歌颂爱情的纯洁与崇高,我们却要说,数百万年来,在实践中生存发展的人类,确实也将性与爱情不自觉地当成了自己实践的特殊领域。在这个领域同样有着解决难题、争取胜利的冲动,这是一个不可遏制的冲动。
那些遵循道德规范的人,那些将爱情视为高尚情感的人,也会不自觉地受到这个基本旋律的支配。即使在这份感情中似乎没有任何对占有感、地位感、力量感等虚荣的追求,同样会被自己能否解决这个难题的悬念所支配。他在性实践中,比如谈恋爱、找对象、取得异性爱抚等方面的任何成功与失败,都将极大地影响他的情绪。
如果他在自己的性实践中解决了矛盾,取得了进展,他会感到喜悦,建立自信,产生胜利的快感。如果受到挫折,这个挫折即使是他独自承担的,无人知晓的,不涉及任何虚荣的,也会使他在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就好像一个儿童没有能够独自玩好一个复杂的玩具一样,他会焦灼,会急躁,也许会继续努力,也许会灰心丧气。
人类不自觉地将爱情也当做一个劳动,一项进取,一个对难题的解答,一个对项目的征服。不管是怎样的弱者,就其本质而言,都渴望性实践的成功。每个人都羡慕那些爱情上的英雄,古来神话有多少爱情故事,那些故事都在表现爱情实践上的“英雄人物”。正是爱情故事中那种解决矛盾、与客体搏斗、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旋律,也从生命的最深处激动着人类的所有成员。
一个人性欲的强弱,常常不是由生理状态而来,而是由征服爱情这个课题的冲动而来。
八,人类既然不自觉地将性实践也当成特殊的实践领域,人类既然在这特殊的领域中同样受到解决矛盾、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基本旋律的支配,就会非常透彻地表现出与其他实践一样无限扩张、进取的趋势,他会渴望战胜各种难题,突破各种界限。
而在现实生活中,最大的难题和界限则是由那些法律、道德、伦理、舆论所构成的规范。这些规范一方面成为性实践、性活动的巨大限制,另一方面又成为性活动、性实践最有刺激的对立面。
人类的实践有一种基本的驱动力,渴望解决矛盾,特别渴望解决那些有难度的矛盾。这样,一方面是巨大的规范力的存在,似乎大多数人都在遵守规范,有些人在行为中又似乎绝对规范;另一方面,就深层潜意识而言,几乎所有的人都有渴望突破规范的冲动。
只要对人类社会生活略做考察,就可以发现,几乎所有超越道德伦理规范的非正当的性活动都对那些实践者有着某种特殊的刺激。
这样,我们就非常文学化地、心理学化地看到了人们虽然不愿意公然承认却可以心领神会的两个简单的格言:
婚姻导致爱情的死亡。
犯规维持激情。
当一些人突破道德伦理乃至法律的规范而得到性爱的刺激、性欲的冲动时,我们一方面或许会警告他们,偷吃禁果是要受惩罚的;另一方面,我们则不得不从文化学的意义上指出,这种突破规范的渴望与其制造出来的性欲冲动其实不过是人类在整个实践中渴望解决矛盾、突破客体约束的基本旋律的变奏。
我们不禁想到了上帝在伊甸园对亚当和夏娃的处罚。
九,在规范体系的规范下,人类的性实践才保持着合理的界限。在这里,最严峻、最有力的规范是人类社会对乱伦的禁忌。这个禁忌自古以来都极为严酷,因为它所压抑的冲动也可能是最强烈的,这在对俄狄普斯情结的分析中我们多少已经看到。
虽然在全世界范围内性关系的非规范化已经成为较普遍的现象,突破婚姻家庭制度的婚外性行为在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得到舆论的宽容,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的、道德伦理的约束在不同的国家都显出不同程度的脆弱性,然而对乱伦的禁忌至今在绝大多数民族中仍然显示着非常的严峻性。
在这里,人类的文化规范体系显出了它的完整性、成熟性。规范已经沉淀为人类社会一代又一代成员的心理模式;几乎没有人在口头上明确讲述这些禁忌,但人们都在遵守着这些禁忌。一代又一代父母都在自然而然地将遵守禁忌的基本法则传递给子女。所有的父母都明白,他们与子女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子。所有的婴幼儿在成长中也便通过学习明白了,他们和父母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子;当他们长大成人成为父母之后,和子女的关系又该是什么样子。
人类成熟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将一切堂堂皇皇地安排妥当。
虽然人类的绝大部分成员都严格遵守着这个禁忌;然而,突破禁忌的冲动在心理深处也不会不存在。正像俄狄普斯情结所揭示的那样,这是一个影响每个人人格成长的重要冲突。这时,潜意识便会以隐蔽的方式来解决矛盾。于是乎,我们在大体看来堂皇而正常的伦理秩序下,看到了这样或那样的现象。
第16节:纯粹生物性
我们在一切美好的亲情下面,不仅看到了儿子的恋母情结,女儿的恋父情结,也看到了母亲的恋子情结与父亲的恋女情结的普遍存在。对于乱伦的禁忌一般是遵守的,乱伦的行为一般是没有的;然而潜在的性欲却通过这些情结表现了出来。在少数畸形的家庭中,它表现得十分过分,从而造成了某些畸形人格。
我们终于描绘了一幅完整的图画。
我们也便可以明确地说,纯粹生物性的性欲本能在人类社会是不存在的。纯粹生物性的“本我”是不存在的。
四
理论的探究一方面使我们更充分地理解了弗洛伊德发现俄狄普斯情结的伟大,另一方面,我们也看清楚了弗洛伊德有关俄狄普斯情结和人格结构理论的最主要局限,由此,我们就能够从实践的人类的角度更正确地对待弗洛伊德的俄狄普斯情结论,就可能从比弗洛伊德更广阔透彻的社会文化的观点来考察人格与情结。
不存在脱离社会文化的纯粹生物性的人。人的“超我”、“自我”带有十足的文化性质;人的“本我”也都被社会文化渗透与塑造。
带着这个透彻的观点,我们就可能以更加犀利的目光从童话故事中发现有关人格的更多奥秘。
第四章破译《西游记》
一
《西游记》的作者是中国明朝的吴承恩,历史不能说十分远古。故事明显受到西土佛教文化的影响。然而,我们可以说,它是真正的中华民族的神话故事,故事惊险曲折,想像离奇,是中国最伟大的神话小说。几百年来,它被全民族一代又一代的男女老少所喜爱,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它还会以其特殊的魅力几百年、几千年地流传下去。
对这个神话故事的分析,将使得我们透视人类精神世界、研究人格心理学有着极为深刻的发现。
《西游记》中描写了一个从石头中诞生的仙猴,在创造了大闹天宫的传奇事迹之后,曾受到严厉惩罚,后又接受了佛祖的安排,走上去西天取经的道路。在漫漫的取经之路,历尽千难万险,战胜群妖恶魔,终于护送唐僧到达极乐世界,完成了取经的使命,自己也由此修成了正果。
故事自始至终充满了孙悟空的英雄主义,表现了人与客观环境斗争的实践性,表现了人在实践中不断地解决矛盾、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努力。
仅从表面意义看来,故事提供了一种在幻想的境界中解决幻想的矛盾的旋律。或许仅仅以这个表面的故事,就可以使我们找到它广泛流传、长久不衰的魅力。
然而,同人类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西游记》之所以有力量,绝对不在于其表面的故事。一个神话,当它用幻想的方式叙述一个幻想的解决矛盾的过程时,并不一定真正打动人。幻想的方式解决的矛盾必须是真实的、现实的矛盾。那么,我们必须探究的是这部作品解决了潜藏在人们心中什么样的矛盾。
孙悟空历经千难万险,战胜群妖恶魔取经成功,含有怎样更深刻的象征意义呢?
最初的一种分析,孙悟空大闹天宫,与玉皇大帝、佛祖如来、神仙世界的对抗,表明了平民阶层对王权、神权的叛逆精神。他走上取经的道路,修得正果,又表明了不得不接受王权和神权的统治,最终被招安的结局。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一个艺术反映。
这种象征在这部小说中无疑是存在的。由此我们还联想到中国另一部古典文学名著《水浒》,一群绿林好汉与朝廷对抗,集结在梁山泊造反,最后却令人遗憾地被朝廷招安。《水浒》以现实的故事表现了《西游记》以神话故事同样的政治逻辑,体现了同样的社会现实。
然而,《西游记》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力,那种在不同年龄段的读者中引起的深刻情感触动,其余音袅袅的笼罩性,注定有着更深刻的象征。
根据对中国文化的研究,我们发现《西游记》中还潜藏着一个象征,是作者吴承恩比较自觉地隐含在作品中的,我们可以将孙悟空取经的过程,看成佛教修炼的过程。
在这个修炼过程中,所谓佛,正是佛教意义上的佛。所谓魔,正是佛教修炼中所讲到